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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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史達琳,“是不是現在仍然會半夜裡醒來,在鐵一般的黑暗中醒來,聽到羔羊在尖叫?”史達琳沒有否認。
萊克特接着又問,“要是你親自抓住了野牛比爾……你是否認為就可以讓那羔羊不再尖叫?”史達琳說是的。
如果說史達琳童年時在牧場聽到的羔羊的尖叫聲是真實的話,那麼她長大後心中時不時聽到的羔羊的尖叫聲更多的是具有了象征的意義,它代表了弱者、受害者,象征了這些人在孤苦無援中所發出的呼号。
在本書中,這些弱者、受害者又全為年輕女性,這就使史達琳似乎更多了幾分切膚之痛。
她想象着她們生前的處境,回憶着她們受害後的慘狀,最後一切便凝聚到一個聲音上:羔羊在尖叫,尖叫,尖叫!那是一種召喚,一種不可抗拒的動力,隻要這聲音一天不止,史達琳就不得安甯,她會做噩夢,會半夜裡醒來,會不顧一切地闖入一處處令大膽的男人都聞而生畏望而卻步的罪惡的場所。
自然,史達琳最終成功了,她逮住并擊斃了“野牛比爾”,所以她終于可以“睡得很沉,很甜,因為羔羊已經安靜”。
這大緻就是這個令人發怵的故事與“羔羊”之間的聯系。
由此可見,“沉默的羔羊”的譯法是明顯不妥的,不知當初是誰最先賜了它這麼個譯名。
我曾想另起譯名,但終于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原因是“沉默的羔羊”似乎已為我國廣大觀衆或讀者認可,而且,真正研讀過原小說,了解其中這些細節的來龍去脈的人恐怕并不多,大家關注的多半還是這個故事的本身。
我也曾征求過出版社的意見,他們也認為改名不妥。
這樣便将錯就錯,讀者現在看到的就依然是一部所謂(沉默的羔羊)。
說實在話《沉默的羔羊》算不上一部怎樣出色的文學作品。
要說“思想性”呢,也不是沒有,或者就是揭露了美國社會的黑暗現實吧,但這樣的說法實在是一種陳詞濫調,也顯得過于膚淺,因此我更傾向于不來談它的思想性,它不過一部小說,講了一個故事,無所謂思想不思想。
“藝術性”呢,也不見得多麼高明,這,大家一讀它的文字就可以大緻感受到了。
然而,這又終究是一部暢銷小說,讀者踴躍地購買與閱讀總不能是無緣無故的。
暢銷的原因何在?到底是什麼緊緊抓住了讀者使他們能手不釋卷地一口氣将書讀完? 書一出來,同樣也引起了評論界的廣泛關注。
在衆多的評論中,有一個詞出現得最多,那就是“懸念”。
确實,托馬斯-哈裡斯是位制造懸念的高手。
一如萊克特向史達琳提供有關“野牛比爾”的線索那樣,哈裡斯也很“吝啬”地跟我們講他的故事。
他講一點停一停,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将我們的胃口吊起來,然後漫不經心地走開了,重新制造一種緊張、一個興趣點,讓讀者氣喘籲籲地跟着他,去接受一個又一個的意外。
制造懸念是偵探小說由來己久的傳統,也是其生命之所在,能否将一個原本平常的故事演繹得曲折多姿,遂成為決定偵探小說成敗的第一因素。
哈裡斯以前也曾寫過相同或類似題材的小說,如《黑色星期天》、《紅色龍》等,但顯然,懸念的制造都不如在《沉默的羔羊》中這麼成功。
另外一點不少評論家也提到了:恐怖。
偵探小說大多要涉及到兇殺,兇殺本身已夠恐怖的了,一般人眼中,血淋淋的場面總是慘不忍睹的。
