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一級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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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九點。
馬丁?路德市已飄滿落葉,短暫的秋天正悄悄逝去,稀少的行人穿着厚厚的冬衣,街面蕭瑟清冷如同鬼域。
最近數十天來,我第一次離開看守所,戴着冰冷的手铐,坐在囚車的防彈玻璃後。
開進法院的地下停車場,在荷槍實彈的法警監護下,我走進狹窄陰暗的通道,坐在封閉的小房間裡。
終于被脫去手铐,撫摸疼痛的手腕,等待上庭的通知。
昨天,薩頓律師反複關照我所有庭審流程和規矩,尤其如何回答檢察官的提問——據說這個檢察官是個狠角色,經常把嫌犯問得啞口無言,隻能被迫承認犯罪。
關鍵要沉着冷靜,如果過分緊張,心慌意亂,很容易掉進檢察官的陷阱,或給陪審團留下壞印象。
現在我的英語水平沒問題,不會在語言上被抓住把柄。
不過律師說語言差點也沒關系,反而會引起陪審團同情,畢竟初來乍到美國的人,很容易上當受騙。
再看時間,已經開庭了,不知法官和檢察官長什麼樣?也不知薩頓律師有沒有把握?陪審團的十二個人,雖然都是從普通市民中選出,但有沒有先入為主的偏見呢?正緊張地哆嗦,法警進來叫我上庭了。
急忙整理一下西裝,這是莫妮卡為我上庭準備的——專門在紐約的頂級西裝店定做,據說很多明星也在那裡做衣服。
盡管衣冠楚楚也可能是禽獸,但如果打扮得破破爛爛,豈不更像土匪流氓? 穿過一條漫長通道,似乎回到記憶的起點,重生時經過的産道,這将是第二次重生?抑或第二次毀滅? 法警推開最後一道大門,迎面射來白色燈光,刺得我半晌睜不開眼。
刹那間,像來到古印第安人的祭祀儀式,而我就是奉獻給死神的祭品,同許多待宰的羔羊綁在一起,聽巫婆念起神的咒語…… “請被告人入席!” 聽到大祭司的命令,我瞪大了眼睛,法庭最顯著的位置,端坐着一位黑衣老人,他就是本案的法官——五十多歲的年紀,頭發差不多秃光了,不怒自威地注視着我。
這是我生平第一次上法庭,緊張得忘了薩頓律師的告誡,像隻無頭蒼蠅不知所措。
在法警的指引之下,我才走進被告席,被一排小欄杆圍起來,就像牛仔家的羊圈。
顫抖着抓着欄杆,對面就是陪審團的席位,十二個陪審員有各種膚色和年齡,穿着打扮也各不相同,就像阿爾斯蘭州的大雜燴。
十二雙眼睛齊刷刷盯着我,打量第一次出場的殺人嫌疑犯。
好在我沒忘記律師的叮囑,大膽直視他們的眼睛,沒有做賊心虛似的躲避。
從陪審團的第一雙眼睛裡,我讀到的心裡話是:“就是你!就是他幹的!” 腦殘!還沒審就給我定罪了,我記着這張白人老頭的臉! 第二雙眼睛來自年輕的白人女子,她在心裡說:“這個中國人看起來挺猥瑣的,但未必是殺人兇手吧?” 謝謝你啦!好姑娘! 第三雙眼睛是個印第安大叔,看來是阿爾斯蘭州的土著居民,他在心中憐憫道:“可憐的中國人,又是一個替罪羊。
” 哎呀,這位大叔真是目光犀利,一針見血。
還沒等我來得及看第四雙眼睛,法官大聲道:“關于高能涉嫌故意殺人一案,控辯雙方已完成開場陳述,接下來請檢察官舉證。
” 律師已給我上過美國司法課了,法庭審理第一關是開場陳述,先由檢察官告訴陪審團指控性質、案件發生經過和支持控訴的證據。
接下來是辯護律師的開場陳述,說明自己的辯護要點,使陪審團對案件産生疑問。
第一次見到對我指控的檢察官,四十歲左右的白人男子,像個老實巴交的美國農民。
然而,當他靠近我的瞬間,眼裡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光,令我心驚肉跳。
