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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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的倫敦具有沖擊力,曆史成了最後的赢家。
倫納德所面臨的變化和進步,其程度大大超乎預料。
不僅是世界變了,人也都變了。
即便是他不認識的人也會和他貼得很近,所有人都對跳舞和慶祝迫不及待,都熱衷于盡情歡笑,那一張張笑臉就像是咧着嘴的山羊。
所有人都剪去了長發,抛下了老式的做派,有可能将他們同過去、同戰争的漫長苦難聯系在一起的任何東西,都被抛諸腦後。
在霍洛韋路附近的一棟房子裡,倫納德租了一個頂層的房間,是一間卧室兼起居室。
房後的小花園裡養了一頭豬,房子的地下深處還有一條火車隧道經過。
他來看房時便發現了那頭豬,但火車的事是在交了頭一個月的房租後才知道的。
當時,他正坐在床邊的小木桌旁,喝着啤酒,抽着香煙。
那時正值黃昏——對于倫納德來說,他總會在這樣的時候煩躁不安,因為在這段時間裡,即便是光線也不可信——他還以為是有炮彈正在轟炸這裡,一切都是可怕的錯誤,戰争根本就沒有結束。
但那聲音不過是火車從地底下經過。
驚慌失措間,啤酒杯被他從桌子上打翻在地,惹得住在樓下房間的女人用掃把頭使勁對着他的地闆捅了一下。
倫納德也曾試圖與時俱進,但他并沒有就此感到腳踏實地,也沒有擺脫幻覺的糾纏,他發覺自己隻是身如浮萍般飄搖不定。
每個人都在喝酒時喝得醉醺醺的,不過其他人醉了之後,都高高興興的,可倫納德要是醉了,卻脆弱得感傷流淚。
到了晚上,也會有人邀他一同去俱樂部,他來到俱樂部時,也希望能好好放松放松:他會穿着新衣服,心裡不斷告誡自己,要保持樂觀,要學會傾聽,要對人點頭,甚至有時要報以微笑。
可一到了晚上的某個時候,倫納德就會發現,自己在和别人交談着,他會聽到自己談論着那些他在戰争中失去的朋友,說這些朋友仍然會來找他,在自己租住的寂靜的房間裡,或是在他刮胡子時面對的鏡子中,有時甚至是傍晚時分明暗交錯的街道上,他能聽到身後傳來他們走路時靴子踩在地面上的聲音。
在喧鬧的俱樂部裡,他會發現,在他說這些話時,和他同桌的人都斜着眼睛盯着他,然後會轉過身去,他們微妙的表情裡有一絲受傷的情緒,仿佛是不明白他為什麼要毀了他們找樂子的興緻。
即使他不提自己那些在戰争中喪生的朋友,倫納德也沒法像可以發出脆響的打火石那樣,在無用而瑣碎的談話中和對方擦出什麼火花來。
他太過認真,太過本分。
現在的世界就是一個泡沫,薄薄的,閃着光,其他人都在這個泡沫裡找到了自己的生存之道。
但對于這個泡沫來說,倫納德太重了。
他是一個不合時宜的人:對于生機勃勃的年輕人來說,他太老了,他們的圈子容不下他;對于那些不可救藥的、醉倒在河邊的醉漢們來說,他又太年輕了,也不合适。
他覺得自己和任何事、任何人都扯不上關系。
一天下午,站在查令街大橋上,橋下是來往的船隻,身邊是來往的行人,倫納德偶然遇到了曾經教過他的一位老教授。
哈裡斯教授正要去國家美術館,便邀請倫納德和他一起去。
然後,教授親切地談論起藝術和生活,還談到了他們都認識的一些人。
倫納德一直邊聽邊點頭,心中琢磨着那些往日的趣事,仿佛那都是些古董,可以讓人拿來把玩消遣時稍稍感到一分愉悅的。
當他們轉過拐角,走進文藝複興時期作品的展廳時,教授建議倫納德考慮一下要不要繼續念書。
這樣的話在倫納德的耳朵裡聽起來就像是一門外語。
即便倫納德能回牛津念書,能在那些美得令人疑惑不安的建築中學習,可現代主義已經消亡:博喬尼在1916年被殺,如今的法國批評家都在鼓動着要“回歸秩序”。
現代主義思潮的所有青春與活力都已退去,倫納德自己也青春不再,活力不複,他的青春和活力都已葬送在屍骨和污泥之中。
但他需要做點什麼。
