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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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食。
現代世界對路易來說根本沒有意義。
他就像個幽靈似地無聲無息在街上漫遊,慢慢接近那些想死或似乎想死的人。
(我不敢肯定人們是不是真的歡迎死神降臨。
)他吸血時既細心又迅速,沒有痛苦。
他吸血時肯定也要對方的命。
他不知道怎樣饒恕犧牲品。
他從不像我這樣在多少個夜晚隻是“小飲一場”。
他控制不住自己。
隻要我不是餓極了,我總是吸一點就罷手。
他總是穿着老式的服裝。
和我們當中的許多人一樣,他也找來與他凡人時代的款式相似服裝來穿。
他喜歡穿寬寬大大、緊袖子、長袖口的襯衫和牛仔褲。
當他穿外衣時(很少見),他挑選的同我一樣,一般是長長的騎士外套,完全折邊的那種。
我有時把這些服裝作為禮物給他帶來,好讓他不緻于把他那兩件“戰利品”穿爛。
我迷上了替他收拾屋子,把圖畫照片挂在牆上,把屋裡擺得時髦漂亮些,迫使他過那種十分奢侈的生活。
我認為他希望我照顧他,雖然他口頭上不承認。
他過着沒有電、沒有暖氣的生活,穿得亂七八糟到處流浪,還謊稱完全心滿意足。
這座小屋有幾扇窗子沒有玻璃,而且他隻是偶然才把那老式的固定百葉窗拉下來拴住。
他好像不在乎雨水會打進來弄濕他擁有的物品,因為,它們其實也不真是他的寶貝,隻不過是到處亂堆的破爛而已。
不過我又想到,他還是需要我來幫他改變一下這種局面。
他經常跑到我位于鬧市區、既熱又十分明亮的住所,次數頻繁得讓我吃驚。
在我家,他會一連幾個小時盯着我的超大彩色電視螢幕目不轉睛。
有時他還把他自己的光碟或錄影帶拿到我這兒來看。
《與狼共舞》就是他反覆觀賞的一部影片。
《美女與野獸》,尚-考克托寫的一部法國影片也讓他極其賞心悅目。
此外還有《死者》,是約翰-哈斯頓根據詹姆斯-喬依斯的小說改編的一部電影。
但請您搞明白,這個片子同我們吸血鬼毫無關系,它講的隻是本世紀初愛爾蘭的一群普通人在聖誕夜聚在一起大吃大喝的事。
還有其它許多影片他都愛看。
他的這些造訪都是不請自來,而且全都待得不太久。
他經常為我沉迷于這種“超級物質享受”而扼腕痛惜,并對我的絲絨枕頭、鋪着厚地毯的拼花地闆,以及華麗的大理石浴缸不屑一顧。
他會轉身回到他那可憐的、長滿爬藤的陋屋。
今夜,他仍清高而孤傲地坐在落滿塵土的桌旁,白臉頰上蹭了一塊墨水迹,全神貫注地讀着一本厚厚的、最近剛由一位英國小說家寫的狄更斯傳。
他慢慢翻着書頁,閱讀的速度不比大多數凡人快。
的确,在我們所有的幸存者當中,他是最接近人性的。
而且他決定保持這種狀态。
有許多次我主動提出把我更強大的血液給他一部分。
但每次他都拒絕。
戈壁大漠上的毒日頭要是照在他身上,早就把他燒成灰。
他的感官十分細膩敏感,并且同吸血鬼無差異,但畢竟同一個“千年之子”的感官還不一樣。
他施展讀心術總是不太成功,看不出别人在想什麼。
他迷惑凡人、使其出神入定時總是出差錯。
當然我也讀不出他的心思,因為是我造就了他,而新生兒與制作者的想法總是相互隔絕。
為什麼?我們誰也不清楚。
我猜想我倆對對方的感覺和渴望非常了解,但把它放大了反倒會使清晰的影像變模糊。
