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塵埃落定
關燈
小
中
大
釋更具啟迪性。
這些——”他舉起了展示桌上的一個煙灰缸——“這些煙蒂是在牌室的桌上發現的。
”他從中拾出一個煙頭,高高地舉了起來。
“諸位都看到了吧,這支煙幾乎被全部抽完了——實際上,隻剩下了印着商标的一小截。
這個煙灰缸裡有10至12個煙蒂,全都拍成了這樣,無一例外。
“另一方面,我們在弗蘭奇家卡莫迪小姐的卧室裡發現了這些煙蒂。
”他舉起了另一個煙灰缸,從那亂糟糟、髒乎乎的一堆東西中掏出了一支殘煙。
“諸位都看到了吧,這當然也是支‘公爵夫人’牌香煙,但這支煙抽了不到三分之一——卡莫迪小姐顯然隻抽了幾口就把它掐滅了。
這個煙灰缸是在卡莫迪小姐的卧室裡找到的,缸裡所有的殘煙都是同一長度。
” “換而言之,”他微微一笑,“我們發現了這麼一個有趣的現象,即兩個煙灰缸裡的煙按理說應該是由同一個人抽的,但卻抽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
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卡莫迪小姐是個神經高度緊張的人,我們馬上就會對此結論做出解釋——那些非常熟悉她的人都記得,她抽起煙來一貫如此,總那麼浪費,總喜歡把殘煙弄得彎彎曲曲的,沒有一次不是這樣。
” “由此能得出什麼結論?”一個明顯的停頓。
“這個結論隻能是:牌室桌上的那些煙不是卡莫迪小姐抽的;另有人抽了這些煙或把這些煙蒂放在那兒,但他并不知道卡莫迪小姐有個老的習慣,每支煙隻抽三分之一就扔掉……” “說到那雙鞋子和那頂帽子,”不等聽衆們仔細琢磨他的最新見解,埃勒裡又接着說道,“我們發現,那雙愛搗鼓的手又動了些手腳。
從表面上看,卡莫迪小姐周一夜裡似乎來過這兒。
周一下午和晚上都下着雨,她被淋濕了。
離開寓所前,她脫掉濕透了的帽子和鞋,從卧室的壁櫥裡取出原 先擱在這兒的衣物換上。
但我們發現。
帽子是帽沿朝下被塞進帽盒裡的,而鞋子的鞋跟則從袋口突了出來。
“為驗證這兩樣東西的習慣性擺放方式,我們做了實驗。
結果發現,絕大多數女士在放置帽子時,習慣将帽沿朝上,帽頂朝下;而且,當她們放鞋時,如果鞋上有大的裝飾扣,就像這雙,她們總是讓鞋跟朝下的,這樣,鈕扣就不會挂在鞋袋上。
但壁櫥中這兩件物品的擺放方式卻表明:擺放者對女性的習慣一無所知。
結論同樣非常明顯——那雙鞋和那頂帽子并不是卡莫迪小姐擱在那兒的,這事是一個男人幹的。
因為男性放帽子時習慣讓帽沿朝下,而且男人根本無法理解鈕扣的重要性。
架上所有鞋的鞋跟都露在外面,這是因為除這雙鞋外,其他的鞋碰巧都沒有鈕扣;那位把卡莫迪小姐的鞋放在鞋架上的人自然也就參照先例了,如果是個女人的話,她是絕對不會這麼做的。
“我承認,如果将這三件物品單獨分開,一件件來看,那麼,它們确實微不足道,毫無說服力。
但如果将三件東西結合起來看,它們所表明的強大事實則是不容忽視的——煙不是卡莫迪小姐抽的,鞋帽也不是她擺在那兒的,所有這些都是另一個人幹的——一個男人。
” 埃勒裡清了清嗓子,他的嗓音盡管越來越嘶啞,但卻飽含着激情。
“另有一件非常有趣的東西和這最新的推斷有着密切聯系。
”他接着說道。
“威弗先生和我在檢查盥洗室時,發現了一起狡詐的偷盜事件。
威弗先生的剃須刀刀片在周二早上失蹤了。