倫敦的節奏太快了,也太吵鬧了,倫納德的心裡愈發感到一種需要逃離這裡的緊迫感。
他覺得這種緊迫感像是雷雨将至時那股不斷增強的壓力:他的耳膜因此發疼,他的雙腿因此坐立不安。
晚上,當夜班火車令他的床頭戰栗晃動時,當樓下那個濃妝豔抹的瘦弱女人在送走一個粗暴的顧客之後砰地關上門時,倫納德都會滿身大汗地驚醒。
恐懼如魔鬼一般,它脊背上那對黑色薄翼纏住了他的脖子,扼住了他的喉嚨,他祈禱着這對翅膀能再用力些,給他個痛快。
他發現自己在回憶小時候走過的路——他和湯姆在花園深處翻過磚牆,穿過灌木叢,沿着鄉間小道,越過草地,走向樹林,可小道的盡頭什麼都沒有。
“跟我一塊兒跑啊,蘭尼。
”他越來越頻繁地聽到這句呼喊,但當他轉過身來,看到的隻有酒吧裡的老頭兒,街角的小青年,還有巷子裡跟着他的野貓。
那隻貓瘦得皮包骨頭,那對眼珠子就像是兩個玻璃球。
沒等租約到期,他就在桌上的玻璃杯裡塞了兩個月的房租,然後離開了這間卧室兼起居室,離開了倫敦。
他坐的是一班夜車,從别人家的一扇扇小窗外呼嘯而過。
他自己家的房子比他記憶中的要小,也比記憶中更寒酸,但聞起來還是一樣的味道,而且沒有藏污納垢的糟爛事兒。
母親讓他重新住進小時候的那間卧室,但是,對于卧室裡靠牆的那張空床,她什麼也沒做。
角落裡有數不清的對話在進行着,白天裡無聲無息,可到了晚上就吵得慌。
倫納德有時會猛地坐起來,打開燈,心想着一定會看到他弟弟在另一張床上沖他笑。
他能聽到黑暗中弟弟身下床墊子的彈簧在吱嘎作響,和記憶中弟弟睡着時翻動身子的聲音一樣。
他們以前的玩具和書都還在書架上——那套木頭雕刻的士兵,那顆陀螺,那盒破舊的蛇梯棋;倫納德把H.G.威爾斯的《時間機器》又重溫了一遍。
十三歲時,這是他最喜歡的書,也是湯姆最喜歡的。
當時,他們都做着關于未來的夢,他們倆幻想着穿越時空,去看看前方等着他們的都是些什麼樣的奇迹。
可現在,倫納德發現自己總是在往後看。
有時,他隻是手裡捧着書坐在那裡,驚歎于書是這麼個實實在在、四四方方的東西。
書真是一件尊貴之物,用途幾乎可以說是崇高的。
有些夜晚,他會把蛇梯棋拿下來。
他和湯姆玩的時候總是用固定的棋子,倫納德用的
倫納德所面臨的變化和進步,其程度大大超乎預料。
不僅是世界變了,人也都變了。
即便是他不認識的人也會和他貼得很近,所有人都對跳舞和慶祝迫不及待,都熱衷于盡情歡笑,那一張張笑臉就像是咧着嘴的山羊。
所有人都剪去了長發,抛下了老式的做派,有可能将他們同過去、同戰争的漫長苦難聯系在一起的任何東西,都被抛諸腦後。
在霍洛韋路附近的一棟房子裡,倫納德租了一個頂層的房間,是一間卧室兼起居室。
房後的小花園裡養了一頭豬,房子的地下深處還有一條火車隧道經過。
他來看房時便發現了那頭豬,但火車的事是在交了頭一個月的房租後才知道的。
當時,他正坐在床邊的小木桌旁,喝着啤酒,抽着香煙。
那時正值黃昏——對于倫納德來說,他總會在這樣的時候煩躁不安,因為在這段時間裡,即便是光線也不可信——他還以為是有炮彈正在轟炸這裡,一切都是可怕的錯誤,戰争根本就沒有結束。
但那聲音不過是火車從地底下經過。
驚慌失措間,啤酒杯被他從桌子上打翻在地,惹得住在樓下房間的女人用掃把頭使勁對着他的地闆捅了一下。
倫納德也曾試圖與時俱進,但他并沒有就此感到腳踏實地,也沒有擺脫幻覺的糾纏,他發覺自己隻是身如浮萍般飄搖不定。
每個人都在喝酒時喝得醉醺醺的,不過其他人醉了之後,都高高興興的,可倫納德要是醉了,卻脆弱得感傷流淚。
到了晚上,也會有人邀他一同去俱樂部,他來到俱樂部時,也希望能好好放松放松:他會穿着新衣服,心裡不斷告誡自己,要保持樂觀,要學會傾聽,要對人點頭,甚至有時要報以微笑。
可一到了晚上的某個時候,倫納德就會發現,自己在和别人交談着,他會聽到自己談論着那些他在戰争中失去的朋友,說這些朋友仍然會來找他,在自己租住的寂靜的房間裡,或是在他刮胡子時面對的鏡子中,有時甚至是傍晚時分明暗交錯的街道上,他能聽到身後傳來他們走路時靴子踩在地面上的聲音。