理論上是這樣。
也許有一天人們會把我們捉到實驗室裡研究,我們也許會透過牢房的厚玻璃牆,一邊聽他們向我們問個不停,并從我們的血管裡采血樣,一邊向他們讨活人的血吸。
不過,哼!這一套對用一個意念就能把人燒成灰的萊斯特來說,還能行得通嗎? 路易沒有聽見我在他小屋外的深草裡的動靜。
我溜進他的房間。
一條長長的影子一閃之後,我已經坐在他對面、我最愛坐的那張紅天鵝絨法式高背扶手椅。
很久以前我把它運來,給我自己坐。
這時他擡起頭來。
“啊,是你!”他馬上說,并把書使勁合上。
他的臉天生英俊而削瘦,雖然顯得很有力量,但卻纖細而精緻,見到我,它變得通紅。
他不久前剛吸過血,我卻漏掉目标。
有一刻我完全被這張臉陶醉了。
然而,見他被人血的緩慢搏動激活到這種地步,我心裡還是癢癢得不是滋味。
我也能嗅到這股血味,它奇妙地使我覺得我離他很近。
他的美貌總是使我瘋狂。
我想,當我不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在心中把他理想化了,可當我又見到他時,我還是為他所傾倒。
我剛到路易安那州時,最初就是他的美貌将我吸引到他那兒,那時路易安那州還是個蠻荒、無法無天的殖民地,他還是個桀傲不馴、酗酒成性、在酒館裡打架鬥毆、賭博、胡作非為,最後導緻自己命喪黃泉的傻瓜。
他自以為他想要得到的,或多或少他算是得到了。
有一陣子,我不明白他盯着我看時臉上為什麼露出恐懼的表情,也不懂他為什麼猛地站起來,朝我走過來并彎腰伸手摸我的臉。
然後我才想起,是我這被陽光灼焦的皮膚。
“你又幹什麼了?”他小聲問。
他跪在地上擡頭看我,把一隻手輕輕搭在我肩上。
多可愛的親密行為,但我并不想認可。
我仍坐在椅子裡不動聲色。
“沒什麼,”我說,“過去的事了。
我跑到一個大沙漠裡,我想看看究竟會出什麼事……” “你想看看究竟會出什麼事?”他站起來,後退一步,瞪着我。
“你想毀滅自己,對不對?” “不全是,”我回答。
“我在陽光下躺了一整天。
第二天早上,不知怎麼,我已經在沙子上挖了個坑鑽進去了。
” 他凝視我良久,好像氣得要發作似的。
然後他才回到自己的書桌,一反平時的優雅“嘭”地一聲猛然坐下,雙手握住放在合上的書上,兇惡而憤怒地看着我。
“你為什麼這麼幹?” “路易,我有更要緊的事告訴你,”我說。
“别想那些事了吧。
”我作了個别管我的臉的手勢。
“出了件很特别的事。
我得把整個過程告訴你。
”我站起身來,因為我控制不住自己。
我開始在屋裡來回踱步,注意别把到處亂堆的那些“垃圾”踢翻,并深為那點微弱的燭光感到氣惱,并非因為我看不清東西,而是因為它太微弱、太局部,我喜歡燈火通明。
我對他講述一切――我如何先在威尼斯和香港、後在邁阿密見到拉格朗-詹姆斯這個怪物,他又是如何在倫敦找到并通知我,并像我預料的那樣跟着我到了巴黎。
現在我們倆明天夜裡就要在廣場附近碰頭。
我還向路易講了那些短篇小說及其含義,我講了那個小夥子本人奇怪的地方,講說他并不在自己的身體内,以及我相信他能實現交換身體的事。
“你是發瘋了。
”路易說。
“别急着下結論。
”我提醒他。
“你對我引用那白癡的話嗎?消滅他,要了他的小命。
可以的話今天夜裡就找到他,把他幹掉。
” “路易,看在上帝份上……” “萊斯特,這混蛋能随心所欲地找到你嗎?也就是說他知道你藏在哪兒。
現在你把他引到這兒來了。
他也知道我住在哪兒。
