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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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迢迢來到内地的必要。

    他們把貨卸在威爾明頓或查爾斯頓,南方各地的商人和投機販子自會蜂擁而來,聚集在拍賣場上,把運來的貨物一下子全買了去。

    如果他風塵仆仆是專為看她而來,她倒也可以沾沾自喜一番,可是即使虛榮心膨脹到如她,也覺得這是不可能的事。

    如果他來向她求過愛,或者曾對簇擁在她身邊的那幫男人表示過妒忌之意,乃至隻要來捉過她的手,要過照片、手帕留作紀念,那她倒也可以得意得意,把他看成是已為她的風采所俘虜了。

    然而可惱的是他卻始終沒有露出過一點有情的樣子,特别還有一點最氣死人,那就是她用盡了一切手段想降伏他,看來都被他一一識破了。

     他每次來到亞特蘭大,那些小姐太太心裡就要撲撲跳上一陣。

    因為他不僅頭上有個“偷越封鎖線勇士”的神奇光輪,而且身上還有“碰不得的大壞蛋”那樣的惡名,叫人聽着倒是心裡癢癢的。

    他的名聲實在太壞了!亞特蘭大的那些太太們常常聚在一起閑磕牙,她們每聚會一次,他的名聲就要格外多抹上一層黑,然而在那些年輕小姐的眼裡,他卻越發魅力無窮了。

    那些年輕小姐多半天真無邪,隻聽說過他“老跟女人亂搞一氣”——至于到底怎樣才叫“亂搞一氣”,她們可就不清楚了。

    她們還聽見人家竊竊私議,說姑娘家跟他在一起誰也保不了險。

    盡管他的名聲如此不堪,可是說也奇怪,他自從在亞特蘭大初次露面以來,卻始終連姑娘家的手都沒有親過一次。

    不過這也幫不了他的忙,反倒使他顯得更加神秘、更加耐人尋味了。

     除了部隊裡的戰鬥英雄以外,亞特蘭大人談論得最多的也就數他了。

    大家都知道得一詳二細;他是因為喝醉了酒,又“犯了男女關系的錯誤”,才被開除出西點軍校的。

    他又壞了一個查爾斯頓姑娘的名聲,還殺死了姑娘的哥哥:這件駭人聽聞的醜事也是家喻戶曉。

    有人向查爾斯頓的朋友寫信一問,又進一步打聽出原來他的父親是一位可愛的老紳士,性子剛強,極有骨氣,他二十歲的那年父親就把他逐出了家門,不但一個子兒沒給,連家用《聖經》上兒子的名字都一筆勾銷了。

