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關燈
間。

    不一會兒,她拿來一個小小的瓷茶壺和幾個中式茶杯。

     “這裡很多人都抽,你知道的。

    你要是抽得不過量就沒壞處。

    我一天抽的從不超過二十到二十五筒。

    你要是給自己限定這個量就可以持續很多年。

    有些法國人一天抽到四十或五十筒。

    這太多了。

    我從不那樣做,除非有時我想放縱一下。

    我敢說我從未覺得有什麼壞處。

    ” 我們喝着茶,茶很淡,略有香味,口感清爽。

    然後,老婦給他燒了一筒又一筒煙。

    他妻子回到床上,很快就蜷在他的腳下睡着了。

    格羅斯利一次抽兩三筒,抽煙的時候,他似乎心無旁骛,但一會兒又很健談。

    我幾次暗示要走,可他不讓我走。

    時間慢慢過去了。

    他抽煙時,我有一兩次在打瞌睡。

    他告訴我他的一切。

    他講個不停。

    我隻是為了暗示他才出聲。

    我沒法把他告訴我的用他自己的話講出來。

    他翻來覆去。

    他很啰嗦,他給我講的故事雜亂無章,先是後面一小段,然後是之前一小段,所以我得自己排列順序;我發覺,有時候他害怕自己說得太多,将有些事情隐瞞起來;有時候他撒謊,我得從他的微笑或眼神來猜測真相。

