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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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舉起那兩個書擋,向聽衆展示着——“被人動了手腳,一個書擋毛氈護墊的顔色比另一個淺。
據威弗先生介紹,這對書擋是格雷先生今年送給弗蘭奇先生的生日禮物,剛在桌上擱了兩個月。
威弗先生還介紹說,書擋剛拿來時完好無缺,底座上毛氈的顔色完全相同,而且這對書檔從未離開過這間屋子,或者說,它們實際上從未離開過這張桌子。
那麼,毛氈顯然是在前天夜裡被人換過。
在用放大鏡仔細查看毛氈後,我們猜想得到了證實。
在毛氈與瑪瑙石相接處的漿糊痕迹上,我發現了一些細細的白色粉末!” “漿糊還有點粘手,”埃勒裡說道,“這說明毛氈是新近粘上去的。
經我本人粗略驗查及警察局指紋專家分析鑒定,那些粉末被證實是普通的指紋粉,就是警方用的那種。
但指紋粉的使用正意味着有罪行發生。
書擋上沒有留下任何指紋,這說明指紋被擦掉了。
那麼,為什麼要用指紋粉?這很明顯,兇手先在書擋表面灑上粉末,使可能留在上面的指紋顯現出來,然後再把這些指紋擦掉。
這再明白不過了。
” “但這又引出了一個更大的問題——兇手到底為什麼要動這些書擋呢?”埃勒裡微微一笑。
“這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它将揭示一段重要内幕。
我們現在已經知道,兇手動書檔的目的是要換掉其中的一塊毛氈護墊。
但他為什麼要換毛氈呢?” 埃勒裡以一種惡作劇般的眼神挑戰着衆人。
“隻有一個合理答案,那就是為了隐藏或消除犯罪痕迹。
但這可能是怎樣的一種痕迹呢?竟值得小心翼翼地揭掉整塊毛氈,跑到樓下賣毛氈和台面呢的櫃台(諸位可以設想一下這其中的風險),取回毛氈和漿糊,最後再把新護墊粘到書擋下?這肯定是個具有毀滅性的痕迹。
我所能想象到的最具毀滅性的犯罪痕迹就是——血迹。
這就是答案。
“普魯提醫生曾明确表示,傷口肯定流了許多血。
而且我也已找到了弗蘭奇夫人中彈時的确切位置,就是在這個位置上,她心髒裡的鮮血噴湧而出!于是我開始設想當時的情形。
書檔當時應該放在桌子的另一端,正對着我現在的位置,那麼,血一定從我現在站着的方向流過去的。
如果我們假設弗蘭奇夫人是站在這兒被槍殺的,第一顆子彈擊中了腹腔上方的心前區,那麼,血肯定噴射到了玻璃桌面上,然後順着桌面流到書擋下,浸透了毛氈。
于是,她倒在了椅子上,身子向前傾去,這時,從同一方向又射來了第二顆子彈,正擊中她的心髒。
這個傷口也流了些血。
隻有距離桌中央較近的那個書擋沾上了血污。
整塊毛氈血淋淋的,所以兇手不得不将它揭掉,另換一塊新的。
他為什麼要隐匿這一犯罪痕迹?我稍後将做出解釋。
至于那塊新毛氈的不同顔色——在人造光線下很難真正地辨認清顔色,這要比在日光下困難。
有點光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個道理。
在晚上,這兩種綠色看上去無疑是相同的,但在陽光下,我一眼就看出了它們的差異…… “諸位現在應該明白了吧,我們就是這樣推斷出了弗蘭奇夫人被謀殺的确切場所。
至于殺手的位置,這可以從子彈進人身體時的角度來判斷。
彈頭方向向左,而且傷口呈現鋸齒狀,這些都表明,對于受害人而言兇手站在非常靠右的一個位置上。
