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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而此時我也突然想起,住在這裡,是我生平第一次在晚上獨處。
不管是住在兒時的家、外省劇院的宿舍、倫敦的公寓、大城市裡的大飯店或出租公寓,我都是猶如住在蜂房裡,受到牆壁外面重重人類的圍繞。
即使住在弗裡齊的小屋裡,我也從不孤單。
但“什魯夫末端”卻是我生平擁有的第一座獨棟房屋,是我第一次真正居住于孤獨中。
這不正是我夢寐以求的嗎?當然,這房子是充滿各種小聲響,即使在無風的晚上,這屋子也會像一座老房子應有的樣子,充滿各種細微吱嘎聲,氣流也會從窗框的縫隙和不密合的門縫穿進來。
有時晚上躺在床上,我也會聽到頭上閣樓傳來輕微的腳步聲,或是樓梯平台的珠簾子發出的細細滴答聲,就像有人鬼鬼祟祟穿過似的。
現在已經夜深,挑這個時間來談那件事也許愚蠢,但它剛剛卻突然鮮明地跳入我的腦子裡。
讀者諸君也許奇怪,我一開始不是提到我在海邊遭逢一個“恐怖經驗”嗎?為什麼此後未再談起呢?事實上,現在看來,我已經“忘”了。
某種意義下,我也真的忘了,而這一點,似乎可以印證我對此事想到的一個可能解釋。
現在讓我來叙述這件事。
事發當時我坐在“小懸崖”上方眺望大海,身旁放着這本筆記本。
太陽很耀眼,大海一片甯靜(景色就像我在這筆記本第一段描寫的樣子)。
眺望大海前的一段時間,我都是在觀察身旁的一個小水坑,凝神看裡面一條蛀船蟲遊泳。
那條蛀船蟲是微紅色,身體長得出奇,長着淡淡的剛毛。
遊了一陣子之後,它把身體蜷曲成奇怪的形狀,沒入一個洞裡去。
我坐直身體,把臉轉向大海,眯着眼睛迎向太陽。
然後(不是馬上,而是過了約兩分鐘),随着眼睛适應了太陽的強光,我看到了一頭怪物從海浪中騰起。
除了這樣說以外我不知該如何形容。
在一片完全甯靜空曠的海面,離我大約四分之一英裡遠(也許短些),一頭龐然的生物從水中弓起身體,騰到半空。
起初它看起來像一條黑色蟒蛇,但繼而一個又長又粗的身體就随着伸長的脖子出現了。
它帶刺的背是拱起的,身上有一片像鳍狀肢的東西,不過那也許是一片鳍。
我看不見這生物的全身,但它身體的其餘部分卻攪動水面,激起二三十英尺高的水花。
然後,這生物蜷曲起身體,脖子卷繞了兩圈,頭的方向一轉朝下。
我可以透過它卷繞的圈圈看見天空。
我同時可以異常清晰地看到它的頭:樣子像個長着冠毛的蛇頭,綠色的眼睛,嘴巴張大,露出獠牙和粉紅色的口腔。
它的頭和脖子都閃耀着藍色光輝。
然後一下子,它身體的卷圈松開了,整隻掉到水裡,隻剩背部露出水面;再一下子,它的背也沒入水裡,僅餘一個浪濤四濺的大漩渦。
這一驚非同小可,有一段時間我動彈不得。
我想要逃跑,生怕那怪物會再次出現,爬上陸地,甚至就爬到我的下方。
但我兩條腿卻不聽使喚,心髒也跳得厲害,就算稍微動一動都有昏厥之虞。
大海此時已恢複平靜,再沒有什麼異象。
最後,我站起來,慢慢走回屋子。
我走上樓,在起居室坐了一段時間,好讓呼吸和心跳緩和下來(我不敢坐在平常窗邊的位置,所以就坐到靠“裡房”牆壁的那張小桌前,頭靠在牆上)。
半小時後,我才恢複鎮定,寫下在這筆記本的第二段文字。
這期間,我一面顫抖一面努力思考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理性的思考讓我慢慢回複鎮定。
什麼事情都是可以解釋的。
我想到幾個可能性,同時那種可怕的恐懼也慢慢消退了。
其中一個可能就是我看到的“隻不過”是我想像出來的。
但想像出來的東西不可能這麼清晰分明和這麼駭人。
那是要命的吓人。
我是一個适度的飲者,而且肯定不是神經過敏型的人。
另一個可能是,我看到的“隻不過”是一頭科學家迄今不曉得的怪獸。
對,這不無可能,但也僅止于可能。
又會不會,我看到的隻是一條巨大無比的鳗魚?會有這麼巨大的鳗魚嗎?鳗魚有可能從海裡騰起,把身體卷繞幾圈,在空中停留一段時間嗎?我不能想像那東西會是一條鳗魚,不可能。
那東西有一個厚實的身體,我清清楚楚看到它有一個背部。
那怪物離我多遠呢?它騰起時,離海面又有多高呢?進一步思考後,我就對自己的第一印象沒那麼有把握了。
隻不過,我仍然肯定自己絕對是看到了不可思議的東西,而不是什麼錯覺,例如把一大團漂浮的海草或木頭誤看成大海怪之類。
我思考另一個可能性。
記得在看見那大海怪以前,我曾經觀察小水坑裡的小海怪一陣子,就是那條微紅帶剛毛的蛀船蟲。
它身長雖然隻有五六英寸,但在狹小的小水坑裡卻顯得相當巨大。
會不會是因為某種光學的機制,讓我把殘留在視網膜上的蛀船蟲影像投射到大海去呢?這是個有趣的假設,卻完全沒有說服力,因為那紅色的蛀船蟲和那藍黑色的海怪除了都能把身體蜷曲起來以外,别無相似之處。
另外,我也從未聽說過有這種視網膜的“電影制作術”。
至今,那海怪留在我記憶裡的影像仍然清晰分明,但奇怪的是,對于它距離我有多遠,我卻愈來愈感到模糊。
截至目前,我想到一個最有可能的解釋,是以下這個,雖然寫下來會讓我有一點羞愧。
我不是酒鬼,也不是嗑藥一族。
我極少喝烈酒,在美國時偶爾吸吸大麻,就這麼多。
然而,很多年前在一個場合,我竟然白癡地吃了一顆迷幻藥(這樣做是為了取悅一個女人)。
結果我經曆了所謂的“壞旅行”[6]。
那真是非常壞的一趟旅行。
這裡我也不打算把自己經曆的那個可怕且相當丢人的幻覺描寫出來(我隻會說一點:那是跟腸髒有關)。
事實上,那也是極難用筆墨形容。
那在道德上和靈性上都可怕之極,就像是一個人肮髒的内髒翻了出來,成為全宇宙;就像是一個籠罩一切的黑色惡靈正在急速成形,而你又無路可逃。
我還記得,“伴随”着畫面呈現在我腦海裡的是“逃不掉的”這幾個字。
事實上,那幻覺是個極度清晰分明的視覺影像,并且就在我回憶這一刹那重現在我眼前。
但我不打算寫下來。
當然,自此我再也沒有吃過迷幻藥。
我也沒感受到什麼後遺症,之後很快,我就把一切忘了,感覺就像忘掉做過的一個夢一樣。
盡管我已忘了,但我會“看到”一頭海怪,是不是可以歸咎于多年前我愚蠢地吃下那顆要命的東西呢? 無疑,那條從水中騰起的海怪和我吃迷幻藥後看到的幻覺是毫無相似之處,但兩者帶給我的驚駭感卻很相似。
另外,我遺忘的速度也相似。
我聽說,恐怖幻覺是會複發:所以說,讀者諸君,自己小心了。
盡管如此,我還是必須承認,就目前來說,這個解釋最有力之處都隻因為其他的解釋全無說服力。
我的心又噗噗跳起來。
我必須去睡了。
也許應該留待明天早上再寫下這段記憶。
我得吃顆安眠藥。
離寫下上述文字已過兩天。
自從寫下看到海怪的事情以後,我一直睡得很好,但我還是認為我提出的最後一個解釋是正确的。
不管怎樣,它都已經杳無消息,我的恐懼也平複了。
也許把事情寫下來對我是有幫助。
我也認定,從閣樓傳來的“腳步聲”隻是老鼠的走動聲。
又一個豔陽天。
仍然沒有信。
我在小石灘遊了一回。
海水相當平靜,但要從小石灘上岸還是困難得惱人。
除了得爬上一片有點陡又滑腳的石子坡以外,海浪也不斷從後面淹向我。
我喝了幾口水,腳也割傷了。
我找到先前遺棄的那捆漂流木,抱回家裡。
我覺得冷飕飕的,但又懶得去搬那個浴盆(看來是鐵鑄的)。
也不值得費勁一桶桶把熱水提到浴室。
我剛想到一個主意:如果把繩子系在圓堡階梯的鐵欄杆扶手上,那麼即使在惡劣的天氣,我一樣可以使用那些梯級上岸;另外,如果能夠在我的“小懸崖”找到一個系繩處,在那裡系一條繩子,同樣可以讓我輕易上岸。
我下次一定要記得到村子的雜貨店看看有沒有繩子賣。
我還得找找看哪裡有賣罐裝液化氣的。
我爸爸的父親是林肯郡的一名蔬菜農場主人。
(我終于坦然開始寫我的自傳了,而這是多麼棒的一句開頭!我就知道,隻要願意等,一定可以寫出很棒的開頭。
)他住在一棟名為“薩克頓”的房子裡。
我以前總覺得,擁有一棟有名字的房子是很有面子的事。
我不知道我外公是從事哪一行的,他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
但我想應該就像爸爸那樣,是“坐辦公室”的。
對,爸爸是個文員,盡管在家裡我們從來不用“文員”兩個字。
我祖父有兩個兒子:亞當和阿貝爾。
我從不認為祖父是個有藝術想像力的人,但他為兩個兒子所取的名字卻帶有一點詩的味道。
我很早就看出來,我叔叔(阿貝爾)要比我爸爸(亞當)受寵愛和幸運。
一個小孩子是怎樣看出這種事的呢,又或者說,這對一個小孩來說為什麼是那麼顯而易見的呢?說不定,小孩子就像狗一樣,是可以讀懂一些大人讀不懂的符号。
