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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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他比我更重要。

    我隻是瑪格麗特·都铎女士,生于博福特家,屬于蘭開斯特家族,是沉睡中的英格蘭國王的堂親。

    而他既是都铎家的人,又是博福特家的人,擁有兩方的王室血統。

    他是蘭開斯特家的裡士滿伯爵,他繼承英格蘭王位的順位僅次于國王的親生兒子愛德華王子。

     我的女教師走進房間。

    “您丈夫的弟弟加斯帕希望您同意他為新生兒取的名字,”她說,“他正在給國王和您的母親寫信,打算告訴他們,孩子的名字叫做埃德蒙·歐文,為了紀念孩子的父親和他都铎家族的祖父。

    ” “不,”我說。

    我不打算讓孩子叫這個名字,因為那個男人,他那個愚蠢的父親給我帶來的隻有痛苦。

    “不,我不會叫他埃德蒙的。

    ” “但您不能給他取名叫愛德華,”她說,“國王的兒子就叫愛德華。

    ” “我要叫他亨利,”我說着,想到了昏睡中的國王,他也許會因為這個名叫亨利的蘭開斯特家族的新子嗣而醒來,雖然那位名叫愛德華的王子的誕生也并未喚醒他,“亨利對英格蘭來說是個高貴的名字,我們有許多非常勇敢而且優秀的國王都叫做亨利。

    這個男孩應該叫做亨利·都铎。

    ”我又驕傲地重複了一遍這個名字,“亨利·都铎。

    ”等昏睡中的亨利六世去世的時候,這個孩子就會成為亨利七世。

     “他說的是埃德蒙·歐文。

    ”她又重複了一遍,仿佛我既聾又傻。

     “我說叫亨利,”我說,“我已經這樣叫他了。

    這是他的名字。

    我祈禱的時候提到了他的名字,他現在就是亨利,隻差洗禮的時候正式命名了。

    ” 她聽着我的一再強調,不由得挑了挑眉毛。

    “他們不會喜歡的。

    ”她說着走出房間,打算告訴我丈夫的弟弟加斯帕,說那個女孩兒很頑固,不願以她死去的丈夫為兒子命名,而且不聽勸阻,堅持自己給他取了名字。

     我躺倒在枕頭上,閉起雙眼。

    無論别人怎麼說,我的孩子就叫做亨利·都铎。

     [1]基督教在彌撒儀式上使用的物件,用來盛放作為聖體的面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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