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三足鼎立 第二十六講 得寸進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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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通的。
因為曹操這個借讓縣來發布《讓縣自明本志令》,借用現在的話說叫作“借殼上市”,他本來就是借這個事兒來說事兒的。
所以曹操的《讓縣自明本志令》裡面說的,基本上是真話,大部分是真話。
比方說他明确表示,權力我是不讓的,軍權我是不交的,我要交出去了以後你們要害我的,我的老婆孩子不得安甯的,這些話都是真話啊,怎麼是假話呢?所以讓縣是假,說話是真。
假戲真做,真戲假做,半真半假,半虛半實,這就是曹操的高明的地方。
而且,曹操的這個《讓縣自明本志令》他說得很清楚,他說我為什麼要發布這樣一個教令呢?就是想讓天下人都給我把嘴巴閉起來,他的原話叫做“欲人言盡”。
我自己把話說完了,我這個小時候是怎麼樣的,我有沒有野心?我也有野心的,我野心是一點一點大的,現在我的野心就是要做齊桓公、晉文公,你們要我退下去那我是不幹的。
讓你沒話說。
*曹操發布《讓縣自明本志令》,坦率地表明了自己的心态,對某些不利于自己的言論進行了反駁。
并且還做出了實際行動,把漢獻帝封給他的三縣、兩萬戶讓了出去。
曹操這樣做,是為了反擊政敵的攻擊,堵住别人的嘴。
那麼,曹操的《讓縣自明本志令》發布後,結果是怎麼樣的呢? 結果是大家繼續在說,并沒有因為他發布了這樣一道《讓縣志明本志令》大家就不說話了。
也就是說,曹操的本意是“欲人言盡”,實際上的結果是謗議不止,說的人更多了。
所以,曹操他很清楚,他絕不能長時間地離開政治中心。
所以他在赤壁之戰之後,每次出去打仗時間都不長,他要回來,前兩次戰争七個月,最後一次一年,他就回到了邺城。
*曹操知道自己大權獨攬,朝廷中有人不服,所以他發布《讓縣志明本志令》想堵住别人的嘴。
而且他每次出征,在很短的時間内就要返回,也是因為他對後方不放心。
這樣一來,曹操的軍事行動總是不能做徹底,往往會遭受損失。
那麼在軍事上遭受損失後,他在政治上又是怎樣做的呢? *曹操雖然發布了《讓縣志明本志令》,表明了心志,但他知道朝廷中還有人不服,對他有信任危機。
所以,在赤壁之戰後,曹操三次出征,三次匆忙趕回,就是因為他要回來進行他的政治鬥争,要赢回政治牌。
由于曹操大權獨攬,因此,雖然他在軍事上有半途而廢之嫌,但在政治上仍有呼風喚雨的能力。
那麼,三次半途而廢的戰争後,曹操在政治上得到了什麼了呢? 曹操三次戰争,三次回到邺城,他在政治上每一次都大撈了一票。
曹操破馬、韓回來,獲得的政治待遇是什麼呢?“贊拜不名,入朝不趨,劍履上殿,如蕭何故事”。
什麼意思?就是按照當時的禮儀,大臣朝見皇帝的時候,旁邊有一個司儀官,要把他的官銜和他的名字都喊出來。
比方說此刻如果曹操去朝見皇帝,司儀官就要喊“武平侯、丞相、領冀州牧曹操,參見皇上”,然後曹操就跪下來,“吾皇萬歲,萬萬歲”。
那麼現在給他的待遇是什麼呢?曹操兩個字可以不說了,這叫做“贊拜不名”,就是不喊“曹操”,不喊了。
因為在古代,直呼其名它是表示一種什麼意思呢?表示這個被叫名字的人地位是比較低的。
