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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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大約九點鐘的時候,有兩個人從第六大道一家廉價餐館走了出來。

    他們其貌不揚、營養不良,除了最低最低的智力以外一無所有,甚至連那種帶着生命色彩的動物本身的活力也沒有。

    他們饑寒交迫,身上長滿蟲子,窮困交加,沒一個朋友,不久前寄生于一片陌生土地上的一個肮髒城市,從生下來落地那天起,就像浮木般被人胡亂丢棄,到死還是會像浮木般被人抛棄。

    他們穿着美國陸軍制服,肩上佩戴着三天前登陸的來自新澤西一個征募師的肩章。

     兩人中的高個子名叫卡羅爾·基[1],這個名字暗示着在他血管裡流動的是蘊含有某種潛能的血,不論這種潛能是否已經被一代又一代的沒落稀釋得很淡了。

    但,你盯着他那張沒長下巴的長臉,昏濁的、水澇澇的眼睛和高顴骨,是完全找不到一絲與生俱來的機智或是祖上任何值得一提的東西。

     他的同伴黑黝黝的,羅圈腿,長着一對老鼠眼,還長着一個缺損了大半的鷹鈎鼻。

    他那睥睨一切的樣子明顯是裝出來的,是從那個充滿咆哮、掠奪、虛張聲勢和威脅恐吓的世界借來的傍身武器。

    他一向生活在那個世界裡,他叫格斯·羅斯。

     他們離開那家飯館,在第六大道上一路逛着,饒有興緻,卻又置身事外地耍弄着手中的牙簽。

     “上哪兒去?”羅斯問,他的口氣聽着就像哪怕基說去南太平洋諸島他也不會覺得驚訝。

     “咱們去試試看能不能搞點酒來,你覺得怎麼樣?”禁酒時期[2]還沒到。

    他如此興奮是因為法律規定禁止将酒售賣給士兵。

     羅斯強烈贊成。

     “我倒有個主意,”基想了一會兒接着說,“我有個兄弟在這附近。

    ” “在紐約?” “對,是個老家夥。

    ”他意思是,那是他的一位大哥,“他在一家廉價酒吧當侍者。

    ” “也許他能給咱們搞一點兒來。

    ” “我覺得他能!” “相信我,我他媽明天要脫下這身該死的軍服,再也不穿了,我要去弄身便裝。

    ” “那……我就不脫了吧。

    ” 兩人的錢加到一塊兒還沒有五美元,所以他們的美好願望很大程度上就是玩玩逗趣的文字遊戲,反正說說也沒有害處,還能聊以自慰。

    不管怎樣,光這麼說說好像二人已經很開心,可以聽見他們癡癡地笑,他們提到《聖經》裡的大名人,并發出諸多感歎——“啊,天哪”“你知道”和“我就要這麼說”——這些感歎無疑強化了談話效果。

     這兩人的全部精神食糧就是針對這些年養活了他們的如下機構——部隊、商店,或者救濟院——以及對機構中他們的頂頭上司所表現出的嗤之以鼻。

    直到這天早晨,那個機構都一直是“政府”,而那個頂頭上司一直以來都是“上尉”。

    他們從這兩者的夾擊中溜了出來,眼下正處于尚未選定新束縛之前隐約不舒服的狀态——前途未蔔,怨天尤人,不知怎麼的還有些惴惴難安。

    為了隐藏這樣的感受,他們假裝因為脫離軍隊得到了全然的慰藉,還信誓旦旦使對方确信軍紀再也不能左右他們頑強的、向往自由的意志。

    然而,事實上,他們可能已經覺得這份新發掘的、毋庸置疑的自由比起待在監獄還要更不自在。

     基突然加快步子,羅斯順着他的目光往上看,他一眼看到街上将近五十碼開外的地方聚集了一夥人。

    基低聲哂笑,開始向人群跑去。

    随即羅斯也咯咯樂開了,他邁開自己那兩條短小的羅圈腿,在同伴大步流星卻笨拙的長腿旁快速地移動。

     到達人群的外圍,他們馬上便與人群融為一體,變成了其中的一分子。

    這群人當中有衣衫褴褛、醉醺醺的平頭百姓,也有代表着多個師并且不同程度醉酒的士兵,大家全都圍着一個身材矮小、留着長長連鬓胡子、手舞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