” 埃勒裡停了片刻,掏出手帕輕輕擦了擦嘴唇。
“我稍稍有些離題了,”他說道,“因為有必要讓諸位認識到,我現在已掌握了确鑿的證據,它足以證明謀殺是在寓所發生的。
在發現這個被動了手腳的書擋前,我對此還不能确定,盡管我曾在隔壁的牌室中找到這些紙牌和煙蒂。
”他向衆人晃了晃這兩樣東西。
他把那塊釘着紙牌的木闆放回到桌上。
“我們在牌室的桌上發現了這些牌,當時它們就是這麼擺着的,讓人一望便知這是一局未玩完的俄羅斯‘本克’紙牌遊戲。
威弗先生證實說,前天晚上牌室還是幹幹淨淨的,而且桌上也沒有牌。
這顯然意味着,那天夜裡有人在牌室打牌。
威弗先生還進一步證實,在弗蘭奇一家、他們的朋友和所認識的人中,唯有弗蘭奇夫人及其千金伯尼斯·卡莫迪玩‘本克’牌——實際上,母女倆對這種牌戲的癡迷已是衆所周知的事了。
“牌桌上還有一隻煙灰缸,缸裡的煙蒂上标着的品牌名是‘公爵夫人’——威弗先生再次證實,這是卡莫迪小姐的個人品牌。
煙上熏有她最喜歡的香味,紫羅蘭花香。
“這麼看來,弗蘭奇夫人和卡莫迪小姐周一夜裡似乎都來過寓所,而且卡莫迪小姐還抽了她那特制的香煙,母女倆還玩了會兒她們喜愛的‘本克’紙牌遊戲。
“我們在卧室的壁櫥裡找到了一頂帽子和一雙鞋。
經弗蘭奇家的管家安德希爾小姐和女擁基頓小姐辨認,它們都是卡莫迪小姐周一離家時的穿戴物。
謀殺就發生在周一夜裡,而卡莫迪小姐自離家後便下落不明。
我們還發現,壁櫥裡少了一頂帽子,一雙鞋,這似乎表明:那女孩脫下了自己的濕鞋帽,換上了不見了的那套幹鞋帽。
“這個問題就說到這兒吧。
”埃勒裡停了一下,掃了眼四周,眼中閃着奇異的光。
屋内鴉雀無聲,人們似乎都着了迷,隻顧全心全意地聽他羅列那些不斷增多的罪證。
“我将提到非常重要的一點……既然我已經知道了寓所是兇殺現場,那麼,問題又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兇手為什麼要把屍體移到樓下的櫥窗裡?他這麼做是出于什麼目的?他肯定是有目的的——那些精心策劃的奸詐詭計我們見多了,自然不會相信兇手是個瘋子,會無緣無故地幹出些傻事。
“第一個可能性就是:兇手轉移屍體的目的就是為了使寓所看上去不像是兇殺現場、但這和事實不符。
因為,如果兇手想清除寓所中所有的犯罪痕迹,他為什麼不把‘本克’紙牌、煙蒂、鞋帽一起清理掉?确實,如果屍體沒有被發現或沒有人懷疑到發生了謀殺,那麼,即使找到這些東西,人們也不會想到有人犯了罪。
但兇手不能指望永遠藏着屍體。
總有一無它會被發現的,到那時,寓所将被搜個遍,紙牌、煙蒂和其他東西都将表明:寓所就是兇殺現場。
“因此,兇手轉移屍體顯然是另有原因。
會是什麼原因呢?經過反複琢磨,我們得出了結論——是為了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
這個結論是怎麼得出來的?很簡單,不過是動動腦筋罷了。
櫥窗展示每天都在12點整開始,這是一條不變的定例。
正午之前,沒人會進櫥窗。
這些都是人盡皆知的事實。
如果将屍體藏在壁床裡,那麼,兇手便可以絕對放心,在正午12點15分之前,她是不會被發現的。
這就是現成的理由——它是混沌中的一線光明。
既然櫥窗弊端重重,兇手又為什麼要選它作為藏屍所?諸如此類的問題使得原本就毫無頭緒的案情變得更加複雜。
現在我們已經可以确定,兇手之所以不嫌麻煩地将屍體扛下六層樓,藏進櫥窗裡,是因為他知道,這樣一來,整個早上屍體都不會被發現。
