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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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東枝停留幾天準備就緒,就在一天清晨出發了。

    那是雨季末尾,天很陰,但雲層很高很亮。

    鄉野疏曠,小樹稀稀落落;但你不時遇到一株根須舒展的高大菩提樹,就像其中的巨人。

    它屹立大地之上,是個适合膜拜的對象,帶有一種莊重,仿佛知道自己戰勝了盲目的自然力量,而現在,就像一個了解敵方兵力的強權,它按兵不動。

    樹下放着撣人給樹精的供品。

    道路在緩坡上蜿蜒起伏,路的兩旁象草搖曳,伸延于山地平原。

    它的白色葉子在宜人的空氣中蕩漾。

    草比人高,我騎行其間,好似大軍首領檢閱無數身材高大的綠色兵士。

     我騎在隊伍之首,負重騾子與小馬跟在後面。

    但是,有匹小馬可能不習慣背囊,很是狂躁。

    它的眼睛很野。

    它不時在騾子之間狂跑,用背囊撞它們;随後,領頭騾子截住它,把它趕進路邊的高草叢,讓它停了下來。

    它倆對峙片刻,然後,騾子領着小馬靜靜回到它的隊列。

    它現在走得心滿意足。

    它撒過歡了,不管怎樣,它準備規矩一會兒了。

    領頭騾子的腦袋裡,那些騾子似的想法就跟笛卡兒的想法一樣清晰。

    隊伍就要秩序井然,安甯愉快。

    行走的時候,你的鼻子對着前面騾子的尾巴,後面騾子的鼻子又對着你的尾巴,這就是美德。

    騾子就像有些哲學家那樣知曉,唯一的自由,就是做對事情的能力;别的能力隻是放縱。

    它們無需質疑,它們隻需勞作而死。

     但是不久,我就跟木呆呆站在路中央的一頭水牛面對面。

    我現在知道,撣邦水牛并非像中國水牛那樣讨厭我的膚色,要讓白人敬而遠之,但我吃不準這一動物對國籍是否有什麼确切想法,而且,因為牛角巨大,牛眼不善,謹慎起見,我決定稍稍繞道:于是,雖然騾子也好騾夫也好并無我這樣不安的理由,整個隊伍還是跟我走進象草叢中。

    我不禁思忖,守規則守得過分,可能給自己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我現在大把閑暇,無事分心,決定趁這趟旅行,好好想想長久以來的種種心事。

    題目有很多,過失,惡行,空間,時間,機遇,變數,我都覺得應該真正得出一些結論。

    關于藝術與人生,我要告訴自己的有很多,但是我的念頭就像舊貨店的貨品一樣亂七八糟,當我需要它們的時候,我不曉得該如何下手。

    它們在我内心一隅,就像收在五鬥櫥隐秘之處的零碎物品,我不過知道它們放在那兒而已。

    其中有些東西太久沒有拿出來拂拭,不免丢人現眼,新與舊混在一起,有的不再有用,不妨扔進垃圾堆,有的可以跟新的東西契合(就像久被遺忘的一對安妮女王式樣的調羹,連同一位商家剛在拍賣行幫你找到的四隻,就可湊成半打)。

    把一切清掃幹淨,撣掉灰塵,整整齊齊放到架上,分門别類,讓自己明白都放了些什麼,這會令人愉快。

    我決定,策馬鄉野之時,我要對自己的所有念頭來個例行的春季大掃除。

    但是,領頭騾子的脖子上系了一個吵鬧的鈴铛,叮當作響,很是擾亂我的思緒。

    它就像松餅小販的搖鈴,讓我想起年輕時候倫敦的下午,空空如也的街道,陰冷憂郁的天空。

    我用馬刺策馬,以能一路小跑逃離讨厭的鈴聲,但我這麼一做,領頭騾子也小跑起來,而整個隊伍随之疾走;我策馬飛奔,騾子和小馬立刻跟在後面慌張奔跑,它們的背囊一陣亂響,颠來晃去,而松餅小販的搖鈴緊跟着我狂響,仿佛正為倫敦所有松餅商人敲響喪鐘。

    我不再抱有希望,再度安心緩行;隊伍慢下來了,就在我的身後,空空蕩蕩、像模像樣的街上,領頭騾子拖着步伐前前後後供應茶點,有松餅和圓餅。

    我沒法一心二用。

    至少這一天,我什麼正經事也不去想了,而為了打發時間,我杜撰了布倫津梭其人。

     作家滿足之事,莫過于赢得讀者尊敬。

    讓讀者笑,他會覺得你是淺薄之人,但讓讀者悶得恰到好處,你的名聲就有保證。

    從前有個人叫布倫津梭。

    他沒才華,但寫了一本書,他的熱誠、缜密與正直在書中顯而易見,而這本書雖然不值一讀,但人人印象深刻。

    評論家沒法讀完它,但不得不認可作者旨趣高潔。

    他們一緻盛贊,因而所有自诩與時俱進者,都覺得案頭必得擺上一冊。

    《倫敦信使》的評論家說他真希望該書乃自己所寫。

    這是他想得到的最高贊譽了。

    布倫津梭先生很遺憾這句話的文法,但接受恭維。

    吳爾夫夫人在百花裡盛贊它,奧斯伯·史特威先生[1]在徹爾西誇獎它,阿諾德·本奈特先生[2]在嘉多庚廣場對它發表卓見。

    随随便便的時髦女子買上一本,如此一來,大家就不會以為她們隻曉得使館俱樂部和減肥療法。

    出席午餐會的詩人們精确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