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墨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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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很有 韻味,不妨抄下一段: 我寫字多用毛筆,這也是我落伍之一,但是習慣了不能改,隻好就用下去,而 毛筆非墨不可,又隻得買墨。

    本來墨汁是最便也最經濟的,可是膠太重,不知道用 的什麼煙,難保沒有“化學”的東西,寫在紙上常要發青,寫稿不打緊,想要稍保 存就很不合适了。

    …… 買墨為的是用,那麼一年買一兩半兩就夠了。

    這話原是不錯的,事實上卻不容 易照辦,因為多買一兩塊留着玩玩也是人之常情。

     墨到可玩的地步當然是要有年代的,周作人買來磨的是光緒至道光年間的墨。

     據說嚴格一點應該用光緒五年以前的墨,再後面,墨法已遭浩劫。

    周作人還搜集到 了俞樾、趙之謙、範寅等人的著書之墨,“舍不得磨,隻是放着看看而已。

    ”周作 人不是收藏家,他的玩墨,反映了一種人格情趣。

    而這種人格情趣又偏偏出現在一 位新文化代表人物的身上,真是既奇異又必然。

     很巧,就在周作人寫《買墨小記》的半年前,他的哥哥魯迅也寫了一篇有關筆 墨的文章,題曰《論毛筆之類》。

    盡管不是故意的,兄弟倆圍繞着同一個問題發表 的意見大相徑庭,真可稱作是一場“筆墨官司”了。

    魯迅說: 我自己是先在私塾裡用毛筆,後在學校裡用鋼筆,後來回到鄉下又用毛筆的人, 卻以為假如我們能夠悠悠然,洋洋焉,拂硯伸紙,磨墨揮毫的話,那麼,羊毫和松 煙當然也很不壞。

    不過事情要做得快,字要寫得多,可就不成功了,這就是說,它 敵不過鋼筆和墨水。

    譬如在學校裡抄講義罷,即使改用墨盒,省去臨時磨墨之煩, 但不久,墨汁也會把毛等膠住,寫不開了,你還得帶洗筆的水池,終于弄到在小小 的桌子上,擺開“文房四寶”。

    況且毛筆尖觸紙的多少,就是字的粗細,是全靠手 腕作主的,因此也容易疲勞,越寫越慢。

    閑人不要緊,一忙,就覺得無論如何,總 是墨水和鋼筆便當了。

     兩位成熟的大學者忽然都在乍看起來十分瑣碎的用筆用墨問題上大做文章,似 乎令人奇怪,但細細品味他們的文句即可明白,這裡潛伏着一種根本性*的人格對峙。

     魯迅灑筆開去,從用筆說到了中國社會變革的一個大課題:“便于使用的器具的力 量,是決非勸谕,譏刺,痛罵之類的空言所能制止的。

    假如不信,你倒去勸那些坐 汽車的人,在北方改用騾車,在南方改用綠呢大轎試試看。

    ”魯迅說,改造傳統很 艱難,而禁止青年人卻很容易。

    在中國,當“改造傳統”和“禁止青年”各不相讓 的時候,常常是後者占上風。

    但禁止的結果隻能是“使一部分青年又變成舊式的斯 文人”。

     魯迅究竟是魯迅,他從筆說到了人。

    “筆墨官司”所打的,原來是青年一代中 國文人的人格選擇。

     這種人格選擇的實際範疇當然比用筆用墨大得多。

    就在周氏兄弟寫文章的前兩 年,當年諷刺過林琴南的五四文化新人劉半農作為教授參加北京大學招生閱卷,見 到一位考生把“昌明文化”誤寫成了“倡明文化”,他竟為此發表了詩作并加注, 考證“倡”即“娼”,嘲笑學生是不是指“文化由娼妓而明”。

    劉半農的這種諷刺 顯然是極不厚道的,但更重要的是,他如今心目中青年學生應有的形象已經納入一 條乾嘉式的道路。

    為此,其他新文化人士十分不滿,記得曹聚仁還借此發表了一個 著名的觀點:我們以為青年人錯了的地方,很可能恰恰是對的,我們今天以為正字 的,很可能是真正的别字;中國文字構架如此宏大繁複,青年人難免會經常寫别字、 讀别字,這是青年人應享的權利。

     曹聚仁也夠水準,他同樣從别字說到了人,與魯迅相呼應。

    他國學根底深厚, 卻不主張讓青年人重返港灣和庭院,反對他們在毛筆文化中把聰明才智耗盡。

    甯肯 魯莽粗糙一點,也不要成為古風翩然、國學負擔沉重的舊式斯文人。

     過于迷戀承襲,過于消磨時間,過于注重形式,過于講究細節,毛筆文化的這 些特征,正恰是中國傳統文人群體人格的映照,在總體上,它應該淡隐了。

     這并不妨礙書法作為一種傳統藝術光耀百世。

    喧鬧迅捷的現代社會時時需要獲 得審美慰撫,書法藝術對此功效獨具。

    我自己每每在頭昏腦脹之際,近乎本能地把 手伸向那些碑帖。

    隻要輕輕翻開,灑脫委和的氣韻立即撲面而來。

     我真希望有更多的中國人能夠擅長此道,但良知告訴我,這個民族的生命力還 需要在更寬廣的天地中展開。

    健全的人生須不斷立美逐醜,然而,有時我們還不得 不告别一些美,張羅一個個酸楚的祭奠。

    世間最讓人消受不住的,就是對美的祭奠。

     隻好請當代書法家們好生努力了,使我們在祭奠之後還能留下較多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