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伊甸園的小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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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 三月的一個星期六,和風輕拂、白雲飄蕩,艾弗·貝裡先生從布魯克林的一家花店裡買了一大束上好的黃水仙,捧着這束花先是乘地鐵,然後步行,來到皇後區一片巨大的墓園,自從去年秋天他妻子埋葬在這裡之後他還一直都沒來過。

    今天他重返此地卻并非因為念起了舊情,因為他跟貝裡太太結婚已有二十七年之久,兩個女兒也都已成年而且終身有靠,他這位太太可說是性情複雜多變,而絕大部分都讓人難以忍受:他實在是無意重續這麼一段令人煩惱的舊情,哪怕僅限于精神層面。

    不;可是嚴寒的冬季剛剛過去,他感到一種需要,想活動一下筋骨,透透氣,在預告春天即将到來的美好天氣中舒心提氣地溜達溜達;當然還有額外的好處,能夠告訴他兩個女兒他特意來給她們媽媽上墳也是件好事,尤其是借此可以稍微撫慰一下大女兒的情緒,她似乎對貝裡先生竟然這麼輕松自在就接受了鳏夫的生活頗有點怨憤。

     這個墓園卻算不得恬靜優美的所在;事實上是個相當可怕的地方:灰蒙蒙的石頭擁擠在數英畝青草稀疏、無所蔭蔽的高地上。

    曼哈頓的地平線倒是可以一覽無遺,為這裡提供了一種舞台道具般的美——高樓大廈的輪廓聳立在這片墳地之上,就像是陡峭的墓石在紀念這些油盡燈枯、已然安眠于此的曾經的市民:這種反差極大的并置不禁使貝裡先生微微一笑,實際上已經輕輕笑出了聲,身為稅務會計的他對于無論多麼殘忍的反諷都是能甘之如饴的——不過老天在上,其中深藏的意味也不免讓他覺得心寒,他在墓園堅硬的鵝卵石小徑上的輕快步伐也不禁喪了氣。

    他越走越慢,直到停下了腳步,想道:“我原該帶莫蒂去動物園的。

    ”莫蒂是他外孫,隻有三歲。

    可要是半途而廢的話未免太不像話,報複心太重:而且幹嗎要浪費這束花呢?節儉和德行的雙重激勵使他重新邁動了雙腿;當他終于彎下腰,把那束黃水仙往一個石甕裡一插的時候已經是氣喘籲籲,石甕底下是塊粗糙的灰色墓石,用哥特體刻着: 薩拉·貝裡 1901—1959 艾弗忠誠的妻子 艾維和麗貝卡慈愛的母親 主啊,知道這個女人的一張利嘴終于閉上了,真是何等的快慰。

    可這念頭雖然讓人心安,而且進一步得到他那個又新又安靜的單身漢公寓的支持,卻并未能重新點燃那突然間熄滅的與天地同壽、活得興頭十足的感覺,而這種感覺今天一早還曾在他心中勃勃跳動過的。

    他出發時原本期待着能享受到新鮮空氣,遠足以及春天即将再度降臨的芬芳氣息的好處。

    現在他倒是但願出門時脖子上能圍條圍巾了;那明媚的陽光不過是種假象,并不真正帶來溫暖,而風呢,他也覺得似乎已經刮得相當兇猛了。

    他一邊稍稍修飾整理了一下那束黃水仙,一邊懊惱沒法給它們澆點水以延緩凋謝的時間;放開那束花兒之後,他就打算轉身離開了。

     一個女人站在路當間兒。

    除了他以外,墓園裡雖隻有寥寥無幾的憑吊者,先前他卻并沒注意到她,也沒聽到她走過來。

    她并沒有側步閃開。

    她瞥了一眼那束黃水仙;鋼絲邊眼鏡後頭的那雙眼睛很快就轉回到貝裡先生身上。

     “嗯。

    是親戚?” “我妻子,”他道,又歎了口氣,仿佛這歎惋的聲音是義不容辭的。

     她也歎了口氣;一種隐含着喜悅的奇怪歎息。

    “呀,很抱歉。

    ” 貝裡先生的臉拉長了。

    “嗯。

    ” “真可惜。

    ” “是啊。

    ” “希望不是什麼拖得很久的病症。

    不太痛苦。

    ” “不——不痛苦,”他道,把身體的重心換到另一隻腳上。

    “在睡夢中去的。

    ”感覺到對方猶不滿足的沉默,他又加了句,“是心髒病。

    ” “呀。

    我父親就是害這個病去的。

    就最近的事兒。

    這倒使咱們有了點兒共同點。

    有了點兒,”她道,語調異常地哀傷,“有了點兒可以談談的話題。

    ” “——能明白你的切身感受。

    ” “至少他們都沒怎麼遭罪。

    這也是個安慰。

    ” 貝裡先生的耐心已經所剩無幾了。

    直到現在為止他的目光一直禮貌地保持低垂,在最先打量了她一眼之後,一直隻看着那女人的鞋,那是雙堅固耐用,所謂明智實惠的鞋,一般都是上了年紀的女人和護士們常穿的。

    “巨大的安慰,”他一邊說,同時完成了三項任務:擡起眼睛,脫帽緻意,跨前一步。

     那女人卻仍舊堅守陣地;簡直仿佛是受雇前來阻止他的。

    “能告訴我現在幾點了嗎?我那塊舊表,”她一面說,一面忸怩地輕敲了下腕上戴的那塊嬌小的手表,“還是我高中畢業得到的禮物呢。

    所以現在走不準了。

    我是說,它是很舊啦。

    不過樣子還不錯。

    ” 貝裡先生隻得解開輕便大衣的扣子,伸手摸索深埋在背心口袋裡的金表。

    與此同時也細細端詳那位女士,把她的面相五官一一看了個分明。

    她小時候一定是白膚金發的,從整個的皮色上就看得出來:她有斯堪的納維亞人那種光潔明亮的膚色,胖嘟嘟的臉頰就像健康的農民那樣紅彤彤的,還有一雙藍汪汪的和善眼睛——如此誠實無欺,雖然有細細的眼鏡鋼邊罩着,仍舊頗有魅力;可是土黃色氈帽底下露出來的頭發卻燙得很不高明,說不出什麼顔色地拳曲着。

    她比貝裡先生略高一點,加上鞋跟的高度她有五英尺八[1],體重也可能比他重;無論如何他都無法想象她會很高興踩到磅秤上去的。

    她的一雙手一看就是慣于操勞的,指甲不但啃得高低不平,還塗了層珍珠色指甲油,閃着怪異的光澤。

    她穿了件普通的棕色大衣,挎了個樸素的黑色手袋。

    細細打量又把各個部分重新組合起來以後,他發現她總體來說是個非常體面的人,他喜歡她的相貌;指甲油塗得固然是不敢恭維,他仍舊覺得她是個你可以信賴的人。

    就像他信賴埃絲特·傑克遜——他的秘書傑克遜小姐一樣。

    的确,她讓他想起了傑克遜小姐;這種比較是有失公允的——對于傑克遜小姐而言,因為她擁有,用他曾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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