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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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一切,」我大聲自言自語,「為他在那裡所擁有的一切報複。

    他對我投射那個影像,他知道我是甚麼,知道如何」 除此之外,追獵我的那個東西也從不會如此平靜,如此凝然,彷佛映像。

    它總是脹大,升起,如同濃厚的煙霧,還有聲音──那不過是尊站在那裡的雕像罷了。

     我爬起來,向自己發怒,為逃跑而狂怒,為錯過了整場殺戮中最後的這點小把戲而狂怒。

    我氣到想要回去,踢他的屍體踹那尊雕像,那尊雕像無疑會在它主人的腦袋完蛋并且徹底失去意識之後瞬間回複成花崗岩。

     斷折的手臂,肩膀。

    我把他搞成了一個血坑,他會召喚出那個東西也不是沒有道理。

     而多拉會聽到這些。

    斷折的手臂,肩膀。

    斷折的脖子。

     我步上第五大道,走入風中。

     我把手塞進羊毛衫的口袋,這樣的穿著在冰雪寒風中顯然是太過單薄,十分不恰當,而我走了又走。

    「好啊,該死的,你知道我是甚麼,而有那麼一下子,你讓那尊雕像看起來像活的。

    」 我停步凝止不動,越過車潮注視着中央公園内覆蓋着雪的陰暗樹林。

     「如果這一切都有關聯,那就來吧。

    」我不是對着他,或那尊雕像,而是對着那個追獵者說。

    我隻是拒絕害怕。

    我狂亂不安。

     戴維在哪裡?在某個地方狩獵嗎?狩獵就像他還是活人時最喜歡在印度叢林裡做的,狩獵。

    我将他締造成永遠必須補殺自己同胞的獵手。

     我做了決定。

     我要馬上回公寓,我會看着那尊該死的雕像,為了自己而看,确認它不具生命,然後我要為多拉做我應該做的──處理掉她父親的屍體。

     返回公寓,重新爬上後面那座漆黑的窄梯,隻花了我一點點時間。

    我竭力克制自己的恐懼,愚蠢的暴怒,屈辱和顫抖,以及一股奇特的興奮感──未知事物一向會引起我這種感覺。

     他生鮮的死屍的臭味。

    被浪費的血的臭味。

     我聽不見也感覺不到其它東西。

    我走進一個小房間,那一度是個常常被使用的廚房,裡頭仍然存放我那受害者死去愛人整理家務時遺留下來的物品。

    沒錯,我要的東西就在水槽水管下方,人類總愛把它放在那裡──一盒綠色的塑料垃圾袋,正适合裝他的殘骸。

     我忽然想起他也是用這樣一個袋子丢棄他妻子泰瑞的屍體。

    我在痛飲他的血時看到了它,聞到了它。

    喔,真見鬼。

    所以是他給了我這個主意。

     附近有幾把刀,雖然不能拿來做外科手術或用于雕刻,但也夠了。

    我拿了最大的一把,刀刃是碳鋼材質,然後走進客廳,刻意擺出毫不遲疑的姿态,轉身,注視那尊巨大的雕像。

     鹵素燈依然閃耀;刺目,将光束沉重地打入陰暗的騷亂之中。

     雕像;山羊蹄天使。

     你是白癡,黎斯特。

     我走向它,站在它面前,冷冷地審視細節。

    可能不是十七世紀。

    可能是當代作品,手工雕刻的,沒錯,但它具有一種屬于當代的圓熟,這張臉的确表現出威廉.貝克式的肅穆──邪惡,怒容滿面,擁有貝克式聖徒與罪人之眼的山羊蹄生物,滿懷聖潔一如滿懷憤慨。

