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琴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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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發生的事,都很合乎情理。

     但人們都搞錯了。

     他們都覺得是彭妮的死和父親的離開讓我們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當然了,這兩件事确實讓我們變得更粗暴魯莽,更努力,更能吃苦了,讓我們有種随時想要打架的陣勢——但這些都不是讓我們變得如此百折不撓的原因。

    不,剛開始還有别的更深層次的原因。

     是那架木質的、立得筆直的—— 鋼琴。

     一切發生在我上小學六年級的時候,打出這些字的此刻,我的内心充滿負罪感。

    我要道歉。

    畢竟這是屬于克萊的故事,但現在我居然寫起了自己的事——但我總覺得這件事很重要。

    這件事改變了我們此後的人生軌迹。

     上學這件事到那時為止都很輕松。

    課程不難,每場足球比賽我都有出場機會。

    我很少與人争吵,直到終于有人注意到我:我因為學鋼琴而被人嘲笑。

     我們是被逼着學的鋼琴,作為一種樂器,鋼琴本身蘊涵了一長串的反叛曆史——雷·查爾斯本人是“炫酷”的代言人,傑瑞·李·劉易斯用鋼琴點燃了人們的激情。

    但作為一個在賽馬區長大的孩子,隻有一種男孩子會去彈鋼琴。

    不管這個世界這些年進步了多少,不管你是學校足球隊隊長還是業餘的年輕拳擊手——彈鋼琴這件事隻會讓你變成那一種人,當然,很明顯: 變成一個徹頭徹尾的娘娘腔。

     *** 其實,很多年來大家一直都知道我們幾個在學彈鋼琴,盡管我們彈得不怎麼好。

    但這些都不重要,因為在童年的不同階段某些事的重要程度也各不相同。

    可能十歲以内你都平安無事,但到了十幾歲馬上就被拉出來接受赤裸裸的非議。

    一年級的時候你可能熱衷集郵,還會給它們貼上“有趣”的标簽,但到了九年級,突然之間這一切就成了你揮之不去的噩夢。

     對于我個人而言,這個時刻發生在上六年級的時候。

     造成這種災難性後果的是一個比我矮幾英寸、但力氣比我大很多的貨真價實的少年拳擊手——一個名叫吉米·哈特内爾的男孩。

    他的父親,老吉米·哈特内爾是波塞冬路上那家三色拳擊俱樂部的老闆。

     吉米,這小家夥可不簡單。

     他就像一座小型超市一樣敦實: 他矮小健壯,如果惹他生氣會付出昂貴代價。

     他的頭發是姜黃色的,還留了劉海。

     要說起這一切的開端,那是在學校裡的走廊上,男孩女孩紮堆站着,灰塵在陽光下浮動。

    孩子們穿着校服,大喊大叫,相互推搡。

    這一切有種令人不安的美;陽光就這樣流淌着,那是一縷縷斜長的堪稱完美的陽光。

     吉米·哈特内爾在走廊上大步走着,他一臉雀斑,自信地朝我走來。

    他穿着白襯衫和灰色短褲,穿着很得體。

    他一看就是典型的校園惡霸。

    他身上有早餐的味道,他的胳膊上血脈偾張、肌肉緊繃。

     “嗨,”他說,“那不是鄧巴家的夥計嗎?那個會彈鋼琴的?”他聳了聳肩膀,用力頂了我一下。

    “真是個該死的娘娘腔基佬!” 這孩子說話的語氣注定要用斜體字突出一下。

     這種情況就這樣持續了好幾個星期,可能超過了一個月,每次都會更惡毒一點。

    從拿肩膀撞變成了拿手肘捅,再變成一拳打在裆部(但并沒有亨利被那位面包卷打的那一下那麼緻命),很快這便成為他們公然戲弄我的方式——在男廁所裡被狠狠地掐乳頭,時不時就會被夾住頭,在走廊上承受令人窒息的一記記鎖喉。

     從很多方面來講,長大以後再看,這些隻是童年時代的胡打胡鬧,但在記憶中被不斷扭曲,形成了極其惡劣的印象。

    這些都像極了陽光下的微塵,跌跌撞撞地彌漫在整個房間裡。

     但這并不意味着我就能欣然接受并樂在其中。

     更進一步說,這并不代表我不會做出反抗。

     我和大多數處于同樣境況的人一樣,剛開始的時候并沒有直接面對問題。

    可如果後來再不做點什麼那就是犯傻了,所以我都盡可能地予以反擊。

     總而言之,我怪罪彭妮。

     我把一肚子的火氣撒在鋼琴上。

     當然,我有這樣的問題和那樣的問題,當時我的問題在于: 跟彭妮相比,吉米·哈特内爾簡直就是個軟蛋。

     即便她不可能讓我們完全臣服于鋼琴的魅力,她還是能逼着我們不停練琴。

    她就是這樣緊緊抓住歐洲的一角,至少是東歐那座城市的一角。

    那時她已經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口頭禅(我們也耳濡目染地學會了): “等你考上中學再說不想彈鋼琴的事吧。

    ” 但這些對當時的我而言毫無幫助。

     六年級的第一學期才過了一半,也就是說,還得再熬大半年。

     剛開始,我的反抗很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