我知道爸爸(他比阿貝爾略長)曾經曆過不幸的失敗,盡管當時我還不知道何謂“失敗”,對金錢、地位、權力、名聲這些事情還一無所知——這些東西後來以千萬種形式牽引我的一生,直到現在才不再糾纏我(我相信是如此)。
當然,當我說我親愛的爸爸是“失敗者”時,隻是以粗糙的世俗定義來說。
事實上,他是個睿智的善良人,有着一顆赤子之心。
我的外公外婆住在卡萊爾,對于他們我幾乎一無所知。
我媽媽兩個姊妹也住在卡萊爾。
外婆死得很早,在我對“薩克頓”的記憶裡,她是出現在一張照片裡的。
我不喜歡也怕外公,他留在我記憶裡的唯一印象,隻是一雙威靈頓長統靴和洪亮的嗓子。
亞當與阿貝爾,就像雙子神一樣主宰着我兒時的世界。
媽媽是一股獨立的力量。
然後當然還有我的堂弟詹姆斯,他和我一樣都是獨子。
爸爸與叔叔後來走上不同的路。
爸爸漂流到沃裡克郡,任職于“地方政府”。
漂流。
對,在我的想像裡,爸爸就是坐着一艘木筏漂流的。
阿貝爾叔叔則成了林肯郡的名律師,住在郊區一棟名叫“拉姆斯登”的房子裡——另一棟有名有姓的傑出房子。
“拉姆斯登”比“薩克頓”更大。
我至今仍會在夢中看到這兩棟房子。
後來阿貝爾叔叔搬到倫敦,但仍然把“拉姆斯登”留為所謂的“度假别墅”。
他娶了一個富有漂亮的美國女孩,名字叫愛絲蒂爾。
我記得媽媽提到她都會稱之為“女繼承人”。
媽媽婚前是一個農莊的秘書,名叫瑪麗安。
她是個嚴謹的福音派教徒。
爸爸和我當然也是基督徒,阿貝爾叔叔也是,至少直到愛絲蒂爾嬸嬸把他帶入光明燦爛的世界以前一直如此。
我無法把媽媽想像成在沃裡克郡綠蔭小徑散步的瑪麗安小姐。
在我最早的記憶裡,她的臉都是充滿焦慮的。
但她是個強者。
我與爸爸互相愛着和順服着彼此,也偷偷互相安慰着彼此。
不,應該說我們一家三口都愛着和安慰着彼此。
我們是孤單而笨拙地相守在一起的一家人。
今早我在廚房真的吓傻了:一隻又大又肥的古怪蜘蛛從食物貯存櫃中爬了出來。
定過神後我發現那隻是隻最迷人的蟾蜍。
我輕易把它抓住,帶着它走過灌木林,到岩石再過去那片苔藓遍布的池塘區。
這種毫無自衛能力的溫文動物是如何存活下來呢?它走開後,我閑晃一陣子,觀賞紅色的簇狀苔藓和各種花朵,有一種是馬尾巴花,這種花我年輕時就已知道名字。
還有一種會捕蠅的古怪黃色花朵。
歐石南叢生在通向阿莫尼農莊那片較高的高地上。
房屋經紀人告訴我,這一帶有蘭花,但我沒見過。
也許就像海豹,隻是個傳說。
稍後我到村子買了些冷凍鲑魚條(等于窮人家的煙熏鲑魚)。
在這裡想買到鮮魚當然不可能,這一點,所有的村民都曾自豪地告訴過我。
我也打聽過有沒有代洗衣服的地方,但沒有得到确切結論。
至今為止,一切衣物都是我自己動手洗,挂在草坪上曬幹。
大概我會繼續自己洗衣服,這一類簡單的雜務可以帶給人奇妙的滿足感。
我忘了說我在村裡找到第二家商店,是一家五金店之類的商店,位在酒吧後方的一排村舍之間。
店名是“漁人商店”,顯然一度是賣各種漁人用具的。
今早我才發現,這店也賣煤油和罐裝液化氣。
我又買到一些蠟燭、一盞油燈和一捆繩子。
帶着這些戰利品,在回家前我先進了“黑獅”一趟。
酒吧在我進入時一片鴉雀無聲,但一等我離開,就爆發出一陣沙啞的交談聲;盡管如此,我還是打算每次進村子,都到酒吧裡走走。
村民的微微敵意對我來說沒什麼大不了。
拜電視所賜,他們當然都知道我是誰,但還是要痛苦地裝出對我不感興趣的樣子。
也許對他們來說,我是“不真實的”,已受到媒體本身的不真實性感染。
沒人試圖跟我交朋友,謝天謝地! 我午餐吃的是用沸水迅速解凍的鲑魚條(不過太陽已經把魚解凍得差不多了),加入檸檬汁、油和撒上些許曬幹的香草。
鲑魚條無疑要比煙熏鲑魚美味,除非是最好的煙熏鲑魚。
我配着鲑魚條吃的是罐頭馬鈴薯(這裡當然買不到新鮮馬鈴薯)。
對我來說,馬鈴薯乃是一道美食,而非乏味的家常配菜。
接着我又配着甜菜根吃了些威爾士起司面包[7]。
雜貨店裡賣的面包片談不上好,但烤過和塗上新西蘭奶油之後,滋味一樣可圈可點。
飯後甜點是斯堪的納維亞脆餅幹,這種餅幹種類繁多,據說有瘦身的功效(當然是假的,如果你注定是胖子,那吃任何東西都會讓你變胖。
但我從來吃不胖)。
現在我既然擁有了一片土地,自是非開辟個香草花園不可。
自從成了開悟的美食家之後,怎樣找到充足的新鮮香草,一直困擾着我。
但我要把香草花園辟在哪裡呢?我不打算在我那幾片小草坪裡動土,再說它們也太靠海了。
但如果我把香草種在公路另一邊的一個秘密地點,又會不會有被農人或動物盜走之虞?我必須把這些事情好好想想;不過這是一種快樂和單純的思考,與思考惱人的往事截然不同! 午餐後,我剪了一段繩子,把一端系在圓堡階梯的鐵欄杆扶手上,另一端扔到海裡,任随海浪載浮載沉。
我在向海的繩端打了個結,讓繩子便于抓牢。
但我卻無法在“小懸崖”做同樣的事,理由無他,隻因為那裡沒有東西可供系繩。
岩石都太巨大和光滑了,我的繩子又不夠長,無法從屋子一直延伸到大海。
我應該買一條更長的繩子,系在廚房的門把或後樓梯的底柱上嗎?然後每個晚上再把整條繩子收到廚房裡?思考這些問題不無趣味。
繩子本身就很漂亮,經過輕輕的抛光,聞起來有松香味。
我聽說是本地的産品。
我花了一些下午時光躺在我的岩石“拱橋”上(位于房子與圓堡之間),觀看狂怒的海浪湧進下方的深洞窟,自我消滅。
看了一陣子,我覺得有點頭暈,就像我随時都會掉下去似的。
這真是最怡人的享受。
不過有一件事卻讓我有一點點不樂,今天到雜貨店去的時候,我從店内販賣的一些明信片上得知,我的拱橋和橋下的漩渦乃是本地的知名景點。
所幸那些明信片看來都舊舊皺皺,我花了不到一英鎊的錢就全數買下。
事實上,“拱橋”本身并沒有太多可觀之處,隻不過就是塊大岩石,中間有個窟窿,下面有個大洞窟,如此而已。
但願這一點不會吸引太多的遊人。
我從明信片上的說明得知,這個深洞窟被稱為“米恩大湯鍋”。
我問雜貨店老闆娘米恩是何許人,她的回答是不知道。
遙遠的教堂鐘聲提醒我今天是星期天。
今天天空變得多雲。
我剛才一直在看雲,然後突然想起,我這輩子從未做過這樣的事,從未隻是坐着看雲。
兒時,我很害怕做這樣的事,覺得是“浪費時間”。
再說媽媽也不會容許我這樣做。
寫這個的時候,我是坐在屋後的草坪裡,先前我把一把椅子搬出來,又拿來一些坐墊和小毯子。
現在是黃昏了。
大坨大坨青石闆色的浮雲在有點濁但仍然金光燦爛的天空慢慢移動,雲朵的凸出之處被鍍成較亮的藍色。
海平線處鑲着一條閃閃發亮、微帶點鋸齒狀的銀線。
海面活潑起伏,披着一片抒情詩般的金棕色,跳動着白光點。
空氣和暖。
又是一個快樂天。
(“你搬到那邊能幹什麼?”他們問我。
) 幾乎是偷偷摸摸的,我在心裡極端自鳴得意。
另一天。
我決定不在這本子裡記日期,以免連續的沉思感被打斷。
我重讀了自傳的開頭部分。
好有權威感!我從沒想過自己的童年可以寫得那樣有趣。
本來我想寫克麗芒的事。
我真希望描述自己的童年嗎? 今天我沒有遊泳。
下午因為想遊泳,我去了圓堡一趟,卻懊惱地發現,綁在鐵欄杆扶手上的繩子不知為何松掉,被水沖走了。
我一向不擅長打繩結。
也許那繩子太粗,不容易綁好。
我突然想到,長條的尼龍布可能比繩子更管用。
我感到有點沮喪,但心情又被晚餐重新點燃。
我的晚餐:加入一點奶油和幹羅勒的意大利面(羅勒當然是香草之王)。
另一道菜是以莳蘿慢煮的包心菜。
接着是水煮洋蔥,佐以麸皮、香草、豆油、番茄和蛋。
另外還有兩片罐頭鹹牛肉(吃肉其實隻是我吃蔬菜的借口)。
我喝了一瓶葡萄酒,以追懷那條不中用的繩子。
現在已是深夜,我坐在樓上,旁邊點着一盞舊油燈和那盞新買的油燈。
新油燈的光線沒那麼漂亮,卻比較輕便好拿。
我決定多買幾盞這種油燈,盡管我相信自己絕對是少不了蠟燭。
喬裡太太留給我大約一打的燭台,談不上漂亮,卻很就手。
我把燭台連同蠟燭和火柴,分别放在屋裡每一個可能需要照明的角落,随時備用。
新油燈的氣味讓我想起弗裡齊。
好了,我現在要繼續寫我的自傳了。
我生于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特福,更精确地說,是生于那附近的阿登森林。
阿登森林位于樹木茂盛的英格蘭中央,比英格蘭島上的任何地點都離大海更遠。
直到十四歲那年,我才第一次目睹大海。
當然,我這輩子都是莎士比亞造就的。
要不是我家鄰近一家著名的劇院(事實上就是那家)[8],我兒時将不可能看過任何戲劇。
我父母從不上劇院,媽媽更是強烈反對别人看戲。
我們家太少閑錢去任何地方了,所以我們絕少外出。
我第一次上餐館已是畢業之後,進旅館則是更後來的事。