    他沒什麼語言來描述自己的感受,我得透過俚俗的暗喻和老一套的粗話來推測他的意思。

    我不斷問自己他究竟叫什麼名字,它就在我的嘴邊,惱火的是,我想不起來了,雖然我也不知道這跟我有什麼關系。

    他一開始有些懷疑我,我覺得他在倫敦的胡鬧與他蹲監獄的事情,這些年來是個令他苦惱的秘密。

    他總是害怕有人遲早會發覺。

     “有趣的是,即使現在,你竟然還想不起我在醫院。

    ”他說,機靈地看着我。

    “你的記性肯定糟透了。

    ” “真該死,差不多三十年了。

    你要想到那以後我見過成千上萬的人。

    我沒理由比你記得我還要記得你吧。

    ” “那是。

    我想也是。

    ” 他似乎安心了。

    終于,他煙抽夠了,老婦給自己燒了一筒煙抽着。

    然後,她去到小孩躺的竹席上蜷在一旁。

    她一動不動,我猜她倒床就睡着了。

    當我終于離開,我發現人力車夫蜷在人力車的踏闆上睡得很熟,我隻得把他搖醒。

    我認得路,我想透透氣活動一下,所以給了他幾個皮阿斯特,告訴他我想走一走。

     我帶走的是個奇怪的故事。

     格羅斯利講他在中國的二十年,我聽得有點驚恐。

    他掙到錢了,我不知道有多少,但從他說話的樣子,我應該想到大概有一萬五到兩萬鎊,對于一個港口稽查來說,這是一大筆錢。

    他不可能老老實實掙到這筆錢,他的交易具體如何我所知甚少,但我從他的突然沉默,從他會意的一瞥和暗示猜測,他要是覺得值得的話,卑鄙的交易他也不會猶豫。

    我想沒有比走私鴉片更讓他有利可圖的事情了,他的職位給了他機會來安全地獲利。

    我相信他的上司經常懷疑他,但從未找到可以用來處置他的渎職證據。

    他們滿足于把他從一個港口調到另一個港口,但他不受幹擾;他們盯着他,可他太機靈。

    我看得出來,他既害怕告訴我太多他的醜事,又想誇耀自己的精明。

    他很得意中國人信任他。

     “他們知道可以信任我。

    ”他說。

    “這讓我有機可乘。

    我一次也沒有出賣過中國佬。

    ” 他以自己是個老實人而沾沾自喜。

    中國人發現他喜歡古玩,他們常常送他一些,或是把東西帶來讓他買;他從不過問來曆并廉價買進。

    當他買得夠多了,他就送到北京去賣個好價錢。

    我想起他是怎樣靠買拍賣品然後典當來開始商業生涯的。

    二十年來,憑着卑鄙手段和小聰明,他一鎊一鎊累積,他賺的每一分錢都投到上海。

    他過得悭吝,把一半薪水攢起來;他從不休假,因為他不想浪費自己的錢,他不願和中國女人有什麼關系,他想讓自己免于糾纏;他滴酒不沾。

    他一心想着一個目标,攢夠錢就可以回英國,過他少年時代想過的生活。

    那是他唯一想要的東西。

    他在中國仿佛夢遊;他不關心周圍的生活;它的多彩與奇妙,它可能有的樂趣,對他來說毫無意義。

    他的眼前總是有倫敦的幻影,标準酒吧,他站着,腳擱在欄杆上,帝國與亭子的舞會,勾搭來的妓女,綜藝戲院裡半莊半諧的演出,快活劇場的歌舞喜劇。

    這才是生活、愛情與冒險。

    這才是浪漫。

    這才是他一心向往的東西。

    這些年來他過得像個隐士,想着可以再過庸俗生活的那個目标,這的确令人印象深刻。

    他的性格由此可見。

     “你瞧。

    ”他對我說。

    “即使可以回英國休假,我也不願回去。

    我想一勞永逸地回去。

    然後,我想過時髦生活。

    ” 他看到自己每晚穿着晚裝鈕扣眼裡插一朵栀子花出門,他看到自己身穿大衣頭戴棕帽肩挂一副歌劇眼鏡去看德比賽馬[5]

    他看到自己打量那些女人并挑出一己所好。

    他決心在抵達倫敦的那晚喝醉,他二十年沒醉過了;他的工作讓他醉不起,他得保持清醒頭腦。

    他要小心别在回國的船上喝醉。

    他要等到了倫敦才喝。

    他将有一個多麼美好的夜晚!他想了二十年了。

     我不知道格羅斯利為什麼離開中國海關,要麼這地方他待不下去了,要麼他的工作到期了,要麼他攢夠錢了。

    不過,他終于啟程了。

    他坐的是二等艙;他打算到了倫敦才開始花錢。

    他在哲麥街[6]住了下來,他一直想住那兒,他直接去到一家裁縫店,給自己定做了一套衣服。

    一流。

    然後,他在城裡轉了轉。

    跟他記得的不一樣了,交通更繁忙了,他覺得困惑,有些茫然。

    他去了标準酒吧那裡,發現他常常閑坐飲酒的酒吧不見了。

    萊斯特廣場有家餐館,他有錢的時候常在那兒吃飯,但他找不着;估計拆掉了。

    他去到亭子,但那裡沒女人;他很煩,又去帝國,發覺舞會也沒了。

    這簡直當頭一棒。

    他不是太明白。

    唉,不管怎樣,二十年的變化他必須有所準備,要是做不了别的事情,他還可以醉酒。

    他在中國得過幾次熱病,因為氣候的變化又複發了,他感覺不太好,四五杯下肚,他樂得上床睡覺。

     這個第一天不過接踵而來的很多事情之一斑。

    一切都不對勁。

    當格羅斯利告訴我一樁又一樁事情如何令他失望,他的聲音變得憤憤不平。

    老地方沒了,人不一樣了,他發覺很難交上朋友,他異常孤獨;他從未想到在倫敦這樣的大城市會是這樣。

    問題在于倫敦變得太大,不再是九十年代早期那個快活宜人之地。

    它四分五裂了。

    他勾搭了幾個女子,但她們不如他以前認識的那麼好,她們不像從前那麼有趣了,而他隐約感到她們覺得他是個古怪的家夥。

    他不過四十出頭,她們卻把他看成老人。

    當他試圖跟站在酒吧周圍的很多小子交朋友,他們卻不睬他。

    不論如何,這些小子并不知道怎樣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