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池大老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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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
大老爺說這話,實在折煞小人。
隻是,”鄉下人磕個頭說,“小人鬥膽,要請問大老爺,為什麼大老爺要擔待這個人?” “因為這個人的妻子,很明事理;你的錢是他妻子交出來的,還勸過他不可這樣子。
這是賢慧女人,所以我不能罰他。
” 還似乎不成理由,但鄉下人不敢再追問,隻答一聲:“是。
” “我再講個道理你聽,如果我罰了他,他回去一定罵他妻子,夫妻反目,說不定女人心狹,會尋短見。
那時你想想看,你不是作了孽?” “啊,啊!”鄉下人恍然大悟,“大老爺說得對。
” “我索性再把道理說說清楚。
如果遇上個幫丈夫作惡的不賢慧女人,你這塊銀洋就一定拿不回去。
如果我罰了他,大家心裡會想,好人做不得,妻子做好人,會害了丈夫。
那時你想,世界上誰還肯做好人。
至于,”池大老爺轉臉又說,“賣湯圓的,你回去決不可以罵你女人;你要曉得,家有賢妻,夫不遭橫禍,像你現在吞沒人家一塊銀洋,如果安然無事,慢慢膽子大了,作的惡多了,遲早會遭大禍。
隻要這樣想一想,就知道你女人這樣做法,實在是幫你、救你!” “是。
”湯圓店老闆說,“小人再不敢了。
” “說得有道理啊!看起來倒真還是個好官。
”劉不才深深點頭。
“可惜好官做不長!” “為什麼?”劉不才很關切地問。
“也是為一樁刑名案子――一” 這樁案子,極其離奇。
池大老爺屬下有戶人家,隻有母女兩個人;女兒叫采春,公認絕色。
從小許婚何氏,本是書香門第;以後何家敗落,父母雙亡,隻剩下未過門的女婿一個人,刻苦用功,希望重振家聲。
二十歲那年,姓何的中了秀才;請媒人到女家訂婚期。
采春的母親表示,她别無子女,而女婿又隻有一個人,不如兩家并做一家,做個入贅女婿,頂兩家的香煙。
何秀才本不願入贅,隻為聽說采春是絕色,看在美妻的份上,勉強依從。
結親那天,大宴賓朋,無不誇贊新婦,國色無雙。
何秀才亦相當得意,喜滋滋入洞房去飲合歡酒,酒到杯幹,幾乎大醉。
廳上賓客未散,正在暢飲之際,突生巨變;隻見新郎格從洞房中奔出來,散發披面,大呼大叫,往外直奔。
賓客大駭,有人想攔住他,已自不及;新郎出門狂奔,奔出一裡多外,大河當前,新郎官撲通一聲,跳入河中,水花四濺之下,寂然無聲,看起來已經滅頂了。
當時有個熱心的賓客,原是新郎格的同窗名叫張仲義;一路從後面追來,眼看他跳入河中,無法救他,望河興歎,頓了半天的足,凄凄慘慘的回到女家,報告兇信。
這時采春跟她的母親,焦急萬狀;一聽張仲義的話,采春首先就大哭,說新郎倌喝酒喝得好好地,忽然沖出門外;料想必有人攔住他,怎麼發生這樣的事?必是張仲義存心不良,殺了她的丈夫。
當時母女倆撒潑哭鬧;揪住張仲義不放,一直鬧到官裡。
這變了一樁無頭案。
張仲義當然沒有殺人的道理;縣官倒也明白,當堂釋放。
但是新郎棺到哪裡去了呢?或者一時得了失心瘋,做出這樣自速其死的舉動來,可是屍首呢? 因為屍首無着,不能結案;但苦主不追,又無兇手,便成了不知道如何作處理的懸案――這是池大老爺前任的事;接收時,照例要将這件懸案接了過來。
接雖接了過來。
擺着也不要緊。
