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出現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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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斷定,他簡直同我長得一模一樣。
他可能是我的孿生兄弟。
他不僅體态與我相仿,就連當時隻用來撒尿的“灑水壺”也同我的毫無區别。
他用來看世界的也是我那雙鑽藍色的布朗斯基的眼睛,而最使我生氣的是他打着我的手勢語。
這個耶稣,我的寫照,舉起雙臂,兩手松松地握成拳,正好能把什麼東西,譬如說,我的鼓棒塞進去。
如果雕塑匠在他粉紅色的大腿上也用石膏塑造一面紅白相間的鼓,那他不就成了我嗎?成了完美無缺的奧斯卡,坐在童貞女的膝上,擊鼓召集教會的會衆。
在這個世界上,有些事情——盡管如此神聖——人家卻偏偏不讓它任其自然地發展! 走上鋪着一條地毯的三級階梯,便是穿銀綠色衣服的童貞女、披巧克力毛皮的約翰以及膚色似煮熟的火腿的童子耶稣。
那裡有一個聖母祭壇,上面插着像患了貧血症一般的白蠟燭和價錢不一的鮮花。
綠色童貞女、棕色約翰和粉紅色耶稣的後腦勺上都粘着盤子大小的靈光圈。
上面貼的金箔使這三個盤子更顯得昂貴。
要是祭壇前沒有階梯,我就休想上去。
當時,階梯、門把和櫥窗對奧斯卡都具有誘惑力,甚而至于今天,在他除了病床之外别無所求的時候,對他也不是無所謂的。
他被一級一級地引誘上去,腳下踩的始終是同一條地毯。
奧斯卡走近聖母小祭壇上這尊三人像,半是蔑視、半是尊敬地用指關節敲了敲他們。
他用手指甲刮了一道,露出了石膏像的本色。
童貞女的衣服褶裥合着她的形體,曲曲彎彎地一直延伸到踩着雲帶的腳趾上。
隐約顯出的童貞女胫骨的線條,使人推測到,雕塑匠是先塑肉身,然後再接形體的線條,加出衣服的褶裥來。
童子耶稣的“灑水壺”沒有割除包皮,這可是大錯特錯。
奧斯卡伸手去摸了摸,小心翼翼地按了按,想使它動彈,卻感覺到自己的“灑水壺”有一種半是舒适半是新奇的騷擾感,于是我就縮回手不再摸他的,也希望耶稣别再碰我的。
至于耶稣究竟有沒有割除包皮,我也不再深究。
我從套頭毛線衫下掏出鼓,從脖子上取下,挂到耶稣的脖子上,同時又注意不碰壞他的靈光圈。
這真叫我費了點勁,因為我個頭太矮,我不得不爬上塑像,踩在作為基座的雲帶上,讓耶稣有鼓可敲。
奧斯卡幹這件事,不是在一九三六年一月他受洗禮後第一次上教堂的日子,而是在同年複活節前的一周。
整整一個冬天,他的媽媽一直借忏悔來維持同揚-布朗斯基的關系。
因此,奧斯卡有充裕的時間反複推敲他的計劃,否定又肯定,斥之為無理又申辯為有理,拟新的計劃,從各個角度闡明它,末了,抛棄全部舊計劃,改在複活節前的星期一,借在十四幅耶稣受難像前默禱之機,實行我的預謀。
由于媽媽在複活節的生意達到高峰之前就急于要去忏悔,她便在複活節前的星期一晚上挽着我的手出了門,沿拉貝斯路拐過新市場人埃爾森街,再到馬利亞街,經過沃爾格穆特肉店,沿小錘公園向左拐彎,穿過總有惡心的黃湯滴下來的鐵路旱橋橋洞,到了鐵路路堤對面的聖心教堂,走進大門。
