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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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女兒死在公寓浴室的地闆上,在屍體周圍,到處散放着各種各樣的空酒瓶。

     湯米·邁西和那些阿拉莫納男孩一樣,在走出夏威夷的陰影後,一直受到命運之神的眷顧。

    在一九三七年,他與弗拉倫斯·斯托姆在西托結婚;在一九四○年,他從海軍退役。

    此後,他和妻子移居到聖地亞哥。

    在那裡,他的私人事業一直發展得不錯,而且,他的家庭生活也一直平靜幸福。

     福斯特克夫人比她的女兒活得更久一些,不過,現在她已撒手而去了。

    還有很多人都已經去了另外的那個世界。

    卡萊斯·克萊伯,在那年的奧運會上出盡風頭以後,就沒有再回到加利福尼亞大學,他被好萊塢看中了,後來成了一名二流影星。

    約翰·吉登警探,後來成了一名與陳·阿帕那一樣成功的警長,因為他的忠誠和堅毅而名聲赫赫。

    達克·卡哈納摩克,也去了好萊塢,不過,他的運氣不像奧運會冠軍克萊伯那樣好。

    後來,他投身商界,成了一名不錯的夜總會老闆。

    羅斯上校接管了俄阿岵監獄,在他嚴明有序的治理下,俄阿岵監獄的面貌煥然一新。

    丹尼爾·雷曼和奎·凱卡庫被嚴密地看管了起來,再也成不了“籠外之鳥”了。

    紐約市的前任市長吉米·格爾特很不光彩地引退了,達倫壓根就沒為他辯護。

     斯特林将軍、卡雷律師、喬治·林賽都早早地與這個世界揮手告别了。

     至于那些海軍士兵和海軍軍官——布萊弗德、斯德克丹爾、奧茲、波特醫生,我不知道他們都去了哪裡。

    最近,我聽說,艾迪·羅德還活着,有一份報酬不錯的體面工作。

    不過,他一直一個人生活,住在一家鄉間酒吧的樓上,與電視終日為伍。

     除了達倫以外,其他的人我隻見過瓊斯一次,那次完全是機緣巧合。

    一九六四年的那個夏天,我和他在一家叫做“棕榈宮”的酒吧偶然碰上了。

    當時,我一點兒也沒認出他來——并不是因為他的頭發灰白了,身體變得臃腫了,過了這麼多年,誰能不老呢? 我絕對想不出,他居然會是一副中産階級的打扮:一身訂做的西服,挺括合身,系着一條素色的條紋領帶,整個打扮看上去殷實而保守。