周一下午5點30後,威弗先生用他的安全剃須刀修了臉,然後把它擦幹淨,放回了剃須器内,因為這是他的最後一把刀片,而且他也知道,第二天早上,自己沒準還得用它。
威弗先生周一晚上很忙,所以忘了帶新刀片。
周二早上,他很早就到了寓所——其實是8點30,因為弗蘭奇先生9點就到,他得在老闆來之前處理完一些事情并準備好報告。
他打算在寓所刮臉,這時他發現,昨天傍晚還擱在那兒的刀片不見了。
請允許我解釋一下,弗蘭奇先生沒有備剃須刀,他從不自己刮臉。
“刀片為什麼不見了?顯然是有人在周一夜裡或周二早上趕在威弗先生來之前使用了刀片。
可能是誰用了它?隻有兩個可能性:弗蘭奇夫人或殺害她的兇手。
弗蘭奇夫人可能把它當作某種切割工具使用;兇手可能用它剃須。
“兩個可能性中,第二個當然更站得住腳。
請記住:兇手受條件的制約,不得不在店裡過夜。
他呆在哪兒最安全?當然是在寓所裡!如果他在黑乎乎的樓道内遊蕩,或者躲在什麼地方,他都不可能獲得寓所提供的那份安全感——因為夜班員整夜都在樓内巡邏。
注意——我們發現有人使用了刀片。
這自然令人想到了剃須這道程序。
為什麼不呢?我們知道,兇手是店裡的雇員或行政人員,上班時,他得收拾得體面些。
既然暫住在寓所裡,為什麼不趁這機會刮刮胡子呢?這家夥顯然是個冷血殺手,這件事不僅沒有否認這一點,反而使我們對此更加确信不疑。
刀片為什麼不見了?顯然是出了些問題。
是斷了嗎?為什麼不可能呢!這把刀片反複用過多次,已經很脆弱了,将剃須器合上時如果用勁稍猛,刀片很可能就會繃斷。
我們姑且假設是這樣,那麼,兇手為什麼不把壞刀片留在那兒?這是因為兇手不僅是個奸詐的惡棍,而且,從某種意義上看,還是位出色的心理學家。
如果将一把壞刀片留在那兒,人們想到的肯定是前一天它還好好的,絕不會理所當然地以為它前一天就斷了。
如果刀片消失了,引起人們懷疑或回憶的刺激物也就不見了。
被改變之物對大腦産生的刺激要比失蹤之物産生的刺激強得多。
如果我是兇手的話,我是會這麼想的。
說實話,我覺得取走刀片之人幹了件正确的事——在他看來,這是明智之舉。
事實證明,他判斷正确。
若非我追問此事,威弗先生幾乎就已經忘了這把失蹤的刀片。
而我之所以追查此事,則是因為我一直本着一種公正無私的态度對待這次調查。
” 埃勒裡說着,微微一笑。
“諸位也明白,我剛才所說的一切都隻是假設和多少有些無力的推理,但如果将我在過去10分鐘内所介紹的那些零碎、模糊的事實結合起來,我想,稍微有些常識的人都會明白發生了什麼事:有人用刀片刮了臉,刀片斷了,那人就把刀片拿走了。
所有的迹象都表明,這把刀片隻是發揮了它的合理用途,并未移作它用;這進一步說明,兇手是個男人。
關于這個問題,我們暫時探讨到這兒,接下來,我們将思考另一個全新的問題。
從某種意義上看,它也是整個調查中最重要的問題之一。
” 聽衆席上發出一陣唏唏簌簌之聲,那是身體和椅子發出的摩擦聲和急促的呼吸聲,但所有的目光卻始終駐留在埃勒裡身上。
“諸位可能認為,”他的聲音平靜、冷酷,“牽扯在這個案子中的不隻一人。
你們可能完全無視香煙這一确鑿罪證,仍執着地認為,即使鞋和帽子不是卡莫迪小姐擱在那兒的,她仍有在場的可能,另一人——一個男人——在放置鞋帽時,她可能就在邊上站着或幹着别的什麼事。
我立刻就能證明,這個觀點是錯誤的。
” 他扶着桌子,稍稍向前傾了傾身。
“女士們,先生們,請問哪些人有權力進入這套寓所?答案是:五把鑰匙的持有者。
他們分别是:弗蘭奇先生和夫人,卡莫迪小姐,瑪麗安·弗蘭奇小姐,威弗先生。
