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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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時珀西給約翰簡述了一下華盛頓家族的故事。

     現在這位華盛頓先生的父親是弗吉尼亞人,是喬治·華盛頓的嫡傳子孫,巴爾的摩勳爵。

    南北戰争結束時,他是個二十五歲的上校,手裡有個無人青睐的種植園和大約價值一千美元的黃金。

     這位年輕的上校名叫菲茨-諾爾曼·卡爾佩帕·華盛頓,他決定把弗吉尼亞的不動産送給他弟弟,然後自己上西部去。

    上校挑了二十四個最忠實——當然也是将他敬若神明的黑奴,他買了二十五張前往西部的車票,想在那裡以他們的名義申請一塊土地,開一個養牛、養羊的牧場。

     他在蒙大拿待了還沒有一個月,事情進展得頗為不順,但也就在這個時候,他誤打誤撞地發現了一個地方。

    一日,他在山裡騎馬,迷了路,再加上一整天沒吃東西就越來越餓,碰巧那天他又沒帶獵槍,迫不得已想逮一隻松鼠吃。

    在追逐松鼠的過程中,他注意到松鼠嘴裡咬着塊亮閃閃的東西。

    就在松鼠要逃回它的洞之前,這隻被老天選來為他充饑的松鼠撂下了它嘴裡的東西。

    正當菲茨-諾爾曼坐下來考慮當下所面臨的形勢時,猛然瞥見身邊草叢裡有個東西在閃閃發亮。

    不過十秒鐘的工夫,他便把饑餓這件事完全抛在腦後,并且收獲了十萬美元。

    那隻招人讨厭堅決不願做他食物的松鼠,将一顆完美無敵的大鑽石作為禮物送給了他。

     那天深夜他摸索着回到了營地,十二個鐘頭以後,他手下黑奴中的所有男性都回到了松鼠洞那兒,在山坡上一通狂挖。

    他告訴他們,他發現了一座萊茵石礦,因為隻有一兩個人以前見過小顆的鑽石,所以他們對他的話深信不疑。

    當他的巨大發現看來已經确鑿無疑的時候,卻進退維谷、左右為難了起來。

    這座山就是一顆大鑽石——根本沒别的,就是鑽石。

    他裝了滿滿四馬鞍袋子晶光四射的樣品,騎着馬就到聖保羅去了。

    在那兒他設法解決掉了六顆小鑽——而在他試着想賣一顆大一點兒的鑽石時,店主暈了過去。

    于是菲茨-諾爾曼被以破壞公共秩序的罪名給逮捕了。

    他越獄逃跑,趕上一趟去紐約的火車,在那裡,他賣掉了幾顆中等大小的鑽石,換回等值大約二十萬美元的金币。

    他可不敢再拿出特大的鑽石來了——實際上,他離開紐約正是時候。

    因為在珠寶圈子裡已經掀起了軒然大波,更多的倒不是因為鑽石大小,而是有來源神秘的鑽石在這座城市冒了出來。

    瘋狂的謠言四處傳播着,說什麼在卡茨基爾山脈,在澤西海岸,在長島,在華盛頓廣場底下都發現了鑽石礦。

    一列列觀光遊覽火車滿載着拿着鐵鎬和鐵鍬的男人,一小時一班地從紐約開往鄰近各種各樣傳說中的寶石山、黃金國[1]

    但那個時候,年輕的菲茨-諾爾曼已經在回蒙大拿的路上了。

     過了兩個星期,他就估算出山上的鑽石儲量與世界其他所有已經探明了的鑽石儲量總和近似相等。

    可也正因為它是一整顆鑽石,根本沒法子用任何常規的計量方法予以估價——還有就是,如果他把這顆鑽石拿出去售賣,就會把市場攪和個底兒朝天,如果鑽石的價值和它的尺寸成正比的話,那麼世上所有的金子加在一塊兒也不夠買它十分之一的。

    況且,這麼一顆碩大的鑽石,任誰拿到手裡又能做什麼呢? 這真是一個奇妙的困境。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是世界首富——可這樣的财富到底有沒有什麼價值呢?如果他的秘密洩漏出去了,政府為防止黃金、珠寶業内發生恐慌會采取什麼手段不言自明,下一步或許就是立即接手鑽石的所有權并實行壟斷。

     沒有其他變通之計了——他必須偷偷賣掉他的鑽石山。

    他派人到南方把他弟弟叫來,負責管理他那些黑奴跟班——這些黑人一直都不知道奴隸制已經被廢除了。

    為了萬無一失,他向他們宣讀了一份自己撰寫的宣言,宣告說福雷斯特将軍[2]把潰散的南方軍隊重新組織了起來,并在一次激戰中打敗了北方軍。

    那些黑人又是毫無保留地相信他的說辭。

    繼而,那幫黑人還投票通過了一項決議,聲稱這是好事一樁,并且立即成立了複興組織。

     菲茨-諾爾曼自己則帶着十萬美元和兩箱子大大小小的鑽石原石,動身去往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