在喧鬧的俱樂部裡,他會發現,在他說這些話時,和他同桌的人都斜着眼睛盯着他,然後會轉過身去,他們微妙的表情裡有一絲受傷的情緒,仿佛是不明白他為什麼要毀了他們找樂子的興緻。
即使他不提自己那些在戰争中喪生的朋友,倫納德也沒法像可以發出脆響的打火石那樣,在無用而瑣碎的談話中和對方擦出什麼火花來。
他太過認真,太過本分。
現在的世界就是一個泡沫,薄薄的,閃着光,其他人都在這個泡沫裡找到了自己的生存之道。
但對于這個泡沫來說,倫納德太重了。
他是一個不合時宜的人:對于生機勃勃的年輕人來說,他太老了,他們的圈子容不下他;對于那些不可救藥的、醉倒在河邊的醉漢們來說,他又太年輕了,也不合适。
他覺得自己和任何事、任何人都扯不上關系。
一天下午,站在查令街大橋上,橋下是來往的船隻,身邊是來往的行人,倫納德偶然遇到了曾經教過他的一位老教授。
哈裡斯教授正要去國家美術館,便邀請倫納德和他一起去。
然後,教授親切地談論起藝術和生活,還談到了他們都認識的一些人。
倫納德一直邊聽邊點頭,心中琢磨着那些往日的趣事,仿佛那都是些古董,可以讓人拿來把玩消遣時稍稍感到一分愉悅的。
當他們轉過拐角,走進文藝複興時期作品的展廳時,教授建議倫納德考慮一下要不要繼續念書。
這樣的話在倫納德的耳朵裡聽起來就像是一門外語。
即便倫納德能回牛津念書,能在那些美得令人疑惑不安的建築中學習,可現代主義已經消亡:博喬尼在1916年被殺,如今的法國批評家都在鼓動着要“回歸秩序”。
現代主義思潮的所有青春與活力都已退去,倫納德自己也青春不再,活力不複,他的青春和活力都已葬送在屍骨和污泥之中。
但他需要做點什麼。
倫敦的節奏太快了,也太吵鬧了,倫納德的心裡愈發感到一種需要逃離這裡的緊迫感。
他覺得這種緊迫感像是雷雨将至時那股不斷增強的壓力:他的耳膜因此發疼,他的雙腿因此坐立不安。
晚上,當夜班火車令他的床頭戰栗晃動時,當樓下那個濃妝豔抹的瘦弱女人在送走一個粗暴的顧客之後砰地關上門時,倫納德都會滿身大汗地驚醒。
恐懼如魔鬼一般,它脊背上那對黑色薄翼纏住了他的脖子,扼住了他的喉嚨,他祈禱着這對翅膀能再用力些,給他個痛快。
他發現自己在回憶小時候走過的路——他和湯姆在花園深處翻過磚牆,穿過灌木叢,沿着鄉間小道,越過草地,走向樹林,可小道的盡頭什麼都沒有。
“跟我一塊兒跑啊,蘭尼。
”他越來越頻繁地聽到這句呼喊,但當他轉過身來,看到的隻有酒吧裡的老頭兒,街角的小青年,還有巷子裡跟着他的野貓。
那隻貓瘦得皮包骨頭,那對眼珠子就像是兩個玻璃球。
沒等租約到期,他就在桌上的玻璃杯裡塞了兩個月的房租,然後離開了這間卧室兼起居室,離開了倫敦。
他坐的是一班夜車,從别人家的一扇扇小窗外呼嘯而過。
他自己家的房子比他記憶中的要小,也比記憶中更寒酸,但聞起來還是一樣的味道,而且沒有藏污納垢的糟爛事兒。
母親讓他重新住進小時候的那間卧室,但是,對于卧室裡靠牆的那張空床,她什麼也沒做。
角落裡有數不清的對話在進行着,白天裡無聲無息,可到了晚上就吵得慌。
倫納德有時會猛地坐起來,打開燈,心想着一定會看到他弟弟在另一張床上沖他笑。
他能聽到黑暗中弟弟身下床墊子的彈簧在吱嘎作響,和記憶中弟弟睡着時翻動身子的聲音一樣。
他們以前的玩具和書都還在書架上——那套木頭雕刻的士兵,那顆陀螺,那盒破舊的蛇梯棋;倫納德把H.G.威爾斯的《時間機器》又重溫了一遍。
十三歲時,這是他最喜歡的書,也是湯姆最喜歡的。
當時,他們都做着關于未來的夢,他們倆幻想着穿越時空,去看看前方等着他們的都是些什麼樣的奇迹。
可現在,倫納德發現自己總是在往後看。
有時,他隻是手裡捧着書坐在那裡,驚歎于書是這麼個實實在在、四四方方的東西。
書真是一件尊貴之物,用途幾乎可以說是崇高的。
有些夜晚,他會把蛇梯棋拿下來。
他和湯姆玩的時候總是用固定的棋子,倫納德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