奧弗萊赫提值班室的那把值班室鑰匙看管甚嚴,如果有人動了它,奧弗萊赫提或日間值班員奧山姆肯定會知道的。
但據他們反映,沒人借過那把鑰匙,所以,我們不必将值班室鑰匙考慮在内。
“總共有六把鑰匙,但目前我們能找到的隻有五把,弗蘭奇夫人的那把不見了。
據了解,其他的幾把一直都在各自的主人手裡攥着。
為尋找弗蘭奇夫人的那把鑰匙,警方絞盡了腦汁,但仍一無所獲。
換句話說,它根本不在這幢樓裡,盡管奧弗萊赫提曾斷言,周一晚上,弗蘭奇夫人進店時,手裡還拿着這把鑰匙。
“這場即興論證會開始時,我就曾告訴過諸位,大概是兇手拿走了鑰匙。
我現在要告訴諸位的是,他不僅拿走了鑰匙,而且他不得不拿走這把鑰匙。
“我們已經掌握了兇手需要一把寓所鑰匙的确證。
周一下午,卡莫迪小姐溜出家門沒多久,管家安德希爾小姐就接到了一個電話,打電話的人自稱是卡莫迪小姐。
她讓安德希爾小姐準備好卡莫迪小姐的寓所鑰匙,說是馬上派人來取。
但就在當天上午,卡莫迪小姐還對安德希爾小姐說,她那把鑰匙大概是丢了,讓安德希爾小姐另借一把,替她配上! “安德希爾小姐懷疑打電話這人不是卡莫迪小姐。
她斷言,打電話之人身邊肯定還有另外一人。
當安德希爾小姐提醒她鑰匙已丢及早上的吩咐時,邊上之人在給她提示,她随後就不知所措地挂斷了電話…… “由此能得出什麼結論?打電話的人顯然不是卡莫迪小姐,而是兇手雇請之人或他的幫兇。
兇手之所以慫恿她打電話,目的是為了拿到寓所鑰匙!” 埃勒裡深深吸了口氣。
“諸位肯定會慎重考慮這件事的,我就不多說了……現在,請允許我帶領你們穿過邏輯迷宮,走向另一個結論——以此展開我新的論述。
” “兇手為什麼需要鑰匙?當然是為了進入寓所。
如果他自己沒有鑰匙,那他隻能找一個有鑰匙的人,借助這把鑰匙進入寓所。
他可能也預料到弗蘭奇夫人會給他開門,但在精心謀劃這場犯罪時,他可能想到,當務之急還是應該有把自己的鑰匙。
這樣來,我們就明白那個電話以及所謂的‘取鑰匙’之人是怎麼回事了。
這個解釋恰到好處! “兇手在寓所裡殺害了弗蘭奇夫人。
他面對着一具屍體。
他明白,自己得把她扛到樓下的櫥窗裡。
其中的種種原因,我剛才也已解釋過了。
這時,他突然有了主意。
他知道寓所的門上安着自動關合的彈簧鎖。
他自己沒有鑰匙,也沒能取到伯尼斯·卡莫迪的那把鑰匙。
他必須把屍體弄出寓所,但他還有許多善後之事要做——擦幹淨血迹,放置‘栽贓’用的鞋帽、‘本克’紙牌和煙蒂。
實際上,即便他先清理完屋子,擺放完栽贓物,再把屍體扛下樓,他也得再返回寓所。
他得悄悄地穿過店堂去取毛氈、漿糊及粘護墊所需的其他用具。
他如何再進寓所?而且,他顯然還打算在寓所裡過夜——他怎麼再進去?諸位明白了吧,不論他先把屍體扛下樓還是在清理完畢後再把她弄下去,他都得再回到寓所…… “他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在門和地闆間卡上一塊東西,這樣一來,彈簧門就不會自動合上了。
但如果巡查人員來了怎麼辦?他肯定想到了:值班員整夜都在這樓道裡巡視,他們肯定會注意到這扇虛掩着的門并過來看個究竟的。
不,必須把門關上。
但是——他突然有了主意。
弗蘭奇夫人有鑰匙,她自己的那把鑰匙——她就是用它開門進寓所的。
他可以用這把鑰匙。
我們不妨想象一下,她倒在桌上,渾身是血,已經死了。
他打開她的手包,找出鑰匙,把它塞進自己的兜裡,然後扛起屍體,離開了寓所。