我恐懼地将頭轉向另一邊,才看到我的律師薩頓先生,他氣定神閑,胸有成竹,看來剛才的開場陳述效果不錯。
旁聽席上坐了幾十個看熱鬧的,莫妮卡醒目地坐在第一排,栗色長發束起绾在腦後,混血的雙眼直勾勾看過來,讀心術發現了她的心裡話:“加油!” 我默默給自己鼓勁,卻随着檢察官的腳步聲,下意識地往後退着。
現在是審判的第二階段,起訴方應當向法庭提供證據,出示物證和傳喚證人出庭。
檢察官微笑着取出物證,展示給陪審團和法官看——包括殺人兇器,沾有大量我的指紋,我被捕時帶血的衣服,還有兇案現場的照片。
面對這些駭人的物件,讓我不時閉起眼睛,更不敢與檢察官對視。
檢察官在描述這些證物時,不斷采用“兇殘”、“血腥”、“冷酷”之類的字眼,試圖讓陪審團對我深惡痛絕,認定我就是個十惡不赦的殺人魔鬼。
起訴方的證人出庭,先是逮捕我的兩位警察——“黑白雙煞”。
這兩位仁兄宣誓所說的都是事實,對他們大概也是家常便飯。
警察先對我進行辨認,回答檢察官的提問,陳述案發當晚接報911,趕到現場在電梯口抓住了我。
然後,是法庭上最精彩的部分——交叉詢問,辯護律師當場向證人詢問。
薩頓律師走到警察的面前,指着我說:“你們有沒有看到我的當事人殺人?” 警察看了看我說:“我看到他渾身是血沖向電梯,手裡還拿着兇器。
” “對不起,我隻要你回答——有沒有親眼看到,我的當事人殺人的過程?” 警察無奈地瞪了我一眼:“沒有。
” “謝謝!”律師轉身對着法官說,“我的問題完了。
” 法官俯身對檢察官說:“起訴方有沒有要再問的?” 辯護律師交叉詢問後,檢察官可以再直接詢問證人。
通常證人沒有說到要點,或被律師抓住小辮子,需要檢察官澄清證詞的模糊之處。
但辯護律師也可以再度詢問,持續攻擊證人的可信性。
這就是庭審片裡常見的唇槍舌劍,檢察官與辯護律師你來我往,經常把證人或被告折磨得半死。
但是,如果某一方觸犯法庭上的規則,比如詢問方式有誘導之嫌,或者詢問與本案無關的内容,另一方可以當場反對。
但對方也會向法官簡短解釋,這樣提問的理由和必要。
法官會決定反對是否有效,這是個非常複雜的過程,但對查明案件真相很有效。
可是,檢察官出乎意料地放棄再度詢問,要求第三位證人出庭,也就是負責此案的警官。
我也見過這位警官,但因為我履行了米蘭達權利,從未和他說過話。
他在法庭宣誓之後,陳述了現場勘察結果,還有法醫的驗屍報告。
這些證據都對我非常不利,現場到處留下我的指紋和腳印,包括常青的死亡時間與傷口情況。
接着,辯方律師作了簡短詢問,檢察官也像上次一樣沒有論戰。
法官宣布庭審進入辯方舉證階段。
薩頓律師終于走到我的面前,用目光示意我不要緊張,朗聲問道:“高能先生,你能用英語回答嗎?” “No—pro—pro—problem!” 該死!怎麼第一句英文就結巴了!同時聽到陪審團和旁聽席上一陣諷刺的笑聲,我羞愧得無地自容,真想馬上宣判死刑送上電椅得了! 律師的表情也很尴尬,隻能安慰道:“請别緊張,你能用英語回答嗎?” 這是我第一次在法庭上說話,嘴唇皮都發紫了,陪審團像看傻瓜一樣看着我,而我隻能慌張地躲避他們的目光,卻撞到旁聽席上莫妮卡的雙眼。
“堅持住!” 她的眼睛在對我說話,混血的美麗臉龐如同雕塑,籠罩在幻影般的白色燈光下,仿佛她才是這次審判的主角。
“Noproblem!” 刹那間,我口齒伶俐起來,美式英語也變得異常标準,自信的目光對着陪審團,讓那十二個人刮目相看。
“很好,高能先生!”律師贊許地對我點頭,“你可以繼續陳述下去。
” 按照事先與律師商量好的方案,我從來到美國的那一刻說起,來到馬丁?路德市,被自稱天空集團吳秘書的人,接到案發的公寓樓,在513房間發現死者常青,然後我慌忙地逃出去,被及時趕到的警察抓住了。
