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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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算在此結束本書,因為我在河内沒有發現令我很感興趣的東西。

    它是東京[1]的首都,法國人告訴你,這是東方最迷人的城市,但你問他們為什麼,答案是它跟法國城鎮如蒙彼利埃或格勒諾布完全一樣。

    我為了乘船往香港而去到的海防,則是一座乏味的商業城市。

    誠然,從這裡可以往訪亞龍灣,它是印度支那一大名勝[2],但是名勝我看厭了。

    我安于坐在咖啡館,因為這裡不是太熱,我很高興不用穿熱帶衣服,讀着過期的《插圖雜志》,或是為了鍛煉沿着寬闊筆直的街道漫步。

    海防有運河貫通,我有時看看多彩迷人的風景,其中有着各式各樣的生活,以及水上各種類型的本地小艇。

    有條運河有着優美的彎道,兩岸為高高的中式房屋。

    房子刷成白色,但已變色并有污迹;灰色屋頂與蒼天相襯,形成惬意的構圖。

    這一圖畫有着一幅老舊水彩畫褪色的優雅。

    你看不到哪裡有明顯的色調。

    它柔和,略顯疲憊,令人感到一絲憂郁。

    不知為什麼,這令我想起年輕時認識的一位老處女,一位維多利亞時代的過來人,她戴黑色絲織手套,為窮人織披肩,送給寡婦的是黑色,送給已婚婦女的為白色。

    她年輕的時候受過苦,但是否因為健康欠佳或是單戀某人,則是沒人清楚。

     可是,海防有份地方報紙,邋遢的一小張,字體粗短,油墨脫落,粘你一手,它登些政論文章、無線電訊、廣告和本地消息。

    編輯顯然急着想有東西報道,把來去海防的人名都登了出來,歐洲人,本國人,中國人,而我的名字也在其中。

    我坐的船往香港的前一天早晨,午餐前,我正坐在酒店的咖啡館喝杜博尼酒,侍者進來說,有位先生想見我。

    我在海防誰也不認識,遂問那人是誰。

    侍者說他是英國人,就住此地,但他不能告訴我他的名字。

    侍者隻能講一點法語,我很難明白他說些什麼。

    我迷惑不解,但告訴他請客人進來。

    不一會兒,侍者帶着一位白人返來了,并把我指給來客看。

    那人看了我一眼,向我走來。

    他個子很高,足有六英尺多,很是肥胖,有張刮得光生的紅臉,眼睛純是淡藍。

    他穿着非常破舊的卡其短褲和領口敞開的斯丁格襯衫,頭戴一頂破舊盔帽。

    我立刻斷定他是個束手無策的流浪漢,來找我要錢,并納悶自己能有多少機會脫身。

     他走上前來,伸出一隻紅紅的大手,指甲破裂而肮髒。

     “我想你不會記得我。

    ”他說。

    “我叫格羅斯利。

    我跟你在聖托馬斯醫院待過。

    我一看報上的名字就知道是你,我想我要來拜訪一下你。

    ” 我一點也想不起他了,但我還是請他入座,請他喝一杯。

    從他的外表看,我起初以為他會跟我要十個皮阿斯特[3],而我可能給他五個,但是現在,他似乎更有可能要一百,要是給五十能夠令他滿足,我就應該覺得自己很幸運了。

    要錢老手要的總是比他指望的多兩倍,他要多少你就給多少,隻會令他不滿,他随後會不高興自己沒有要得更多。

    他覺得你騙了他。

     “你是醫生?”我問。

     “不,我在那個該死的地方隻待了一年。

    ” 他摘下遮陽盔帽,露出一頭很需要梳理的灰白亂發。

    他臉上有些奇怪的斑點,他看來并不健康。

    他的牙爛得厲害,嘴角那裡都是空的。

    侍者過來寫單,他要了白蘭地。

     “拿一瓶來。

    ”他說。

    “一瓶[4],明白嗎?”他轉向我。

    “我在這裡住了五年,但我的法語不知怎麼還是沒長進。

    我講東京話。

    ”他仰靠椅子,看着我。

    “我記得你,你知道的。

    你以前常跟那對雙胞胎出去。

    他們叫什麼名字來着?我想我的變化比你更大。

    我最好的日子是在中國過的。

    氣候惡劣,你知道的。

    對人不好。

    ” 我還是一點也想不起他。

    我想最好這樣問問。

     “你在那兒跟我是同一年?”我問。

     “對。

    九二年。

    ” “那可真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 每年,大約六十名年輕人進入那家醫院;他們多數腼腆,對新的生活感到困惑;很多人以前從未來過倫敦;至少對我來說,他們好比莫名其妙經過一張白紙的影子。

    第一年,有些人因為這樣那樣的原由離開了,第二年,那些留下來的人逐漸有了自我。

    他們不隻是他們自己了,而是大家一起聽過的講座,是在同一張午餐桌上吃過的烤餅與喝過的咖啡,是在同一個解剖室同一張解剖台上做過的解剖,是在夏夫茨伯裡戲院的後座一起看過的《紐約佳麗》。

     侍者拿來一瓶白蘭地,格羅斯利,如果他真的叫這個名字,給自己倒了一大杯,既不兌水也不加蘇打,一口喝了下去。

     “我受不了行醫。

    ”他說。

    “我不幹了。

    家裡煩了我,我去了中國。

    他們給了我一百鎊,要我自謀生路。

    我可以告訴你,出去我太高興了。

    我想,我煩他們就跟他們煩我一樣。

    後來我再沒怎麼煩他們。

    ” 然後,從我記憶的某個深處,一絲線索溜進了可以說是意識的邊緣,就像漲潮的時候,海水沖上沙灘然後退卻,并以下一波更大的浪頭推進。

    我開始隐約想起上了報紙的某樁小醜聞。

    随後,我看到一位少年的面孔,往事慢慢浮現;我現在記得他了。

    我相信他當時不叫格羅斯利,我覺得他的名字是單音節,但我不敢肯定。

    他是個很高的小夥子(我看得愈來愈清楚了),很瘦,有點佝偻,隻有十八歲,但很早熟,有一頭拳曲發亮的棕發,五官相當粗大(現在看去沒那麼粗大了,或許因為他的臉又胖又腫),膚色特别鮮嫩,粉粉白白,就像女孩子的皮膚。

    我想,一般人,尤其是女人,會覺得他是個非常英俊的少年,但對我們來說,他隻是個笨手笨腳的家夥。

    我記得他不常來聽課,不,我記得的不是這個,課堂裡有很多學生,我記不清誰來誰沒來。

    我記得解剖室。

    在我旁邊的另一張解剖台上,他有一條腿要解剖,他幾乎沒碰過它;我忘了解剖其他部位的那些人為什麼說他做事馬虎,我猜他們不知何故覺得他礙事。

    那些日子,關于此人有很多閑話,隔了三十年,我想起了其中一些。

    有人說起格羅斯利是個浪蕩兒。

    他喝酒如牛飲,很會玩女人。

    那些年輕人多數很單純,他們帶到醫院的觀念都是在家裡和學校養成的。

    有些人很古闆,吓着了;其他人,那些努力工作的,瞧不起他,質疑他怎能指望通過考試;但是,他令很多人興奮并且欣羨,他做的,正是他們若有勇氣也想做的。

    格羅斯利有他的仰慕者,你常常可以看到一小幫人圍着他,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