    此後他就流浪四方,随着1849年的淘金熱到過加利福尼亞,其後又到了南美和古巴,傳聞他在這些地方幹得也很不體面。

    亞特蘭大的人聽說,他不但鬧過桃色糾紛,槍傷過幾個人,還給中美洲的革命黨走私過軍火,而最糟糕的是,他一度還曾堕落到靠賭博混飯吃。

     賭博在佐治亞本來并不稀罕,家家戶戶都難免不幸而有男人犯這樣的毛病,少則一個多則幾個,本家裡沒有親戚裡準有,不光有輸了錢的,還有連房屋、土地、奴隸都一起輸掉的。

    但是他們的情況不一樣。

    爺們即使賭得傾家蕩産,依然不失其紳士的地位,可是靠賭博混飯吃的,就隻能是社會的渣滓了。

     要不是戰争打亂了一切,要不是他本人現在對邦聯政府有用,瑞特·巴特勒在亞特蘭大本來會不到處嘗閉門羹才怪呢。

    可是如今,連一些最古闆矜持的人也覺得出于愛國之心,自己應該放寬些度量了。

    心腸比較軟些的,則以為巴特勒家的不肖子已經痛悟前非,正在改悔,好将功補過。

    所以那些太太們都感到自己責任所在,應該通融辦理,何況他來往于封鎖線上又是如此奮不顧身。

    現在大家心裡都很明白,南部邦聯的命運不僅系于前方的将士,也有賴于偷運船躲避北軍艦隊的高超本領了。

     據傳聞,巴特勒船長是南方最有本事的船老大之一,幹這一行向來是火裡來水裡去,天不怕地不怕。

    他從小在查爾斯頓長大,熟悉卡羅來納沿海,不但對查爾斯頓附近的一切小港小灣、暗礁淺灘都了如指掌,就是對威爾明頓一帶的海域也同樣摸得熟透。

    他從來沒有丢過一條船,也從來沒有迫不得已而棄過一船貨。

    戰争初起時,他隻是個無名之輩,憑手裡的錢買了一條小快船,可是隻要偷越成功,每一船貨就有二十倍的利潤,所以如今他手裡的船已有四條之多了。

    他出大錢雇了有本事的船老大,趁星月無光的黑夜悄悄駕船駛出查爾斯頓和威爾明頓,把棉花運往拿騷、英國和加拿大。

    英國的紗廠都在停工待料,工人也都快餓得沒命了,所以誰的船隻要能夠哄過北佬的艦隊,到了利物浦簡直可以愛賣什麼價錢就賣什麼價錢。

    一方面替南部邦聯把棉花運出去,一方面再把南方亟需的軍用物資運進來,瑞特的幾條船在這兩方面都一再得手,運氣好得出奇。

    所以,那些太太們覺得,對于這樣一個勇敢的人,再大的舊惡也可以恕而不論了。

     他是個風頭十足的人物,到哪裡都會成為人們注意的中心。

    花錢大手大腳,騎一匹野性難馴的黑公馬,身上的衣服無論式樣、做工,永遠都是首屈一指的水平。

    光是這一身衣服,就已經是夠惹人注目的了,因為時下士兵的軍裝都已又髒又舊,老百姓就是穿出最考究的衣服,也難免有精心織補、縫補過的痕迹。

    斯佳麗覺得特别是他的褲子,其式樣之優美真使她大開眼界:淺黃的顔色,蘇格蘭牧人呢的料子,棋盤格子的圖案。

    他的背心也是氣派好得難以形容,尤其是白波紋綢的那一件,上面還繡着粉紅色小小的玫瑰花苞。

    他穿着這樣光彩奪目的衣服,神态之間卻似乎絲毫也不以為意,所以那風度也就越發潇灑了。

     他的渾身魅力要是一旦施展起來,那班太太就沒有幾個能夠招架得住,所以到最後連梅裡韋瑟太太也變得随和起來,請他星期天上家裡去吃飯了。

     原來梅貝爾·梅裡韋瑟跟那個小個子義勇兵已經商定,等他下一次休假就舉行婚禮,為此姑娘一想起來就直哭,因為她一心想要一套白緞子的結婚禮服,可是現在跑遍南方也别想買到白緞子。

    借吧,又無處可借,因為各家各戶曆年的緞子結婚禮服都已經捐出去做軍旗了。

    愛國心切的梅裡韋瑟太太責備女兒,說是在南部邦聯的旗幟下做新娘,要穿土布做的結婚禮服才是正理,可說也是白說。

    梅貝爾就是要緞子的。

    她說,為了正義的事業,她沒有發夾、沒有扣子、沒有漂亮的鞋子、沒有糖果和茶,都願意将就,甚至還引以為榮,可是緞子結婚禮服她卻非要不可。

     瑞特從玫蘭妮那裡聽說了這件事,就從英國帶來了一大匹精光閃亮的白緞子,外加一方提花面紗,一起送給梅貝爾作為結婚禮物。

    他送禮的手法也絕,使對方根本就不好意思開口提還錢的事,梅貝爾更是開心得差點兒就要去親親他。

    梅裡韋瑟太太知道,這個禮送得太重了——何況送的又是衣着之類——實在很不應該收受,可是她又想不出什麼理由可以推辭,因為瑞特用了最華麗的詞藻向她表示:新郎是我們的一位勇敢的英雄,新娘自當打扮得愈漂亮愈好,談不上什麼過分。

    因此梅裡韋瑟太太才請他到家裡吃飯,自以為作出這個讓步,代價還超過了這份厚禮呢。

     他不但給梅貝爾送了緞子,而且在結婚禮服的裁剪上還能出些極好的點子。

    時下巴黎流行的式樣,裙箍稍大,裙擺稍短,裙子已經不打褶裥,隻在邊上打上一圈扇形小褶,露出了裡面襯裙的鑲邊。

    他還說,他在巴黎的街頭上看不到女人裙子裡邊有襯長褲的,所以想來已經“不時行”了。

    事後梅裡韋瑟太太對艾爾辛太太說,她當時要是贊他兩句的話,他隻怕連巴黎女人時下穿什麼樣的襯褲都要一股腦兒說出來了。

     要不是他的陽剛之氣這樣觸目,如果光聽他把女人的服裝式樣、帽子式樣、頭發式樣報得這樣如數家珍,人家一定會說這個男人真是婆娘氣十足。

    太太們總覺得問他這許多時裝方面的問題未免有點“那個”,不過畢竟還是問了。

    她們跟時裝界已經隔膜得不下于困在荒島上的失事海員了,因為偷越封鎖線帶進時裝書來到底是不大有的事。

    誰保得定現在法國婦女就不是時行剃光頭、戴浣熊皮帽呢,所以瑞特憑他的記憶說的裙子褶邊式樣,眼下也大可替代《戈岱氏婦女時裝錄》了。

    對一些女性心理所特别重視的細小關節,他都肯加以留意,也都細細留意,所以每次從海外歸來,他總會被一群太太團團圍住,說這說那,什麼今年時行帽子小,戴得高,罩住大半個頭頂啦,什麼眼下都不插帽花,改插羽毛啦,什麼法蘭西皇後的晚裝已經不绾腦後的發髻,改為斜盤在頭頂上,把兩耳全露在外邊啦,什麼晚禮服又流行低領,低得可吓人啦,等等,等等。

     在這幾個月裡,他就成了亞特蘭大頭一位家喻戶曉的傳奇式人物,盡管他以前的名聲那樣難聽,而且現在又微有傳聞,說他不僅幹封鎖線上的買賣,還搞糧食投機。

    不喜歡他的人都說他到亞特蘭大來一次,糧價就要漲五塊。

    但是,即使私下有這樣的流言蜚語在悄悄傳播,他要是覺得自己的紅人地位值得保持的話,還是完全可以保持下去的。

    可他偏不,他跟那幫死腦筋的愛國公民打了一陣交道、赢得了他們的尊重和勉強的好感以後,好像突然壞脾氣大發,就是要故意冒犯冒犯他們,讓他們知道他以前的為人行事隻是一種僞裝,現在可不想再僞裝下去了。

     他仿佛對南方的每一個人、每一樣東西都抱着鄙夷的态度,卻又絕非出于個人的恩怨,他似乎特别看不起南部邦聯,而且對此也根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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