這會兒他心裡很踏實,因為幹完這恐怖的勾當後,他不用擔心進不了寓所的門。
” “但是”——埃勒裡冷笑道——“她得把鑰匙帶上樓,這樣,他才能打開門。
所以,我們沒能在屍體上找到鑰匙。
是的,他可能返回樓上,清理完一切後,再到樓下去拿鑰匙。
但是——這顯然太蠢了——他怎麼再進去?另外,想想他可能遇到的危險——他得再次冒着被發現的危險潛入一層的櫥窗……第一次就夠危險了,但那次是别無選擇。
不,他或許想到了,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鑰匙塞進兜裡,早上離店後再把它處理掉。
是的,他也可能把它留在寓所裡了,比如說,擱在牌桌上。
但事實是,它不在寓所裡,這表明他把它帶走了——他有兩條路可走,他選擇了其中之一。
” “于是,我們發現,”埃勒裡略一停頓,緊接着說道,“這位兇手是在沒有同謀的情況下獨立作的案。
” “我從一些人的臉上看到了懷疑,但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有同謀者,他根本不用拿那把鑰匙!……他把屍體扛下樓時,同謀可以呆在屋裡。
他下樓把一切收拾妥當,再返回來時,同謀可以替他開門。
諸位難道還不明白嗎?他不得不拿走鑰匙,這一事實恰恰表明,這是一出獨角戲。
或許會有人反駁說:有可能是兩個人幹的,因為可能是兩人一塊兒将屍體擡下樓的。
對此觀點,我堅決予以否定,因為這将帶來雙重風險——兩人幹這事更易于被巡查人員發現。
這是一起精心策劃的謀殺——兇手絕不會冒任何不必要的風險。
” 埃勒裡突然停了下來,低頭看着他的筆記。
屋内一片肅靜。
當他再次擡起頭時,緊抿着的雙唇洩露了内心的緊張,沒人知道其中的原因。
“女士們,
這些——”他舉起了展示桌上的一個煙灰缸——“這些煙蒂是在牌室的桌上發現的。
”他從中拾出一個煙頭,高高地舉了起來。
“諸位都看到了吧,這支煙幾乎被全部抽完了——實際上,隻剩下了印着商标的一小截。
這個煙灰缸裡有10至12個煙蒂,全都拍成了這樣,無一例外。
“另一方面,我們在弗蘭奇家卡莫迪小姐的卧室裡發現了這些煙蒂。
”他舉起了另一個煙灰缸,從那亂糟糟、髒乎乎的一堆東西中掏出了一支殘煙。
“諸位都看到了吧,這當然也是支‘公爵夫人’牌香煙,但這支煙抽了不到三分之一——卡莫迪小姐顯然隻抽了幾口就把它掐滅了。
這個煙灰缸是在卡莫迪小姐的卧室裡找到的,缸裡所有的殘煙都是同一長度。
” “換而言之,”他微微一笑,“我們發現了這麼一個有趣的現象,即兩個煙灰缸裡的煙按理說應該是由同一個人抽的,但卻抽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
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卡莫迪小姐是個神經高度緊張的人,我們馬上就會對此結論做出解釋——那些非常熟悉她的人都記得,她抽起煙來一貫如此,總那麼浪費,總喜歡把殘煙弄得彎彎曲曲的,沒有一次不是這樣。
” “由此能得出什麼結論?”一個明顯的停頓。
“這個結論隻能是:牌室桌上的那些煙不是卡莫迪小姐抽的;另有人抽了這些煙或把這些煙蒂放在那兒,但他并不知道卡莫迪小姐有個老的習慣,每支煙隻抽三分之一就扔掉……” “說到那雙鞋子和那頂帽子,”不等聽衆們仔細琢磨他的最新見解,埃勒裡又接着說道,“我們發現,那雙愛搗鼓的手又動了些手腳。