遇到假日,我們一家會到“薩克頓”或“拉姆斯登”去,不然就到媽媽當過秘書的農場去玩。
如果不是因為莎士比亞,我大概不會進戲劇這一行。
學校裡有一個老師是超級莎士比亞迷。
這個人也是我人生的造就者。
他的名字是麥克道爾。
我們常常上劇院,看遍所有莎劇。
有時他幫我付戲票錢。
我們當然也一起演演莎劇。
麥克道爾先生是個戲癡,是個向往當演員而未能如願的人。
我成了他的得意門生。
(我第一次看到海,就是他帶我去的。
有一次他帶我和另外幾個男孩到威爾士的海邊玩了一星期。
即使是“快樂”也不足以形容我的心情。
那段時間,我開心得快瘋了。
)媽媽并沒有反對我去看戲,因為她以為那是“課外作業的一部分”。
我甚至狡猾地假裝自己并不喜歡看戲,隻是為了應付考試不得不然。
撒謊的壞小孩。
我有如置身于天堂。
但爸爸知道是怎麼回事,卻沒有吭聲;我們從未向對方承認一起在欺騙媽媽。
我爸爸是個好學的人,也是我見過最溫柔的人。
我所說的溫柔,并不是指腼腆,雖然我猜他真的是生性腼腆。
他的溫柔,是一種道德素質上的溫柔。
到現在,我還清楚記得他彎腰撿起一隻在紙張上的蜘蛛,小心翼翼放到窗外或是哪個它不會受打擾的屋角的樣子。
我是他的同志,他的閱讀同伴,甚至可能是唯一與他深談過的人。
我覺得我們是坐在同一條船上,一起進行冒險。
我們會同時讀一本書,加以讨論。
我們一起讀童話故事、冒險故事,稍後一起讀小說、曆史、傳記、詩歌和莎士比亞。
我們享受也渴望對方的陪伴。
這是真正愛的試金石,比奉獻、仰慕和激情猶有過之。
如果你非常非常渴望某人陪伴,就表示你愛這個人。
除我以外,沒有其他人知道我爸爸有多麼美善;我懷疑連媽媽也不知道。
我當然也愛媽媽,但她卻是有一條最後界線的人,爸爸則沒有任何界線。
她相信有一個公正的上帝。
也許就是這種信仰支撐她把看起來讓人很失望的生活過下去。
我父母的毛病是——至少我是這樣想——不想到任何地方去。
媽媽之所以反對外出,部分原因是那需要花錢,另外則擔心我們會被世俗的聲色迷惑。
至于爸爸不想去任何地方,部分是因為媽媽反對,部分是出于腼腆和某種懶惰天性。
我這樣寫,可能讓人錯以為他是個愁眉苦臉的人,事實上不是。
他懂得簡單生活之樂,懂得怎樣在小樂趣中得到滿足。
我知道他對枯燥的辦公室工作盡心盡力,但對家裡的各種雜活卻充滿熱忱。
他喜歡看書,主要是看小說和冒險故事;隻要不必教我做功課,他都會看書。
我記得,後來他病重時,還拿着放大鏡看《金銀島》。
他深愛和寶貝着媽媽和我。
但他的整個世界僅止于此。
他對政治或旅遊或任何種類的娛樂都缺乏興趣,就連文學以外的其他藝術也引不起他的興緻。
除我以外,他沒有别的朋友。
也許值得一提的是他喜歡弟弟阿貝爾,至于多喜歡,我說不上來。
他從未毫無保留地喜歡我堂弟詹姆斯,因為他把詹姆斯視為我的勁敵。
愛絲蒂爾嬸嬸也讓他覺得自己寒伧。
媽媽讨厭他們一家三口,但見面時仍會保持舉止得體。
我會進入戲劇界,自然全是因為莎士比亞。
即使後來在我當莎劇導演期間認識我的那些人也不明白,仍然不知道這個神從一開始就對我的人生方向有了多重大的影響。
我會走戲劇這條路當然還别有動機。
我想要逃:逃出我父母枯燥簡單的生活,逃出我家死水般的環境,逃進藝術的騙人戲法和魔法中。
我向往斑斓的色彩、動作、特技和聲光。
我成為舞台飛行裝置的專家,也喜歡安排複雜的打鬥場面,而正如劇評人常常批評的,我熱衷于各種近乎幼稚的舞台特技和戲法。
我會吃戲劇這行飯還有一個原因(這是我從一開始就非常自覺的):我想娛樂自己和為爸爸帶來一點娛樂。
但我懷疑他有沒有接受我這個觀念,甚至懷疑,他在我後來殷切教育他看戲那段日子有沒有努力接受過。
在娛樂自己這一點上,我一輩子都可說相當成功了。
至于在說服父母娛樂他們自己這一點上,我就沒那麼成功了。
最後,我甚至帶他們到巴黎、威尼斯、雅典旅行。
但他們在旅遊途中總是很不自在,盼着回家,盡管我認為他們日後也會因為曾經旅遊過那些地方而覺得滿足。
他們真的總是希望守在自己家和守着自家的花園。
世界上是有這種人。
我從小就是個聽話文靜乖巧的小孩,但當我決定走戲劇之路以後,就明白有一場硬仗即将開打。
我希望打赢這場仗,而且是快快打赢。
這兩點我都做到了。
十七歲那年,爸爸希望我上大學。
媽媽也是這樣希望,雖然一方面又擔心錢的問題。
但我卻想去倫敦念戲劇學校(我獲得了一筆獎學金。
麥克道爾先生栽培我的力氣沒有白花)。
我生平最難過的一件事就是在這個問題上與我敬愛的爸爸相左。
但我不能再等了。
聽到我的志向以後,媽媽吓得魂飛魄散。
她一直認定劇院是罪惡的溫床(她是對的)。
她認為我不會成功,最後隻會因為三餐不繼而回家(她鄙夷不能自食其力的人)。
但在這一點上,她錯了,因為随着年月的推移,她不得不對我賺錢的本領佩服有加。
劇院從此成了我的家。
就連二次大戰期間我也是在演戲中度過,這是因為我在兵役體檢時被發現肺部有一塊黑斑(後來很快就消失),不用入伍。
這件事在戰後讓我頗感遺憾。
*** “阿克賴特先生,你在這一帶曾看到過十分巨大的鳗魚嗎?” 直接問句。
這是今天早上我在黑獅酒吧裡提出的發問,當時我買了一些蘋果酒。
隻可惜那些蘋果酒太甜,而我帶來的一小批葡萄酒很快就會飲完。
在黑獅酒吧當然買不到葡萄酒,不過英明睿智的雜貨店老闆娘告訴我,雷文飯店買得到“貨真價實的葡萄酒”。
黑獅酒吧的老闆名叫阿克賴特。
這個名字讓我有點心神不甯,因為我從前的司機也叫阿克賴特,而他對我的态度有如寇雠。
司機與東主的關系有時是可以緊張得讓人納悶的。
不過,撇開這一點,“黑獅”的阿克賴特本人就夠讓我心神不甯。
他是個大塊頭,留着黑長發和黑腮胡,樣子就像個維多利亞時代的無賴。
他喜歡帶領酒吧裡一票客人開些讓我困窘的玩笑。
聽了我的問題後,他開始進行拆解:鳗魚?巨大?十分巨大?這一帶?“你是指在陸地上嗎?”他問。
“他是指蠕蟲。
”一個客人插嘴說。
店裡的客人總是同一批人,我猜想他們是退休的田工。
其中當然沒有女人。
“我指的是海裡的鳗魚。
”聽到這個,所有人同時陰沉地搖頭。
“你不可能在海面看到它們,它們都是遊在水裡。
”有個人說。
另一個人補充說:“鳗魚不是好東西。
”我的問題至此無疾而終。
我走回家,手上拿着出于禮貌買下、無味至極的蘋果酒。
但我至少成功幹了一件事。
我把一片粗厚的窗簾布從中間剪開,再将兩塊布結在一起,當成“繩子”綁在圓堡階梯的鐵欄杆扶手上。
靠着這個方法,我在早上的低潮水裡遊了一個很棒的泳,盡管波浪滔滔,泳畢我還是輕輕松松就回到岸上。
午餐:法蘭克福香腸炒蛋,配烤洋蔥和一點大蒜吃。
甜點是從雜貨店買回來的糖餡餅,我在上面澆上檸檬汁,再塗上酸乳酪和厚厚的奶油。
我喝了幾口蘋果酒,但隻覺得愈喝愈生氣。
飯後,我用收集來的漂亮石頭為草坪砌邊。
我還不知道最後的結果會不會很可笑。
今天是個密雲天,吹着冷飕飕的微風,海面上空泛着一片怪異的咖啡色的光。
近黃昏時,天空上演了例行的雲彩秀,大團大團金色帶褐的浮雲就像是聳峙九霄之上的懸崖峭壁。
我再次試着在小紅室的壁爐裡用漂流木生火,但煙照樣從煙囪倒湧出來。
我已經打掃和整理過房子一遍。
清潔工作竟然可以讓人得到那麼大的滿足感,真是不可思議!(但這種滿足的前提是不是你打掃的東西得屬于自己?大有可能。
)我把門廳和樓梯都掃過,也洗刷了廚房裡的大塊瓦石闆(非常值得)。
我甚至用濕布抹了一遍二樓樓梯平台那個醜陋的大花瓶,又替那張斑駁的桃花心木書桌上了蠟。
我最後清潔的是門廳裡那面橢圓形大鏡子。
它大概是屋裡最有價值的東西了(十八世紀之物?)。
鏡面已經下斜而且有些黑斑點,但仍然異常明亮和銀閃閃,看起來像是會發光。
鏡框的材料是一種暗灰色金屬(是白镴嗎?),镌刻着漩渦形的枝葉和漿果圖案,就像花環。
金屬亮潔劑讓這些圖案比原來光亮一點,也更清晰。
很多污垢粘在抹布上。
由于我方才在鏡子前打量了自己一陣子,所以現在大概是描寫自己外貌的适當時候。
這似乎有點多此一舉。
我是名人,照片見報的機會比比皆是。
但相機從來不是我忠實的朋友(幸好我沒有立志要當電影明星)。
讓我來形容一下真實的我吧。
我身材苗條,中等身高,有一張鵝蛋臉、短而直的鼻子、薄唇。
我的膚色相當白,所以臉龐很容易起紅暈。
每當惱怒或覺得受冒犯,臉就會漲成紫紅色。
這一點以前常讓我困擾,後來卻成了我的注冊商标。
等我在戲劇界成為知名導演并被冠以“鞑靼人”的外号之後,這反而成為我威吓演員的好方法。
我的眼珠是非常淺的冷藍色,閱讀時會戴上橢圓形鏡片的無框小眼鏡。
我有一頭稀薄、近乎無色的金色直發,從不留長。
這頭頭發本來就從未光彩奕奕過,現在更是開始褪色和黯淡,但還沒有變白。