“從邏輯角度出發,這顯然又引出了另一個問題:兇手為什麼要推遲發現屍體的時間?仔細想想,諸位便會明白,隻有一個理由能夠令人信服——因為他得在周二早上幹件事。
如果屍體在早上被發現了,那麼這件事就有可能幹不成,甚至泡了湯!” 衆人屏住了呼吸,渴望着他的下文。
“這怎麼可能呢?”埃勒裡問道,他的雙眼閃閃發光。
“我們暫時換個話題吧……不論兇手是怎麼進入店内的,他肯定在店裡呆了一整夜。
他可以通過三種不同的方式進入店内,但卻絕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覺地溜出去。
他可能白天就躲在了店裡;他也可能在打烊後從雇員入口溜進去;或許還可能在夜裡11點,趁供貨卡車卸載第二天的食品時從貨物入口溜進去。
他很可能選擇了最後一種方式,因為奧弗萊赫提沒見到有人從他的入口進樓,而且夜裡11點進樓也更符合兇手的目的,他不必從下午5點30起就一直在樓裡藏着,一直等到午夜。
“但他是怎麼出來的?奧弗萊赫提沒見到有人從他守的門出來;其他所有的出口都緊鎖着;三十九街上的貨門11點30就鎖上了,而弗蘭奇夫人15分鐘後才到店裡,半小時後,她才被殺身亡。
因此,兇手沒有逃出去的退路,他隻能在店裡呆一夜。
那麼,在早上9點,商店開門營業前,他是出不去的。
開門後,他則可以混迹在早到的顧客中溜出商店。
“但這兒又出現了另一個問題。
如果9點時他能自由地離開商店,那他為什麼不直接去幹他要幹的事?為什麼還要費盡周折地把屍體藏進櫥窗,以保證她不被提前發現?問題的關鍵在于,他确實轉移了屍體。
這樣看來,9點時,他不能自由地離開商店。
他必須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因為即便在9點後,他仍得呆在店裡!” 衆人同時發出了一聲短促的驚歎。
埃勒裡的目光迅速地在屋内掃過,似乎急于确定到底是誰被驚得目瞪口呆,或許還露出了恐慌之色。
“看得出來,你們中有幾位已經得出了結論。
”他微笑道。
“我們這位兇手9點之後還得呆在店中的理由隻有一個——那就是:他和商店之間有着某種聯系!” 這一次,衆人的神情有了差異,有的不信,有的懷疑,有的畏懼。
每個人都下意識地和鄰座拉開了距離,似乎突然意識到這最後一句話将許多人都牽扯到了其中。
“是的,這就是我們得出的最後結論,”埃勒裡的聲音不帶任何感情色彩。
“如果我們這位神秘的兇手是店裡的雇員,或者是店裡的主管人員,甚至是高級行政人員,那麼一旦屍體被發現,而他不在場,這肯定會引起人們注意的。
他絕不能讓人注意到他不在場,但同時,他又必須脫身去辦一件至關重要的事。
他進退兩難。
這份備忘錄,”——他向衆人展示了一下那張藍色備忘錄——“是威弗先生頭天晚上留在桌上的,兇手肯定看過了。
備忘錄上寫得清清楚楚,威弗先生和弗蘭奇先生将于第二天早上9點在寓所見面。
如果他将屍體留在寓所裡,第二天早上9點時,謀殺就會曝光,警方将開始緝拿兇手,到那時,他根本就沒法溜出去幹他的神秘勾當,連打個電話都會被人盯梢。
因此,在他溜出去辦事,起碼在他打電話出去之前,他得确保屍體不被發現。
(如果沒人想起查電話,電話聯系倒是一種不留痕迹的聯系方式)他知道,若想确保屍體不被提前發現,唯一的辦法隻能是把她藏進櫥窗裡。
他這麼做了,而且幹得很成功。
調查進行至此,我們終于弄清了兇手如何進店這個小問題。
我們拿到了周一的時間登記表。
我們剛才說過,這位兇手肯定是店裡的雇員,要不就是和商店有着某種其他聯系。