我沒有說藍衣社的情況,隻說常青是我父親的好友,幫助我與天空集團大老闆取得聯系,并為我安排簽證手續。
當然,我更不可能說出自己的真實身份,在這裡我就是高能,我是以高能的身份接受審判,來美國也是要找我的“叔叔”高思國,那個遙遠的古英雄早已死了。
其餘情況都是事實,尤其在案發現場,餐桌上那張神秘字條,引誘我拿起兇器,成為對我最不利的殺人證據。
律師聽完頻頻點頭,旁聽席的莫妮卡也給我鼓勁,陪審員們都沒有發出聲音,看來我的英語表達能力還不錯。
律師出示最重要的物證,那張來自警方現場勘查的字條,保存在透明的證物袋裡,一張皺巴巴的白紙,有着手寫體的兩個英文單詞—— DAYDREAM 白日夢! 我站在被告席裡一陣顫抖,就是這張可怕的字條,這段直白的英文,像一張嘲笑的大嘴,把無辜的我吞入這樁審判! 陪審團和法官都看了一圈物證,最後輪到檢察官手上,他皺起眉頭停頓片刻,迅速作出反應,走到我的面前說:“高能先生,你說你沒有殺人,而是走進兇案現場,發現了這張字條,為了看清字條上的字,而拿起了壓着字條的刀子?” 第一次與檢察官對話,我緊張地隻說了一個字:“Yes。
” 這也是律師關照的,與檢察官說話越短越好,免得被他捉到漏洞。
“你認為這是一場針對你的陰謀?” “Yes。
” 檢察官的表情異常嚴肅,我已看到他心裡的話——“這個小子不好對付!” “請問你在拿起刀子之前,有沒有看到刀刃上的血迹?” “有,看到了紅色的污迹。
” “既然已看到了血迹,為什麼還要拿起來?” 面對他犀利的目光,我說了早已準備好的話,其實也并非謊言:“當時我沒認為是血迹,因為刀子是放在餐桌上的,我以為是西瓜汁或番茄汁,根本不會想到有殺人案。
” “好,回答得很合理。
你說為了看清字條上的字,所以把壓住字條的刀挪開,卻為什麼還一直握着刀子?” “我剛拿起刀子,就看清了字條上的‘DAYDREAM’——當時把我吓住了,緊張得雙拳握緊,就再也沒有把刀子放下來。
” 檢察官聳了聳肩膀:“提請陪審團注意,按常理來說有些奇怪,就這兩個英語單詞,能讓被告緊張成這樣嗎?”
馬丁?路德市已飄滿落葉,短暫的秋天正悄悄逝去,稀少的行人穿着厚厚的冬衣,街面蕭瑟清冷如同鬼域。
最近數十天來,我第一次離開看守所,戴着冰冷的手铐,坐在囚車的防彈玻璃後。
開進法院的地下停車場,在荷槍實彈的法警監護下,我走進狹窄陰暗的通道,坐在封閉的小房間裡。
終于被脫去手铐,撫摸疼痛的手腕,等待上庭的通知。
昨天,薩頓律師反複關照我所有庭審流程和規矩,尤其如何回答檢察官的提問——據說這個檢察官是個狠角色,經常把嫌犯問得啞口無言,隻能被迫承認犯罪。
關鍵要沉着冷靜,如果過分緊張,心慌意亂,很容易掉進檢察官的陷阱,或給陪審團留下壞印象。
現在我的英語水平沒問題,不會在語言上被抓住把柄。
不過律師說語言差點也沒關系,反而會引起陪審團同情,畢竟初來乍到美國的人,很容易上當受騙。
再看時間,已經開庭了,不知法官和檢察官長什麼樣?也不知薩頓律師有沒有把握?陪審團的十二個人,雖然都是從普通市民中選出,但有沒有先入為主的偏見呢?正緊張地哆嗦,法警進來叫我上庭了。
急忙整理一下西裝,這是莫妮卡為我上庭準備的——專門在紐約的頂級西裝店定做,據說很多明星也在那裡做衣服。
盡管衣冠楚楚也可能是禽獸,但如果打扮得破破爛爛,豈不更像土匪流氓? 穿過一條漫長通道,似乎回到記憶的起點,重生時經過的産道,這将是第二次重生?抑或第二次毀滅? 法警推開最後一道大門,迎面射來白色燈光,刺得我半晌睜不開眼。
刹那間,像來到古印第安人的祭祀儀式,而我就是奉獻給死神的祭品,同許多待宰的羔羊綁在一起,聽巫婆念起神的咒語…… “請被告人入席!” 聽到大祭司的命令,我瞪大了眼睛,法庭最顯著的位置,端坐着一位黑衣老人,他就是本案的法官——五十多歲的年紀,頭發差不多秃光了,不怒自威地注視着我。