我已經打定主意不去染發(幾年前頭發開始變稀疏時,我曾求助于科學方法,結果讓人完全滿意)。
相機最無法捕捉的,是我臉部肌膚的細緻質地(細緻得幾乎像女孩子的臉,而我當然總是把臉刮得幹幹淨淨),還有就是我臉上那種略帶挖苦和狡猾的表情。
攝影師太容易讓一個人看起來像笨蛋。
我常常認為自己長得像父親,但他的相貌溫柔單純,這兩種特質我都沒有。
我決定要帶個熱水袋早點上床睡覺。
累極了。
我想寫有關劇院的事情,但又覺得那不太容易。
對于這個龐大主題的省思說不定可以寫成另一本書。
因此,我還是直接談克麗芒·梅金好了。
畢竟,我會搬到這裡來,就是因為她的緣故。
這裡是她的家鄉,她就是在這個寂寞的海岸長大。
我們從沒有一起來過這裡。
我會搬來這裡是因為我迷信嗎?是因為我相信她的故鄉會挽留住她的過往時光嗎? 克麗芒是我第一個情婦。
初識時,我二十歲,她三十九歲(至少她自己是這樣說)。
由于曾經失去一個我愛過的女孩,也因為清教徒式的家庭環境,我一直都是處男之身,直到克麗芒像老鷹撲小雞那樣撲向我才改變。
她是個偉大的女演員嗎?對,我想是的。
當然,女人無時無刻不在演戲,所以要判斷一個男的是不是好演員,比較容易(威爾弗雷德就是一個好演員)。
我以下會談到一點有關劇院的事,隻是為了提供背景,讓克麗芒可以粉墨登場。
她跟人們所想的都不同;不管是她的影迷或敵人對她的認知都不盡公允。
她總是為争取她看上眼的男人奮戰不懈,因此會變得不顧道德;她會為了得到他們而說謊耍詐,不惜踐踏是非和欺騙感情。
她愛我,我也願意承認是她造就了我——盡管沒有她,我一樣可以造就自己。
願主讓她不安的靈魂安息。
情緒确實存在于人格的底層或頂層。
而在人格的中層,情緒隻是演戲作假。
這也是為什麼世界就像一個舞台,為什麼舞台表演總是那麼受歡迎,這甚至就是戲劇這一行會存在的原因。
盡管戲劇是所有藝術形式裡最庸俗且最做作的一種,但也最酷似人生。
即使一個二流的小說家也可以說出相當多的真理,因為其謙卑的表現媒介是與真理站在同一邊的。
反觀戲劇,就算是最“寫實”的戲劇,都與我們日常所謂的謊言屬于同一個層次。
戲劇正是在這個意義下酷似人生。
戲劇家(除非是非常傑出的劇作家)都是最低級的騙子。
另一方面,在純形式的意義下,戲劇又是所有藝術中最接近詩的。
我以前常常想(盡管明知這種想法沒有意義),如果我成了詩人,就絕不會蹚戲劇的渾水。
我那個饑餓和緘默的靈魂所需要的,就是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向世界咆哮回去。
劇院是一個以魔術表現方式攻擊人類的地方:每個晚上作踐觀衆,讓他們又哭又笑,飽受折騰,錯過最後一班回家的火車。
演員當然是把觀衆看成敵人,當成是需要加以欺騙、下藥、幽禁、麻醉的對象。
這是因為觀衆席就是一個法庭,而且是個不得上訴的法庭。
在各種藝術中,戲劇與客戶的關系是最密切和最直接的。
換成其他藝術形式,藝術家可以把不受青睐怪罪于客戶:說是因為他們愚蠢、沒有品味、心不在焉、遲鈍等等。
但戲劇想要達成直接、全面性的溝通,卻必須讨好觀衆、哄騙觀衆。
換成是其他藝術類型的藝術家,要達到溝通的目的,大可以采取較迂回、自如的方式。
那些聲光、特技、喧鬧,全都是我對觀衆報複的一部分。
劇院是個多庸俗,多殘忍的地方啊!我為自己終于可以徹底擺脫,坐在豔陽下觀看甯靜平和的大海而心滿意足。
這種孤獨與甯靜是深邃和非動态的,是任何最精緻的戲劇性甯靜都無法比拟的:甚至包括《暴風雨》的第二幕和彼得·潘的入場。
演員就像穴居人,對包圍他們那團肌理豐富的黑暗既愛又恨。
當導演時,我酷愛用聲音把觀衆對寂靜的預期心理撕碎,把聲音用作結構、用作色彩(我導過一出驚悚劇,一開始是一陣漫長的寂靜,繼之以一聲突然的尖叫。
這尖叫後來變得很有名)。
也許是因為這個原因吧,我不喜愛音樂。
我欣賞本質上是寂靜的芭蕾舞劇,卻厭惡歌劇。
克麗芒常說這是我嫉妒心理的一種表現。
我得承認我是嫉妒瓦格納。
劇院是一個讓人着魔的地方。
它不是一片輕柔的夢土。
失業、貧窮、失意都會把現實活生生擺在一個演員面前;而且就像婚姻生活一樣,劇院也可以很快讓人認識到人類靈魂的狹隘性。
但劇院最大的特征還是在于着魔。
所有好的戲劇家和導演以及多數的好演員(非全部)都是着魔者。
隻有像莎士比亞這樣的天才可以隐藏這個事實,或者說把它轉化為某種靈性的素質。
着魔會驅使一個人賣力工作。
我本身就是個工作狂,不隻自己賣力工作,還鞭策其他人賣力工作。
在媽媽的調教下,我自小就是一個勞碌命的工作者。
她從來不會閑下來,也不能容忍别人閑下來。
我父親固然喜歡做若幹修理或修補的工作,但如果有機會,他會樂于坐着發呆,任由時間不知不覺過去——隻不過媽媽從來不允許他這樣。
媽媽并不希冀爸爸會得到世俗意義的成功:她對阿貝爾叔叔和愛絲蒂爾嬸嬸所代表的世界嗤之以鼻,盡管我覺得,那個世界總是以某種隐晦的方式刺痛着她。
她唯一期望爸爸的,是他總是在做有用的事(幸而爸爸與我談書本的事是被她視為有用的)。
她從不假裝自己了解爸爸在辦公室裡幹些什麼,也不感興趣,而我懷疑她對爸爸的工作根本一無所知。
在家裡,她會編派他做各種工作。
媽媽也會編派我工作,但這很容易,因為我太喜歡工作了。
新聞記者以前常問我,我當初是怎麼開始寫劇本的。
事實上,我并不像很多不友善的猜測所認為那樣,是因為演員當不成功才考慮轉換軌道。
事實上,從當演員初期,我就開始寫劇本。
每逢失業我都寫劇本,因為浪費時間是我不能忍受的。
我很早就看出,我那些失業的同事裡有多少人是走向腐化的。
“休息”(指演員失業的委婉語)是一個演員最不得休息的時候。
這些時光也等同是我的大學。
我利用來拼命閱讀和寫劇本,教育我自己。
我想我也應該用這個機會來談談我寫的戲劇。
寫劇本的時候,我就預定這些作品是朝生暮死,就像啞劇那樣;而且隻有導演使用的時候才存在。
我不讓其他導演碰。
除非一個導演天分真的夠高,否則挖苦與樸拙之間是絕對沒有模糊地帶的;挖苦的懲罰就是荒謬。
我知道自己的局限,而我那些戲劇,常常被劇評人說成隻不過是威爾弗雷德的工具。
為什麼“隻不過”?威爾弗雷德是個偉大的演員。
現在再也沒有這種演員了。
威爾弗雷德的演藝事業是從埃奇韋爾路的音樂劇院展開的。
他可以單靠站着不動,眼皮也不動一下,就讓整個劇院的觀衆笑得東歪西倒;然後他眨一下眼,觀衆就會再次被逗得笑破肚皮。
這種力量近乎神秘:那是人類肢體的奧秘、人類臉部表情的奧秘。
威爾弗雷德有一張靈光煥發的臉,而這張臉,大概是除了佩裡格林·阿爾伯洛以外我看過的最大一張。
威爾弗雷德是唯一能把我的戲劇演活的人,自他死後,我就辍筆了。
我可以毫無遺憾地說我的戲劇是屬于過去的,我絕不會留給任何人。
這些作品都如魔術般的幻影,都是煙火。
隻有我現在寫的這東西,才是我希望可以在身後傳諸永久的。
有人說我應該去當編舞家,我明白這意思。
人們都對我為何會在日本大受歡迎驚訝不解。
但我知道原委,日本人也知道。
雖然被劇評人形容為一個“實驗主義者”,我卻是台口[9]的堅定捍衛者。
我喜愛制造的是幻象,不是觀衆的疏離感。
讓演員跑到舞台的周邊攪和,隻會破壞觀衆的注意力。
我同樣憎惡“觀衆參與”這種胡說八道。
喧鬧和團體活動也許自有其價值,但決不可以與戲劇藝術混為一談。
戲劇藝術必須創造出一個人為的、目眩的當下時刻,将觀衆禁锢其中。
說那是一個“人為”的當下,是因為它本身就暗含底線與結論,不容許觀衆有個人思考的餘地。
因此人生是喜劇性的;人生當然有時也很可怕,但絕不是悲劇性的:悲劇隻存于舞台的狡狯之中。
當然,大部分戲劇都是朝生暮死的大爛貨,而且隻有偉大的詩人們寫的戲劇是可以拿來閱讀的。
雖然我說的是偉大詩人“們”,但我心裡想到的隻有莎士比亞。
吊詭的是,戲劇盡管是所有嚴肅藝術中最輕佻和無根的一種,卻偏偏又是所有作家中最偉大的一位創造的。
莎士比亞跟其他劇作家截然不同,是完全不同層次的;這一點,完全是我自己發現,而且還在念書的時候就已經發現。
除了莎士比亞的作品以外,沒有其他的劇作可言,除非把古希臘的戲劇也算進來。
我不懂希臘文,但詹姆斯告訴我,古希臘戲劇是無法翻譯的。
讀過若幹譯本以後,我深信他是正确的。
劇院在本質上也是一個希望與失意交互循環的地方,而且比日常生活的循環模式還要鮮明。
開演一出新戲時的興奮、不受歡迎時的震撼、長途旅行的疲乏、下戲時的無家可歸感:戲劇這一行就是不斷的建構和不斷的拆毀。
它是關于結局、關于分手的,是關于一些必然得打包行李各奔東西的族群的。