他是能想像得到的最危險的敵人!我的上帝,你為啥到處去招惹敵人?噢,現在世上沒人能摧毀你了,連‘千年之子'聯合起來也辦不到,連戈
現代世界對路易來說根本沒有意義。
他就像個幽靈似地無聲無息在街上漫遊,慢慢接近那些想死或似乎想死的人。
(我不敢肯定人們是不是真的歡迎死神降臨。
)他吸血時既細心又迅速,沒有痛苦。
他吸血時肯定也要對方的命。
他不知道怎樣饒恕犧牲品。
他從不像我這樣在多少個夜晚隻是“小飲一場”。
他控制不住自己。
隻要我不是餓極了,我總是吸一點就罷手。
他總是穿着老式的服裝。
和我們當中的許多人一樣,他也找來與他凡人時代的款式相似服裝來穿。
他喜歡穿寬寬大大、緊袖子、長袖口的襯衫和牛仔褲。
當他穿外衣時(很少見),他挑選的同我一樣,一般是長長的騎士外套,完全折邊的那種。
我有時把這些服裝作為禮物給他帶來,好讓他不緻于把他那兩件“戰利品”穿爛。
我迷上了替他收拾屋子,把圖畫照片挂在牆上,把屋裡擺得時髦漂亮些,迫使他過那種十分奢侈的生活。
我認為他希望我照顧他,雖然他口頭上不承認。
他過着沒有電、沒有暖氣的生活,穿得亂七八糟到處流浪,還謊稱完全心滿意足。
這座小屋有幾扇窗子沒有玻璃,而且他隻是偶然才把那老式的固定百葉窗拉下來拴住。
他好像不在乎雨水會打進來弄濕他擁有的物品,因為,它們其實也不真是他的寶貝,隻不過是到處亂堆的破爛而已。
不過我又想到,他還是需要我來幫他改變一下這種局面。
他經常跑到我位于鬧市區、既熱又十分明亮的住所,次數頻繁得讓我吃驚。
在我家,他會一連幾個小時盯着我的超大彩色電視螢幕目不轉睛。
有時他還把他自己的光碟或錄影帶拿到我這兒來看。
《與狼共舞》就是他反覆觀賞的一部影片。
《美女與野獸》,尚-考克托寫的一部法國影片也讓他極其賞心悅目。
此外還有《死者》,是約翰-哈斯頓根據詹姆斯-喬依斯的小說改編的一部電影。
但請您搞明白,這個片子同我們吸血鬼毫無關系,它講的隻是本世紀初愛爾蘭的一群普通人在聖誕夜聚在一起大吃大喝的事。
還有其它許多影片他都愛看。
他的這些造訪都是不請自來,而且全都待得不太久。
他經常為我沉迷于這種“超級物質享受”而扼腕痛惜,并對我的絲絨枕頭、鋪着厚地毯的拼花地闆,以及華麗的大理石浴缸不屑一顧。
他會轉身回到他那可憐的、長滿爬藤的陋屋。
今夜,他仍清高而孤傲地坐在落滿塵土的桌旁,白臉頰上蹭了一塊墨水迹,全神貫注地讀着一本厚厚的、最近剛由一位英國小說家寫的狄更斯傳。
他慢慢翻着書頁,閱讀的速度不比大多數凡人快。
的确,在我們所有的幸存者當中,他是最接近人性的。
而且他決定保持這種狀态。
有許多次我主動提出把我更強大的血液給他一部分。
但每次他都拒絕。
戈壁大漠上的毒日頭要是照在他身上,早就把他燒成灰。
他的感官十分細膩敏感,并且同吸血鬼無差異,但畢竟同一個“千年之子”的感官還不一樣。
他施展讀心術總是不太成功,看不出别人在想什麼。
他迷惑凡人、使其出神入定時總是出差錯。
當然我也讀不出他的心思,因為是我造就了他,而新生兒與制作者的想法總是相互隔絕。
為什麼?我們誰也不清楚。
我猜想我倆對對方的感覺和渴望非常了解,但把它放大了反倒會使清晰的影像變模糊。
理論上是這樣。
也許有一天人們會把我們捉到實驗室裡研究,我們也許會透過牢房的厚玻璃牆,一邊聽他們向我們問個不停,并從我們的血管裡采血樣,一邊向他們讨活人的血吸。
不過,哼!這一套對用一個意念就能把人燒成灰的萊斯特來說,還能行得通嗎? 路易沒有聽見我在他小屋外的深草裡的動靜。