古人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它的稱呼,如果要尊敬對方是要稱字的;直呼其名就表示我是上級,或者是長輩,才能對别人直呼其名。
那麼皇帝當然可以對大臣直呼其名,當着皇帝面,大臣之間說話也是要直呼其名的,以表示對皇帝的尊重。
現在隻報官銜,不喊曹操這兩個字了,這是第一個待遇。
第二個待遇叫做“入朝不趨”,“趨”是什麼?就是小步快走,這是表示恭敬。
現在規定曹操觐見皇帝的時候可以不“趨”。
不“趨”倒也不一定等于說他可以端着個架子,這樣大腰大擺地走啊,也不一定是這個意思,正常走路就行。
當然董卓呢,我估計見皇帝的時候是這樣的。
但是你可以正常走路,不用“趨”。
第三個叫做“劍履上殿”,就是可以配劍,穿鞋子上殿。
因為我們知道古人這個禮儀它有很多的具體的規定,按照這個規定,卑者見尊者一定要脫鞋,穿不穿襪子看地位高低,地位高的人可以穿襪子,地位很低的光着腳,叫“跣足”。
那麼劍呢,是絕對不能帶進宮殿的,進宮門之前就要把配劍解下來。
那麼曹操現在可以帶着劍,穿着鞋子,那當然襪子也可以穿,上殿了。
“如蕭何故事”,就像當年劉邦給蕭何的待遇一樣。
當然這是一種待遇,實際上曹操根本不見皇帝,皇帝在許縣,曹操在邺城,有什麼事兒寫信,他根本不見的。
但是是一種待遇,這是第一次。
第二次,征孫權回來,曹操獲得的是封了魏公,就從侯爵進到公爵了。
那麼第三件事情就是他平漢中、伐張魯回來以後,由公爵晉升為王爵,就是魏王,而且位在諸侯之上。
這個事情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他打破了劉邦定下的一條規矩,就是“異姓不王”,本來隻有姓劉的才能封王的,這是封了一個姓曹的,他已經是破了這個例了。
這是曹操三次戰争回來以後政治上得到的待遇。
那麼到了建安二十二年的時候,曹操的政治待遇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除了一個皇帝的稱号以外,其他的方方面面都跟皇帝一模一樣
因為曹操這個借讓縣來發布《讓縣自明本志令》,借用現在的話說叫作“借殼上市”,他本來就是借這個事兒來說事兒的。
所以曹操的《讓縣自明本志令》裡面說的,基本上是真話,大部分是真話。
比方說他明确表示,權力我是不讓的,軍權我是不交的,我要交出去了以後你們要害我的,我的老婆孩子不得安甯的,這些話都是真話啊,怎麼是假話呢?所以讓縣是假,說話是真。
假戲真做,真戲假做,半真半假,半虛半實,這就是曹操的高明的地方。
而且,曹操的這個《讓縣自明本志令》他說得很清楚,他說我為什麼要發布這樣一個教令呢?就是想讓天下人都給我把嘴巴閉起來,他的原話叫做“欲人言盡”。
我自己把話說完了,我這個小時候是怎麼樣的,我有沒有野心?我也有野心的,我野心是一點一點大的,現在我的野心就是要做齊桓公、晉文公,你們要我退下去那我是不幹的。
讓你沒話說。
*曹操發布《讓縣自明本志令》,坦率地表明了自己的心态,對某些不利于自己的言論進行了反駁。
并且還做出了實際行動,把漢獻帝封給他的三縣、兩萬戶讓了出去。
曹操這樣做,是為了反擊政敵的攻擊,堵住别人的嘴。
那麼,曹操的《讓縣自明本志令》發布後,結果是怎麼樣的呢? 結果是大家繼續在說,并沒有因為他發布了這樣一道《讓縣志明本志令》大家就不說話了。
也就是說,曹操的本意是“欲人言盡”,實際上的結果是謗議不止,說的人更多了。
所以,曹操他很清楚,他絕不能長時間地離開政治中心。
所以他在赤壁之戰之後,每次出去打仗時間都不長,他要回來,前兩次戰争七個月,最後一次一年,他就回到了邺城。
