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1928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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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迄今為止最熱的一天,倫納德醒來時,決定去遊泳。

    他已經習慣了清晨沿着纖路[3]漫步,有時在烈日當空、高溫難耐的午後,還會再次去纖路上散散步,直到太陽像聚光燈一樣突然熄滅。

     流經倫敦的泰晤士河,河道寬闊,河水渾濁,像是一位暴虐的君王。

    這裡的泰晤士河卻截然不同,舉手投足間盡是優雅與靈動,絲毫不見煩憂。

    河水越過石頭,掠過河岸,清澈得可以看到深處有蘆葦在狹窄的河床上搖蕩。

    他斷定,這一段河道是位女性,因為它在陽光之下雖然清可見底,但在某些地方,卻突然變得高深莫測。

     6月裡長時間的幹燥,給了他大把的機會到處走走看看。

    倫納德發現,往上遊走一兩英裡,在距離萊赫萊德·哈芬尼橋還有一段路的地方,有一處特别怡人的河灣。

    一群打打鬧鬧的孩子在遠處的田野上紮起帳篷,打算在那裡過夏令營,不過一片白楊樹将這處河灣隔絕開來。

     現在,他正背靠一棵柳樹坐着,心想要是把那條破木船修好了該有多好。

    那條船是他在房子後面的谷倉裡找到的。

    在這樣靜谧無聲的日子裡,倫納德想不出能有什麼事比躺在小船上順流而下更惬意的了。

     遠處,一個大約十一歲的男孩從一棵樹的陰影下朝另一棵樹的樹幹跑去。

    他的雙腿細長,膝蓋的骨節有些突出。

    他在陽光明媚的空地上馳騁,像風車一樣掄起雙臂。

    他在鬧着玩,笑得合不攏嘴。

     一瞬間,倫納德記起年輕時自由自在的飛奔是何等暢快。

    “跟我一塊兒跑啊,蘭尼[4],跑!”當某陣風吹起,或是鳥兒掠過頭頂,他依舊會聽到這樣一句呼喊:“跟我一塊兒跑啊,蘭尼。

    ” 那個男孩沒看見倫納德。

    他正在和夥伴們撿幹柴,撿的柴火棍兒大概有一柄劍那麼長,然後把它們交到白色棉布帳篷旁的一個男孩那裡,再由這個男孩來分辨,哪些能用,哪些不能。

    以倫納德這樣成年人的眼光來看,這個分辨柴火棍兒的男孩并沒拿自己當孩子頭。

    也許,他的個子比其他人高一點,年紀大一點,但孩子可以憑直覺來辨别能力。

     倫納德善于和孩子打交道。

    孩子的身上沒有成年人的表裡不一——成年人的順順當當全靠這點兒手段。

    孩子怎麼想的就怎麼說,看到什麼就說什麼,鬧了矛盾就打一架,然後再賠禮道歉。

    他和湯姆便是如此。

     不知道從什麼地方飛過來一個網球,落在草叢中,輕柔地發出砰的一聲,然後,沿着草地向河邊滾去。

    狗狗追着它跑過去,然後跑回來,把這份從天而降的禮物扔到主人的腳邊。

    倫納德拿起濕漉漉的網球,在手中掂了兩下,便朝身後扔了回去。

     在陽光的照耀下,現在已經開始有些暖意。

    他脫下襯衫和褲子,身上隻剩一條平角短褲,朝水邊走去。

    一群鴨子在水中漂過,他伸出一隻腳,腳趾在水中沾了沾。

     倫納德躍入水中,往河底潛下去,沒給自己丁點兒時間改變主意。

     清晨的河水冰涼,他的皮膚一緊。

    他睜着眼睛,向下面遊去,向下,向下,盡可能朝深處潛去。

    到了河底,他伸出手,抓着什麼穩住身子。

    他沒松手,并且開始計數。

    湯姆在那叢滑溜溜的蘆葦中朝他咧嘴笑着。

     倫納德不記得湯姆出生前的事。

    他倆隻差十三個月。

    倫納德曾經有個姐姐,名叫瓊,因為兩歲那年患了猩紅熱不幸夭折。

    這種孩子早夭的傷痛對于倫納德的母親來說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一天下午,他聽到母親向他姨母說,要不是因為“婦科病”,她本來可以生十個孩子的。

     “你已經有了子嗣,還不止一個,”一貫務實的姨母說,“總比一個沒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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