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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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男人正走在山路上,不管刮風下雨。

    秋雨也開始傾盆而下,但他毫不在意,看上去滿心喜悅。

    來人正是艾瑟克爾·斯特隆,剛剛從城裡的法庭上回來——他們釋放了他。

    沒錯,這個男人很高興——碼頭那裡還放着他的割草機和耙子,還有就是,他已經被無罪釋放。

    滅嬰案與他無關。

    一切發展得都很順利! 但那段時間他是怎麼熬過來的啊!這個在莊稼地裡忙碌農活的男人,出庭做證的時候他已經體驗到了這輩子最艱難的階段。

    把巴布羅的罪惡誇大對他沒什麼好處,所以他盡量少說,甚至他知道的他都沒有全說出來;他的每句話都是擠出來的,大多時候都隻說“是”或者“不是”。

    這還不夠嗎?他難道還要在原來的基礎上亂說一通嗎?噢,但畢竟還有一些嚴重的時刻;有幾位身穿黑袍,神情嚴肅的法官,好像隻要看他們心情說上幾句就能給他判刑。

    但他們畢竟還是善良的,沒打算把他送上絕路。

    而且,碰巧還有幾位有影響的大人物在試圖挽救巴布羅,這些對他也有利。

     那究竟還有什麼讓他煩惱的呢? 巴布羅絕對不會讓他把自己的罪行誇大,也不會為難她的前主人兼情人;她清楚這件事的恐怖細節,也知道這一類型的較早的那件案子;她不會這麼笨的。

    是的,巴布羅非常聰明;她為艾瑟克爾說了好話,聲稱他完全不知道孩子的出生,一直到事情出了以後才知曉。

    他在某些方面确實和别人不同,他們相處得也并不和諧,但他是個安靜的男人,在各方面也都是個好人。

    沒錯,他确實挖了一座新冢,把孩子從原處拿到那裡埋了,因為原地太潮濕,盡管實際上那裡是幹燥的,這隻不過是艾瑟克爾奇怪的思維方式罷了。

     既然巴布羅把一切責任都往自己身上攬,艾瑟克爾還有什麼要擔憂的呢?至于巴布羅自己,還有一些影響力大的人在做工作。

     郝耶達爾區長夫人接下了這個案子的責任。

    她不辭辛苦上下走訪,還要求出庭做證,要在法庭上作一番演說。

    輪到她發言的時候,她站在衆人面前,的确是個偉大的女人;她從各方面就滅嬰一案進行分析,在法庭上作了一番演說——甚至看起來好像她在演說之前就已經得到暢所欲言的允許一樣。

    是的,不管别人怎麼說郝耶達爾區長夫人,但她可以作演講倒确實是,在政治和社會問題上她也有所了解,這是毋庸置疑的。

    她居然能說那麼多,真是神奇。

    好幾次首席法官看似想提醒她不要離題,但也許不忍心打斷,所以一直由着她說。

    演說的最後,她主動把有用的一兩點信息交了上去,還在法庭說出了一個叫人驚訝的提議。

     除去那些法律術語外,她的演講如下: “我們婦女,”郝耶達爾區長夫人說,“是占了全人類一半人數的不幸且受壓迫的群體。

    法律是男人規定的,婦女在這上面毫無發言權。

    但有沒有男人站在一個分娩的婦女角度上為她想想?他感覺過分娩的痛苦嗎?感受過分娩時的陣痛嗎?經曆過在分娩時因疼痛而大叫嗎? “在目前這個例子裡,一個女傭生下了孩子。

    一個未婚先孕的姑娘在這期間當然會想盡辦法隐瞞自己的情況。

    她為什麼要隐瞞呢?因為社會的壓力。

    社會看不起那些未婚先孕的姑娘。

    社會不僅沒有保護她,還迫害她、輕視她、羞辱她。

    就是這麼殘忍!沒有哪一個有良心的人在這件事上不會義憤填膺。

    這位姑娘不僅僅要把孩子帶到世界上,這對她來說已經非常艱辛,她還要因為這件事而成為罪犯。

    我敢說,這位如今站在被告席上的姑娘意外生出孩子,而且在不幸落水時孩子淹死了是一件好事。

    對她和孩子都好。

    如果社會一直是這樣的态度,一位未婚母親即便把孩子殺死了也應該是無罪的。

    ” 聽到這裡,首席法官低聲嘟哝了一句。

     “不管怎樣對她的處罰都不應該那麼重。

    ”郝耶達爾區長夫人說,“當然,我們都同意。

    ”她繼續,“應該留下嬰兒的生命,但這是不是意味着沒有一部簡單而人性化的法律用在這位不幸的母親身上?想一想,考慮一下她在妊娠期間的情況吧,她要時刻隐瞞自己的身孕,還要時時擔心孩子出生後該何去何從。

    沒人可以想象。

    ”她說,“母親也是出于好心才殺死孩子的。

    母親想拯救自己,也想讓她心愛的孩子免受活罪。

    這種羞辱她無法承受,所以這個計劃才會在她心裡逐漸成形,将孩子置于死地。

    她偷偷把孩子生下來,在前後二十四個小時内,這位母親都處于精神混亂的狀态,因此在殺死孩子的那一刻,她不應該為這一行為負責。

    實際上,她整個過程都是神志不清的,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當孩子生出來後她的每一塊骨頭都還在痛,她就不得不馬上把這個小東西殺死并藏起來——想想這需要她多大的努力啊!當然,我們希望每個孩子都可以活下來;每一個生命的消逝都會讓我們難過。

    但這個結果是社會的過錯;是這個毫無希望、殘忍、喜歡散布醜聞、冷漠而惡毒的社會的過錯。

    它找準機會随時要用自己的權力去摧毀一個未婚的母親! “但是——即便被社會如此虐待,受迫害的母親依舊可以站起來。

    這些犯錯的姑娘往往在自己犯錯之後才展現出她們最好的和最崇高的品質。

    法庭可以去問問那些未婚母親和非婚生孩子收容所的負責人,情況是不是這樣。

    經驗顯示,正是這些姑娘——這些因社會壓力要殺死自己孩子的姑娘,她們能成為最出色的保姆。

    這肯定是大家應該嚴肅思考的問題吧? “再看一下問題的另一面。

    為什麼男人就不用負法律責任?那些有滅嬰嫌疑的母親會被投進監獄受盡折磨,但那些父親,那些誘奸者,卻連碰都沒被碰過。

    他是孩子來到世上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