從表面上看,卡莫迪小姐周一夜裡似乎來過這兒。
周一下午和晚上都下着雨,她被淋濕了。
離開寓所前,她脫掉濕透了的帽子和鞋,從卧室的壁櫥裡取出原 先擱在這兒的衣物換上。
但我們發現。
帽子是帽沿朝下被塞進帽盒裡的,而鞋子的鞋跟則從袋口突了出來。
“為驗證這兩樣東西的習慣性擺放方式,我們做了實驗。
結果發現,絕大多數女士在放置帽子時,習慣将帽沿朝上,帽頂朝下;而且,當她們放鞋時,如果鞋上有大的裝飾扣,就像這雙,她們總是讓鞋跟朝下的,這樣,鈕扣就不會挂在鞋袋上。
但壁櫥中這兩件物品的擺放方式卻表明:擺放者對女性的習慣一無所知。
結論同樣非常明顯——那雙鞋和那頂帽子并不是卡莫迪小姐擱在那兒的,這事是一個男人幹的。
因為男性放帽子時習慣讓帽沿朝下,而且男人根本無法理解鈕扣的重要性。
架上所有鞋的鞋跟都露在外面,這是因為除這雙鞋外,其他的鞋碰巧都沒有鈕扣;那位把卡莫迪小姐的鞋放在鞋架上的人自然也就參照先例了,如果是個女人的話,她是絕對不會這麼做的。
“我承認,如果将這三件物品單獨分開,一件件來看,那麼,它們确實微不足道,毫無說服力。
但如果将三件東西結合起來看,它們所表明的強大事實則是不容忽視的——煙不是卡莫迪小姐抽的,鞋帽也不是她擺在那兒的,所有這些都是另一個人幹的——一個男人。
” 埃勒裡清了清嗓子,他的嗓音盡管越來越嘶啞,但卻飽含着激情。
“另有一件非常有趣的東西和這最新的推斷有着密切聯系。
”他接着說道。
“威弗先生和我在檢查盥洗室時,發現了一起狡詐的偷盜事件。
威弗先生的剃須刀刀片在周二早上失蹤了。
周一下午5點30後,威弗先生用他的安全剃須刀修了臉,然後把它擦幹淨,放回了剃須器内,因為這是他的最後一把刀片,而且他也知道,第二天早上,自己沒準還得用它。
威弗先生周一晚上很忙,所以忘了帶新刀片。
周二早上,他很早就到了寓所——其實是8點30,因為弗蘭奇先生9點就到,他得在老闆來之前處理完一些事情并準備好報告。
他打算在寓所刮臉,這時他發現,昨天傍晚還擱在那兒的刀片不見了。
請允許我解釋一下,弗蘭奇先生沒有備剃須刀,他從不自己刮臉。
“刀片為什麼不見了?顯然是有人在周一夜裡或周二早上趕在威弗先生來之前使用了刀片。
可能是誰用了它?隻有兩個可能性:弗蘭奇夫人或殺害她的兇手。
弗蘭奇夫人可能把它當作某種切割工具使用;兇手可能用它剃須。
“兩個可能性中,第二個當然更站得住腳。
請記住:兇手受條件的制約,不得不在店裡過夜。
他呆在哪兒最安全?當然是在寓所裡!如果他在黑乎乎的樓道内遊蕩,或者躲在什麼地方,他都不可能獲得寓所提供的那份安全感——因為夜班員整夜都在樓内巡邏。
注意——我們發現有人使用了刀片。
這自然令人想到了剃須這道程序。
為什麼不呢?我們知道,兇手是店裡的雇員或行政人員,上班時,他得收拾得體面些。
既然暫住在寓所裡,為什麼不趁這機會刮刮胡子呢?這家夥顯然是個冷血殺手,這件事不僅沒有否認這一點,反而使我們對此更加确信不疑。
刀片為什麼不見了?顯然是出了些問題。
是斷了嗎?為什麼不可能呢!這把刀片反複用過多次,已經很脆弱了,将剃須器合上時如果用勁稍猛,刀片很可能就會繃斷。
我們姑且假設是這樣,那麼,兇手為什麼不把壞刀片留在那兒?這是因為兇手不僅是個奸詐的惡棍,而且,從某種意義上看,還是位出色的心理學家。
如果将一把壞刀片留在那兒,人們想到的肯定是前一天它還好好的,絕不會理所當然地以為它前一天就斷了。
如果刀片消失了,引起人們懷疑或回憶的刺激物也就不見了。
