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幕 幕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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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開始,兇手改變方向跑出房間,所有接下來的腳印顯示,不隻有鞋尖印,還有鞋跟印,而且間隔大很多……” “鞋尖印,”布魯諾喃喃自語:“可能嗎?這麼說我豈不對這種事情太遲鈍了,我的記憶不是那麼清晰,的确是有鞋尖印嗎……” “是鞋尖印沒錯,”薩姆吼道,“閉嘴,布魯諾。

    ” “這裡,”雷恩平心靜氣地繼續,“在隻有鞋尖印的地方,有一點附加事實,每一個鞋尖印距離下一個鞋尖印大約隻有四英寸遠。

    隻有一個可能的解釋——兇手從打擊黑特太太頭部的床邊那點轉身以後,是踮着腳尖離開的——沒有鞋跟印。

    我再進一步證明他是踮着腳尖,因為連續的腳印之間隻有四英寸的距離,這是在受限的區域中踮腳尖走路的正常距離……然後當露易莎·卡比安碰觸兇手時,他是直立的——不是彎腰的屈膝,記住——而且踮着腳尖!” “但是現在,”雷恩迅即說,“我們有一個計算兇手身高的基準了。

    讓我暫時打個岔。

    當然,我們可以看出露易莎·卡比安是屬于哪一種高度。

    在宣讀遺囑,全家人都聚集在一起的時候,也可以明顯地看出,露易莎和瑪莎·黑特兩人的身高一樣,還有,她們是家裡最矮的成人。

    後來在拜訪米裡安醫生,參考他檔案裡的病曆卡時,我确定了露易莎的正确身高:她的身高是五英尺四英寸,但是我自己其實并不需要那個正确尺寸,當她在描述該晚的遭遇時,我就看出來,估量了她的身高。

    我當時估計她有多高——以我自己的高度來比較——并做了一個快速的計算。

    現在,請仔細地聽着。

    ” 他們專注地盯着他。

     “一個人從頭頂到肩膀的距離有多遠?嗯,布魯諾先生?” “呃——我不曉得,”布魯諾說,“不過,我不懂你怎麼有辦法精确地說出來。

    ” “就是有辦法,”雷恩微笑,“每個人的尺寸會有差異,而且當然男人和女人又不一樣。

    我碰巧由某人得到這個知識,這是我從奎西那裡取得的一項資訊,他是我所遇過的人當中,對人頭的生理構造了解最多的……女人從頭頂到肩膀的距離,是介于九到十一英寸之間——我們就說,對平均身高的女人而言是十英寸吧,你可以由觀察一般的女人證實這點,甚至可以用眼睛估計。

     “很好,那麼!露易莎的指尖碰到兇手鼻子和面頰,馬上告訴我們一件事——兇手長得比露易莎矮。

    因為如果他長得和她一般高,她應該是摸到他的肩膀,然而,因為她摸到他的鼻子和面頰,所以他一定是比她還要矮。

     “我能不能更精确地得出兇手的高度?能,露易莎是五英尺四英寸——即六十四英寸高。

    她手伸的手臂到地闆的距離,比她的身高少十英寸,那麼從兇手被露易莎碰觸的面頰到地闆,也比她的身高少十英寸,或者說,從地算起五十四英寸。

    如果說兇手接近鼻子和面頰部位距離地闆是五十四英寸,那麼我們隻要估計兇手從鼻子到頭頂的大約距離,就可以得到他完整的身高。

    就一個比露易莎矮的人來算,那個距離大約是六英寸,因此,兇手的身高大約是六十英寸,或者說整整五英尺。

    但是兇手是踮腳尖站着,所以要取得他的真實身高,你必須減掉一個人踮起腳尖所增加的高度,我想你可以估算出來那大約是三英寸,換句話說,我們的兇手大概是四英尺九英寸高!” 布魯諾和薩姆一副頭昏目眩的樣子。

    “我的天,”薩姆呻吟道,“我們還必須是數學家不成?” 雷恩平靜地繼續,“另一個計算兇手身高的方法如下:假設兇手和露易莎的高度相同,如我剛才所說,她應該是會摸到他的肩膀,因為她的手臂是以肩平的高度直直伸出去,但是她摸到他的鼻子和面頰,這表示他的身高等于她的身高減掉他從肩膀到鼻子的距離,一般大約是四英寸,加上他賠起腳尖的三英寸——一共是七英寸,因此兇手比露易莎矮七英寸,後者我已經說過,是五英尺四英寸。