這一切都讓劇院中人變成了遊牧民族,更精确地說是變成某些苦行教團的單獨成員,必須把一些自然感情(像對安定的渴望等)壓抑下來。
我們
不管是住在兒時的家、外省劇院的宿舍、倫敦的公寓、大城市裡的大飯店或出租公寓,我都是猶如住在蜂房裡,受到牆壁外面重重人類的圍繞。
即使住在弗裡齊的小屋裡,我也從不孤單。
但“什魯夫末端”卻是我生平擁有的第一座獨棟房屋,是我第一次真正居住于孤獨中。
這不正是我夢寐以求的嗎?當然,這房子是充滿各種小聲響,即使在無風的晚上,這屋子也會像一座老房子應有的樣子,充滿各種細微吱嘎聲,氣流也會從窗框的縫隙和不密合的門縫穿進來。
有時晚上躺在床上,我也會聽到頭上閣樓傳來輕微的腳步聲,或是樓梯平台的珠簾子發出的細細滴答聲,就像有人鬼鬼祟祟穿過似的。
現在已經夜深,挑這個時間來談那件事也許愚蠢,但它剛剛卻突然鮮明地跳入我的腦子裡。
讀者諸君也許奇怪,我一開始不是提到我在海邊遭逢一個“恐怖經驗”嗎?為什麼此後未再談起呢?事實上,現在看來,我已經“忘”了。
某種意義下,我也真的忘了,而這一點,似乎可以印證我對此事想到的一個可能解釋。
現在讓我來叙述這件事。
事發當時我坐在“小懸崖”上方眺望大海,身旁放着這本筆記本。
太陽很耀眼,大海一片甯靜(景色就像我在這筆記本第一段描寫的樣子)。
眺望大海前的一段時間,我都是在觀察身旁的一個小水坑,凝神看裡面一條蛀船蟲遊泳。
那條蛀船蟲是微紅色,身體長得出奇,長着淡淡的剛毛。
遊了一陣子之後,它把身體蜷曲成奇怪的形狀,沒入一個洞裡去。
我坐直身體,把臉轉向大海,眯着眼睛迎向太陽。
然後(不是馬上,而是過了約兩分鐘),随着眼睛适應了太陽的強光,我看到了一頭怪物從海浪中騰起。
除了這樣說以外我不知該如何形容。
在一片完全甯靜空曠的海面,離我大約四分之一英裡遠(也許短些),一頭龐然的生物從水中弓起身體,騰到半空。
起初它看起來像一條黑色蟒蛇,但繼而一個又長又粗的身體就随着伸長的脖子出現了。
它帶刺的背是拱起的,身上有一片像鳍狀肢的東西,不過那也許是一片鳍。
我看不見這生物的全身,但它身體的其餘部分卻攪動水面,激起二三十英尺高的水花。
然後,這生物蜷曲起身體,脖子卷繞了兩圈,頭的方向一轉朝下。
我可以透過它卷繞的圈圈看見天空。
我同時可以異常清晰地看到它的頭:樣子像個長着冠毛的蛇頭,綠色的眼睛,嘴巴張大,露出獠牙和粉紅色的口腔。
它的頭和脖子都閃耀着藍色光輝。
然後一下子,它身體的卷圈松開了,整隻掉到水裡,隻剩背部露出水面;再一下子,它的背也沒入水裡,僅餘一個浪濤四濺的大漩渦。
這一驚非同小可,有一段時間我動彈不得。
我想要逃跑,生怕那怪物會再次出現,爬上陸地,甚至就爬到我的下方。
但我兩條腿卻不聽使喚,心髒也跳得厲害,就算稍微動一動都有昏厥之虞。
大海此時已恢複平靜,再沒有什麼異象。
最後,我站起來,慢慢走回屋子。
我走上樓,在起居室坐了一段時間,好讓呼吸和心跳緩和下來(我不敢坐在平常窗邊的位置,所以就坐到靠“裡房”牆壁的那張小桌前,頭靠在牆上)。
半小時後,我才恢複鎮定,寫下在這筆記本的第二段文字。
這期間,我一面顫抖一面努力思考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理性的思考讓我慢慢回複鎮定。
什麼事情都是可以解釋的。
我想到幾個可能性,同時那種可怕的恐懼也慢慢消退了。
其中一個可能就是我看到的“隻不過”是我想像出來的。
但想像出來的東西不可能這麼清晰分明和這麼駭人。
那是要命的吓人。
我是一個适度的飲者,而且肯定不是神經過敏型的人。
另一個可能是,我看到的“隻不過”是一頭科學家迄今不曉得的怪獸。
對,這不無可能,但也僅止于可能。
又會不會,我看到的隻是一條巨大無比的鳗魚?會有這麼巨大的鳗魚嗎?鳗魚有可能從海裡騰起,把身體卷繞幾圈,在空中停留一段時間嗎?我不能想像那東西會是一條鳗魚,不可能。
那東西有一個厚實的身體,我清清楚楚看到它有一個背部。
那怪物離我多遠呢?它騰起時,離海面又有多高呢?進一步思考後,我就對自己的第一印象沒那麼有把握了。
隻不過,我仍然肯定自己絕對是看到了不可思議的東西,而不是什麼錯覺,例如把一大團漂浮的海草或木頭誤看成大海怪之類。
我思考另一個可能性。
記得在看見那大海怪以前,我曾經觀察小水坑裡的小海怪一陣子,就是那條微紅帶剛毛的蛀船蟲。
它身長雖然隻有五六英寸,但在狹小的小水坑裡卻顯得相當巨大。
會不會是因為某種光學的機制,讓我把殘留在視網膜上的蛀船蟲影像投射到大海去呢?這是個有趣的假設,卻完全沒有說服力,因為那紅色的蛀船蟲和那藍黑色的海怪除了都能把身體蜷曲起來以外,别無相似之處。
另外,我也從未聽說過有這種視網膜的“電影制作術”。
至今,那海怪留在我記憶裡的影像仍然清晰分明,但奇怪的是,對于它距離我有多遠,我卻愈來愈感到模糊。
截至目前,我想到一個最有可能的解釋,是以下這個,雖然寫下來會讓我有一點羞愧。
我不是酒鬼,也不是嗑藥一族。
我極少喝烈酒,在美國時偶爾吸吸大麻,就這麼多。
然而,很多年前在一個場合,我竟然白癡地吃了一顆迷幻藥(這樣做是為了取悅一個女人)。
結果我經曆了所謂的“壞旅行”
那真是非常壞的一趟旅行。
這裡我也不打算把自己經曆的那個可怕且相當丢人的幻覺描寫出來(我隻會說一點:那是跟腸髒有關)。
事實上,那也是極難用筆墨形容。
那在道德上和靈性上都可怕之極,就像是一個人肮髒的内髒翻了出來,成為全宇宙;就像是一個籠罩一切的黑色惡靈正在急速成形,而你又無路可逃。
我還記得,“伴随”着畫面呈現在我腦海裡的是“逃不掉的”這幾個字。
事實上,那幻覺是個極度清晰分明的視覺影像,并且就在我回憶這一刹那重現在我眼前。
但我不打算寫下來。
當然,自此我再也沒有吃過迷幻藥。
我也沒感受到什麼後遺症,之後很快,我就把一切忘了,感覺就像忘掉做過的一個夢一樣。
盡管我已忘了,但我會“看到”一頭海怪,是不是可以歸咎于多年前我愚蠢地吃下那顆要命的東西呢? 無疑,那條從水中騰起的海怪和我吃迷幻藥後看到的幻覺是毫無相似之處,但兩者帶給我的驚駭感卻很相似。
另外,我遺忘的速度也相似。
我聽說,恐怖幻覺是會複發:所以說,讀者諸君,自己小心了。
盡管如此,我還是必須承認,就目前來說,這個解釋最有力之處都隻因為其他的解釋全無說服力。
我的心又噗噗跳起來。
我必須去睡了。
也許應該留待明天早上再寫下這段記憶。
我得吃顆安眠藥。
離寫下上述文字已過兩天。
自從寫下看到海怪的事情以後,我一直睡得很好,但我還是認為我提出的最後一個解釋是正确的。
不管怎樣,它都已經杳無消息,我的恐懼也平複了。
也許把事情寫下來對我是有幫助。
我也認定,從閣樓傳來的“腳步聲”隻是老鼠的走動聲。
又一個豔陽天。
仍然沒有信。
我在小石灘遊了一回。
海水相當平靜,但要從小石灘上岸還是困難得惱人。
除了得爬上一片有點陡又滑腳的石子坡以外,海浪也不斷從後面淹向我。
我喝了幾口水,腳也割傷了。
我找到先前遺棄的那捆漂流木,抱回家裡。
我覺得冷飕飕的,但又懶得去搬那個浴盆(看來是鐵鑄的)。
也不值得費勁一桶桶把熱水提到浴室。
我剛想到一個主意:如果把繩子系在圓堡階梯的鐵欄杆扶手上,那麼即使在惡劣的天氣,我一樣可以使用那些梯級上岸;另外,如果能夠在我的“小懸崖”找到一個系繩處,在那裡系一條繩子,同樣可以讓我輕易上岸。
我下次一定要記得到村子的雜貨店看看有沒有繩子賣。
我還得找找看哪裡有賣罐裝液化氣的。
我爸爸的父親是林肯郡的一名蔬菜農場主人。
(我終于坦然開始寫我的自傳了,而這是多麼棒的一句開頭!我就知道,隻要願意等,一定可以寫出很棒的開頭。
)他住在一棟名為“薩克頓”的房子裡。
我以前總覺得,擁有一棟有名字的房子是很有面子的事。
我不知道我外公是從事哪一行的,他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
但我想應該就像爸爸那樣,是“坐辦公室”的。
對,爸爸是個文員,盡管在家裡我們從來不用“文員”兩個字。
我祖父有兩個兒子:亞當和阿貝爾。
我從不認為祖父是個有藝術想像力的人,但他為兩個兒子所取的名字卻帶有一點詩的味道。
我很早就看出來,我叔叔(阿貝爾)要比我爸爸(亞當)受寵愛和幸運。
一個小孩子是怎樣看出這種事的呢,又或者說,這對一個小孩來說為什麼是那麼顯而易見的呢?說不定,小孩子就像狗一樣,是可以讀懂一些大人讀不懂的符号。
我知道爸爸(他比阿貝爾略長)曾經曆過不幸的失敗,盡管當時我還不知道何謂“失敗”,對金錢、地位、權力、名聲這些事情還一無所知——這些東西後來以千萬種形式牽引我的一生,直到現在才不再糾纏我(我相信是如此)。
