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筆迹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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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

    她離開沼津的日期是六年前的十月六日,根據市警局的紀錄,在同年的十月五日,有一名十二歲的少年在沼津港的防波堤上夜釣時溺斃。

    ” “那名少年跟片岡有木子有什麼關系嗎?” “是鄰家的少年。

    而且有人見到少年和一名年約二十歲的女人并肩坐在堤防上。

    由于夜色黑暗,所以無法确認那女人是否就是片岡有木子。

    ” “假設那女人就是有木子,那麼是她将少年推落海中溺斃的嗎?” “我起初也是這麼想。

    但根據市警局的調查,少年好象未曾與人結怨。

    所以警方猜想,她是夜晚到防波堤上散步,正好遇見在夜釣的熟識少年,多嘴的她便在少年的身旁坐下來聊天——” “這是目擊證人所說的嗎?” “是的。

    警方猜想,她可能是在開玩笑的情況下,不小心推了少年一把,既是夜晚,浪頭又格外洶湧,少年落入海中立即失去了蹤影,驚慌不已的她忘了呼救而逃回家裡。

    ” “原來如此。

    這倒有可能,而且此事也足以成為被勒索的把柄。

    然而,既然沒有證據,我認為就算是久松也沒有能耐恐吓她吧,應該有某些證據足以讓案子成立才對。

    但如果有證據,市警局應該早在六年前就逮捕她了,不是嗎?” “是有證據。

    ” “哦?” “我對久松的行蹤做過調查。

    他曾去拜訪有木子在高中時最要好的朋友吉野玲子的家,我也跟吉野玲子見了面,結果聽到以下的事。

    ” 電話的彼端傳來矢部刑警輕微的咳聲。

     “聽說當久松來訪時,吉野玲子剛好去大坂,所以由玲子的母親代為接待。

    當時久松謊稱已經在東京跟有木子結了婚,而有木子想讓他看看以前寄給吉野玲子的信件。

    說起來這是個奇怪的要求,但玲子的母親是個老式的女人,所以未加拒絕而拿出所有的信件給他看。

    等吉野玲子回來聽到此事後,趕忙檢查了一下信件,結果發現其中少了一封。

    ” “是久松偷走的嗎?” “我認為是。

    當久松看信時,玲子的母親基于禮貌暫時回避,所以久松有充分的機會将小小的一封信塞入口袋。

    ” “被偷走的信是哪一封?” “據吉野玲子說,是有木子在離鄉時交給她的一封信,裡面寫着自己在昨天做了一樁錯事,如今不知該如何是好。

    若将此信與六年前的那樁事件聯想在一起,我認為足夠成為勒索的把柄。

    ” “的确是足夠了。

    ” 中村對着話筒點點頭,突然又想到什麼似地說: “吉野玲子跟這次的事件會不會有關呢?因為感到自責,所以想向久松取回那封信,因而下了毒手——我覺得這也不無可能。

    ” “為了謹慎起見,我也針對這點做了調查,發現吉野玲子跟這次的事件完全無關。

    她有十一月十五日的不在場證明,當天一整天她确實都待在沼津。

    ” “這樣就沒問題了。

    ” 中村滿意地擱下話筒。

     3 案情又往前進展了一步。

     中村滿意地在椅子上坐了下來,掏出香煙點上火。

    香煙的味道好久不曾如此香醇了。

     截至目前為止,“勒索”隻是臆測,但是有了矢部刑警打來的這通電話,臆測便成了事實。

    久松确實曾赴沼津盜取片岡有木子的秘密,這無疑證明了的确曾經發生過勒索行為。

    隻要備齊這方面的證據,那麼便可在法庭上證明有木子的确有殺人的動機。

     中村的神情緩和了下來,并回想起剛才的通話内容。

    在回想的過程中,他的神色變得越來越凝重。

     根據矢部刑警的報告,案情确實向前推進了一步;但中村擔心的是,那封成為勒索把柄的書信。

     中村起身拉開檔案櫃,取出存放在裡頭的久松實的存折。

    六月五日存三十萬元對月三十日存二十萬元,這兩筆錢推定是向片岡有本子勒索而來。

    根據推測,第三次的勒索顯然成了久松的催命符。

    若是認定片岡有木子有罪,此一推測自然合理。

     然而,倘若書信果真是勒索的把柄,足否能連續勒索兩、三次呢? 倘若她第一次付了三十萬元,便取回了那封信,那麼第二次的勒索對象便另有其人了。

     中村交抱着雙臂,仿佛要壓抑心中的不安。

    置于煙灰缸中的香煙冒出白色的煙霧,他凝視着煙霧袅袅上升。

     當然,如果久松事先将那封信用影印機複印幾張,那麼應該可以一直勒索下去。

    然而,中村覺得,這種想法實在無法讓自己心服。

     翌日,中村前往開立存折的三星銀行四谷分行。

    當初發現存折時,矢部刑警便曾向銀行求證過,然而,當時隻是确認存折裡是否真的有五十萬存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