被改變之物對大腦産生的刺激要比失蹤之物産生的刺激強得多。
如果我是兇手的話,我是會這麼想的。
說實話,我覺得取走刀片之人幹了件正确的事——在他看來,這是明智之舉。
事實證明,他判斷正确。
若非我追問此事,威弗先生幾乎就已經忘了這把失蹤的刀片。
而我之所以追查此事,則是因為我一直本着一種公正無私的态度對待這次調查。
” 埃勒裡說着,微微一笑。
“諸位也明白,我剛才所說的一切都隻是假設和多少有些無力的推理,但如果将我在過去10分鐘内所介紹的那些零碎、模糊的事實結合起來,我想,稍微有些常識的人都會明白發生了什麼事:有人用刀片刮了臉,刀片斷了,那人就把刀片拿走了。
所有的迹象都表明,這把刀片隻是發揮了它的合理用途,并未移作它用;這進一步說明,兇手是個男人。
關于這個問題,我們暫時探讨到這兒,接下來,我們将思考另一個全新的問題。
從某種意義上看,它也是整個調查中最重要的問題之一。
” 聽衆席上發出一陣唏唏簌簌之聲,那是身體和椅子發出的摩擦聲和急促的呼吸聲,但所有的目光卻始終駐留在埃勒裡身上。
“諸位可能認為,”他的聲音平靜、冷酷,“牽扯在這個案子中的不隻一人。
你們可能完全無視香煙這一确鑿罪證,仍執着地認為,即使鞋和帽子不是卡莫迪小姐擱在那兒的,她仍有在場的可能,另一人——一個男人——在放置鞋帽時,她可能就在邊上站着或幹着别的什麼事。
我立刻就能證明,這個觀點是錯誤的。
” 他扶着桌子,稍稍向前傾了傾身。
“女士們,先生們,請問哪些人有權力進入這套寓所?答案是:五把鑰匙的持有者。
他們分别是:弗蘭奇先生和夫人,卡莫迪小姐,瑪麗安·弗蘭奇小姐,威弗先生。
奧弗萊赫提值班室的那把值班室鑰匙看管甚嚴,如果有人動了它,奧弗萊赫提或日間值班員奧山姆肯定會知道的。
但據他們反映,沒人借過那把鑰匙,所以,我們不必将值班室鑰匙考慮在内。
“總共有六把鑰匙,但目前我們能找到的隻有五把,弗蘭奇夫人的那把不見了。
據了解,其他的幾把一直都在各自的主人手裡攥着。
為尋找弗蘭奇夫人的那把鑰匙,警方絞盡了腦汁,但仍一無所獲。
換句話說,它根本不在這幢樓裡,盡管奧弗萊赫提曾斷言,周一晚上,弗蘭奇夫人進店時,手裡還拿着這把鑰匙。
“這場即興論證會開始時,我就曾告訴過諸位,大概是兇手拿走了鑰匙。
我現在要告訴諸位的是,他不僅拿走了鑰匙,而且他不得不拿走這把鑰匙。
“我們已經掌握了兇手需要一把寓所鑰匙的确證。
周一下午,卡莫迪小姐溜出家門沒多久,管家安德希爾小姐就接到了一個電話,打電話的人自稱是卡莫迪小姐。
她讓安德希爾小姐準備好卡莫迪小姐的寓所鑰匙,說是馬上派人來取。
但就在當天上午,卡莫迪小姐還對安德希爾小姐說,她那把鑰匙大概是丢了,讓安德希爾小姐另借一把,替她配上! “安德希爾小姐懷疑打電話這人不是卡莫迪小姐。
她斷言,打電話之人身邊肯定還有另外一人。
當安德希爾小姐提醒她鑰匙已丢及早上的吩咐時,邊上之人在給她提示,她随後就不知所措地挂斷了電話…… “由此能得出什麼結論?打電話的人顯然不是卡莫迪小姐,而是兇手雇請之人或他的幫兇。
兇手之所以慫恿她打電話,目的是為了拿到寓所鑰匙!” 埃勒裡深深吸了口氣。
“諸位肯定會慎重考慮這件事的,我就不多說了……現在,請允許我帶領你們穿過邏輯迷宮,走向另一個結論——以此展開我新的論述。
” “兇手為什麼需要鑰匙?當然是為了進入寓所。
如果他自己沒有鑰匙,那他隻能找一個有鑰匙的人,借助這把鑰匙進入寓所。
他可能也預料到弗蘭奇夫人會給他開門,但在精心謀劃這場犯罪時,他可能想到,當務之急還是應該有把自己的鑰匙。