但從表面上看,所有人都像往常一樣在5點30或5點30前離開了商店。
那麼,兇手一定是從貨門進入店内的,這是餘下的唯一途徑。
“既然我們談到了兇手希望推遲發現屍體的時間,那有必要再提提另外一個問題……我覺得,這位神秘的兇手在清理現場時,不但要冒着非比尋常的風險,而且還費盡了周折,這一點,諸位肯定也想到了吧。
例如——他得把屍體扛到樓下。
但這可以理解,因為他得在早上抽出時間去解決一件暧昧的事,附帶說一句,到目前為止,我們仍未對這件事做出解釋。
而且——他為什麼不嫌麻煩地幹了許多事?比如換新護墊,擦幹淨血迹等等。
答案仍是一樣的,因為他需要早上的時間。
如果第二天早上9點時威弗先生發現了血淋淋的書檔,他肯定會立刻懷疑到出了事,這樣一來,兇手溜出去辦事的機會無疑将嚴重受挫。
如此看來,兇手要辦的事顯然十萬火急——這事如此緊迫,以至于在事情辦完前,他甚至不能冒險讓人懷疑到發生了謀殺……” 埃勒裡停了停,從胸前的口袋中掏出一疊紙片看了看。
“我們已經得出了一個大緻結論,即我們正在尋找的兇手和這個商店有着某種正式或半正式的聯系。
我們暫時将這個結論擱在一邊。
”他終于開口說道,“在開始另一番思索前,我要提醒諸位記住我剛才的話……” “幾分鐘前,我曾請諸位注意四樣具體物證,它們都表明,周一夜裡,伯尼斯·卡莫迪小姐曾到過寓所。
按照發現順序的先後,這幾樣物證分别是:‘本克’紙牌,這是卡莫迪小姐和她母親獨有的嗜好;熏有紫羅蘭花香的‘公爵夫人’牌香煙,這是卡莫迪小姐自己的品牌煙;卡莫迪小姐周一下午離家時減的帽子;還有她的鞋,這也是她離家時穿的。
“現在,我要向諸位解釋的是,這些物證不但遠遠證明不了卡莫迪小姐曾來過寓所,它們恰恰表明了她那天夜裡根本就沒來過。
”埃勒裡緊接道,“‘本克’紙牌是無可指摘的,牌擺放得很合理,所以我們暫時先不考慮它。
” “但這些煙蒂卻将使我的解
據威弗先生介紹,這對書擋是格雷先生今年送給弗蘭奇先生的生日禮物,剛在桌上擱了兩個月。
威弗先生還介紹說,書擋剛拿來時完好無缺,底座上毛氈的顔色完全相同,而且這對書檔從未離開過這間屋子,或者說,它們實際上從未離開過這張桌子。
那麼,毛氈顯然是在前天夜裡被人換過。
在用放大鏡仔細查看毛氈後,我們猜想得到了證實。
在毛氈與瑪瑙石相接處的漿糊痕迹上,我發現了一些細細的白色粉末!” “漿糊還有點粘手,”埃勒裡說道,“這說明毛氈是新近粘上去的。
經我本人粗略驗查及警察局指紋專家分析鑒定,那些粉末被證實是普通的指紋粉,就是警方用的那種。
但指紋粉的使用正意味着有罪行發生。
書擋上沒有留下任何指紋,這說明指紋被擦掉了。
那麼,為什麼要用指紋粉?這很明顯,兇手先在書擋表面灑上粉末,使可能留在上面的指紋顯現出來,然後再把這些指紋擦掉。
這再明白不過了。
” “但這又引出了一個更大的問題——兇手到底為什麼要動這些書擋呢?”埃勒裡微微一笑。
“這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它将揭示一段重要内幕。
我們現在已經知道,兇手動書檔的目的是要換掉其中的一塊毛氈護墊。
但他為什麼要換毛氈呢?” 埃勒裡以一種惡作劇般的眼神挑戰着衆人。
“隻有一個合理答案,那就是為了隐藏或消除犯罪痕迹。
但這可能是怎樣的一種痕迹呢?竟值得小心翼翼地揭掉整塊毛氈,跑到樓下賣毛氈和台面呢的櫃台(諸位可以設想一下這其中的風險),取回毛氈和漿糊,最後再把新護墊粘到書擋下?這肯定是個具有毀滅性的痕迹。