    當時,他就在我的身邊坐了下來,并且叫了雙份的蘇格蘭威士忌。

    我看了他一眼,又低頭喝我的酒。

     “我認識你!”他有些粗魯地說道。

     我又看了他一眼,還是沒有認出他來。

    “是嗎?”我不經意地回答了一聲,接着沖招待說道,“再來一杯朗姆酒,加些可樂。

    ” “你是叫内特吧?姓……尼德,哦,不,是内特。

    ” 我淡淡地笑了笑,仍沒什麼反應,“我們以前可能在哪兒見過。

    不過,很抱歉,我實在是記不起——” 他爽快地伸出一隻手,“阿爾伯特·瓊斯——船舶機械師。

    我們最後一次見面是在伊俄拉尼,當時我是去那申請減刑。

    ” “呃,我真該死!”我一邊說着,一邊握住了他的手,“阿爾伯特·瓊斯,你看起來混得不壞。

    ” “我在馬薩諸塞州的銀行裡做高級主管,你是不是覺得不太可信?” “真讓人難以置信。

    ” “能再看見你,真是太好了!我們找個雅座吧,好好地喝上一頓,怎麼樣?真他媽的,想想看,過了這麼多年了,我居然又能遇上你——卡萊斯·達倫的得力幫手。

    ” 于是,我們倆又找了個雅座,這是我們之間第一次面對面的單獨談話。

    他告訴我,他是在一個有着經營銀行業傳統的城鎮長大的,所以退役後就幹了這行。

    而我呢,還是住在芝加哥,開了一家A—I偵探事務所,這些年以來,生意一直不錯。

    所以,近來我覺得自己變成了一名高級行政管理人員,而不再是一名偵探了。

     那天晚上,我們兩個人都有點兒喝多了。

    他對我說,他最後一次看見羅德還是二十一年前,當時羅德還在“巨蠍”号艦上服役。

    雖然,那以後他們沒再見過面,可他還是常常想起羅德。

    後來,我們又聊到了泰拉·邁西,在那之前不長時間,她的訃告曾刊登在芝加哥報紙的副刊中。

    瓊斯醉醺醺地說,他不是很喜歡那個女人。

     “她的人品幾乎可以得零分,”他輕蔑地說着,“她的人品幾乎不值一提。

    再說,她的大腿也不怎麼漂亮。

    ” “那,你一定是對湯米很有好感了。

    ”我好奇地問道。

     “湯米倒是一個不錯的男人,很有軍官的風度。

    不過,在我們抓住那個臭小子時,他可真有些吓壞了。

    這倒也可以理解,如果你處在他那樣的位置上,想想吧,出身不錯,進過軍校,當時又是上尉軍官——自然前途似錦,遇見了這樣的事,顯然會有些慌手慌腳的。

    畢竟,我們幹的事不太合法。

    ” “那喬·卡哈哈瓦怎麼樣呢?他也很緊張嗎?” 瓊斯大口吞咽着蘇格蘭威士忌,愣愣地笑了,“剛開始,他吓得臉色煞白——想想看,要是咱倆坐在這,對面綁着個‘黑鬼’,我手裡再拿把槍,你說那個家夥還不吓得一塌糊塗呀?除非他是個白癡,不過那混蛋看上去一點兒也不傻。

    ” “那他真的認罪了?” “哪呀,”瓊斯又喝了一大口酒,“老實告訴你吧,那個家夥并不是我所想的膽小鬼,他隻是開始時被吓壞了,沒過多久,他就又恢複了鎮靜,居然還變得十分傲慢。

    我看着他的眼神,就知道他心裡一點兒也不把我們當回事;沒準兒,他一直在想着,要是單打獨鬥的話,他該怎麼辦呢?” “你恨他吧?啊,我是指卡哈哈瓦。

    ” “我怎麼會恨他呢?我壓根就沒恨過任何人。

    再者說,憎恨不過是一種害怕的表現罷了,我一點兒也不怕那個畜生。

    雖然,我不見得打得過他——老實說,我真不是他的對手,可我還是不怕他。

    ” “那麼說,在湯米審問他時,他什麼也沒說。

    可我不明白,瓊斯……屋子裡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瓊斯滿不在乎地聳聳肩,這個衣着光鮮體面的銀行家又變成了那個幾十年前的水手,滿口的污言穢語,口無遮攔。

    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呀。

    “真是他媽的活見鬼,當邁西問卡哈哈瓦,那天晚上究竟發生了些什麼事?就在那時,那個畜生居然想向湯米撲過去……” “那麼,後來呢?” 他又滿不在乎地聳聳肩,“能怎麼樣呢?我開槍打中了那家夥。

    ” “是你開的槍?” “還能是誰呢?子彈正好打在他的左胸上,他一下子就倒了下去。

    ” “你一直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嗎?”我有些驚訝地問他。

     “我當然知道自己幹了些什麼。

    不過,我們幾個人一下子就想到,這件事很可能給我們惹來麻煩。

    ” “那麼,槍響的時候,福斯特克夫人和羅德在哪兒呢?” “他們呆在屋子外面,一聽見槍響,就沖了進來。

    ” “那位夫人反應如何?” “她當時就吓呆了。

    接着,就走過來,緊緊地抱住湯米,她很愛他。

    ” 接着,瓊斯又告訴我,是他想出的“蠢主意”——把屍體放在浴盆裡;至于那隻手槍,是泰拉的妹妹海倫娜藏起來的,她把槍埋在了海灘上的流沙中……我問他,現在是否還留着那本厚厚的剪報簿,他很自豪地回答說,他一直留着呢。

    有時,他會把它拿出來,向别人炫耀一下,說明他“曾經很出名”。

     “真可笑,”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