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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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我眼前的這個奇怪的事件,第二天在報紙上登出來了,大标題是:D坂殺人事件。

    看了報紙我才知道,這個殺人事件是一個遠遠超出了我的想象的奇異事件。

     綜合報紙上的報道和我後來從别人那裡聽到的消息,被殺害的人就是那個穿着講究的紳士模樣的人。

     那位紳士在神田開着一家律師事務所,是一個很有名的律師。

    他的顧客一般都是社會名流和政治家,是一個既有地位又有名譽的所謂名士。

    我家對面那所小房子右邊的那間屋子,是他租的。

     這個有名的律師就是在他租的那間屋子裡被人殺害的,而且是一種非常奇怪的死法。

     律師被發現的時候全裸着身子,手和腳被繩子捆着,嘴被毛巾堵着,眼睛被黑布蒙着,脖子被繩子勒着,繩子的另一頭固定在桌腿上。

     更讓人吃驚的是,他的xxxx根部被細繩纏着。

     他死在了一間可以稱作密室的屋子裡。

    那間屋子隻有一個窗戶,而且被木闆封得死死的。

    門也隻有一扇,鎖從裡面撞上以後,沒有鑰匙從外面是進不去的,而鑰匙就在桌腿旁邊。

     以前我以為那所小房子的中間是通着的,其實不是,兩個窗戶之間有很厚的磚牆。

    以前磚牆上倒是有一扇門,不過早就用磚封死了。

    總之,律師是在一個地地道道的密室裡被人殺死的。

     律師的屍體受到的慘不忍睹的淩辱,當時的報紙上并沒有寫那麼詳細。

    上述那些情況是我後來從别人那裡聽說的。

    這個奇怪的事件在當時引起了很大的轟動,不光是報紙,很多雜志都連篇累牍地報道了這個所謂的“D坂殺人事件”。

     兇手好像就是被關在隔壁的那個傻姑娘。

    對這種說法我是表示贊同的。

    除了我以外,還有人親眼目睹了“手杖毆打事件”。

    報紙和雜志的記者根據目擊者提供的情況,詳細記述了“手杖毆打事件”。

     但是,傻姑娘再也回不到小房子左邊的那個房間裡了。

    “D坂殺人事件”發生的第二天早晨,她的屍體在神田川下遊的佐衛門橋附近的水面上被發現。

     據分析,她應該是順着本鄉大街往南走的。

    走到湯島以後,再往前走,就到了神田川河邊。

    據說在那一帶确實有人看見過她。

    至于她是因為殺了人感到自責,故意投水自盡的,還是不小心掉進河裡淹死的,就不太清楚了。

    總而言之,她是溺水而死的,屍體是被沖到佐衛門橋附近以後被人發現的。

    我對人們的這種說法表示同意。

     于是,殺人兇手——不,應該說是最值得懷疑的犯罪嫌疑人,第二天早晨成了不會說話的死人。

    不過,就算她沒死,要想從她嘴裡問出什麼來,恐怕也是非常困難的。

     “D坂殺人事件”是一個難以解開的謎。

    就算是傻姑娘把那個律師殺了,那麼,她是怎麼在那個密室裡把他殺死的呢?那間屋子隻有一個窗戶,而且用木闆封了起來。

    那間屋子也隻有一扇門,門是鎖上的,鑰匙在屋子裡,還有一把備用鑰匙在房東住的正房裡。

    據說放在正房裡的備用鑰匙沒有被人動過的痕迹。

    傻姑娘去正房把鑰匙偷出來,打開律師租的那間屋子,進去把律師殺死以後,再鎖上門把鑰匙放回原處,這是根本不可能的。

    因為正房裡不但有家裡人,還有傭人,在那麼多人的眼皮底下把鑰匙偷出來再放回去,不用說是傻姑娘,就是再機靈的人也做不到。

     我在那所房子對面的二樓看見了整個事件的全過程。

    那個傻姑娘分明是個色情狂。

    她喜歡上了律師,但是律師對她很冷淡,而且還用手杖狠命地抽打她。

    她殺死律師複仇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但是,這個色情狂殺死律師以後還覺得不解氣,又對律師的屍體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淩辱。

    “D坂殺人事件”讓我聯想起阿部定事件(1936年5月18日女傭阿部定将情人絞殺并切除其生殖器的事件。

    由于事件的獵奇性,在事件發生及阿部定被逮捕後,日本新聞界号外連出,這在當時是一起引起人們極大關注的事件。

    即便是現在,很多日本人隻要一聽到“阿部定”這個名字,就會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