當然,當我說我親愛的爸爸是“失敗者”時,隻是以粗糙的世俗定義來說。
事實上,他是個睿智的善良人,有着一顆赤子之心。
我的外公外婆住在卡萊爾,對于他們我幾乎一無所知。
我媽媽兩個姊妹也住在卡萊爾。
外婆死得很早,在我對“薩克頓”的記憶裡,她是出現在一張照片裡的。
我不喜歡也怕外公,他留在我記憶裡的唯一印象,隻是一雙威靈頓長統靴和洪亮的嗓子。
亞當與阿貝爾,就像雙子神一樣主宰着我兒時的世界。
媽媽是一股獨立的力量。
然後當然還有我的堂弟詹姆斯,他和我一樣都是獨子。
爸爸與叔叔後來走上不同的路。
爸爸漂流到沃裡克郡,任職于“地方政府”。
漂流。
對,在我的想像裡,爸爸就是坐着一艘木筏漂流的。
阿貝爾叔叔則成了林肯郡的名律師,住在郊區一棟名叫“拉姆斯登”的房子裡——另一棟有名有姓的傑出房子。
“拉姆斯登”比“薩克頓”更大。
我至今仍會在夢中看到這兩棟房子。
後來阿貝爾叔叔搬到倫敦,但仍然把“拉姆斯登”留為所謂的“度假别墅”。
他娶了一個富有漂亮的美國女孩,名字叫愛絲蒂爾。
我記得媽媽提到她都會稱之為“女繼承人”。
媽媽婚前是一個農莊的秘書,名叫瑪麗安。
她是個嚴謹的福音派教徒。
爸爸和我當然也是基督徒,阿貝爾叔叔也是,至少直到愛絲蒂爾嬸嬸把他帶入光明燦爛的世界以前一直如此。
我無法把媽媽想像成在沃裡克郡綠蔭小徑散步的瑪麗安小姐。
在我最早的記憶裡,她的臉都是充滿焦慮的。
但她是個強者。
我與爸爸互相愛着和順服着彼此,也偷偷互相安慰着彼此。
不,應該說我們一家三口都愛着和安慰着彼此。
我們是孤單而笨拙地相守在一起的一家人。
今早我在廚房真的吓傻了:一隻又大又肥的古怪蜘蛛從食物貯存櫃中爬了出來。
定過神後我發現那隻是隻最迷人的蟾蜍。
我輕易把它抓住,帶着它走過灌木林,到岩石再過去那片苔藓遍布的池塘區。
這種毫無自衛能力的溫文動物是如何存活下來呢?它走開後,我閑晃一陣子,觀賞紅色的簇狀苔藓和各種花朵,有一種是馬尾巴花,這種花我年輕時就已知道名字。
還有一種會捕蠅的古怪黃色花朵。
歐石南叢生在通向阿莫尼農莊那片較高的高地上。
房屋經紀人告訴我,這一帶有蘭花,但我沒見過。
也許就像海豹,隻是個傳說。
稍後我到村子買了些冷凍鲑魚條(等于窮人家的煙熏鲑魚)。
在這裡想買到鮮魚當然不可能,這一點,所有的村民都曾自豪地告訴過我。
我也打聽過有沒有代洗衣服的地方,但沒有得到确切結論。
至今為止,一切衣物都是我自己動手洗,挂在草坪上曬幹。
大概我會繼續自己洗衣服,這一類簡單的雜務可以帶給人奇妙的滿足感。
我忘了說我在村裡找到第二家商店,是一家五金店之類的商店,位在酒吧後方的一排村舍之間。
店名是“漁人商店”,顯然一度是賣各種漁人用具的。
今早我才發現,這店也賣煤油和罐裝液化氣。
我又買到一些蠟燭、一盞油燈和一捆繩子。
帶着這些戰利品,在回家前我先進了“黑獅”一趟。
酒吧在我進入時一片鴉雀無聲,但一等我離開,就爆發出一陣沙啞的交談聲;盡管如此,我還是打算每次進村子,都到酒吧裡走走。
村民的微微敵意對我來說沒什麼大不了。
拜電視所賜,他們當然都知道我是誰,但還是要痛苦地裝出對我不感興趣的樣子。
也許對他們來說,我是“不真實的”,已受到媒體本身的不真實性感染。
沒人試圖跟我交朋友,謝天謝地! 我午餐吃的是用沸水迅速解凍的鲑魚條(不過太陽已經把魚解凍得差不多了),加入檸檬汁、油和撒上些許曬幹的香草。
鲑魚條無疑要比煙熏鲑魚美味,除非是最好的煙熏鲑魚。
我配着鲑魚條吃的是罐頭馬鈴薯(這裡當然買不到新鮮馬鈴薯)。
對我來說,馬鈴薯乃是一道美食,而非乏味的家常配菜。
接着我又配着甜菜根吃了些威爾士起司面包
雜貨店裡賣的面包片談不上好,但烤過和塗上新西蘭奶油之後,滋味一樣可圈可點。
飯後甜點是斯堪的納維亞脆餅幹,這種餅幹種類繁多,據說有瘦身的功效(當然是假的,如果你注定是胖子,那吃任何東西都會讓你變胖。
但我從來吃不胖)。
現在我既然擁有了一片土地,自是非開辟個香草花園不可。
自從成了開悟的美食家之後,怎樣找到充足的新鮮香草,一直困擾着我。
但我要把香草花園辟在哪裡呢?我不打算在我那幾片小草坪裡動土,再說它們也太靠海了。
但如果我把香草種在公路另一邊的一個秘密地點,又會不會有被農人或動物盜走之虞?我必須把這些事情好好想想;不過這是一種快樂和單純的思考,與思考惱人的往事截然不同! 午餐後,我剪了一段繩子,把一端系在圓堡階梯的鐵欄杆扶手上,另一端扔到海裡,任随海浪載浮載沉。
我在向海的繩端打了個結,讓繩子便于抓牢。
但我卻無法在“小懸崖”做同樣的事,理由無他,隻因為那裡沒有東西可供系繩。
岩石都太巨大和光滑了,我的繩子又不夠長,無法從屋子一直延伸到大海。
我應該買一條更長的繩子,系在廚房的門把或後樓梯的底柱上嗎?然後每個晚上再把整條繩子收到廚房裡?思考這些問題不無趣味。
繩子本身就很漂亮,經過輕輕的抛光,聞起來有松香味。
我聽說是本地的産品。
我花了一些下午時光躺在我的岩石“拱橋”上(位于房子與圓堡之間),觀看狂怒的海浪湧進下方的深洞窟,自我消滅。
看了一陣子,我覺得有點頭暈,就像我随時都會掉下去似的。
這真是最怡人的享受。
不過有一件事卻讓我有一點點不樂,今天到雜貨店去的時候,我從店内販賣的一些明信片上得知,我的拱橋和橋下的漩渦乃是本地的知名景點。
所幸那些明信片看來都舊舊皺皺,我花了不到一英鎊的錢就全數買下。
事實上,“拱橋”本身并沒有太多可觀之處,隻不過就是塊大岩石,中間有個窟窿,下面有個大洞窟,如此而已。
但願這一點不會吸引太多的遊人。
我從明信片上的說明得知,這個深洞窟被稱為“米恩大湯鍋”。
我問雜貨店老闆娘米恩是何許人,她的回答是不知道。
遙遠的教堂鐘聲提醒我今天是星期天。
今天天空變得多雲。
我剛才一直在看雲,然後突然想起,我這輩子從未做過這樣的事,從未隻是坐着看雲。
兒時,我很害怕做這樣的事,覺得是“浪費時間”。
再說媽媽也不會容許我這樣做。
寫這個的時候,我是坐在屋後的草坪裡,先前我把一把椅子搬出來,又拿來一些坐墊和小毯子。
現在是黃昏了。
大坨大坨青石闆色的浮雲在有點濁但仍然金光燦爛的天空慢慢移動,雲朵的凸出之處被鍍成較亮的藍色。
海平線處鑲着一條閃閃發亮、微帶點鋸齒狀的銀線。
海面活潑起伏,披着一片抒情詩般的金棕色,跳動着白光點。
空氣和暖。
又是一個快樂天。
(“你搬到那邊能幹什麼?”他們問我。
) 幾乎是偷偷摸摸的,我在心裡極端自鳴得意。
另一天。
我決定不在這本子裡記日期,以免連續的沉思感被打斷。
我重讀了自傳的開頭部分。
好有權威感!我從沒想過自己的童年可以寫得那樣有趣。
本來我想寫克麗芒的事。
我真希望描述自己的童年嗎? 今天我沒有遊泳。
下午因為想遊泳,我去了圓堡一趟,卻懊惱地發現,綁在鐵欄杆扶手上的繩子不知為何松掉,被水沖走了。
我一向不擅長打繩結。
也許那繩子太粗,不容易綁好。
我突然想到,長條的尼龍布可能比繩子更管用。
我感到有點沮喪,但心情又被晚餐重新點燃。
我的晚餐:加入一點奶油和幹羅勒的意大利面(羅勒當然是香草之王)。
另一道菜是以莳蘿慢煮的包心菜。
接着是水煮洋蔥,佐以麸皮、香草、豆油、番茄和蛋。
另外還有兩片罐頭鹹牛肉(吃肉其實隻是我吃蔬菜的借口)。
我喝了一瓶葡萄酒,以追懷那條不中用的繩子。
現在已是深夜,我坐在樓上,旁邊點着一盞舊油燈和那盞新買的油燈。
新油燈的光線沒那麼漂亮,卻比較輕便好拿。
我決定多買幾盞這種油燈,盡管我相信自己絕對是少不了蠟燭。
喬裡太太留給我大約一打的燭台,談不上漂亮,卻很就手。
我把燭台連同蠟燭和火柴,分别放在屋裡每一個可能需要照明的角落,随時備用。
新油燈的氣味讓我想起弗裡齊。
好了,我現在要繼續寫我的自傳了。
我生于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特福,更精确地說,是生于那附近的阿登森林。
阿登森林位于樹木茂盛的英格蘭中央,比英格蘭島上的任何地點都離大海更遠。
直到十四歲那年,我才第一次目睹大海。
當然,我這輩子都是莎士比亞造就的。
要不是我家鄰近一家著名的劇院(事實上就是那家)
我父母從不上劇院,媽媽更是強烈反對别人看戲。
我們家太少閑錢去任何地方了,所以我們絕少外出。
我第一次上餐館已是畢業之後,進旅館則是更後來的事。
遇到假日,我們一家會到“薩克頓”或“拉姆斯登”去,不然就到媽媽當過秘書的農場去玩。
如果不是因為莎士比亞,我大概不會進戲劇這一行。
學校裡有一個老師是超級莎士比亞迷。
這個人也是我人生的造就者。
他的名字是麥克道爾。