哪知有一天池大老爺心血來潮,調出這件案子來細看,大為疑惑,因為太不近情理。
于是他找了刑房來問:“到底是怎麼回事?” “回大老爺的話,這個何秀才有痰症;那天洞房花燭,大概高興過度,又多喝下幾杯酒,犯了痰症,所以投河死了。
” “屍首呢?”池大老爺問,“河又不是海,還會漂走嗎?” “大老爺!”書辦揚着臉說,“苦主不追,何必麻煩?” 看樣子竟是出言恫吓,池大老爺是何等樣人?哪能吃他這一套;當即沉着臉說道:“你寫個禀帖來,說苦主不追,我就可以不問;我拿你的禀帖附案,也好有個交代。
” 刑房書辦大駭。
原當這位大老爺不過聰明而已,誰知竟是老公事,真正有眼不識泰山。
當時知趣,換了副神态,齊肩彎腰,陪着笑說:“大老爺真是在說笑了!書辦哪敢拿大老爺的主意;說案子可以不問。
” “既然你也知道不能不問,那就下去預備,提苦主、證人,明天一早到堂。
” 書辦應諾着,連夜傳知。
第二天上午,池大老爺坐堂,先提證人張仲義,細問當時的情形,與原供無異,便先吩咐退下;接着再提苦主。
苦主上堂,眼睛一亮。
池大老爺平生從未見過這樣的絕色;心裡立刻浮起一陣疑雲,再細看采春時,疑雲更重――他不是那些書呆子縣官;采春眉梢眼角間無意流露的春色,瞞不過他那一雙見多識廣的眼睛。
再看她母親,也是一臉精明,越發覺得其中必有蹊跷;因而問話也就不同,不問當時洞房花燭的突變,卻問她的家境。
采春的母親娘家姓張,夫家姓林;池大老爺問道:“林張氏,你女婿投河身死以後,家裡如何度日?” “小婦人家原有幾畝薄田,勉強可以過日子。
” “當初你招贅何秀才,是為了老年有靠,是不是?” “是!” “如今你女婿死了,”池大老爺問道,“那又靠什麼人?” “一無倚靠,隻有靠自己。
” “為啥不再招贅一個?”他大老爺說,“我看你女兒年紀也還輕;況且雖拜了堂,未曾回房,依舊是小姐的身份。
” 林張氏不防池大老爺不問案情,倒關心她女兒的終身,一時竟無從回答,期期艾文地答道:“倒不曾想到。
” “你雖不曾想到,人家看你女兒這份人才,總也有來求親的?” 這一次林張氏答得很快:“沒有!”她又加了一句:“從沒有。
” 池大老爺不再問下去了,“你倒說,”他這才問到案情,“你女婿是不是有痰症?” “人家都這樣說。
小婦人事先不知道;若是知道,也決不肯将女兒配給他了。
” “是從小許配?” “是” “既是從小許配,平日總有往來;就不往來,總也通通消息,豈有不知道何秀才有痰症的道理。
” “實在不知道。
” “喔!”池大老爺又問:“你女婿投了河,屍首打撈過沒有?” “怎麼沒有打撈?一連撈了三天,什麼都沒有撈着。
” 沒有撈着就是沒有撈着,說“什麼都沒有撈着”倒提醒了池大老爺,“投水的人,總有鞋子、帽子,或者随身攜帶的荷包、毛巾之類的小東西失落,”他提高了聲音問:“難道這些東西一件都沒有?” “沒有。
” “這不奇怪嗎?林張氏,我問你;這是什麼道理,你想過沒有?” “想過啊!小婦人跟我這個女兒;怎麼樣想也想不透其中的道理。
” “這倒真是奇事!莫非不曾投河?” “是投了河的。
”林張氏很快接口,“小婦人女婿的朋友親眼看到的。
” “喔,就是那個張仲義。
” “是!” “你原來告過張仲義謀害你的女婿?” “是的。
”林張氏答道,“那是小婦人一時着急,冤枉了好人。
” 問到這裡,池大老爺心裡有數,這件案子這樣子問是問不出究竟來的;目前先要放松一步,才好辦事,因而喊道:“書辦!” 刑房書辦在堂上伺候,聽得呼喚,當即閃了出來,直趨公案旁邊,彎下腰湊到縣官左右,怕他有什麼不便讓堂下聽見的話要問。
池大老爺卻是有心要讓堂下聽見,提高了聲音說:“何秀才一時犯了痰症,投河身死,既有見證,自然不假。
