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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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着令我遠遊至此的奇怪機遇,我散漫的思緒集中在那位高大超然的偶然相識身上,正是他的信口之言誘發我的這趟旅行。

    我試圖憑他給我留下的印象畫出一個活人來。

    因為,與人相識,我們看到的隻是平面,他們給我們的隻是他們的一面,而他們依然模糊;我們得賦予他們血肉令他們完整。

    正因如此,小說中的人物比生活中的人物更真實。

    他是軍人,在洛依維做了五年憲兵隊長,此地位于景棟東南數英裡外。

    洛依維意即夢之山。

     我不覺得他喜歡打獵,因為我留意到,住在這些地方的多數人都獵夠了,讨厭獵殺叢林中的野生動物。

    他們剛來的時候,為了滿足自尊心,射殺過這種或那種動物,老虎,野牛,鹿,他們沒興趣了。

    他們覺得,那些優美的動物,他們研究過它們的習性,跟他們一樣有權生存;他們對它們有一種愛,隻有迫不得已,他們才舉槍射殺一隻令村民驚恐的老虎,或是為了食用而獵殺山鹬或沙錐鳥。

     五年可謂人生一大部分。

    他說起景棟,就像愛人說起他的新娘。

    這一經曆如此深刻,令他永遠有别于他的同類。

    他沉默寡言,就像英國人那樣,隻能用笨拙言辭講述自己在那裡的感受。

    我不知道,即使對于他自己,他能否将身在偏僻村莊晚上與長老們坐在一起談話時,觸動自己心靈的模糊情感用簡明言語表達出來,他是否問過自己就他的某一境況與職業而言非常新鮮陌生并且靜候答複的那些問題(就像無家可歸者冬天靜候在為窮人準備的庇護所外面)。

    他愛林木覆蓋的山野與繁星閃爍的夜晚。

    歲月漫長而單調,他用一幅模糊的圖案來修飾它們。

    我不知道那是什麼圖案。

    我隻能猜測,它令他回到的那個世界異常沒有意義,那個俱樂部與淩亂桌子的世界,那個蒸汽機車與汽車,舞會與網球會,政治,陰謀,喧嚷,興奮的世界,那個報紙的世界。

    他雖然身在其中,甚至樂在其中,但那個世界依然徹底地遙遠。

    我覺得對他來說它已失去意義。

    他的心中是一個美夢的映像,這個美夢他永遠召不回來了。

     大多數人合群,我們怨恨不與同伴交往的人。

    我們不滿足于說他古怪,而是認為他動機不當。

    我們的自尊心受創,他竟然不喜歡我們,我們彼此點頭使眼色,說他要是以這種奇怪的方式生活,肯定是要實行某一秘密的勾當,而他要是不住在本國,隻可能是因為他在本國過不下去了。

    但是,有些人在世間并不自在,與他人交往并非他們必需,置身生氣勃勃的同伴之中,他們局促不安。

    他們有一種難以克服的羞怯。

    與人分享感情令他們窘迫。

    一想到大合唱,即使隻是《天佑吾王》,他們也滿心尴尬,而他們要是唱歌,那就是沐浴時的哀歌。

    他們很自信,他們屈從地聳聳肩,有時候,必須承認,則是輕蔑地聳聳肩,因為世人用濫了某一形容詞。

    不管在哪裡,他們都覺得自己“在局外”。

    這個地球上到處都找得着他們,他們是一個大型修道會的成員,盡管不為誓言約束,不為石牆隔絕。

    你要是漫遊世界,就會在各種意想不到的地方遇見他們。

    當你駕駛的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