這是我生平第一次上法庭,緊張得忘了薩頓律師的告誡,像隻無頭蒼蠅不知所措。
在法警的指引之下,我才走進被告席,被一排小欄杆圍起來,就像牛仔家的羊圈。
顫抖着抓着欄杆,對面就是陪審團的席位,十二個陪審員有各種膚色和年齡,穿着打扮也各不相同,就像阿爾斯蘭州的大雜燴。
十二雙眼睛齊刷刷盯着我,打量第一次出場的殺人嫌疑犯。
好在我沒忘記律師的叮囑,大膽直視他們的眼睛,沒有做賊心虛似的躲避。
從陪審團的第一雙眼睛裡,我讀到的心裡話是:“就是你!就是他幹的!” 腦殘!還沒審就給我定罪了,我記着這張白人老頭的臉! 第二雙眼睛來自年輕的白人女子,她在心裡說:“這個中國人看起來挺猥瑣的,但未必是殺人兇手吧?” 謝謝你啦!好姑娘! 第三雙眼睛是個印第安大叔,看來是阿爾斯蘭州的土著居民,他在心中憐憫道:“可憐的中國人,又是一個替罪羊。
” 哎呀,這位大叔真是目光犀利,一針見血。
還沒等我來得及看第四雙眼睛,法官大聲道:“關于高能涉嫌故意殺人一案,控辯雙方已完成開場陳述,接下來請檢察官舉證。
” 律師已給我上過美國司法課了,法庭審理第一關是開場陳述,先由檢察官告訴陪審團指控性質、案件發生經過和支持控訴的證據。
接下來是辯護律師的開場陳述,說明自己的辯護要點,使陪審團對案件産生疑問。
第一次見到對我指控的檢察官,四十歲左右的白人男子,像個老實巴交的美國農民。
然而,當他靠近我的瞬間,眼裡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光,令我心驚肉跳。
我恐懼地将頭轉向另一邊,才看到我的律師薩頓先生,他氣定神閑,胸有成竹,看來剛才的開場陳述效果不錯。
旁聽席上坐了幾十個看熱鬧的,莫妮卡醒目地坐在第一排,栗色長發束起绾在腦後,混血的雙眼直勾勾看過來,讀心術發現了她的心裡話:“加油!” 我默默給自己鼓勁,卻随着檢察官的腳步聲,下意識地往後退着。
現在是審判的第二階段,起訴方應當向法庭提供證據,出示物證和傳喚證人出庭。
檢察官微笑着取出物證,展示給陪審團和法官看——包括殺人兇器,沾有大量我的指紋,我被捕時帶血的衣服,還有兇案現場的照片。
面對這些駭人的物件,讓我不時閉起眼睛,更不敢與檢察官對視。
檢察官在描述這些證物時,不斷采用“兇殘”、“血腥”、“冷酷”之類的字眼,試圖讓陪審團對我深惡痛絕,認定我就是個十惡不赦的殺人魔鬼。
起訴方的證人出庭,先是逮捕我的兩位警察——“黑白雙煞”。
這兩位仁兄宣誓所說的都是事實,對他們大概也是家常便飯。
警察先對我進行辨認,回答檢察官的提問,陳述案發當晚接報911,趕到現場在電梯口抓住了我。
然後,是法庭上最精彩的部分——交叉詢問,辯護律師當場向證人詢問。
薩頓律師走到警察的面前,指着我說:“你們有沒有看到我的當事人殺人?” 警察看了看我說:“我看到他渾身是血沖向電梯,手裡還拿着兇器。
” “對不起,我隻要你回答——有沒有親眼看到,我的當事人殺人的過程?” 警察無奈地瞪了我一眼:“沒有。
” “謝謝!”律師轉身對着法官說,“我的問題完了。
” 法官俯身對檢察官說:“起訴方有沒有要再問的?” 辯護律師交叉詢問後,檢察官可以再直接詢問證人。
通常證人沒有說到要點,或被律師抓住小辮子,需要檢察官澄清證詞的模糊之處。
但辯護律師也可以再度詢問,持續攻擊證人的可信性。
這就是庭審片裡常見的唇槍舌劍,檢察官與辯護律師你來我往,經常把證人或被告折磨得半死。
但是,如果某一方觸犯法庭上的規則,比如詢問方式有誘導之嫌,或者詢問與本案無關的内容,另一方可以當場反對。
但對方也會向法官簡短解釋,這樣提問的理由和必要。
法官會決定反對是否有效,這是個非常複雜的過程,但對查明案件真相很有效。