哈裡斯在兇殺性質的選擇上似乎為讀者考慮得很少,他不由商量地給你帶來一個強刺激:剝人皮!并細緻入微地、甚而津津有味地跟你描述剝人皮做衣服的具體構思:哪兒開衩,哪兒貼邊,哪兒做縫褶……許多看過電影的朋友都說不少場面太恐怖,甚至我的
萊克特接着又問,“要是你親自抓住了野牛比爾……你是否認為就可以讓那羔羊不再尖叫?”史達琳說是的。
如果說史達琳童年時在牧場聽到的羔羊的尖叫聲是真實的話,那麼她長大後心中時不時聽到的羔羊的尖叫聲更多的是具有了象征的意義,它代表了弱者、受害者,象征了這些人在孤苦無援中所發出的呼号。
在本書中,這些弱者、受害者又全為年輕女性,這就使史達琳似乎更多了幾分切膚之痛。
她想象着她們生前的處境,回憶着她們受害後的慘狀,最後一切便凝聚到一個聲音上:羔羊在尖叫,尖叫,尖叫!那是一種召喚,一種不可抗拒的動力,隻要這聲音一天不止,史達琳就不得安甯,她會做噩夢,會半夜裡醒來,會不顧一切地闖入一處處令大膽的男人都聞而生畏望而卻步的罪惡的場所。
自然,史達琳最終成功了,她逮住并擊斃了“野牛比爾”,所以她終于可以“睡得很沉,很甜,因為羔羊已經安靜”。
這大緻就是這個令人發怵的故事與“羔羊”之間的聯系。
由此可見,“沉默的羔羊”的譯法是明顯不妥的,不知當初是誰最先賜了它這麼個譯名。
我曾想另起譯名,但終于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原因是“沉默的羔羊”似乎已為我國廣大觀衆或讀者認可,而且,真正研讀過原小說,了解其中這些細節的來龍去脈的人恐怕并不多,大家關注的多半還是這個故事的本身。
我也曾征求過出版社的意見,他們也認為改名不妥。
這樣便将錯就錯,讀者現在看到的就依然是一部所謂(沉默的羔羊)。
說實在話《沉默的羔羊》算不上一部怎樣出色的文學作品。
要說“思想性”呢,也不是沒有,或者就是揭露了美國社會的黑暗現實吧,但這樣的說法實在是一種陳詞濫調,也顯得過于膚淺,因此我更傾向于不來談它的思想性,它不過一部小說,講了一個故事,無所謂思想不思想。
“藝術性”呢,也不見得多麼高明,這,大家一讀它的文字就可以大緻感受到了。
然而,這又終究是一部暢銷小說,讀者踴躍地購買與閱讀總不能是無緣無故的。
暢銷的原因何在?到底是什麼緊緊抓住了讀者使他們能手不釋卷地一口氣将書讀完? 書一出來,同樣也引起了評論界的廣泛關注。
在衆多的評論中,有一個詞出現得最多,那就是“懸念”。
确實,托馬斯-哈裡斯是位制造懸念的高手。
一如萊克特向史達琳提供有關“野牛比爾”的線索那樣,哈裡斯也很“吝啬”地跟我們講他的故事。
他講一點停一停,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将我們的胃口吊起來,然後漫不經心地走開了,重新制造一種緊張、一個興趣點,讓讀者氣喘籲籲地跟着他,去接受一個又一個的意外。
制造懸念是偵探小說由來己久的傳統,也是其生命之所在,能否将一個原本平常的故事演繹得曲折多姿,遂成為決定偵探小說成敗的第一因素。
哈裡斯以前也曾寫過相同或類似題材的小說,如《黑色星期天》、《紅色龍》等,但顯然,懸念的制造都不如在《沉默的羔羊》中這麼成功。
另外一點不少評論家也提到了:恐怖。
偵探小說大多要涉及到兇殺,兇殺本身已夠恐怖的了,一般人眼中,血淋淋的場面總是慘不忍睹的。
哈裡斯在兇殺性質的選擇上似乎為讀者考慮得很少,他不由商量地給你帶來一個強刺激:剝人皮!并細緻入微地、甚而津津有味地跟你描述剝人皮做衣服的具體構思:哪兒開衩,哪兒貼邊,哪兒做縫褶……許多看過電影的朋友都說不少場面太恐怖,甚至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