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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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諾頓公司辦公大樓下午5時 約翰·馬德情緒平靜——這很危險。

     “隻是一次簡短的采訪,”他說,“10分鐘,至多15分鐘。

    你沒有時間去詳談細節,但作為事故分析小組的負責人,你的地位完全适合解釋公司對安全承擔的責任。

    我們是怎樣小心謹慎地分析事故。

    我們對産品售後服務承擔的責任。

    然後你可以解釋我們的初步報告,表明事件是由一個外國維修站安裝的冒牌推力罩引起的,所以它就不會是前緣縫翼事件。

    這樣我們就主動了,不給巴克一點機會。

    也不給《新聞線》一點機會。

    ” “約翰,”她說,“我剛從音響實驗室來。

    毫無疑問,就是前緣縫翼打開了。

    ” “得了吧,音響實驗充其量隻能是次要的,”馬德說,“齊格勒是神經病。

    我們隻有依靠飛行數據記錄儀才能準确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

    同時,事故分析小組做出了初步調查結論,排除了前緣縫翼。

    ” 好像聽見自己的聲音從遠處傳來,她說:“約翰,這種搞法讓我很不舒服。

    ” “我們現在談論的是未來,凱西。

    ” “我懂,約翰,可是——” “和中國做成這筆大買賣将會拯救整個公司。

    流動資金,設計改型,新型飛機,美好的未來。

    這就是我們現在正在談的,凱西。

    成千上萬人的就業。

    ” “我明白,約翰,可是——” “我來問你幾個問題,凱西。

    你認為我們的N—22型飛機有任何毛病嗎?” “絕對沒有。

    ” “你認為它是死亡陷阱嗎?” “不。

    ” “公司怎麼樣?是個好公司嗎?” “當然。

    ” 他凝視凱西,搖搖頭。

    最後他說:“我要你和一個人談談。

    ” 愛德華·福勒是諾頓公司法律事務部的負責人。

    他今年40歲,瘦弱又笨拙。

    此刻他緊張不安地坐在馬德辦公室的椅子裡。

     “愛德華,”馬德說,“我們遇到個難題。

    《新聞線》這個周末要在黃金時間播出一檔有關N—22型飛機的報道,這個報道對公司将極為不利。

    ” “有多不利?” “他們把N—22稱為死亡陷阱。

    ” “噢,天哪,”福勒說,“這太不幸了。

    ” “是的,的确是的,”馬德說,“我把你請來是因為我想知道我們對此能做些什麼?” “做些什麼?”福勒皺着眉頭說。

     “是的,”馬德說,“我們覺得《新聞線》是在卑鄙地追求轟動效應。

    我們認為他們的節目是無知的,對我們的産品充滿偏見。

    我們确信他們是在處心積慮、不計後果地诋毀我們公司。

    ” “我知道了。

    ” “所以,”馬德說,“我們能做些什麼呢?我們能阻止他們播出這個節目嗎?” “不能。

    ” “我們能搞到法院的禁制令來阻止他們嗎?” “不行,那是預先禁令。

    況且從公關角度講,這是很不明智的。

    ” “你的意思是說這樣很不好?” “企圖封住新聞界的嘴嗎?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那将會暗示你們有什麼東西要隐瞞。

    ” “換句話說,”馬德說,“他們可以播出節目,而我們卻沒有任何辦法阻止他們。

    ” “是的。

    ” “那好吧。

    但是我認為《新聞線》的情報是不準确的,存有偏見的。

    我們能要求他們給我們相等的時間陳述我方的證據嗎?” “不能,”福勒說,“公平準則,包括提供相等時間,在裡根總統時期就已經廢止。

    電視新聞節目現在完全沒有義務對某個内容表述各方面的不同看法。

    ” “于是他們想說什麼就能說什麼?不管判斷有多麼不可靠?” “是這樣的。

    ” “這好像不合适吧。

    ” “但這是法律。

    ”福勒聳聳肩膀說。

     “好吧,”馬德說,“現在,這檔節目将在對我們公司極為敏感的時刻播出。

    負面的宣傳将會使我們丢掉和中國的那筆交易。

    ” “是的,會的吧。

    ” “假定因為他們的節目造成我們商業上的損失。

    如果我們能證明《新聞線》表現了錯誤的形象——我們也已告訴了他們這是錯誤的——我們可以控告他們造成的損害嗎?” “從實踐上來講,不行。

    我們得證明,他們對已知事實。

    ‘有意忽視’而編播節目。

    從曆史上看,這一點是極難證實的。

    ” “那麼《新聞線》對造成的損失不負任何責任了?” “是的。

    ” “他們可以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如果他們毀了我們的生意,那就是我們活該如此嗎?” “是這麼回事。

    ” “難道對他們說些什麼就沒有任何一點限制嗎?” “好吧,”福勒在椅子裡動了動,“如果他們虛假地描述了公司,他們可能得承擔責任。

    但在目前這種情況下,我們已經有了一樁545号航班乘客委托律師代理的官司。

    《新聞線》就能說他們隻是在報道事實而已:是一名律師在對我們進行以下的指控。

    ” “我明白了,”馬德說,“但是法庭上進行的指控其宣傳面十分有限。

    而《新聞線》将向4000萬觀衆傳播這些瘋狂的聲音。

    而且與此同時,他們将通過在電視上反複播放來自動使這些意見發生作用。

    對我們造成的損害來自于他們節目的曝光,而不是原有的聲音。

    ” “我同意你的解釋,是這麼回事,”福勒說,“但法律不這樣看問題。

    《新聞線》有權利報道一樁訴訟官司。

    ” 《新聞線》難道可以随心所欲肆無忌憚,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