可是,檢察官出乎意料地放棄再度詢問,要求第三位證人出庭,也就是負責此案的警官。
我也見過這位警官,但因為我履行了米蘭達權利,從未和他說過話。
他在法庭宣誓之後,陳述了現場勘察結果,還有法醫的驗屍報告。
這些證據都對我非常不利,現場到處留下我的指紋和腳印,包括常青的死亡時間與傷口情況。
接着,辯方律師作了簡短詢問,檢察官也像上次一樣沒有論戰。
法官宣布庭審進入辯方舉證階段。
薩頓律師終于走到我的面前,用目光示意我不要緊張,朗聲問道:“高能先生,你能用英語回答嗎?” “No—pro—pro—problem!” 該死!怎麼第一句英文就結巴了!同時聽到陪審團和旁聽席上一陣諷刺的笑聲,我羞愧得無地自容,真想馬上宣判死刑送上電椅得了! 律師的表情也很尴尬,隻能安慰道:“請别緊張,你能用英語回答嗎?” 這是我第一次在法庭上說話,嘴唇皮都發紫了,陪審團像看傻瓜一樣看着我,而我隻能慌張地躲避他們的目光,卻撞到旁聽席上莫妮卡的雙眼。
“堅持住!” 她的眼睛在對我說話,混血的美麗臉龐如同雕塑,籠罩在幻影般的白色燈光下,仿佛她才是這次審判的主角。
“Noproblem!” 刹那間,我口齒伶俐起來,美式英語也變得異常标準,自信的目光對着陪審團,讓那十二個人刮目相看。
“很好,高能先生!”律師贊許地對我點頭,“你可以繼續陳述下去。
” 按照事先與律師商量好的方案,我從來到美國的那一刻說起,來到馬丁?路德市,被自稱天空集團吳秘書的人,接到案發的公寓樓,在513房間發現死者常青,然後我慌忙地逃出去,被及時趕到的警察抓住了。
我沒有說藍衣社的情況,隻說常青是我父親的好友,幫助我與天空集團大老闆取得聯系,并為我安排簽證手續。
當然,我更不可能說出自己的真實身份,在這裡我就是高能,我是以高能的身份接受審判,來美國也是要找我的“叔叔”高思國,那個遙遠的古英雄早已死了。
其餘情況都是事實,尤其在案發現場,餐桌上那張神秘字條,引誘我拿起兇器,成為對我最不利的殺人證據。
律師聽完頻頻點頭,旁聽席的莫妮卡也給我鼓勁,陪審員們都沒有發出聲音,看來我的英語表達能力還不錯。
律師出示最重要的物證,那張來自警方現場勘查的字條,保存在透明的證物袋裡,一張皺巴巴的白紙,有着手寫體的兩個英文單詞—— DAYDREAM 白日夢! 我站在被告席裡一陣顫抖,就是這張可怕的字條,這段直白的英文,像一張嘲笑的大嘴,把無辜的我吞入這樁審判! 陪審團和法官都看了一圈物證,最後輪到檢察官手上,他皺起眉頭停頓片刻,迅速作出反應,走到我的面前說:“高能先生,你說你沒有殺人,而是走進兇案現場,發現了這張字條,為了看清字條上的字,而拿起了壓着字條的刀子?” 第一次與檢察官對話,我緊張地隻說了一個字:“Yes。
” 這也是律師關照的,與檢察官說話越短越好,免得被他捉到漏洞。
“你認為這是一場針對你的陰謀?” “Yes。
” 檢察官的表情異常嚴肅,我已看到他心裡的話——“這個小子不好對付!” “請問你在拿起刀子之前,有沒有看到刀刃上的血迹?” “有,看到了紅色的污迹。
” “既然已看到了血迹,為什麼還要拿起來?” 面對他犀利的目光,我說了早已準備好的話,其實也并非謊言:“當時我沒認為是血迹,因為刀子是放在餐桌上的,我以為是西瓜汁或番茄汁,根本不會想到有殺人案。
” “好,回答得很合理。
你說為了看清字條上的字,所以把壓住字條的刀挪開,卻為什麼還一直握着刀子?” “我剛拿起刀子,就看清了字條上的‘DAYDREAM’——當時把我吓住了,緊張得雙拳握緊,就再也沒有把刀子放下來。
” 檢察官聳了聳肩膀:“提請陪審團注意,按常理來說有些奇怪,就這兩個英語單詞,能讓被告緊張成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