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稅法 危機與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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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擁有土地和資産,一律要登記入籍,依法納稅;同時,不再以“丁身為本”征斂租庸調,而是根據擁有的土地面積和資産額度劃分貧富等級,再按照不同等級繳納相應的土地稅和财産稅。
具體的實施細則是: 一、将建中以前各種名目的正稅、雜稅及雜徭全部取消,隻征收兩稅:以谷物方式征收地稅(土地稅),以現金方式征收戶稅(财産稅)。
二、重新進行人口普查、戶籍登記和土地、資産評估,根據貧富程度劃分繳稅等級,富者多交,貧者少交。
三、唐朝中央對各州府作出規定,以大曆十四年的賦稅收入為準,确定需要收繳的固定總額,再參照上面兩條,将應繳的土地稅額平均分攤到每畝,将财産稅額按貧富等級分攤到每戶[2] 。
四、另有一條特别規定:凡異地經商者都要和當地居民一樣承擔納稅義務,按其利潤的三十分之一(不久就改為十分之一)繳納稅收。
五、規定交稅的時間為每年夏(六月之前)、秋(十一月之前)兩季,所以此項賦稅制度就定名為“兩稅法”[3] 。
建中元年正月,德宗李适下诏,正式頒行兩稅法。
毫無疑問,這個新稅制拯救了危機重重的帝國财政。
作為中國土地制度史和賦稅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變革,兩稅法統一了此前混亂不堪的稅制,把過去“以人丁為準”的征收原則進一步合理化,改變為“以貧富為準”,從而減輕了貧困階層的負擔,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社會矛盾。
更重要的是,德宗朝廷通過兩稅法的實施,把安史之亂以來被地方軍政長官把持的财政大權重新收回到了中央手中,“自是輕重之權,始歸于朝廷”(《舊唐書·楊炎傳》)。
然而,在後來實行的過程中,這項新稅法并沒有從實際上減輕老百姓的負擔,并且還産生了許多流弊:一、長期沒有調整貧富等級,緻使“以貧富為準”的征收原則得不到貫徹;二、由于兩稅中的戶稅(财産稅)部分是以貨币形式征收的,而中唐以後,民間貨币的流通量嚴重不足,于是産生了“錢重物輕”的通貨緊縮現象,老百姓不得不賤賣絹帛、谷物或其他産品,換取錢币繳納賦稅,無形中增加了經濟負擔;三、在兩稅制下,土地的自由買賣被政府允許,所以土地兼并之風更加盛行,富人迫使窮人賣地,而土地依舊在窮人名下,其結果就是土地的實際擁有者不用繳稅,而無地的窮人仍然要承擔納稅義務,最後隻能逃亡。
于是“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惡性循環再度成為普遍的社會現象。
盡管如此,李唐朝廷和以後曆朝曆代的統治者也找不到更好的制度取代它,所以,兩稅法還是成了此後一千多年曆代王朝的基本稅制。
兩稅法的成功實施讓楊炎赢得了廣泛的贊譽,也使得德宗李适對他更為倚重。
恰好在這個時候,首席宰相崔祐甫患病,多數時候都在家裡休養,而當初與楊炎一同提拔的另一個宰相喬琳則因為碌碌無為被德宗罷免,所以從建中元年春天開始,楊炎就順理成章地成了“獨任大政”的首席宰相。
事業、名望、地位、權力,該有的都有了。
接下來,楊炎終于可以做他最想做的一件事情了——算賬。
算什麼賬? 有恩的報恩,有仇的報仇。
具體的實施細則是: 一、将建中以前各種名目的正稅、雜稅及雜徭全部取消,隻征收兩稅:以谷物方式征收地稅(土地稅),以現金方式征收戶稅(财産稅)。
二、重新進行人口普查、戶籍登記和土地、資産評估,根據貧富程度劃分繳稅等級,富者多交,貧者少交。
三、唐朝中央對各州府作出規定,以大曆十四年的賦稅收入為準,确定需要收繳的固定總額,再參照上面兩條,将應繳的土地稅額平均分攤到每畝,将财産稅額按貧富等級分攤到每戶
四、另有一條特别規定:凡異地經商者都要和當地居民一樣承擔納稅義務,按其利潤的三十分之一(不久就改為十分之一)繳納稅收。
五、規定交稅的時間為每年夏(六月之前)、秋(十一月之前)兩季,所以此項賦稅制度就定名為“兩稅法”
建中元年正月,德宗李适下诏,正式頒行兩稅法。
毫無疑問,這個新稅制拯救了危機重重的帝國财政。
作為中國土地制度史和賦稅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變革,兩稅法統一了此前混亂不堪的稅制,把過去“以人丁為準”的征收原則進一步合理化,改變為“以貧富為準”,從而減輕了貧困階層的負擔,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社會矛盾。
更重要的是,德宗朝廷通過兩稅法的實施,把安史之亂以來被地方軍政長官把持的财政大權重新收回到了中央手中,“自是輕重之權,始歸于朝廷”(《舊唐書·楊炎傳》)。
然而,在後來實行的過程中,這項新稅法并沒有從實際上減輕老百姓的負擔,并且還産生了許多流弊:一、長期沒有調整貧富等級,緻使“以貧富為準”的征收原則得不到貫徹;二、由于兩稅中的戶稅(财産稅)部分是以貨币形式征收的,而中唐以後,民間貨币的流通量嚴重不足,于是産生了“錢重物輕”的通貨緊縮現象,老百姓不得不賤賣絹帛、谷物或其他産品,換取錢币繳納賦稅,無形中增加了經濟負擔;三、在兩稅制下,土地的自由買賣被政府允許,所以土地兼并之風更加盛行,富人迫使窮人賣地,而土地依舊在窮人名下,其結果就是土地的實際擁有者不用繳稅,而無地的窮人仍然要承擔納稅義務,最後隻能逃亡。
于是“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惡性循環再度成為普遍的社會現象。
盡管如此,李唐朝廷和以後曆朝曆代的統治者也找不到更好的制度取代它,所以,兩稅法還是成了此後一千多年曆代王朝的基本稅制。
兩稅法的成功實施讓楊炎赢得了廣泛的贊譽,也使得德宗李适對他更為倚重。
恰好在這個時候,首席宰相崔祐甫患病,多數時候都在家裡休養,而當初與楊炎一同提拔的另一個宰相喬琳則因為碌碌無為被德宗罷免,所以從建中元年春天開始,楊炎就順理成章地成了“獨任大政”的首席宰相。
事業、名望、地位、權力,該有的都有了。
接下來,楊炎終于可以做他最想做的一件事情了——算賬。
算什麼賬? 有恩的報恩,有仇的報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