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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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給咱們五法郎。

    光是這樣,就夠養活咱倆的了。

    千萬别擔心了,我的朋友。

    弄到錢,這是天下最容易的事。

    ” “好吧,那咱們這會兒就出去找活幹吧。

    ” “等會兒,我的朋友。

    咱們不會餓死的,别怕。

    勝敗乃兵家常事——我有幾十次過得比現在還慘。

    隻是個堅持的問題。

    記住福煦的格言:‘進攻!進攻!再進攻!’” 過了中午鮑裡斯才決定起床。

    他現在隻剩下一套衣服,有一件襯衫,一條硬領、領帶,一雙已經幾乎穿破的鞋子,一雙上面全是洞的襪子。

    他還有件大衣,萬不得已時才會當掉。

    他有一個衣箱,是個硬紙闆做的破玩意兒,值二十法郎,可是很重要,因為旅館老闆想着裡面全是衣服——要不是有那個衣箱,他大概早就把鮑裡斯掃地出門了。

    衣箱裡裝的,實際上是勳章和照片、零七雜八的玩意兒和一大紮一大紮的情書。

    盡管如此,鮑裡斯還是總能把外表收拾得很體面。

    他用一個已經用了兩個月的刀片刮臉,不用肥皂,領帶打得看不出上面的洞,仔細用報紙堵住鞋子上的眼。

    最後,穿好衣服後,他拿出一瓶墨水把襪子洞露出來的皮膚塗黑。

    等他打扮停當後,你想像不到他最近還在塞納河上的橋下睡覺呢。

     我們去了裡沃利街的一間小咖啡館,那裡是個酒店經理跟雇工見面的地方,很出名。

    咖啡館靠裡面是個光線陰暗的房間,像是山洞,坐了各種各樣的酒店人手:衣着光鮮的侍者,别人衣着沒那麼光鮮,而且顯然在挨餓,有面色粉紅的胖廚師,身上油乎乎的洗碗工,神态憔悴的擦洗女人,每個人面前都放了杯沒碰過的黑咖啡。

    實際上,那地方是個職業介紹所,買飲料花的錢就是給老闆的傭金。

    有時,一個看樣子像是有身份的胖子——顯然是個開餐館的——走進來跟酒保說話,酒保會叫咖啡館靠後面那裡的某個人,可是他一直沒叫我和鮑裡斯。

    我們待了兩個鐘頭後走了,因為規矩是買一杯飲料,隻能待兩個鐘頭。

    後來為時已晚時,我們才得知竅門在于給酒保塞錢,你出得起二十法郎的話,他一般都能給你找到活幹。

     我們去了斯克裡布酒店,在人行道上等了一個鐘頭,指望經理會出來,可他一直沒出來。

    之後我們腳步沉重地去了商業街,卻看到那間正在裝修的餐館關着門,老闆不在。

    這時已經是晚上。

    我們在人行道上走了十四公裡,很累,不得不花一個半法郎搭地鐵回家。

    鮑裡斯腿瘸,走路對他是種痛苦。

    随着那天越來越晚,他越來越消沉。

    等到從意大利宮車站出來後,他已經絕望,轉口說去找活幹純屬白費力氣——根本沒用,隻能試試犯法了。

     “甯可去搶,也别餓死,我的朋友。

    我經常這麼打算。

    挑個有錢的美國胖子——在蒙巴納斯區路上哪個黑古隆咚的拐角——用襪子包着一塊鵝卵石——砰!翻完他的口袋就跑掉。

    能幹成,你不覺得嗎?我不怕——我當過兵,你記住了。

    ” 最後他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因為我們都是外國人,容易暴露。

     我們回到我的房間後,又花了一個半法郎買面包和巧克力。

    鮑裡斯狼吞虎咽地把他那份吃完,奇迹般馬上高興起來。

    似乎食物對他全身所起功用,相當于喝了一杯雞尾酒。

    他拿出一杆鉛筆開始列名單,那些人着黑色塑膠線大概能給我們找到活幹,有幾十個。

    鮑裡斯說: “咱們明天就能找到事兒,我的朋友,我有預感會時來運轉,再說,咱倆都有腦子——個人有腦子就餓不着嘛。

     “有腦子啥事都好辦!就憑腦子,幹啥都能掙到錢。

    我以前有個朋友,波蘭人,真的是個天才。

    猜他怎麼着?他會買一個金戒指,當十五法郎。

    然後——你曉得填當票的店員有多馬虎——在店員寫了‘金質’的地方,他添上‘鑲鑽石’這幾個字,然後把‘十五法郎’改成‘一萬五’。

    幹得漂亮,是吧?然後,你瞧,他拿當票去抵押,借到一萬法郎。

    我說有腦子就是這個意思……” 那天晚上後來,鮑裡斯一直滿懷希望,說要是我們一起去尼斯或者比亞裡茨當侍者的話會怎麼樣:住漂亮的房間,掙的錢也足夠養個相好的。

    他累得沒力氣再走三公裡回他所住的旅館,晚上就睡在我的房間的地闆上,外套裹着鞋當枕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