我們來晚了。
隻剩下兩位老太太和一個受了驚吓的小夥子等在忏悔室前。
當媽媽檢查良心的時候——她舔濕了大拇指,像翻賬本似的翻閱《告解箴言》,仿佛在編造稅收申報書——我溜下橡木凳子,避而不看耶稣的心和那個運動員,徑直朝左側祭壇走去。
雖然事不宜遲,必須從速進行,但我還得按照彌撒儀式先唱登壇經,走上三個階梯,“登上主的祭壇”①,朝從小就給我歡樂的主走去。
我将鼓從脖子上取下,一邊拖長聲調唱着“求主憐憫”,一邊登上作為基座的雲帶,不再去摸“灑水壺”免得耽擱,而是在唱“榮耀歸在天之主”前,把鼓挂到耶稣的脖子上,小心翼翼地不碰壞靈光圈,下了雲帶,唱“減罪、赦罪和寬恕”。
但在此之前,我把鼓棒插入耶稣大小正合适的拳頭縫裡,一、二、三,下了階梯,“我仰望群山”,再走過一段地毯,踏上方磚地,那兒有一張為奧斯卡祈禱用的小矮凳。
他跪在小軟墊上,将鼓手的雙手舉到面前,合十禮拜——“榮耀歸在天之主”——目光從合掌的雙手旁投向耶稣和他的鼓,期待着奇迹出現:他敲起鼓來。
他不會敲呢還是不準他敲呢?他要麼敲起鼓來,否則他就不是真耶稣。
如果他還不敲鼓,那麼,他就是假的,而奧斯卡便是真耶稣了—— ①這裡的引号中均為彌撒經文。
誰想要看到奇迹,誰就得善于等待。
好吧,我等着,開始時,我還耐心,或許已經不夠耐心了,因為我越是長久地重複“衆人的眼睛都期待着你,主啊”這句經文——一邊在必要的時候還用“耳朵”替換“眼睛”這個詞——跪在小軟墊上的奧斯卡就越發感到失望。
雖然他給主提供了種種機會,閉上了眼睛,這樣,耶稣就不必害怕自己開始時手法不熟練,而是在沒有人看的情況下,下定決心敲起來,可是最後,唱完第三遍信經,天父,造物主,能看見的和不能看的,獨生子,出自天父,真正的父的真正的子,他由父所生而非父所造,與父為一體,通過他,為我們世人和我們的拯救從天而降,被接納,
他可能是我的孿生兄弟。
他不僅體态與我相仿,就連當時隻用來撒尿的“灑水壺”也同我的毫無區别。
他用來看世界的也是我那雙鑽藍色的布朗斯基的眼睛,而最使我生氣的是他打着我的手勢語。
這個耶稣,我的寫照,舉起雙臂,兩手松松地握成拳,正好能把什麼東西,譬如說,我的鼓棒塞進去。
如果雕塑匠在他粉紅色的大腿上也用石膏塑造一面紅白相間的鼓,那他不就成了我嗎?成了完美無缺的奧斯卡,坐在童貞女的膝上,擊鼓召集教會的會衆。
在這個世界上,有些事情——盡管如此神聖——人家卻偏偏不讓它任其自然地發展! 走上鋪着一條地毯的三級階梯,便是穿銀綠色衣服的童貞女、披巧克力毛皮的約翰以及膚色似煮熟的火腿的童子耶稣。
那裡有一個聖母祭壇,上面插着像患了貧血症一般的白蠟燭和價錢不一的鮮花。
綠色童貞女、棕色約翰和粉紅色耶稣的後腦勺上都粘着盤子大小的靈光圈。
上面貼的金箔使這三個盤子更顯得昂貴。
要是祭壇前沒有階梯,我就休想上去。
當時,階梯、門把和櫥窗對奧斯卡都具有誘惑力,甚而至于今天,在他除了病床之外别無所求的時候,對他也不是無所謂的。
他被一級一級地引誘上去,腳下踩的始終是同一條地毯。
奧斯卡走近聖母小祭壇上這尊三人像,半是蔑視、半是尊敬地用指關節敲了敲他們。
他用手指甲刮了一道,露出了石膏像的本色。
童貞女的衣服褶裥合着她的形體,曲曲彎彎地一直延伸到踩着雲帶的腳趾上。