不過屍首無着,不能結案。
我倒問你,叫苦主與見證,具一張甘結,叙明原委,确是投河身死,與人何幹,以便了結這一件懸案。
你看可使得使不得?” “大老爺明鑒,似此案情,律無明文;全憑大老爺斟酌。
照書辦看,這樣了結最好。
” “既然這麼說,你就叫苦主跟見證去辦好甘結呈案。
這一案就好注銷了。
” 刑房書辦欣然答應;等池大老爺退了堂,立刻就在刑房裡替苦主跟張仲義辦好甘結,書過花押,蓋了手印,疊案呈堂――林張氏少不得又有十來兩銀子相送,不在話下。
池大老爺聲色不動,到晚來跟他的一個書童商量。
這個書童名叫小福,極其伶俐,池大老爺視之如子,什麼秘密都不瞞他;燈下一面獨酌,一面談論。
“小福,”他問,“林家那件案子,你總知道了?” “是啊!老爺坐堂,我在後面聽;都聽見了,也看見了。
” “看見什麼?” “看見那個采春。
”小福笑一笑,不再說下去。
“你笑什麼?” “采春不是好貨。
”小福答道,“一定有姘頭。
” “你是從哪裡看出來的?” “從她眼睛上。
”小福答道:“她那雙眼睛是‘花’的。
” “小鬼!”池大老爺笑着罵道,“你也懂什麼眼睛花不花?我再問你;那個新郎倌為啥好端端要去投河?你看,是不是犯了痰症?” “痰症不痰症,我不懂。
不過,老爺,有一點我不明白,為啥要拿頭發披散了蓋在臉上?” 話剛完,隻聽“嗆啷”一聲,一隻磁酒杯掉在青磚地上,碎面幾片――倒不是池大老爺受了驚;而是小福的話,無意中點活了全局,霹靂一聲,将池大老爺胸中的疑雲,一掃而淨,掌握到了案中的關鍵;興奮過度,以緻失手。
“小福,你問在要害上。
投河的那個人,不是新郎倌;既然是假的,當然不能露相,所以要拿頭發蓋住臉。
”池大老爺又說,“現在我懂了,那母女兩個為啥先要誣賴張仲義,告他一狀?實實在在是叫張仲義做個見證,新郎棺是死在水裡的。
” 小福将眼睛眨了幾眨,很快地也想通了,“老爺,”他問,“你是說,新郎倌是死了;不過不是死在
大老爺說這話,實在折煞小人。
隻是,”鄉下人磕個頭說,“小人鬥膽,要請問大老爺,為什麼大老爺要擔待這個人?” “因為這個人的妻子,很明事理;你的錢是他妻子交出來的,還勸過他不可這樣子。
這是賢慧女人,所以我不能罰他。
” 還似乎不成理由,但鄉下人不敢再追問,隻答一聲:“是。
” “我再講個道理你聽,如果我罰了他,他回去一定罵他妻子,夫妻反目,說不定女人心狹,會尋短見。
那時你想想看,你不是作了孽?” “啊,啊!”鄉下人恍然大悟,“大老爺說得對。
” “我索性再把道理說說清楚。
如果遇上個幫丈夫作惡的不賢慧女人,你這塊銀洋就一定拿不回去。
如果我罰了他,大家心裡會想,好人做不得,妻子做好人,會害了丈夫。
那時你想,世界上誰還肯做好人。
至于,”池大老爺轉臉又說,“賣湯圓的,你回去決不可以罵你女人;你要曉得,家有賢妻,夫不遭橫禍,像你現在吞沒人家一塊銀洋,如果安然無事,慢慢膽子大了,作的惡多了,遲早會遭大禍。
隻要這樣想一想,就知道你女人這樣做法,實在是幫你、救你!” “是。
”湯圓店老闆說,“小人再不敢了。
” “說得有道理啊!看起來倒真還是個好官。
”劉不才深深點頭。
“可惜好官做不長!” “為什麼?”劉不才很關切地問。
“也是為一樁刑名案子――一” 這樁案子,極其離奇。
池大老爺屬下有戶人家,隻有母女兩個人;女兒叫采春,公認絕色。
從小許婚何氏,本是書香門第;以後何家敗落,父母雙亡,隻剩下未過門的女婿一個人,刻苦用功,希望重振家聲。
二十歲那年,姓何的中了秀才;請媒人到女家訂婚期。
