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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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這一刻,我想到了“杜洛茲的虛榮”這種說法,并将其用作一部小說的名字,每天中午前後,我在體育編輯部裡開始寫這部小說,因為從九點到中午做我一整天的工作已經夠了。

    我能寫得很快,打字很快,隻要不停地給打字機添加紙張。

    中午時刻,當每個人都離開雜亂的辦公室時,我獨自一人,悄悄拿出我秘密小說的紙頁,繼續寫作。

    這是我一生中最愉快的“寫作”,因為我剛發現詹姆斯·喬伊斯,并在模仿《尤利西斯》,至少我這麼認為(我後來發現其實在模仿“主人公斯蒂芬”,一個名副其實的青少年,但卻真誠努力,就像後來我們當地的文化顧問阿奇·麥克杜格爾說的那樣,懷着“力量”和“承諾”)。

    我發現了詹姆斯·喬伊斯,發現了意識流,此刻,這整部小說就在我的面前。

    它隻不過是每日發生的種種事情,沒啥特别的:“鮑勃”(我)、佩特(我爸)等等、等等,所有其他的體育記者、劇院裡和晚上酒吧裡我所有的好朋友、在洛厄爾(規模很大的)公共圖書館裡我重新開始的所有各種學習、我在基督教青年會裡鍛煉身體的一個個下午、我約會的所有女孩、我看過的各種電影、我與沙巴斯的交談、與母親和姐姐的交談,試圖像喬伊斯刻畫都柏林那樣勾畫洛厄爾。

     舉個例子吧,小說的第一頁是這樣寫的:“鮑勃·杜洛茲一下子醒了過來,覺得自己很奇怪;他的雙腿靈巧地伸出溫暖的被窩。

    現在已經兩個星期,每天都這樣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自己是地球上最懶惰的人。

    在寒冷灰色的早晨起床竟沒有打冷顫。

     “在廚房裡,佩特咕哝着 “‘快點,已經九點多了。

    ’ “杜洛茲,這個古怪的孬種。

    他在床上坐下,隻思考一會兒。

    我怎麼做呢?睡眼惺忪。

     “美國的早晨。

     “‘郵差什麼時候來?’佩特咕哝着問。

     “杜洛茲這個讨厭的家夥說:‘大約九點鐘。

    ’嗬—嗬—嗬—吆。

    他取來了他的白襪子,實際上襪子不太白。

    他穿上襪子。

    皮鞋需要擦一擦。

    他發現帶鏡衣櫥底下舊襪子在慢慢積灰塵;就用它們擦吧。

    他用那雙舊襪子順着皮鞋擦了起來。

    随後,迅速穿上褲子,丁零當啷,丁零當啷,丁零當啷。

    表鍊,一些硬币,還有兩把鑰匙,一把是家裡的,一把是當地基督教青年會裡商務人士衣物櫃的。

    當地……那個狗娘養的報界。

    二十一美元會員費免了……淋浴、劃船、籃球、泳道遊泳池等等,還有收音機。

    應對我‘Y’s’記者生涯的成功。

    應對我的唯一。

    記者生涯的成功。

    鮑勃·杜洛茲,四處流浪的記者。

    索科就是這樣稱呼他的。

     “美國的早晨。

    ” (諸如此類。

    ) 明白了嗎? 作家就是這樣開始的,通過模仿大師(沒像所提及的大師們那樣受苦受難),直至他們形成自己的風格,當他們形成自己風格的時候,寫作就不再有樂趣了,因為你無法再模仿任何其他大師的苦難,隻能接受你自己的苦難。

     那些嚴冬夜晚最美好的是,我常常讓父親獨自在房間裡打呼噜,我呢,溜進廚房,打開電燈,煮一壺茶,雙腳伸進油爐烤箱,身體向後倚靠進搖椅,閱讀《約伯記》,完整地閱讀,閱讀到它最細微之處;還有歌德的《浮士德》,以及喬伊斯的《尤利西斯》,直至天明。

    睡上兩小時,然後去洛厄爾《太陽報》上班。

    中午完成報紙的工作,寫一章“小說”。

    到白塔的卡尼廣場吃兩個漢堡。

    步行去基督教青年會,鍛煉身體,甚至打沙袋,繞着樓上三百米跑道較快地奔跑。

    随後,帶着筆記本進入圖書館,在那裡閱讀赫·喬·威爾斯[6],記下許多精美的筆記,從中生代的兩栖動物開始,計劃在開春以前一直讀到亞曆山大大帝,而且我居然在第十一版《不列颠百科全書》中查閱了所有威爾斯引用的使我困惑或感興趣的參考資料,那本百科全書就放在我圓形的舊書架上。

    “當我讀完這些資料時,”我發誓,“我會對地球上發生的一切事情了如指掌。

    ”不僅幹了那麼多事情,而且黃昏時刻回到家裡,吃晚飯,與老爸在餐桌上争論,小睡一會兒,再回圖書館,開始第二輪“了解地球上一切事情的學習”。

    九點,圖書館關門,完成這麼恐怖的日程後我累壞了,傷心的老朋友沙巴斯總在圖書館門口等我,臉上帶着那種憂郁的笑容,準備來一份熱乳脂聖代或一杯啤酒,或者随便吃點東西,隻要他帶着讨好般的關心恭維我一番。

     這不是一部有關沙比的專題小說,所以我得略過…… 三 迄今為止,誰能責怪奧倫伯格教長所說的話:像馬薩諸塞州那樣稱作“共和國[7]”的地方,通常是藏污納垢的賊窩。

     不過,正如我說過的那樣,如果不考慮沙比和我的家人,當三月的春風開始融化去年冬天瓷器般的冰雪時,我腦海裡冒出辭去報社工作的念頭,想開始流浪,到南方去。

    傑布·斯圖爾特沒在一八六二年遇見我,這倒是件好事,我們會成為一大幫惹是生非的家夥。

    我喜歡南方,我不知道是何原因,它的人民?教養有素?在乎禮節?不注重時髦的外表,喜歡較真不喜歡欺騙,尤其是那裡的語言:“BoyAh’ma-gonnatellyounaow,I’mgoingSouth.[8]”一天下午,洛厄爾《太陽報》派我去采訪洛厄爾紡織學院棒球隊的亞德·帕内爾教練,當我回到就在幾個街區以外的家裡準備這次采訪時,我隻是坐在自己的房裡,瞪眼望着牆壁,突然說:“咳,見鬼去吧,沒啥了不起的,我哪兒也不去,不去采訪任何人。

    ”他們打電話,我不接。

    我就待在家裡,呆呆望着牆壁。

    莫·科爾已經好幾次上門,在大家都在工作的下午,坐在長沙發上。

    假如阿裡阿德涅[9]被公羊幹了,或者想幹一隻公羊,那麼這對一個十九歲的男孩來說有什麼不同呢? 我是讓巴蒂斯特·勒布利·德·杜洛茲的後代,他是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