我溜進他的房間。
一條長長的影子一閃之後,我已經坐在他對面、我最愛坐的那張紅天鵝絨法式高背扶手椅。
很久以前我把它運來,給我自己坐。
這時他擡起頭來。
“啊,是你!”他馬上說,并把書使勁合上。
他的臉天生英俊而削瘦,雖然顯得很有力量,但卻纖細而精緻,見到我,它變得通紅。
他不久前剛吸過血,我卻漏掉目标。
有一刻我完全被這張臉陶醉了。
然而,見他被人血的緩慢搏動激活到這種地步,我心裡還是癢癢得不是滋味。
我也能嗅到這股血味,它奇妙地使我覺得我離他很近。
他的美貌總是使我瘋狂。
我想,當我不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在心中把他理想化了,可當我又見到他時,我還是為他所傾倒。
我剛到路易安那州時,最初就是他的美貌将我吸引到他那兒,那時路易安那州還是個蠻荒、無法無天的殖民地,他還是個桀傲不馴、酗酒成性、在酒館裡打架鬥毆、賭博、胡作非為,最後導緻自己命喪黃泉的傻瓜。
他自以為他想要得到的,或多或少他算是得到了。
有一陣子,我不明白他盯着我看時臉上為什麼露出恐懼的表情,也不懂他為什麼猛地站起來,朝我走過來并彎腰伸手摸我的臉。
然後我才想起,是我這被陽光灼焦的皮膚。
“你又幹什麼了?”他小聲問。
他跪在地上擡頭看我,把一隻手輕輕搭在我肩上。
多可愛的親密行為,但我并不想認可。
我仍坐在椅子裡不動聲色。
“沒什麼,”我說,“過去的事了。
我跑到一個大沙漠裡,我想看看究竟會出什麼事……” “你想看看究竟會出什麼事?”他站起來,後退一步,瞪着我。
“你想毀滅自己,對不對?” “不全是,”我回答。
“我在陽光下躺了一整天。
第二天早上,不知怎麼,我已經在沙子上挖了個坑鑽進去了。
” 他凝視我良久,好像氣得要發作似的。
然後他才回到自己的書桌,一反平時的優雅“嘭”地一聲猛然坐下,雙手握住放在合上的書上,兇惡而憤怒地看着我。
“你為什麼這麼幹?” “路易,我有更要緊的事告訴你,”我說。
“别想那些事了吧。
”我作了個别管我的臉的手勢。
“出了件很特别的事。
我得把整個過程告訴你。
”我站起身來,因為我控制不住自己。
我開始在屋裡來回踱步,注意别把到處亂堆的那些“垃圾”踢翻,并深為那點微弱的燭光感到氣惱,并非因為我看不清東西,而是因為它太微弱、太局部,我喜歡燈火通明。
我對他講述一切――我如何先在威尼斯和香港、後在邁阿密見到拉格朗-詹姆斯這個怪物,他又是如何在倫敦找到并通知我,并像我預料的那樣跟着我到了巴黎。
現在我們倆明天夜裡就要在廣場附近碰頭。
我還向路易講了那些短篇小說及其含義,我講了那個小夥子本人奇怪的地方,講說他并不在自己的身體内,以及我相信他能實現交換身體的事。
“你是發瘋了。
”路易說。
“别急着下結論。
”我提醒他。
“你對我引用那白癡的話嗎?消滅他,要了他的小命。
可以的話今天夜裡就找到他,把他幹掉。
” “路易,看在上帝份上……” “萊斯特,這混蛋能随心所欲地找到你嗎?也就是說他知道你藏在哪兒。
現在你把他引到這兒來了。
他也知道我住在哪兒。
他是能想像得到的最危險的敵人!我的上帝,你為啥到處去招惹敵人?噢,現在世上沒人能摧毀你了,連‘千年之子'聯合起來也辦不到,連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