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三足鼎立 第二十六講 得寸進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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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直呼其名它是表示一種什麼意思呢?表示這個被叫名字的人地位是比較低的。

    古人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它的稱呼,如果要尊敬對方是要稱字的;直呼其名就表示我是上級,或者是長輩,才能對别人直呼其名。

    那麼皇帝當然可以對大臣直呼其名,當着皇帝面,大臣之間說話也是要直呼其名的,以表示對皇帝的尊重。

    現在隻報官銜,不喊曹操這兩個字了,這是第一個待遇。

     第二個待遇叫做“入朝不趨”,“趨”是什麼?就是小步快走,這是表示恭敬。

    現在規定曹操觐見皇帝的時候可以不“趨”。

    不“趨”倒也不一定等于說他可以端着個架子,這樣大腰大擺地走啊,也不一定是這個意思,正常走路就行。

    當然董卓呢,我估計見皇帝的時候是這樣的。

    但是你可以正常走路,不用“趨”。

     第三個叫做“劍履上殿”,就是可以配劍,穿鞋子上殿。

    因為我們知道古人這個禮儀它有很多的具體的規定,按照這個規定,卑者見尊者一定要脫鞋,穿不穿襪子看地位高低,地位高的人可以穿襪子,地位很低的光着腳,叫“跣足”。

    那麼劍呢,是絕對不能帶進宮殿的,進宮門之前就要把配劍解下來。

    那麼曹操現在可以帶着劍,穿着鞋子,那當然襪子也可以穿,上殿了。

     “如蕭何故事”,就像當年劉邦給蕭何的待遇一樣。

    當然這是一種待遇,實際上曹操根本不見皇帝,皇帝在許縣,曹操在邺城,有什麼事兒寫信,他根本不見的。

    但是是一種待遇,這是第一次。

     第二次,征孫權回來,曹操獲得的是封了魏公,就從侯爵進到公爵了。

    那麼第三件事情就是他平漢中、伐張魯回來以後,由公爵晉升為王爵,就是魏王,而且位在諸侯之上。

    這個事情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他打破了劉邦定下的一條規矩,就是“異姓不王”,本來隻有姓劉的才能封王的,這是封了一個姓曹的,他已經是破了這個例了。

    這是曹操三次戰争回來以後政治上得到的待遇。

    那麼到了建安二十二年的時候,曹操的政治待遇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除了一個皇帝的稱号以外,其他的方方面面都跟皇帝一模一樣。

    而且由于他大權獨攬,所以他比皇帝還皇帝。

    那麼到了這個份上的時候,幾乎所有的人都認為曹操要當皇帝了,他隻剩下一個名字了嘛。

    曹操要篡漢自立,或者說代漢自立了。

     *曹操在赤壁之戰後進行了三次戰争,即破馬超、韓遂,征孫權,伐張魯。

    在這三次戰争中,因為曹操要急着回到後方進行政治活動,所以都有半途而廢之嫌。

    可以說曹操是三次放棄了軍事牌,在後方卻是三次打赢了政治牌,他的政治地位一升再升,最後幾乎和皇帝的權力相當。

    此時曹操如果要稱帝,已經沒有人能夠阻擋,那麼他為什麼最終沒有稱帝呢? *擁有和皇帝一樣的政治待遇,并且大權獨攬,曹操除了名義上不是皇帝,已經是事實上漢朝的最高統治者。

    這個時候,曹操不管是篡漢自立,還是代漢自立,都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但在這樣有利的局面下,曹操終其一生都沒有當皇帝,這是為什麼呢? 比較通行的說法,認為曹操審時度勢、知難而退,把代漢自立的這樣一個任務留給了他的兒子曹丕。

    這個也是有根據的,根據《三國志》裴松之的注,建安二十四年的時候,以陳群、桓階、夏侯惇為代表的一些人向曹操勸進,勸曹操當皇帝。

    陳群他們的觀點是這樣的,說大漢王朝已經名存實亡,普天之下沒有一寸土地、一個子民是漢王朝的,留它幹什麼?夏侯惇的觀點是,皇帝是什麼?皇帝就是萬民之主,什麼人是萬民之主?能夠拯救人民的,能夠安撫人民的就是萬民之主。

    現在誰在拯救和安撫人民?曹公啊,為什麼不能當?可是曹操沒有接受。

    曹操引用了孔子的一句話說:“施于有政,是益為政”,什麼意思呢?就是隻要對政治産生影響,那就是執政,不一定要有一個執政的名分。

    然後他又說:“若天命在吾,吾為周文王”,如果說天命确實在我們曹家,那我就做個周文王吧。

    因為我們都知道,周文王是三分天下有其二,而服事殷,已經有了這個天下的三分之二的地盤他都沒有去推翻殷王朝;但是周文王的兒子周武王是滅掉了殷纣王,取而代之的。

    所以大家都說這個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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