我所能想象到的最具毀滅性的犯罪痕迹就是——血迹。
這就是答案。
“普魯提醫生曾明确表示,傷口肯定流了許多血。
而且我也已找到了弗蘭奇夫人中彈時的确切位置,就是在這個位置上,她心髒裡的鮮血噴湧而出!于是我開始設想當時的情形。
書檔當時應該放在桌子的另一端,正對着我現在的位置,那麼,血一定從我現在站着的方向流過去的。
如果我們假設弗蘭奇夫人是站在這兒被槍殺的,第一顆子彈擊中了腹腔上方的心前區,那麼,血肯定噴射到了玻璃桌面上,然後順着桌面流到書擋下,浸透了毛氈。
于是,她倒在了椅子上,身子向前傾去,這時,從同一方向又射來了第二顆子彈,正擊中她的心髒。
這個傷口也流了些血。
隻有距離桌中央較近的那個書擋沾上了血污。
整塊毛氈血淋淋的,所以兇手不得不将它揭掉,另換一塊新的。
他為什麼要隐匿這一犯罪痕迹?我稍後将做出解釋。
至于那塊新毛氈的不同顔色——在人造光線下很難真正地辨認清顔色,這要比在日光下困難。
有點光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個道理。
在晚上,這兩種綠色看上去無疑是相同的,但在陽光下,我一眼就看出了它們的差異…… “諸位現在應該明白了吧,我們就是這樣推斷出了弗蘭奇夫人被謀殺的确切場所。
至于殺手的位置,這可以從子彈進人身體時的角度來判斷。
彈頭方向向左,而且傷口呈現鋸齒狀,這些都表明,對于受害人而言兇手站在非常靠右的一個位置上。
” 埃勒裡停了片刻,掏出手帕輕輕擦了擦嘴唇。
“我稍稍有些離題了,”他說道,“因為有必要讓諸位認識到,我現在已掌握了确鑿的證據,它足以證明謀殺是在寓所發生的。
在發現這個被動了手腳的書擋前,我對此還不能确定,盡管我曾在隔壁的牌室中找到這些紙牌和煙蒂。
”他向衆人晃了晃這兩樣東西。
他把那塊釘着紙牌的木闆放回到桌上。
“我們在牌室的桌上發現了這些牌,當時它們就是這麼擺着的,讓人一望便知這是一局未玩完的俄羅斯‘本克’紙牌遊戲。
威弗先生證實說,前天晚上牌室還是幹幹淨淨的,而且桌上也沒有牌。
這顯然意味着,那天夜裡有人在牌室打牌。
威弗先生還進一步證實,在弗蘭奇一家、他們的朋友和所認識的人中,唯有弗蘭奇夫人及其千金伯尼斯·卡莫迪玩‘本克’牌——實際上,母女倆對這種牌戲的癡迷已是衆所周知的事了。
“牌桌上還有一隻煙灰缸,缸裡的煙蒂上标着的品牌名是‘公爵夫人’——威弗先生再次證實,這是卡莫迪小姐的個人品牌。
煙上熏有她最喜歡的香味,紫羅蘭花香。
“這麼看來,弗蘭奇夫人和卡莫迪小姐周一夜裡似乎都來過寓所,而且卡莫迪小姐還抽了她那特制的香煙,母女倆還玩了會兒她們喜愛的‘本克’紙牌遊戲。
“我們在卧室的壁櫥裡找到了一頂帽子和一雙鞋。
經弗蘭奇家的管家安德希爾小姐和女擁基頓小姐辨認,它們都是卡莫迪小姐周一離家時的穿戴物。
謀殺就發生在周一夜裡,而卡莫迪小姐自離家後便下落不明。
我們還發現,壁櫥裡少了一頂帽子,一雙鞋,這似乎表明:那女孩脫下了自己的濕鞋帽,換上了不見了的那套幹鞋帽。
“這個問題就說到這兒吧。
”埃勒裡停了一下,掃了眼四周,眼中閃着奇異的光。
屋内鴉雀無聲,人們似乎都着了迷,隻顧全心全意地聽他羅列那些不斷增多的罪證。
“我将提到非常重要的一點……既然我已經知道了寓所是兇殺現場,那麼,問題又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兇手為什麼要把屍體移到樓下的櫥窗裡?他這麼做是出于什麼目的?他肯定是有目的的——那些精心策劃的奸詐詭計我們見多了,自然不會相信兇手是個瘋子,會無緣無故地幹出些傻事。
