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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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後,為了讓自己平靜下來,我在土台的一張長凳上坐下,那裡靠近大街的入口,在墨西哥電影院的對面。

    我脫掉左邊的鞋子。

     天氣晴好。

    我沉浸在自己的思緒中,浮想聯翩。

    雅克林娜·德朗克可以對我的謹慎放一百個心,舒羅可能永遠都不會知道薩瓦賓館、孔岱、拉封丹汽車修理廠以及那個名叫羅蘭的人,此人應該就是筆記本裡面記錄的那個穿麂皮外套的棕發男子。

    “露姬。

    二月十二日,星期一,二十三點。

    露姬四月二十八日十四點。

    露姬和那個身着麂皮外套的棕發男子。

    ”我翻閱這個筆記本的時候,每每看到她的名字,都會在名字下面用藍鉛筆畫一道杠杠,還在活頁紙上把所有與她相關的内容都重抄了一遍。

    有日期。

    有時刻。

    盡管如此,她沒有任何理由擔憂。

    我可能再也不去孔岱了。

    有那麼兩三次,我在那家咖啡館裡,坐在其中的一張桌子旁等她,但她卻沒有來,說實在的,我倒覺得這是很幸運的事情。

    在她并不知情的情況下監視她,我可能會很局促不安的,是的,我會為自己扮演的角色感到羞愧難當。

    我們有什麼權利強行闖入别人的生活?我們有什麼了不得的,竟然像《聖經》中試心一樣傲慢地探測他們的内心世界,并且要他們交代?……憑什麼?我脫掉鞋子,按摩着腳背。

    痛苦減輕了。

    夜幕降臨。

    我猜想,要是在從前, 此時此刻正是熱娜維艾芙·德朗克去紅磨坊上班的時間。

    她的女兒獨自一人呆在六樓。

    小姑娘長到十三四歲的時候,一天晚上,母親上班去了,她小心翼翼地從那棟大樓裡溜了出來,她非常小心,以免引起看門人的注意。

    走到外面之後,她并沒有越過那條大街的街角。

    起初的那段日子,到墨西哥電影院看十一點鐘的那場電影,她就很滿足了。

    然後,她回到那棟樓房,上樓梯,不開定時樓梯開關,盡可能輕地關門。

    有一天夜裡,在電影散場之後,她晃蕩到了更遠的地方,到了布朗西廣場。

    然後,每天晚上,她都會走到更遠一些的地方。

    未成年流浪,聖喬治街區和大采石場街區的警察分局事件記錄裡就是這麼寫的,大采石場這幾個字讓我想起皎潔月光下的一片草地,過了考蘭古橋之後,在公墓的後面,一片終于可以在那裡呼吸新鮮空氣的草地。

    她母親到警察分局來接她回去。

    從那以後,愈發不可收拾,再也沒有人能把她攔住。

    在茫茫黑夜裡向西漫遊,這是我從貝爾諾爾提供的資料的蛛絲馬迹中得出的判斷。

    首先是星形廣場街區,再往西去,是諾伊利和布洛涅森林。

    可她為什麼要嫁給舒羅?結婚之後再次出逃,但這一次卻是朝左岸逃,就好像過河之後,她就逃脫了迫在眉睫的危險,并得到了保護。

    可是,這樁婚姻對她來說不也是一種保護嗎?假如她有足夠的耐心呆在諾伊利,久而久之,人們就會忘記在讓-皮埃爾·舒羅夫人的底下還藏着一個雅克林娜·德朗克,而這個雅克林娜·德朗克的名字兩次出現在警察局的事件記錄本上。

     很顯然,我仍然受到長久以來的職業性條件反射的支配,這種條件反射也讓我的同事津津樂道,他們說我即使是在睡夢之中,也在做偵查工作。

    布雷曼把我與戰後被人稱作“邊睡覺邊抽煙的人”的那種流氓無賴相提并論。

    這種人在床頭櫃邊永久性地放着一個煙灰缸,上面擱着一支點燃了的香煙。

    他的睡眠也是斷斷續續的,每每醒來,他都要吸一口煙。

    一支燒完了,他又點燃另外一支,動作猶如夢遊者。

    但是,到第二天早上,他就什麼也記不得了,他還以為自己睡得很沉很香呢。

    我也一樣,坐在這張長凳上,在茫茫夜色中,我感覺就像在做夢一樣,我在夢中繼續追尋着雅克林娜·德朗克的行蹤。

     更确切地說,我感覺到她就在這條燈火如閃爍的信号燈一樣輝煌的林蔭大道上,我分辨不出這些信号燈,也不知道它們是從哪個遠古年代發給我的。

    而這些燈火在土台的黑暗中顯得更加璀璨奪目。

    既璀璨奪目又飄渺悠遠。

     我穿上了那隻皮鞋,重新把我的左腳塞進鞋子裡,離開了這張我原本很樂意在那裡過夜的長凳。

    我像她十五歲那年被人抓住之前一樣,沿着土台往前走着。

    是在哪裡,是在什麼時候,她開始被人盯上的呢? 讓-皮埃爾·舒羅慢慢就會死心的。

    我有時還會在電話裡告訴他一些含糊不清的信息——當然全都是謊言。

    巴黎是個很大的城市,要糊弄某個人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當我感覺到自己已經讓他誤入歧途之後,我就再也不回他的電話了。

    雅克林娜可以信賴我的。

    我會讓她有足夠的時間隐藏到一個别人永遠也找不到的地方。

     此時此刻,她也在這個城市的某個地方遊蕩着。

    要不,她正坐在孔岱的一張桌子旁。

    但她什麼也不用害怕了。

    我再也不會去他們聚會的那個場所。

     我長到十五歲的時候,别人可能都以為我已經十九歲了。

    甚至以為我滿了二十歲。

    我本名雅克林娜,不叫露姬。

    我第一次趁母親不在家跑出去時,年紀還要小。

    她在晚上快九點鐘的時候去上班,淩晨兩點鐘之前不會回來。

    第一次從家裡跑出去之前,我早就想好了,萬一在樓梯上被門房撞見了,我該如何撒謊。

    我會告訴他我要到布朗西廣場那裡的藥店去買一種藥。

     我一直沒有再回過這個街區,直到有一天晚上,羅蘭帶我乘坐出租車去那個名叫居伊·德·威爾的朋友家。

    我們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