    那樣算起來兇手大約是四英尺九英寸——完全證實了我原先的計算。

    ” “哦!”布魯諾說,“不得了,光靠一堆用眼睛做的估計,可以得出這麼确切的數字!” 雷恩聳聳肩,“你好像覺得很難,無疑我的計算聽起來也好像很難,然而這實在是簡單得可笑……假設我給我的辯證留一點質疑的餘地,假設露易莎伸出去的手臂并非和地闆恰好平等——而是比她的肩膀稍微低一點,或稍微高一點。

    記住,這高或低的差距不會很大,因為她是一個盲人,盲人在走路時最習慣的動作,就是把手臂直挺挺地伸出去,但是我們就算是提高或降低兩英寸吧,這顯然是一個很寬容的誤差了。

    那樣算起來,我們的兇手就介于四英尺七英寸和四英尺十一英寸之間,仍然是個很矮小的人……你們可能還不服氣——我看得出巡官的眼光仍不服輸——可能認為我對從鼻子到頭頂,或從鼻子到肩膀距離的估計太肯定。

    這些你們可以自行檢驗。

    但是無論如何,露易莎摸到踮着腳尖的兇手的鼻子,這件事實顯示他比她還要矮很多——光是這點,就足以讓我下定論:她摸到的人一定是傑奇·黑特。

    ” 他停下來喘一口氣,薩姆歎息,待雷恩一解釋,一切好像變得簡單得很。

     “為什麼會是傑奇·黑特?”一會兒之後雷恩接着說,“一個基本的解釋即足以說明。

    既然露易莎和瑪莎是全家最矮的成人——她和瑪莎的身高正好又相同——這點在宣讀遺囑全家聚集的時候顯而易見,因此她摸到的那個人不是家裡的成人。

    屋子裡的其他成人也在考慮之外:艾德格·皮瑞長得很高,阿布寇先生和太太也都高大,還有維琴妮亞也是。

    至于外人,如果犯案的人不是家裡的人呢?呃,崔維特船長,約翰·格利,米裡安醫生——全是高個子,徹斯特·畢格羅中等高度,但是一個男人中等高度當然不至于比五英尺還低好幾英寸!兇手不可能是個全然陌生的外人,因為從犯案的種種因素看來,證明他對這座房子,對屋子裡不同人的飲食習慣,對四周的地形等等,都十分熟悉……” “我懂了,我懂了,”巡官不高興地說,“一直就明擺在我們鼻子底下。

    ” “這次我不得不同意你的意見,”雷恩輕笑一聲說,“所以兇手隻可能是傑奇·黑特,依我所見,大約正好是我算出來的高度——這點于我在米裡安醫生處讀到他的病曆卡時得到精密的證實,他是四英尺八英寸高——我隻差一英寸,如此而已……自然,不可能是小比利,除了這想法明顯的不合理以外,還因為他還太小了,不到三英尺高。

    另外一點:露易莎說她感覺是一個光滑柔嫩的面頰,一般人馬上會依此聯想到女人——和你們一樣,但是十三歲的男孩子也有光滑柔嫩的面頰。

    ” “真要命。

    ”巡官說。

     “所以,站在卧房那裡聽露易莎的證詞,看她演習前一晚的經曆——迅速地計算一番——我得到了結論。

    看起來,傑奇·黑特是前一晚的偷襲者,是他在他姑姑的梨子裡下毒,并且敲了他祖母頭部一記,導緻她死亡。

    ” 雷恩停下來歎口氣,望着他的天鵝,“我馬上可以告訴你,但這個結論似乎太悖理太可笑了,我當下就把它抛棄。

    那個孩子是成人智慧程度的複雜計謀的編造者——而且還殺人?太可笑了!當時我的反應和你不久前的反應一模一樣,巡官,我恥笑我自己,不可能,我一定是哪裡弄錯了,否則就是有大人在背後指使那個孩子,我甚至還假想有個我從來沒見過的大人潛藏在暗處——一個幾乎像侏儒的人物——四英尺八英寸或九英寸。