*曹操知道自己大權獨攬,朝廷中有人不服,所以他發布《讓縣志明本志令》想堵住别人的嘴。
而且他每次出征,在很短的時間内就要返回,也是因為他對後方不放心。
這樣一來,曹操的軍事行動總是不能做徹底,往往會遭受損失。
那麼在軍事上遭受損失後,他在政治上又是怎樣做的呢? *曹操雖然發布了《讓縣志明本志令》,表明了心志,但他知道朝廷中還有人不服,對他有信任危機。
所以,在赤壁之戰後,曹操三次出征,三次匆忙趕回,就是因為他要回來進行他的政治鬥争,要赢回政治牌。
由于曹操大權獨攬,因此,雖然他在軍事上有半途而廢之嫌,但在政治上仍有呼風喚雨的能力。
那麼,三次半途而廢的戰争後,曹操在政治上得到了什麼了呢? 曹操三次戰争,三次回到邺城,他在政治上每一次都大撈了一票。
曹操破馬、韓回來,獲得的政治待遇是什麼呢?“贊拜不名,入朝不趨,劍履上殿,如蕭何故事”。
什麼意思?就是按照當時的禮儀,大臣朝見皇帝的時候,旁邊有一個司儀官,要把他的官銜和他的名字都喊出來。
比方說此刻如果曹操去朝見皇帝,司儀官就要喊“武平侯、丞相、領冀州牧曹操,參見皇上”,然後曹操就跪下來,“吾皇萬歲,萬萬歲”。
那麼現在給他的待遇是什麼呢?曹操兩個字可以不說了,這叫做“贊拜不名”,就是不喊“曹操”,不喊了。
因為在古代,直呼其名它是表示一種什麼意思呢?表示這個被叫名字的人地位是比較低的。
古人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它的稱呼,如果要尊敬對方是要稱字的;直呼其名就表示我是上級,或者是長輩,才能對别人直呼其名。
那麼皇帝當然可以對大臣直呼其名,當着皇帝面,大臣之間說話也是要直呼其名的,以表示對皇帝的尊重。
現在隻報官銜,不喊曹操這兩個字了,這是第一個待遇。
第二個待遇叫做“入朝不趨”,“趨”是什麼?就是小步快走,這是表示恭敬。
現在規定曹操觐見皇帝的時候可以不“趨”。
不“趨”倒也不一定等于說他可以端着個架子,這樣大腰大擺地走啊,也不一定是這個意思,正常走路就行。
當然董卓呢,我估計見皇帝的時候是這樣的。
但是你可以正常走路,不用“趨”。
第三個叫做“劍履上殿”,就是可以配劍,穿鞋子上殿。
因為我們知道古人這個禮儀它有很多的具體的規定,按照這個規定,卑者見尊者一定要脫鞋,穿不穿襪子看地位高低,地位高的人可以穿襪子,地位很低的光着腳,叫“跣足”。
那麼劍呢,是絕對不能帶進宮殿的,進宮門之前就要把配劍解下來。
那麼曹操現在可以帶着劍,穿着鞋子,那當然襪子也可以穿,上殿了。
“如蕭何故事”,就像當年劉邦給蕭何的待遇一樣。
當然這是一種待遇,實際上曹操根本不見皇帝,皇帝在許縣,曹操在邺城,有什麼事兒寫信,他根本不見的。
但是是一種待遇,這是第一次。
第二次,征孫權回來,曹操獲得的是封了魏公,就從侯爵進到公爵了。
那麼第三件事情就是他平漢中、伐張魯回來以後,由公爵晉升為王爵,就是魏王,而且位在諸侯之上。
這個事情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他打破了劉邦定下的一條規矩,就是“異姓不王”,本來隻有姓劉的才能封王的,這是封了一個姓曹的,他已經是破了這個例了。
這是曹操三次戰争回來以後政治上得到的待遇。
那麼到了建安二十二年的時候,曹操的政治待遇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除了一個皇帝的稱号以外,其他的方方面面都跟皇帝一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