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衆聲鼎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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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 生病!就像她肚子裡生病。

    (衆笑) 愛貝塔,你會不會像那樣在你——哦——肚子裡生病? 當然有過!你、我、每個人都有過。

    (紐博爾德法官敲槌以維護秩序) 像諾拉小姐那樣? 當然! 但你沒有中過砒霜吧,你曾經有過嗎,愛貝塔小姐? 布雷德福站起來。

    馬丁法官微笑就座,奎因先生注意到他額上有汗珠點點。

     米洛·威洛比醫生的作證有驗屍它奇克·塞勒姆森和州化驗師L.D.馬吉爾(是個金發帥哥)佐證。

    他作證說,導緻諾拉·海特生病和羅斯瑪麗·海特死亡的,不外乎是亞砷酸。

    三氧化二砷或氧化亞砷,或者簡單說就是“砒霜”——所有這些名字都指同一種緻命物質。

    因此從那以後,檢察官和被告律師都隻用“砒霜”稱呼該毒物。

     馬吉爾醫生說,該物質“溶解液無色、無味、無臭,但毒性極高”。

     問(由檢察官布雷德福提出):馬吉爾醫生,它是粉末狀的物質吧? 答:是的,先生。

     問:它會在雞尾酒中溶解,或是,它會因為這樣吞服而失去它的效用嗎? 答:三氧化二砷不太會在酒精裡溶解,但因為雞尾酒摻了大量水分,所以它會在裡面溶解,因為它是溶于水的。

    但在酒精中它不會喪失毒性。

     問:謝謝你,馬吉爾先生。

    馬丁法官,該你了。

     馬丁放棄盤問。

     布雷德福檢察官傳萊特鎮上村藥店老闆邁倫·加柏克上證人席。

    加柏克患了感冒,鼻子紅腫。

    他坐在證人椅中極不安穩,而且不停吸鼻涕。

    加柏克太太——一個蒼白的愛爾蘭女子——在觀衆席上焦灼地注視丈夫。

    照例發誓後,邁倫·加柏克作證說,1940年10月間——去年的十月——吉姆·海特曾到上村藥店,要購買“一小罐快克”。

     問:加柏克先生,快克是什麼東西? 答:那是一種消滅齧齒類動物和有害昆蟲的制劑。

     問:快克所含的緻命成分是什麼? 答:三氧化二砷。

    (吸鼻涕。

    衆笑。

    法槌) 加柏克漲紅了臉,不悅地看看周圍。

     問:是高度濃縮形的? 答:是的,先生。

     問:你是不是曾賣給被告一罐這種有毒制劑? 答:是的,先生。

    出售商業用制劑不需要醫生處方。

     問:被告是不是曾再回去向你購買更多的快克? 答:是的,先生,大約兩周之後。

    他說他忘了把那東西擱哪兒了,所以得再買罐新的。

    我就賣給他一罐新的。

     問:被告是不是——我改變問題說法:第一次購買時,被告是怎麼跟你說的,你又對他說了什麼? 答:海特先生說,因為家中有老鼠,他想除掉它們。

    我說,這倒讓人驚訝,因為我沒聽說過山丘區的房子有老鼠。

    他聽了我的話,沒有說什麼。

     馬丁法官進行盤問。

     問:加柏克先生,據你估計,去年十月間,你總共賣了多少罐快克? 答:這很難回答,因為賣了很多。

    這是我店裡銷售最好的老鼠除劑,而且下村一向老鼠成災。

     問:二十五罐?五十罐? 答:差不多是那個數。

     問:這麼看來,純粹為了殺老鼠的話,顧客到藥店購買這種毒劑一點也不算不尋常了? 答:是的,先生,一點也不算不尋常。

     問:既然這樣,為什麼——事隔五個月,你還記得海特先生買了一些? 答:因為剛好印象深刻。

    也許是他很短時間裡就買了兩罐……而且他住在山丘區。

     問:你确實記得是兩罐,相隔兩周? 答:是的,先生。

    如果我不确定就不會這樣說了。

     問:請不要表示意見,隻回答問題就行。

    加柏克先生,你出售快克有沒有做顧客購買記錄? 答:法官,我不用做記錄,出售快克是合法的—— 問:加柏克先生,回答問題。

    對于你所說的吉姆·海特購買快克,你有沒有做出售記錄? 答:沒有,先生,不過—— 問:那麼,我剛才已經聽你說過,憑五個月前你所說的那兩次記憶,被告曾向你購買快克? 布雷德福檢察官:律師閣下,證人已做過宣誓,他不隻一次回答被告律師的問題,而是回答數次。

    抗議。

     紐博爾德法官:法官,我認為證人已經回答了問題。

    抗議成立。

     問:盤問完畢,謝謝,加柏克先生。

     愛貝塔·瑪娜卡再次被傳上證人席。

    對布雷德福先生的問題,她作證說,她“在諾拉小姐的屋子裡,從來沒有見過老鼠”;她并作證說,她“也從來沒見過老鼠藥”。

     盤問時,馬丁法官問愛貝塔·瑪娜卡,海特家地下室的工具箱是不是有個大捕鼠器。

     答:有嗎? 問:這就是我要問你的,愛貝塔? 答:要這樣說,我猜有吧。

     問:愛貝塔,假如屋子裡沒有老鼠,你想海特家保留一個捕鼠器做什麼? 布雷德福檢察官:抗議。

    引導意見。

     紐博爾德法官:抗議成立。

    律師,我必須要求你節制一下你的盤問—— 馬丁法官(謙恭地):好的,閣下。

     發誓後,埃米琳·杜普雷作證說,她是一名戲劇和舞蹈教師,住在萊特鎮山丘道468号,“剛好在海特家右邊隔壁”。

     證人表示,去年十一月、十二月間,她“碰巧聽見諾拉和吉姆·海特經常吵架。

    吵架内容是關于海特先生的酗酒和要錢。

    十二月的時候,有一次吵得特别兇”,她聽見諾拉拒絕再給丈夫“任何錢”。

     杜普雷小姐有沒有“碰巧聽見”什麼,顯示被告需要那麼多錢的原因? 答:布雷德福先生,那就是讓我吓一大跳的事情—— 問:杜普雷小姐,法庭對你的情緒反應沒有興趣。

    請回答問題。

     答:吉姆·海特承認他賭博輸掉很多錢,他說那就是他來要那麼多錢的原因。

     問:有關被告賭博的事,海特先生或海特太太有沒有提到什麼人或什麼地方? 答:吉姆·海特說他在尋樂園夜總會輸掉很多錢——就是16号公路那個不幹淨的地方。

     馬丁法官:閣下,我提議注銷這位證人的全部證詞。

    我對這件案子中的公平條件交換沒有異議——布雷德福先生,一直非常容忍我,而且這個案子無可否認是個困難的案子,間接證據這麼模棱—— 布雷德福檢察官:我能否要求被告律師提出抗議時,限制他的評論之詞,并不要試圖借指出本案的特性而影響陪審團—— 紐博爾德法官:被告律師,檢察官說得沒錯。

    你對本證人的證詞,到底抗議在哪裡? 馬丁法官:檢方并沒有試圖确定證人在何時、何種情況下聽到被告和妻子對話。

    這位證人當時無疑并不在場,甚至也不在同一間屋子,她到底是怎麼“聽見”的?她怎麼能确定那兩個人就是被告和他妻子?她看見他們了嗎?她沒有看見他們嗎?我認為—— 杜普雷小姐:但那都是我親耳聽見的! 紐博爾德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