    但是這太愚蠢了,我不知道該怎麼想。

     “當然,我沒有表露我的想法。

    當時如果我把我計算的結果透露給你們,一定會顯得很荒唐,我自己都不相信了,怎能期待你們相信呢?” “我開始看出——很多事情來了。

    ”布魯諾喃喃自語。

     “真的嗎?”雷恩低聲問,“我想你還沒有看出一半——或四分之——布魯諾先生,即使以你全部的洞察力來說……怎麼回事呢?露易莎·卡比安聲稱她聞到兇手身上有香草味。

    香草,我對自己說,和小孩子并不矛盾,我探索所有我能想到的香草來源——糖果,蛋糕,花朵,還有其餘的,你們知道,沒有進展。

    我獨自搜遍房子,尋找可能的關聯,線索,仍然無所獲。

    所以最後我放棄與兒童相關的香草理論,把香草味往化學品方面想。

     “我從殷格斯醫生那裡發現,我發現約克·黑特的手臂曾經有過皮膚病,而且确實用過秘魯香油作為療方,我在實驗室裡發現有一瓶這種香油的記錄……約克·黑特!一個死人,他有可能沒死嗎?” “那就是我走岔的地方。

    ”薩姆悶悶不樂地說。

     雷恩未予留意,“的确,有可能。

    認屍的結果并非絕對,我們隻是假設撈起來的那具是他的屍體……但是——身高怎麼解釋呢?巡官,你最初對我談起找到屍體的事時,并未提及身高,即使那不是約克·黑特的屍體,而是他的欺瞞伎倆,他也應該會找一個和他自己身材大約相符的死屍,所以知道屍骸的身高對我會有幫助。

    但是我最後還是從米裡安的病曆卡知道了約克·黑特的身高,是五英尺七英寸,所以露易莎摸到的不可能是約克·黑特——兇手比露易莎矮多了,至少也在五英尺以下…… “那麼為什麼會有香草味呢?依邏輯推算,謀殺案那晚的香草味來源應該是秘魯香油,它是一種化學品,在兇手挑選毒藥的實驗室裡就有這種東西,它擺在架子上伸手可得,而且我找不出有其他香草味的來源……因此,雖然覺得案發當晚的秘魯香油味不可能由約克·黑特帶來,我仍追蹤這條線索,期望能找出一個解釋,為什麼會有其他人使用這種香油。

    我所能想到在案發當晚使用這種香油的唯一理由,是兇手刻意留下這條線索,期望警方能借而發現約克·黑特在過去使用過秘魯香油。

    但這又好像太愚蠢了——約克·黑特已經死了,抑或沒死?這問題在當時非常令人困擾。

    ” 雷恩歎氣,“下一步是實驗室。

    你們記得架子上瓶罐的排列方法嗎?一共有五層架子,每一層架子分隔成三段,每一段上面擺了二十隻容器,每一隻容器依順序編号,一号始于最上層最左邊的第一段架子。

    你記得,巡官,我指出番木鼈堿的九号瓶,是在頂層第一段幾乎中央的位置。

    而且我們發現五十七号的氫氰酸,也在頂層,但是在第三,或者說右手邊的那一段。

    假使我不在場,僅由你跟我描述這個情形,我也會知道瓶罐的次序是由左到右貫穿整層架子,從第一段,而後第二段,而後第三段。

    除非是依照這種順序,否則九号瓶和五十七号瓶不可能擺在它們所擺放的位置……到此為止,沒有疑問。

     “秘魯香油,根據索引,是在三十号罐子——火災和爆炸以後,那個罐子不見了,但是依照我對這些容器順序的知識,我可以确切地說出來它原來是擺在什麼地點,因為每一段有二十個容器,而且其間沒有空隙,所以三十号應該是放在頂層中段的正中央……我已經查出來,瑪莎·黑特是家裡除了約克本人以外,唯—一名知道約克有皮膚病的成員,我把她叫來,她證實了這點:沒錯,她知道他使用一種軟膏——她不記得名稱——但是她知道那聞起來有香草味。

    當我問她那個罐子通常擺在那裡——我事先擺了一些作假的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