我們常常上劇院,看遍所有莎劇。
有時他幫我付戲票錢。
我們當然也一起演演莎劇。
麥克道爾先生是個戲癡,是個向往當演員而未能如願的人。
我成了他的得意門生。
(我第一次看到海,就是他帶我去的。
有一次他帶我和另外幾個男孩到威爾士的海邊玩了一星期。
即使是“快樂”也不足以形容我的心情。
那段時間,我開心得快瘋了。
)媽媽并沒有反對我去看戲,因為她以為那是“課外作業的一部分”。
我甚至狡猾地假裝自己并不喜歡看戲,隻是為了應付考試不得不然。
撒謊的壞小孩。
我有如置身于天堂。
但爸爸知道是怎麼回事,卻沒有吭聲;我們從未向對方承認一起在欺騙媽媽。
我爸爸是個好學的人,也是我見過最溫柔的人。
我所說的溫柔,并不是指腼腆,雖然我猜他真的是生性腼腆。
他的溫柔,是一種道德素質上的溫柔。
到現在,我還清楚記得他彎腰撿起一隻在紙張上的蜘蛛,小心翼翼放到窗外或是哪個它不會受打擾的屋角的樣子。
我是他的同志,他的閱讀同伴,甚至可能是唯一與他深談過的人。
我覺得我們是坐在同一條船上,一起進行冒險。
我們會同時讀一本書,加以讨論。
我們一起讀童話故事、冒險故事,稍後一起讀小說、曆史、傳記、詩歌和莎士比亞。
我們享受也渴望對方的陪伴。
這是真正愛的試金石,比奉獻、仰慕和激情猶有過之。
如果你非常非常渴望某人陪伴,就表示你愛這個人。
除我以外,沒有其他人知道我爸爸有多麼美善;我懷疑連媽媽也不知道。
我當然也愛媽媽,但她卻是有一條最後界線的人,爸爸則沒有任何界線。
她相信有一個公正的上帝。
也許就是這種信仰支撐她把看起來讓人很失望的生活過下去。
我父母的毛病是——至少我是這樣想——不想到任何地方去。
媽媽之所以反對外出,部分原因是那需要花錢,另外則擔心我們會被世俗的聲色迷惑。
至于爸爸不想去任何地方,部分是因為媽媽反對,部分是出于腼腆和某種懶惰天性。
我這樣寫,可能讓人錯以為他是個愁眉苦臉的人,事實上不是。
他懂得簡單生活之樂,懂得怎樣在小樂趣中得到滿足。
我知道他對枯燥的辦公室工作盡心盡力,但對家裡的各種雜活卻充滿熱忱。
他喜歡看書,主要是看小說和冒險故事;隻要不必教我做功課,他都會看書。
我記得,後來他病重時,還拿着放大鏡看《金銀島》。
他深愛和寶貝着媽媽和我。
但他的整個世界僅止于此。
他對政治或旅遊或任何種類的娛樂都缺乏興趣,就連文學以外的其他藝術也引不起他的興緻。
除我以外,他沒有别的朋友。
也許值得一提的是他喜歡弟弟阿貝爾,至于多喜歡,我說不上來。
他從未毫無保留地喜歡我堂弟詹姆斯,因為他把詹姆斯視為我的勁敵。
愛絲蒂爾嬸嬸也讓他覺得自己寒伧。
媽媽讨厭他們一家三口,但見面時仍會保持舉止得體。
我會進入戲劇界,自然全是因為莎士比亞。
即使後來在我當莎劇導演期間認識我的那些人也不明白,仍然不知道這個神從一開始就對我的人生方向有了多重大的影響。
我會走戲劇這條路當然還别有動機。
我想要逃:逃出我父母枯燥簡單的生活,逃出我家死水般的環境,逃進藝術的騙人戲法和魔法中。
我向往斑斓的色彩、動作、特技和聲光。
我成為舞台飛行裝置的專家,也喜歡安排複雜的打鬥場面,而正如劇評人常常批評的,我熱衷于各種近乎幼稚的舞台特技和戲法。
我會吃戲劇這行飯還有一個原因(這是我從一開始就非常自覺的):我想娛樂自己和為爸爸帶來一點娛樂。
但我懷疑他有沒有接受我這個觀念,甚至懷疑,他在我後來殷切教育他看戲那段日子有沒有努力接受過。
在娛樂自己這一點上,我一輩子都可說相當成功了。
至于在說服父母娛樂他們自己這一點上,我就沒那麼成功了。
最後,我甚至帶他們到巴黎、威尼斯、雅典旅行。
但他們在旅遊途中總是很不自在,盼着回家,盡管我認為他們日後也會因為曾經旅遊過那些地方而覺得滿足。
他們真的總是希望守在自己家和守着自家的花園。
世界上是有這種人。
我從小就是個聽話文靜乖巧的小孩,但當我決定走戲劇之路以後,就明白有一場硬仗即将開打。
我希望打赢這場仗,而且是快快打赢。
這兩點我都做到了。
十七歲那年,爸爸希望我上大學。
媽媽也是這樣希望,雖然一方面又擔心錢的問題。
但我卻想去倫敦念戲劇學校(我獲得了一筆獎學金。
麥克道爾先生栽培我的力氣沒有白花)。
我生平最難過的一件事就是在這個問題上與我敬愛的爸爸相左。
但我不能再等了。
聽到我的志向以後,媽媽吓得魂飛魄散。
她一直認定劇院是罪惡的溫床(她是對的)。
她認為我不會成功,最後隻會因為三餐不繼而回家(她鄙夷不能自食其力的人)。
但在這一點上,她錯了,因為随着年月的推移,她不得不對我賺錢的本領佩服有加。
劇院從此成了我的家。
就連二次大戰期間我也是在演戲中度過,這是因為我在兵役體檢時被發現肺部有一塊黑斑(後來很快就消失),不用入伍。
這件事在戰後讓我頗感遺憾。
*** “阿克賴特先生,你在這一帶曾看到過十分巨大的鳗魚嗎?” 直接問句。
這是今天早上我在黑獅酒吧裡提出的發問,當時我買了一些蘋果酒。
隻可惜那些蘋果酒太甜,而我帶來的一小批葡萄酒很快就會飲完。
在黑獅酒吧當然買不到葡萄酒,不過英明睿智的雜貨店老闆娘告訴我,雷文飯店買得到“貨真價實的葡萄酒”。
黑獅酒吧的老闆名叫阿克賴特。
這個名字讓我有點心神不甯,因為我從前的司機也叫阿克賴特,而他對我的态度有如寇雠。
司機與東主的關系有時是可以緊張得讓人納悶的。
不過,撇開這一點,“黑獅”的阿克賴特本人就夠讓我心神不甯。
他是個大塊頭,留着黑長發和黑腮胡,樣子就像個維多利亞時代的無賴。
他喜歡帶領酒吧裡一票客人開些讓我困窘的玩笑。
聽了我的問題後,他開始進行拆解:鳗魚?巨大?十分巨大?這一帶?“你是指在陸地上嗎?”他問。
“他是指蠕蟲。
”一個客人插嘴說。
店裡的客人總是同一批人,我猜想他們是退休的田工。
其中當然沒有女人。
“我指的是海裡的鳗魚。
”聽到這個,所有人同時陰沉地搖頭。
“你不可能在海面看到它們,它們都是遊在水裡。
”有個人說。
另一個人補充說:“鳗魚不是好東西。
”我的問題至此無疾而終。
我走回家,手上拿着出于禮貌買下、無味至極的蘋果酒。
但我至少成功幹了一件事。
我把一片粗厚的窗簾布從中間剪開,再将兩塊布結在一起,當成“繩子”綁在圓堡階梯的鐵欄杆扶手上。
靠着這個方法,我在早上的低潮水裡遊了一個很棒的泳,盡管波浪滔滔,泳畢我還是輕輕松松就回到岸上。
午餐:法蘭克福香腸炒蛋,配烤洋蔥和一點大蒜吃。
甜點是從雜貨店買回來的糖餡餅,我在上面澆上檸檬汁,再塗上酸乳酪和厚厚的奶油。
我喝了幾口蘋果酒,但隻覺得愈喝愈生氣。
飯後,我用收集來的漂亮石頭為草坪砌邊。
我還不知道最後的結果會不會很可笑。
今天是個密雲天,吹着冷飕飕的微風,海面上空泛着一片怪異的咖啡色的光。
近黃昏時,天空上演了例行的雲彩秀,大團大團金色帶褐的浮雲就像是聳峙九霄之上的懸崖峭壁。
我再次試着在小紅室的壁爐裡用漂流木生火,但煙照樣從煙囪倒湧出來。
我已經打掃和整理過房子一遍。
清潔工作竟然可以讓人得到那麼大的滿足感,真是不可思議!(但這種滿足的前提是不是你打掃的東西得屬于自己?大有可能。
)我把門廳和樓梯都掃過,也洗刷了廚房裡的大塊瓦石闆(非常值得)。
我甚至用濕布抹了一遍二樓樓梯平台那個醜陋的大花瓶,又替那張斑駁的桃花心木書桌上了蠟。
我最後清潔的是門廳裡那面橢圓形大鏡子。
它大概是屋裡最有價值的東西了(十八世紀之物?)。
鏡面已經下斜而且有些黑斑點,但仍然異常明亮和銀閃閃,看起來像是會發光。
鏡框的材料是一種暗灰色金屬(是白镴嗎?),镌刻着漩渦形的枝葉和漿果圖案,就像花環。
金屬亮潔劑讓這些圖案比原來光亮一點,也更清晰。
很多污垢粘在抹布上。
由于我方才在鏡子前打量了自己一陣子,所以現在大概是描寫自己外貌的适當時候。
這似乎有點多此一舉。
我是名人,照片見報的機會比比皆是。
但相機從來不是我忠實的朋友(幸好我沒有立志要當電影明星)。
讓我來形容一下真實的我吧。
我身材苗條,中等身高,有一張鵝蛋臉、短而直的鼻子、薄唇。
我的膚色相當白,所以臉龐很容易起紅暈。
每當惱怒或覺得受冒犯,臉就會漲成紫紅色。
這一點以前常讓我困擾,後來卻成了我的注冊商标。
等我在戲劇界成為知名導演并被冠以“鞑靼人”的外号之後,這反而成為我威吓演員的好方法。
我的眼珠是非常淺的冷藍色,閱讀時會戴上橢圓形鏡片的無框小眼鏡。
我有一頭稀薄、近乎無色的金色直發,從不留長。
這頭頭發本來就從未光彩奕奕過,現在更是開始褪色和黯淡,但還沒有變白。
我已經打定主意不去染發(幾年前頭發開始變稀疏時,我曾求助于科學方法,結果讓人完全滿意)。
相機最無法捕捉的,是我臉部肌膚的細緻質地(細緻得幾乎像女孩子的臉,而我當然總是把臉刮得幹幹淨淨),還有就是我臉上那種略帶挖苦和狡猾的表情。