采春的母親表示,她别無子女,而女婿又隻有一個人,不如兩家并做一家,做個入贅女婿,頂兩家的香煙。
何秀才本不願入贅,隻為聽說采春是絕色,看在美妻的份上,勉強依從。
結親那天,大宴賓朋,無不誇贊新婦,國色無雙。
何秀才亦相當得意,喜滋滋入洞房去飲合歡酒,酒到杯幹,幾乎大醉。
廳上賓客未散,正在暢飲之際,突生巨變;隻見新郎格從洞房中奔出來,散發披面,大呼大叫,往外直奔。
賓客大駭,有人想攔住他,已自不及;新郎出門狂奔,奔出一裡多外,大河當前,新郎官撲通一聲,跳入河中,水花四濺之下,寂然無聲,看起來已經滅頂了。
當時有個熱心的賓客,原是新郎格的同窗名叫張仲義;一路從後面追來,眼看他跳入河中,無法救他,望河興歎,頓了半天的足,凄凄慘慘的回到女家,報告兇信。
這時采春跟她的母親,焦急萬狀;一聽張仲義的話,采春首先就大哭,說新郎倌喝酒喝得好好地,忽然沖出門外;料想必有人攔住他,怎麼發生這樣的事?必是張仲義存心不良,殺了她的丈夫。
當時母女倆撒潑哭鬧;揪住張仲義不放,一直鬧到官裡。
這變了一樁無頭案。
張仲義當然沒有殺人的道理;縣官倒也明白,當堂釋放。
但是新郎棺到哪裡去了呢?或者一時得了失心瘋,做出這樣自速其死的舉動來,可是屍首呢? 因為屍首無着,不能結案;但苦主不追,又無兇手,便成了不知道如何作處理的懸案――這是池大老爺前任的事;接收時,照例要将這件懸案接了過來。
接雖接了過來。
擺着也不要緊。
哪知有一天池大老爺心血來潮,調出這件案子來細看,大為疑惑,因為太不近情理。
于是他找了刑房來問:“到底是怎麼回事?” “回大老爺的話,這個何秀才有痰症;那天洞房花燭,大概高興過度,又多喝下幾杯酒,犯了痰症,所以投河死了。
” “屍首呢?”池大老爺問,“河又不是海,還會漂走嗎?” “大老爺!”書辦揚着臉說,“苦主不追,何必麻煩?” 看樣子竟是出言恫吓,池大老爺是何等樣人?哪能吃他這一套;當即沉着臉說道:“你寫個禀帖來,說苦主不追,我就可以不問;我拿你的禀帖附案,也好有個交代。
” 刑房書辦大駭。
原當這位大老爺不過聰明而已,誰知竟是老公事,真正有眼不識泰山。
當時知趣,換了副神态,齊肩彎腰,陪着笑說:“大老爺真是在說笑了!書辦哪敢拿大老爺的主意;說案子可以不問。
” “既然你也知道不能不問,那就下去預備,提苦主、證人,明天一早到堂。
” 書辦應諾着,連夜傳知。
第二天上午,池大老爺坐堂,先提證人張仲義,細問當時的情形,與原供無異,便先吩咐退下;接着再提苦主。
苦主上堂,眼睛一亮。
池大老爺平生從未見過這樣的絕色;心裡立刻浮起一陣疑雲,再細看采春時,疑雲更重――他不是那些書呆子縣官;采春眉梢眼角間無意流露的春色,瞞不過他那一雙見多識廣的眼睛。
再看她母親,也是一臉精明,越發覺得其中必有蹊跷;因而問話也就不同,不問當時洞房花燭的突變,卻問她的家境。
采春的母親娘家姓張,夫家姓林;池大老爺問道:“林張氏,你女婿投河身死以後,家裡如何度日?” “小婦人家原有幾畝薄田,勉強可以過日子。
” “當初你招贅何秀才,是為了老年有靠,是不是?” “是!” “如今你女婿死了,”池大老爺問道,“那又靠什麼人?” “一無倚靠,隻有靠自己。
” “為啥不再招贅一個?”他大老爺說,“我看你女兒年紀也還輕;況且雖拜了堂,未曾回房,依舊是小姐的身份。
” 林張氏不防池大老爺不問案情,倒關心她女兒的終身,一時竟無從回答,期期艾文地答道:“倒不曾想到。
” “你雖不曾想到,人家看你女兒這份人才,總也有來求親的?” 這一次林張氏答得很快:“沒有!”她又加了一句:“從沒有。
