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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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還沒有到。

    現在是10點13分,我已經正式邁入兩位數的年紀了,确切地說是10歲零197分鐘了。

    一秒鐘前,我聽見門口有動靜,不過是送牛奶的。

    在倫敦,我們有自己的牛奶。

    不過,我們經常會沒有牛奶喝,因為超市距離我們家有15分鐘的車距,爸爸不願意去拐角處的那個商店,因為那是穆斯林開的。

    我隻得吃幹麥片,媽媽每次沒法喝奶茶的時候都會抱怨。

     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收到過多好的禮物。

    爸爸曾經送給我一雙小一碼半的足球鞋。

    我現在就穿着那雙鞋,腳趾頭感覺像是困在捕鼠器裡。

    我第一次穿上這雙鞋的時候爸爸笑了好久。

    我沒有跟他說,我需要一雙更大的鞋,因為他已經把收據單弄丢了,所以我隻能假裝鞋子很合腳。

    反正我永遠也沒辦法加入足球隊,所以我穿上這雙鞋的機會并不多。

    在倫敦的學校,我每年都想努力加入球隊,可一次都沒選上。

    有一次,守門員病了,傑克遜老師問我能不能守門。

    我叫爸爸前去看球了,他揉着我的頭,像是覺得很驕傲似的。

    結果,球隊盡吞13個蛋,不過,隻有6個是我的錯。

    比賽開始的時候爸爸并沒有出現,我當時還很生氣,但在比賽結束的時候,我總算松了口氣。

     羅絲給我買了一本書。

    跟往常一樣,我進入客廳的時候,她的禮物就放在骨灰盒旁。

    我看到那本書時,總有股想笑的沖動,總想着骨灰盒會生出腿、胳膊和腦袋,走到商店買一份禮物。

    爸爸一本正經地看着我,所以,我隻是撕開包裝紙,意識到那本書我已經看過後,我盡量掩飾着臉上失望的表情。

    我看了不少書。

    在倫敦的時候,我在午餐時間經常去學校圖書館。

    圖書管理員說,比起人,書是更好的朋友。

    我覺得這話不對。

    盧克·布蘭斯頓就做了我四天的朋友,因為狄龍·賽克斯把他阿森納的尺子弄斷了,他們大吵了一架。

    他跟我坐在餐廳裡,我們一起在操場上玩“頂級王牌”的遊戲,在整整一個星期的時間裡,幾乎沒人叫我“小蟲雞雞”的綽号。

     我等會兒打算跟賈絲明去公園踢足球。

    她也叫爸爸去,但他隻是嘟囔幾聲,便坐在了沙發上。

    她說來看傑米穿着新足球靴踢球,但爸爸還是打開了電視機。

    他看起來宿醉未醒,果然,我随後在垃圾桶裡找到了一個空伏特加酒瓶。

    賈絲明小聲對我說我們不需要他來,然後大聲說咱們去踢球吧,像是踢球才是世界上最快活的事兒了,想着讓我過一個特殊的生日,她這點真好。

     賈絲明問我是否準備好了。

    我扯着嗓子喊差不多了,但其實我壓根兒就沒離開過窗台。

    我想等郵件送過來,一般是在十點到十一點之間。

    我覺得媽媽不會忘記。

    家人過生日這檔子事好比老師不小心在白闆上寫的字,永不褪色的墨水深深地烙在了我的腦海中。

    但是,也許媽媽現在跟奈傑爾生活後情況完全不同了。

    也許奈傑爾也有自己的子女,媽媽隻會記得他們的生日。

     就算媽媽不寄給我禮物,奶奶一準兒也會給我寄禮物的。

    奶奶住在蘇格蘭,爸爸的老家也在那裡,盡管她已經81歲高齡了,但她什麼都不會忘記。

    我希望能經常看望她,因為爸爸誰都不怕,就怕她一個人,我想她是唯一能讓爸爸戒酒的人了。

    爸爸從來不帶我們去看她,奶奶年紀大了,沒辦法開車,所以,她不能來看我們。

    我覺得我特别像奶奶。

    她有着一頭姜黃色的頭發,臉上長着雀斑,我的頭發也是姜黃色的,也長着雀斑,奶奶跟我一樣,是個強硬的人。

    在羅絲的葬禮上,她是整個教堂除我之外沒哭的人。

     不過這是賈絲明告訴我的。

     公園離我們家有一英裡,我們幾乎是跑着去的,我看得出來,賈絲明是想借此消耗卡路裡。

    有時候,平日裡看電視的時候,她會在空中蹬腿,如果我們去購物或者做别的什麼,她甯願走樓梯也不願坐電梯。

    她穿着一件黑色的長大衣,頭發是亮粉色的,看起來有些滑稽。

    她飛快地跑過一群綿羊時,那些家夥吓呆了,全都咩咩地叫起來。

    我仍在不停尋找郵差的身影,因為現在差不多11點了,我們離開農舍的時候他還沒來。

     我們到達公園時,有三個女生在蕩秋千,我們走進去時,她們全都盯着我看,眼神像長滿刺的荨麻,我在大門前停下來,臉變得通紅。

    但賈絲明壓根兒就沒有理會。

    她徑直跑過去,爬到一個秋千上,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