     突然間我想要它,想擁有它,用某種方式把它弄到我紐奧良的房子裡當紀念品,好讓我以全然的畏懼跪伏于它腳邊。

    它冰冷而莊嚴地矗立在我面前。

    接着我意識到,如果我不對這些古物做出處置,它們就會失落。

    當他的死被發現的同時,它們全部會被查封,這就是他向多拉強調的,他真正的财富,将落入陌生人之手。

     而多拉轉過身以細瘦的背脊向他并且哭泣,像個被傷痛、恐懼及最糟糕的挫折耗盡力氣的孤兒,沒辦法安慰她最愛的人。

     我朝下望。

    我站在他破碎的屍體前,他仍然顯得血肉生鮮,殘破不堪,為肮髒的鼠輩所殺。

    黑色的頭發非常柔軟、淩亂,眼睛半開。

    由我不經意的毆擊和擠壓所造成傷口滲出的微量血水,将他白色的襯衫染成了邪惡的粉紅。

    他的軀幹和腿形成駭人的角度。

    我扭斷了他的脖子,也扭斷了他的脊骨。

     喔,我得把他弄出這裡,把他處理掉,這樣就會有很長一段時間沒人曉得。

    沒人會曉得他死了;調查員不會去煩多拉,不會令她的生活陷入愁雲慘霧。

    然後我再來考慮這些古物,也許我會偷偷把它們運到多拉那裡去。

     我從他的口袋裡取出證件。

    全是假的,沒一樣有他的真名。

     他真正的名字是羅傑。

     我從一開始就知道這個名字,但隻有多拉叫過他羅傑。

    他和别人交易時都是使用異國風格的化名,具有怪異的中古式發音。

    護照上的名字是斐特烈.瓦金。

    這讓我覺得好笑。

    斐特烈瓦金。

     我收起所有的證件,放進自己口袋,打算等下全部毀掉。

     我開始用刀作業。

    我切下他的雙手,為它們的優雅和精心修飾過的指甲感到驚奇。

    他非常自戀,的确。

    至于他的頭,我是用砍的,與其說運用了技巧,還不如說是透過蠻力硬把刀子壓進肌腱和骨頭裡的。

    我懶得阖上他的眼睛。

    死者的凝視絲毫不具誘人之處,真的。

    它毫無生氣。

    他的嘴柔軟不帶情緒,臉頰因為死亡而平緩。

    這是常見情形。

    我把這些──頭,還有手──分别裝進兩個綠色袋子,接着我折疊他的軀幹,勉勉強強塞進第三個袋子。

     血在地毯上到處都是,我發覺隻有一層染血,地闆上鋪了好幾層地毯,全都是廉價商店的劣等貨色。

    不過重點是,屍體馬上就會上路。

    它腐敗的臭味不會引來樓上和樓下的人類,沒人會曉得他變成甚麼樣子這對多拉來說最好,當然,比看見一張我所制造景象的生動照片要來得好。

     我向那個天使,或說惡魔,或者說帶了一頭亂發、美麗雙唇和圓睜巨眼不管是甚麼東西的不悅臉孔望了最後一眼。

    接着,我像聖誕老公公一樣地扛起那三個袋子,出門去把羅傑一塊又一塊地料理掉。

     那并不是甚麼太大的問題。

     我拖着腳步穿越冰封而空蕩蕩的黑暗街道和住宅區,我隻有一小時的時間可以考慮,尋找那些荒涼雜亂的工地,垃圾堆,穢物污物堆積之處,不可能有人再去翻再去清裡的地點。

     在高速公路陸橋下方,我将他的手埋葬進一個巨大的垃圾堆,附近有幾個人類遊蕩,他們帶着毛毯和點燃于錫罐中的微弱燈火,完全沒注意我在幹什麼。

    我将被塑料包裹住的手埋入渣屑極深處,沒人會想到再去挖它們出來。

    我走向那些人類,他們幾乎連頭也沒擡。

    我拿了幾張鈔票丢向燈火。

    風差點吹走這些錢。

    然後有一隻手,當然,是活人的手,其中一個流浪漢的手迅速伸進火光中,抓住了那些鈔票,将它們拉回寒風吹拂的黑暗之中。

     「謝啦,兄弟。

    」 「贊美主。

    」我說。

     我到更遠的地方以相同方式棄置他的頭。

    後門的垃圾收集櫃。

    一家餐廳的潮濕廢棄物。

    惡臭熏人。

    我沒有向那顆頭望最後一眼。

    它令我羞窘。

    它不是戰利品。

    我從來沒将人頭當成戰利品一樣保存過。

    這種想法似乎很可悲。

    我不喜歡它透過塑料所傳來的冷硬感覺。

    如果乞丐發現了它,他們不會去報警。

    更何況,乞丐早已經在這裡弄到過他們的蕃茄莴苣通心粉與法國面包皮。

    餐廳好幾小時前就關門了。

    這些垃圾都結了冰;當我把他的頭塞進污穢深處時它們發出嘎紮作響和铿锵碰撞的聲音。

     我返回市區,仍然走着,仍然在肩膀上扛着最後一個袋子,他慘不忍睹的胸膛手臂和腿。

    我沿着第五大道而行,經過沉睡的多拉所在的旅館,經過聖帕特裡克大教堂,走了又走,經過那些花俏商店。

    凡人匆匆穿行過雨篷底下的走廊;駕駛者在他們笨重而緩慢的轎車上忿怒地猛按喇叭。

     我走了又走。

    我踢濺着泥濘而我痛恨自己。

    對于能夠嗅到他的氣味我也一樣痛恨。

    但就某一方面來說,飲血是這麼一件神聖的事,它就是需要這樣的後續餘波以及洗滌。

     其它人──阿曼德,馬瑞斯,我所有的不朽者同胞,愛人,朋友,敵人──總是詛咒我從不「處理殘骸」。

    好吧,這一次黎斯特做了好吸血鬼。

    他親自做了清理工作。

     我在幾乎走到格林威治村時發現了另一個完美地點,一間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