“第一個可能性就是:兇手轉移屍體的目的就是為了使寓所看上去不像是兇殺現場、但這和事實不符。
因為,如果兇手想清除寓所中所有的犯罪痕迹,他為什麼不把‘本克’紙牌、煙蒂、鞋帽一起清理掉?确實,如果屍體沒有被發現或沒有人懷疑到發生了謀殺,那麼,即使找到這些東西,人們也不會想到有人犯了罪。
但兇手不能指望永遠藏着屍體。
總有一無它會被發現的,到那時,寓所将被搜個遍,紙牌、煙蒂和其他東西都将表明:寓所就是兇殺現場。
“因此,兇手轉移屍體顯然是另有原因。
會是什麼原因呢?經過反複琢磨,我們得出了結論——是為了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
這個結論是怎麼得出來的?很簡單,不過是動動腦筋罷了。
櫥窗展示每天都在12點整開始,這是一條不變的定例。
正午之前,沒人會進櫥窗。
這些都是人盡皆知的事實。
如果将屍體藏在壁床裡,那麼,兇手便可以絕對放心,在正午12點15分之前,她是不會被發現的。
這就是現成的理由——它是混沌中的一線光明。
既然櫥窗弊端重重,兇手又為什麼要選它作為藏屍所?諸如此類的問題使得原本就毫無頭緒的案情變得更加複雜。
現在我們已經可以确定,兇手之所以不嫌麻煩地将屍體扛下六層樓,藏進櫥窗裡,是因為他知道,這樣一來,整個早上屍體都不會被發現。
“從邏輯角度出發,這顯然又引出了另一個問題:兇手為什麼要推遲發現屍體的時間?仔細想想,諸位便會明白,隻有一個理由能夠令人信服——因為他得在周二早上幹件事。
如果屍體在早上被發現了,那麼這件事就有可能幹不成,甚至泡了湯!” 衆人屏住了呼吸,渴望着他的下文。
“這怎麼可能呢?”埃勒裡問道,他的雙眼閃閃發光。
“我們暫時換個話題吧……不論兇手是怎麼進入店内的,他肯定在店裡呆了一整夜。
他可以通過三種不同的方式進入店内,但卻絕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覺地溜出去。
他可能白天就躲在了店裡;他也可能在打烊後從雇員入口溜進去;或許還可能在夜裡11點,趁供貨卡車卸載第二天的食品時從貨物入口溜進去。
他很可能選擇了最後一種方式,因為奧弗萊赫提沒見到有人從他的入口進樓,而且夜裡11點進樓也更符合兇手的目的,他不必從下午5點30起就一直在樓裡藏着,一直等到午夜。
“但他是怎麼出來的?奧弗萊赫提沒見到有人從他守的門出來;其他所有的出口都緊鎖着;三十九街上的貨門11點30就鎖上了,而弗蘭奇夫人15分鐘後才到店裡,半小時後,她才被殺身亡。
因此,兇手沒有逃出去的退路,他隻能在店裡呆一夜。
那麼,在早上9點,商店開門營業前,他是出不去的。
開門後,他則可以混迹在早到的顧客中溜出商店。
“但這兒又出現了另一個問題。
如果9點時他能自由地離開商店,那他為什麼不直接去幹他要幹的事?為什麼還要費盡周折地把屍體藏進櫥窗,以保證她不被提前發現?問題的關鍵在于,他确實轉移了屍體。
這樣看來,9點時,他不能自由地離開商店。
他必須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因為即便在9點後,他仍得呆在店裡!” 衆人同時發出了一聲短促的驚歎。
埃勒裡的目光迅速地在屋内掃過,似乎急于确定到底是誰被驚得目瞪口呆,或許還露出了恐慌之色。
“看得出來,你們中有幾位已經得出了結論。