” 池大老爺不再問下去了,“你倒說,”他這才問到案情,“你女婿是不是有痰症?” “人家都這樣說。
小婦人事先不知道;若是知道,也決不肯将女兒配給他了。
” “是從小許配?” “是” “既是從小許配,平日總有往來;就不往來,總也通通消息,豈有不知道何秀才有痰症的道理。
” “實在不知道。
” “喔!”池大老爺又問:“你女婿投了河,屍首打撈過沒有?” “怎麼沒有打撈?一連撈了三天,什麼都沒有撈着。
” 沒有撈着就是沒有撈着,說“什麼都沒有撈着”倒提醒了池大老爺,“投水的人,總有鞋子、帽子,或者随身攜帶的荷包、毛巾之類的小東西失落,”他提高了聲音問:“難道這些東西一件都沒有?” “沒有。
” “這不奇怪嗎?林張氏,我問你;這是什麼道理,你想過沒有?” “想過啊!小婦人跟我這個女兒;怎麼樣想也想不透其中的道理。
” “這倒真是奇事!莫非不曾投河?” “是投了河的。
”林張氏很快接口,“小婦人女婿的朋友親眼看到的。
” “喔,就是那個張仲義。
” “是!” “你原來告過張仲義謀害你的女婿?” “是的。
”林張氏答道,“那是小婦人一時着急,冤枉了好人。
” 問到這裡,池大老爺心裡有數,這件案子這樣子問是問不出究竟來的;目前先要放松一步,才好辦事,因而喊道:“書辦!” 刑房書辦在堂上伺候,聽得呼喚,當即閃了出來,直趨公案旁邊,彎下腰湊到縣官左右,怕他有什麼不便讓堂下聽見的話要問。
池大老爺卻是有心要讓堂下聽見,提高了聲音說:“何秀才一時犯了痰症,投河身死,既有見證,自然不假。
不過屍首無着,不能結案。
我倒問你,叫苦主與見證,具一張甘結,叙明原委,确是投河身死,與人何幹,以便了結這一件懸案。
你看可使得使不得?” “大老爺明鑒,似此案情,律無明文;全憑大老爺斟酌。
照書辦看,這樣了結最好。
” “既然這麼說,你就叫苦主跟見證去辦好甘結呈案。
這一案就好注銷了。
” 刑房書辦欣然答應;等池大老爺退了堂,立刻就在刑房裡替苦主跟張仲義辦好甘結,書過花押,蓋了手印,疊案呈堂――林張氏少不得又有十來兩銀子相送,不在話下。
池大老爺聲色不動,到晚來跟他的一個書童商量。
這個書童名叫小福,極其伶俐,池大老爺視之如子,什麼秘密都不瞞他;燈下一面獨酌,一面談論。
“小福,”他問,“林家那件案子,你總知道了?” “是啊!老爺坐堂,我在後面聽;都聽見了,也看見了。
” “看見什麼?” “看見那個采春。
”小福笑一笑,不再說下去。
“你笑什麼?” “采春不是好貨。
”小福答道,“一定有姘頭。
” “你是從哪裡看出來的?” “從她眼睛上。
”小福答道:“她那雙眼睛是‘花’的。
” “小鬼!”池大老爺笑着罵道,“你也懂什麼眼睛花不花?我再問你;那個新郎倌為啥好端端要去投河?你看,是不是犯了痰症?” “痰症不痰症,我不懂。
不過,老爺,有一點我不明白,為啥要拿頭發披散了蓋在臉上?” 話剛完,隻聽“嗆啷”一聲,一隻磁酒杯掉在青磚地上,碎面幾片――倒不是池大老爺受了驚;而是小福的話,無意中點活了全局,霹靂一聲,将池大老爺胸中的疑雲,一掃而淨,掌握到了案中的關鍵;興奮過度,以緻失手。
“小福,你問在要害上。
投河的那個人,不是新郎倌;既然是假的,當然不能露相,所以要拿頭發蓋住臉。
”池大老爺又說,“現在我懂了,那母女兩個為啥先要誣賴張仲義,告他一狀?實實在在是叫張仲義做個見證,新郎棺是死在水裡的。
” 小福将眼睛眨了幾眨,很快地也想通了,“老爺,”他問,“你是說,新郎倌是死了;不過不是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