隐約顯出的童貞女胫骨的線條,使人推測到,雕塑匠是先塑肉身,然後再接形體的線條,加出衣服的褶裥來。
童子耶稣的“灑水壺”沒有割除包皮,這可是大錯特錯。
奧斯卡伸手去摸了摸,小心翼翼地按了按,想使它動彈,卻感覺到自己的“灑水壺”有一種半是舒适半是新奇的騷擾感,于是我就縮回手不再摸他的,也希望耶稣别再碰我的。
至于耶稣究竟有沒有割除包皮,我也不再深究。
我從套頭毛線衫下掏出鼓,從脖子上取下,挂到耶稣的脖子上,同時又注意不碰壞他的靈光圈。
這真叫我費了點勁,因為我個頭太矮,我不得不爬上塑像,踩在作為基座的雲帶上,讓耶稣有鼓可敲。
奧斯卡幹這件事,不是在一九三六年一月他受洗禮後第一次上教堂的日子,而是在同年複活節前的一周。
整整一個冬天,他的媽媽一直借忏悔來維持同揚-布朗斯基的關系。
因此,奧斯卡有充裕的時間反複推敲他的計劃,否定又肯定,斥之為無理又申辯為有理,拟新的計劃,從各個角度闡明它,末了,抛棄全部舊計劃,改在複活節前的星期一,借在十四幅耶稣受難像前默禱之機,實行我的預謀。
由于媽媽在複活節的生意達到高峰之前就急于要去忏悔,她便在複活節前的星期一晚上挽着我的手出了門,沿拉貝斯路拐過新市場人埃爾森街,再到馬利亞街,經過沃爾格穆特肉店,沿小錘公園向左拐彎,穿過總有惡心的黃湯滴下來的鐵路旱橋橋洞,到了鐵路路堤對面的聖心教堂,走進大門。
我們來晚了。
隻剩下兩位老太太和一個受了驚吓的小夥子等在忏悔室前。
當媽媽檢查良心的時候——她舔濕了大拇指,像翻賬本似的翻閱《告解箴言》,仿佛在編造稅收申報書——我溜下橡木凳子,避而不看耶稣的心和那個運動員,徑直朝左側祭壇走去。
雖然事不宜遲,必須從速進行,但我還得按照彌撒儀式先唱登壇經,走上三個階梯,“登上主的祭壇”①,朝從小就給我歡樂的主走去。
我将鼓從脖子上取下,一邊拖長聲調唱着“求主憐憫”,一邊登上作為基座的雲帶,不再去摸“灑水壺”免得耽擱,而是在唱“榮耀歸在天之主”前,把鼓挂到耶稣的脖子上,小心翼翼地不碰壞靈光圈,下了雲帶,唱“減罪、赦罪和寬恕”。
但在此之前,我把鼓棒插入耶稣大小正合适的拳頭縫裡,一、二、三,下了階梯,“我仰望群山”,再走過一段地毯,踏上方磚地,那兒有一張為奧斯卡祈禱用的小矮凳。
他跪在小軟墊上,将鼓手的雙手舉到面前,合十禮拜——“榮耀歸在天之主”——目光從合掌的雙手旁投向耶稣和他的鼓,期待着奇迹出現:他敲起鼓來。
他不會敲呢還是不準他敲呢?他要麼敲起鼓來,否則他就不是真耶稣。
如果他還不敲鼓,那麼,他就是假的,而奧斯卡便是真耶稣了—— ①這裡的引号中均為彌撒經文。
誰想要看到奇迹,誰就得善于等待。
好吧,我等着,開始時,我還耐心,或許已經不夠耐心了,因為我越是長久地重複“衆人的眼睛都期待着你,主啊”這句經文——一邊在必要的時候還用“耳朵”替換“眼睛”這個詞——跪在小軟墊上的奧斯卡就越發感到失望。
雖然他給主提供了種種機會,閉上了眼睛,這樣,耶稣就不必害怕自己開始時手法不熟練,而是在沒有人看的情況下,下定決心敲起來,可是最後,唱完第三遍信經,天父,造物主,能看見的和不能看的,獨生子,出自天父,真正的父的真正的子,他由父所生而非父所造,與父為一體,通過他,為我們世人和我們的拯救從天而降,被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