這樣來,我們就明白那個電話以及所謂的‘取鑰匙’之人是怎麼回事了。
這個解釋恰到好處! “兇手在寓所裡殺害了弗蘭奇夫人。
他面對着一具屍體。
他明白,自己得把她扛到樓下的櫥窗裡。
其中的種種原因,我剛才也已解釋過了。
這時,他突然有了主意。
他知道寓所的門上安着自動關合的彈簧鎖。
他自己沒有鑰匙,也沒能取到伯尼斯·卡莫迪的那把鑰匙。
他必須把屍體弄出寓所,但他還有許多善後之事要做——擦幹淨血迹,放置‘栽贓’用的鞋帽、‘本克’紙牌和煙蒂。
實際上,即便他先清理完屋子,擺放完栽贓物,再把屍體扛下樓,他也得再返回寓所。
他得悄悄地穿過店堂去取毛氈、漿糊及粘護墊所需的其他用具。
他如何再進寓所?而且,他顯然還打算在寓所裡過夜——他怎麼再進去?諸位明白了吧,不論他先把屍體扛下樓還是在清理完畢後再把她弄下去,他都得再回到寓所…… “他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在門和地闆間卡上一塊東西,這樣一來,彈簧門就不會自動合上了。
但如果巡查人員來了怎麼辦?他肯定想到了:值班員整夜都在這樓道裡巡視,他們肯定會注意到這扇虛掩着的門并過來看個究竟的。
不,必須把門關上。
但是——他突然有了主意。
弗蘭奇夫人有鑰匙,她自己的那把鑰匙——她就是用它開門進寓所的。
他可以用這把鑰匙。
我們不妨想象一下,她倒在桌上,渾身是血,已經死了。
他打開她的手包,找出鑰匙,把它塞進自己的兜裡,然後扛起屍體,離開了寓所。
這會兒他心裡很踏實,因為幹完這恐怖的勾當後,他不用擔心進不了寓所的門。
” “但是”——埃勒裡冷笑道——“她得把鑰匙帶上樓,這樣,他才能打開門。
所以,我們沒能在屍體上找到鑰匙。
是的,他可能返回樓上,清理完一切後,再到樓下去拿鑰匙。
但是——這顯然太蠢了——他怎麼再進去?另外,想想他可能遇到的危險——他得再次冒着被發現的危險潛入一層的櫥窗……第一次就夠危險了,但那次是别無選擇。
不,他或許想到了,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鑰匙塞進兜裡,早上離店後再把它處理掉。
是的,他也可能把它留在寓所裡了,比如說,擱在牌桌上。
但事實是,它不在寓所裡,這表明他把它帶走了——他有兩條路可走,他選擇了其中之一。
” “于是,我們發現,”埃勒裡略一停頓,緊接着說道,“這位兇手是在沒有同謀的情況下獨立作的案。
” “我從一些人的臉上看到了懷疑,但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有同謀者,他根本不用拿那把鑰匙!……他把屍體扛下樓時,同謀可以呆在屋裡。
他下樓把一切收拾妥當,再返回來時,同謀可以替他開門。
諸位難道還不明白嗎?他不得不拿走鑰匙,這一事實恰恰表明,這是一出獨角戲。
或許會有人反駁說:有可能是兩個人幹的,因為可能是兩人一塊兒将屍體擡下樓的。
對此觀點,我堅決予以否定,因為這将帶來雙重風險——兩人幹這事更易于被巡查人員發現。
這是一起精心策劃的謀殺——兇手絕不會冒任何不必要的風險。
” 埃勒裡突然停了下來,低頭看着他的筆記。
屋内一片肅靜。
當他再次擡起頭時,緊抿着的雙唇洩露了内心的緊張,沒人知道其中的原因。
“女士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