攝影師太容易讓一個人看起來像笨蛋。
我常常認為自己長得像父親,但他的相貌溫柔單純,這兩種特質我都沒有。
我決定要帶個熱水袋早點上床睡覺。
累極了。
我想寫有關劇院的事情,但又覺得那不太容易。
對于這個龐大主題的省思說不定可以寫成另一本書。
因此,我還是直接談克麗芒·梅金好了。
畢竟,我會搬到這裡來,就是因為她的緣故。
這裡是她的家鄉,她就是在這個寂寞的海岸長大。
我們從沒有一起來過這裡。
我會搬來這裡是因為我迷信嗎?是因為我相信她的故鄉會挽留住她的過往時光嗎? 克麗芒是我第一個情婦。
初識時,我二十歲,她三十九歲(至少她自己是這樣說)。
由于曾經失去一個我愛過的女孩,也因為清教徒式的家庭環境,我一直都是處男之身,直到克麗芒像老鷹撲小雞那樣撲向我才改變。
她是個偉大的女演員嗎?對,我想是的。
當然,女人無時無刻不在演戲,所以要判斷一個男的是不是好演員,比較容易(威爾弗雷德就是一個好演員)。
我以下會談到一點有關劇院的事,隻是為了提供背景,讓克麗芒可以粉墨登場。
她跟人們所想的都不同;不管是她的影迷或敵人對她的認知都不盡公允。
她總是為争取她看上眼的男人奮戰不懈,因此會變得不顧道德;她會為了得到他們而說謊耍詐,不惜踐踏是非和欺騙感情。
她愛我,我也願意承認是她造就了我——盡管沒有她,我一樣可以造就自己。
願主讓她不安的靈魂安息。
情緒确實存在于人格的底層或頂層。
而在人格的中層,情緒隻是演戲作假。
這也是為什麼世界就像一個舞台,為什麼舞台表演總是那麼受歡迎,這甚至就是戲劇這一行會存在的原因。
盡管戲劇是所有藝術形式裡最庸俗且最做作的一種,但也最酷似人生。
即使一個二流的小說家也可以說出相當多的真理,因為其謙卑的表現媒介是與真理站在同一邊的。
反觀戲劇,就算是最“寫實”的戲劇,都與我們日常所謂的謊言屬于同一個層次。
戲劇正是在這個意義下酷似人生。
戲劇家(除非是非常傑出的劇作家)都是最低級的騙子。
另一方面,在純形式的意義下,戲劇又是所有藝術中最接近詩的。
我以前常常想(盡管明知這種想法沒有意義),如果我成了詩人,就絕不會蹚戲劇的渾水。
我那個饑餓和緘默的靈魂所需要的,就是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向世界咆哮回去。
劇院是一個以魔術表現方式攻擊人類的地方:每個晚上作踐觀衆,讓他們又哭又笑,飽受折騰,錯過最後一班回家的火車。
演員當然是把觀衆看成敵人,當成是需要加以欺騙、下藥、幽禁、麻醉的對象。
這是因為觀衆席就是一個法庭,而且是個不得上訴的法庭。
在各種藝術中,戲劇與客戶的關系是最密切和最直接的。
換成其他藝術形式,藝術家可以把不受青睐怪罪于客戶:說是因為他們愚蠢、沒有品味、心不在焉、遲鈍等等。
但戲劇想要達成直接、全面性的溝通,卻必須讨好觀衆、哄騙觀衆。
換成是其他藝術類型的藝術家,要達到溝通的目的,大可以采取較迂回、自如的方式。
那些聲光、特技、喧鬧,全都是我對觀衆報複的一部分。
劇院是個多庸俗,多殘忍的地方啊!我為自己終于可以徹底擺脫,坐在豔陽下觀看甯靜平和的大海而心滿意足。
這種孤獨與甯靜是深邃和非動态的,是任何最精緻的戲劇性甯靜都無法比拟的:甚至包括《暴風雨》的第二幕和彼得·潘的入場。
演員就像穴居人,對包圍他們那團肌理豐富的黑暗既愛又恨。
當導演時,我酷愛用聲音把觀衆對寂靜的預期心理撕碎,把聲音用作結構、用作色彩(我導過一出驚悚劇,一開始是一陣漫長的寂靜,繼之以一聲突然的尖叫。
這尖叫後來變得很有名)。
也許是因為這個原因吧,我不喜愛音樂。
我欣賞本質上是寂靜的芭蕾舞劇,卻厭惡歌劇。
克麗芒常說這是我嫉妒心理的一種表現。
我得承認我是嫉妒瓦格納。
劇院是一個讓人着魔的地方。
它不是一片輕柔的夢土。
失業、貧窮、失意都會把現實活生生擺在一個演員面前;而且就像婚姻生活一樣,劇院也可以很快讓人認識到人類靈魂的狹隘性。
但劇院最大的特征還是在于着魔。
所有好的戲劇家和導演以及多數的好演員(非全部)都是着魔者。
隻有像莎士比亞這樣的天才可以隐藏這個事實,或者說把它轉化為某種靈性的素質。
着魔會驅使一個人賣力工作。
我本身就是個工作狂,不隻自己賣力工作,還鞭策其他人賣力工作。
在媽媽的調教下,我自小就是一個勞碌命的工作者。
她從來不會閑下來,也不能容忍别人閑下來。
我父親固然喜歡做若幹修理或修補的工作,但如果有機會,他會樂于坐着發呆,任由時間不知不覺過去——隻不過媽媽從來不允許他這樣。
媽媽并不希冀爸爸會得到世俗意義的成功:她對阿貝爾叔叔和愛絲蒂爾嬸嬸所代表的世界嗤之以鼻,盡管我覺得,那個世界總是以某種隐晦的方式刺痛着她。
她唯一期望爸爸的,是他總是在做有用的事(幸而爸爸與我談書本的事是被她視為有用的)。
她從不假裝自己了解爸爸在辦公室裡幹些什麼,也不感興趣,而我懷疑她對爸爸的工作根本一無所知。
在家裡,她會編派他做各種工作。
媽媽也會編派我工作,但這很容易,因為我太喜歡工作了。
新聞記者以前常問我,我當初是怎麼開始寫劇本的。
事實上,我并不像很多不友善的猜測所認為那樣,是因為演員當不成功才考慮轉換軌道。
事實上,從當演員初期,我就開始寫劇本。
每逢失業我都寫劇本,因為浪費時間是我不能忍受的。
我很早就看出,我那些失業的同事裡有多少人是走向腐化的。
“休息”(指演員失業的委婉語)是一個演員最不得休息的時候。
這些時光也等同是我的大學。
我利用來拼命閱讀和寫劇本,教育我自己。
我想我也應該用這個機會來談談我寫的戲劇。
寫劇本的時候,我就預定這些作品是朝生暮死,就像啞劇那樣;而且隻有導演使用的時候才存在。
我不讓其他導演碰。
除非一個導演天分真的夠高,否則挖苦與樸拙之間是絕對沒有模糊地帶的;挖苦的懲罰就是荒謬。
我知道自己的局限,而我那些戲劇,常常被劇評人說成隻不過是威爾弗雷德的工具。
為什麼“隻不過”?威爾弗雷德是個偉大的演員。
現在再也沒有這種演員了。
威爾弗雷德的演藝事業是從埃奇韋爾路的音樂劇院展開的。
他可以單靠站着不動,眼皮也不動一下,就讓整個劇院的觀衆笑得東歪西倒;然後他眨一下眼,觀衆就會再次被逗得笑破肚皮。
這種力量近乎神秘:那是人類肢體的奧秘、人類臉部表情的奧秘。
威爾弗雷德有一張靈光煥發的臉,而這張臉,大概是除了佩裡格林·阿爾伯洛以外我看過的最大一張。
威爾弗雷德是唯一能把我的戲劇演活的人,自他死後,我就辍筆了。
我可以毫無遺憾地說我的戲劇是屬于過去的,我絕不會留給任何人。
這些作品都如魔術般的幻影,都是煙火。
隻有我現在寫的這東西,才是我希望可以在身後傳諸永久的。
有人說我應該去當編舞家,我明白這意思。
人們都對我為何會在日本大受歡迎驚訝不解。
但我知道原委,日本人也知道。
雖然被劇評人形容為一個“實驗主義者”,我卻是台口
我喜愛制造的是幻象,不是觀衆的疏離感。
讓演員跑到舞台的周邊攪和,隻會破壞觀衆的注意力。
我同樣憎惡“觀衆參與”這種胡說八道。
喧鬧和團體活動也許自有其價值,但決不可以與戲劇藝術混為一談。
戲劇藝術必須創造出一個人為的、目眩的當下時刻,将觀衆禁锢其中。
說那是一個“人為”的當下,是因為它本身就暗含底線與結論,不容許觀衆有個人思考的餘地。
因此人生是喜劇性的;人生當然有時也很可怕,但絕不是悲劇性的:悲劇隻存于舞台的狡狯之中。
當然,大部分戲劇都是朝生暮死的大爛貨,而且隻有偉大的詩人們寫的戲劇是可以拿來閱讀的。
雖然我說的是偉大詩人“們”,但我心裡想到的隻有莎士比亞。
吊詭的是,戲劇盡管是所有嚴肅藝術中最輕佻和無根的一種,卻偏偏又是所有作家中最偉大的一位創造的。
莎士比亞跟其他劇作家截然不同,是完全不同層次的;這一點,完全是我自己發現,而且還在念書的時候就已經發現。
除了莎士比亞的作品以外,沒有其他的劇作可言,除非把古希臘的戲劇也算進來。
我不懂希臘文,但詹姆斯告訴我,古希臘戲劇是無法翻譯的。
讀過若幹譯本以後,我深信他是正确的。
劇院在本質上也是一個希望與失意交互循環的地方,而且比日常生活的循環模式還要鮮明。
開演一出新戲時的興奮、不受歡迎時的震撼、長途旅行的疲乏、下戲時的無家可歸感:戲劇這一行就是不斷的建構和不斷的拆毀。
它是關于結局、關于分手的,是關于一些必然得打包行李各奔東西的族群的。
這一切都讓劇院中人變成了遊牧民族,更精确地說是變成某些苦行教團的單獨成員,必須把一些自然感情(像對安定的渴望等)壓抑下來。
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