”他微笑道。
“我們這位兇手9點之後還得呆在店中的理由隻有一個——那就是:他和商店之間有着某種聯系!” 這一次,衆人的神情有了差異,有的不信,有的懷疑,有的畏懼。
每個人都下意識地和鄰座拉開了距離,似乎突然意識到這最後一句話将許多人都牽扯到了其中。
“是的,這就是我們得出的最後結論,”埃勒裡的聲音不帶任何感情色彩。
“如果我們這位神秘的兇手是店裡的雇員,或者是店裡的主管人員,甚至是高級行政人員,那麼一旦屍體被發現,而他不在場,這肯定會引起人們注意的。
他絕不能讓人注意到他不在場,但同時,他又必須脫身去辦一件至關重要的事。
他進退兩難。
這份備忘錄,”——他向衆人展示了一下那張藍色備忘錄——“是威弗先生頭天晚上留在桌上的,兇手肯定看過了。
備忘錄上寫得清清楚楚,威弗先生和弗蘭奇先生将于第二天早上9點在寓所見面。
如果他将屍體留在寓所裡,第二天早上9點時,謀殺就會曝光,警方将開始緝拿兇手,到那時,他根本就沒法溜出去幹他的神秘勾當,連打個電話都會被人盯梢。
因此,在他溜出去辦事,起碼在他打電話出去之前,他得确保屍體不被發現。
(如果沒人想起查電話,電話聯系倒是一種不留痕迹的聯系方式)他知道,若想确保屍體不被提前發現,唯一的辦法隻能是把她藏進櫥窗裡。
他這麼做了,而且幹得很成功。
調查進行至此,我們終于弄清了兇手如何進店這個小問題。
我們拿到了周一的時間登記表。
我們剛才說過,這位兇手肯定是店裡的雇員,要不就是和商店有着某種其他聯系。
但從表面上看,所有人都像往常一樣在5點30或5點30前離開了商店。
那麼,兇手一定是從貨門進入店内的,這是餘下的唯一途徑。
“既然我們談到了兇手希望推遲發現屍體的時間,那有必要再提提另外一個問題……我覺得,這位神秘的兇手在清理現場時,不但要冒着非比尋常的風險,而且還費盡了周折,這一點,諸位肯定也想到了吧。
例如——他得把屍體扛到樓下。
但這可以理解,因為他得在早上抽出時間去解決一件暧昧的事,附帶說一句,到目前為止,我們仍未對這件事做出解釋。
而且——他為什麼不嫌麻煩地幹了許多事?比如換新護墊,擦幹淨血迹等等。
答案仍是一樣的,因為他需要早上的時間。
如果第二天早上9點時威弗先生發現了血淋淋的書檔,他肯定會立刻懷疑到出了事,這樣一來,兇手溜出去辦事的機會無疑将嚴重受挫。
如此看來,兇手要辦的事顯然十萬火急——這事如此緊迫,以至于在事情辦完前,他甚至不能冒險讓人懷疑到發生了謀殺……” 埃勒裡停了停,從胸前的口袋中掏出一疊紙片看了看。
“我們已經得出了一個大緻結論,即我們正在尋找的兇手和這個商店有着某種正式或半正式的聯系。
我們暫時将這個結論擱在一邊。
”他終于開口說道,“在開始另一番思索前,我要提醒諸位記住我剛才的話……” “幾分鐘前,我曾請諸位注意四樣具體物證,它們都表明,周一夜裡,伯尼斯·卡莫迪小姐曾到過寓所。
按照發現順序的先後,這幾樣物證分别是:‘本克’紙牌,這是卡莫迪小姐和她母親獨有的嗜好;熏有紫羅蘭花香的‘公爵夫人’牌香煙,這是卡莫迪小姐自己的品牌煙;卡莫迪小姐周一下午離家時減的帽子;還有她的鞋,這也是她離家時穿的。
“現在,我要向諸位解釋的是,這些物證不但遠遠證明不了卡莫迪小姐曾來過寓所,它們恰恰表明了她那天夜裡根本就沒來過。
”埃勒裡緊接道,“‘本克’紙牌是無可指摘的,牌擺放得很合理,所以我們暫時先不考慮它。
” “但這些煙蒂卻将使我的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