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稅法 危機與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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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上的弊端,沒有比這更嚴重的了!臣建議,自即日起,将國庫的管理和監管之權交回相關部門。

    至于宮中所需,每年可列出預算,由國庫如數劃撥,保證宮中用度不緻匮乏。

    隻有這麼做,才談得上财政的治理。

    ” 德宗欣然采納了楊炎的建議,當天便頒布诏書,宣布從今往後,所有财政收入全部劃歸左藏庫,每年隻需精選三五千匹上好綢緞,作為宮廷用度送交大盈庫。

     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正月,楊炎又提出了一項重大的财政改革措施,徹底廢除了已經在唐朝實施了一百多年的“租庸調法”,代之以一項全新的賦稅制度。

     這就是中國經濟史上著名的“兩稅法”。

     舊有的租庸調法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礎上的,“租”是指田賦,“庸”是指勞役,“調”是指捐稅,正所謂“有田則有租,有身則有庸,有戶則有調”。

    自唐朝開國以迄高宗時期,這項賦稅制度一直運行得還算正常,但是從武周時代起,地主豪強兼并之風大起,失去土地的農民開始大量逃亡,到開元年間,逃戶現象日趨嚴重,至玄宗末年,均田制實際上已經遭到嚴重破壞。

    在此情況下,各級政府的戶籍、田畝檔案就變得混亂不堪,與實際情況極不相符了。

    安史之亂爆發後,根據戶籍、田畝檔案進行賦稅征收更是變成一句空話。

    各級官員為了交差,往往采用非常手段,在短時間内強制征收、加重攤派,令轄境内登記在籍的百姓苦不堪言。

     由于戰亂頻仍、開支激增,李唐中央入不敷出,隻好在各級政府中拼命增設财稅部門,以緻各部門職能重疊,權限交叉,到最後誰也管不着誰,财政狀況一片混亂。

    此外,各地的軍政長官又巧立名目,任意攤派,不斷增設法令,對百姓橫征暴斂,于是舊法未除、新令已行,社會矛盾日益加劇。

     在這樣的混亂局面中,富裕階層和貧困群體的命運卻大不相同。

    因為富人有很多逃避勞役和賦稅的手段,比如入仕為官和削發為僧,就是當時普遍采用的逃稅辦法。

    而對于社會底層的老百姓來講,當官一途基本上是難于上青天的,甚至連和尚也不是你想當就能當的。

    因為當時出家必須有主管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度牒),富人隻要找找關系塞塞紅包就到手了,可窮人就算把自己賣了,也不見得能換來那份度牒。

    所以,窮人們上天無路、入地無門,隻能乖乖讓各級衙門和貪官污吏把他們身上的血汗榨幹。

     職是之故,整個社會就陷入了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狀況之中。

    在戰亂和苛政的雙重迫害下,貧苦的老百姓沒有活路,唯一的辦法隻能是逃——從戶籍所在地逃到沒人認識你的地方,讓天天逼你交稅的官府見鬼去吧! 到了安史之亂後,各地官府統計了一下,結果令人觸目驚心:對照從前的戶籍檔案,仍然留在本鄉本土的原住民還不到過去的15%[1],其他的85%以上,要麼死于戰亂和饑荒,要麼就是逃往異地他鄉了。

     形勢發展到這一步,如果還按照原來的“租庸調法”派發徭役和征收賦稅,那各級官府的大爺們就隻能自己去修水渠、建大壩了,而朝廷和天子到頭來恐怕也得去喝西北風。

     所以,廢除舊法,出台新法,就成了德宗朝廷的當務之急和勢在必行之舉。

     “兩稅法”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出籠的。

     這項賦稅改革的重點,可以用一句話概括:“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

    ”意思是不管原住民還是外來戶,隻要在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