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四 幾樁謀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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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但凡得罪、頂撞過曹操的人,幾乎都沒有好下場。
實在找不到岔子,就誣以謀反;謀反的贓也栽不了,便誣以“腹诽心謗”。
腹诽心謗可是既說不清又不要證據的事,當然一抓一個準。
這種以“腹诽心謗”為罪名殺人的事,劉邦幹過,漢武帝劉徹幹過,曹操幹起來也很得心應手。
那個道德最高尚、品行最端正、作風最正派,在群衆中威望最高的崔琰,就是這樣被曹操整死的。
崔琰,字季珪,是當時最為德高望重的名士,史書上稱他“清忠高亮,雅識經遠,推方直道,正色于朝”,也就是清廉忠貞,正派儒雅,既有高風亮節,又有遠見卓識,看人看得準,做事做得正,而且儀表堂堂,凜然于朝,據說連曹操看到他,也為他那一身正氣而懾服(太祖亦敬憚焉)。
事實上曹操也很推崇他,說他有“伯夷之風”,“史魚之直”伯夷是所謂“君子”的典型,據說他“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
史魚則是所謂“直臣”的典型,因衛靈公不納他的忠言,便在臨終前留下遺囑,不讓家人給他在正堂治喪,終于用這“屍谏”的方式,迫使衛靈公改正了錯誤。
所以孔子說:正直啊,史魚!國家有道他像箭一樣直,國家無道他也像箭一樣直。
孟子則說: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
,“貧夫慕名而清,壯士尚稱而厲”,認為崔琰是衆人的表率,時代的楷模。
崔琰也确實不負衆望。
他在擔任組織部長兼人事部長職務期間,選拔了大量優秀人才(文武群才,多所明拔),而且量才錄用,不講情面,以緻“朝廷歸高,天下稱平”,杜絕了用人的腐敗,樹立了朝廷的威望。
崔琰又是一個光明磊落、胸懷坦蕩的人。
曹操晚年,曾為立嗣問題苦惱,不知是立最年長的曹丕呢,還是立最有才的曹植。
于是便以信函密問百官,請他們陳述意見,密封以答。
惟獨崔琰卻“露闆”(不封闆牍)公開作答,說根據《春秋》之義,立子以長,何況五官中郎将(曹丕)仁孝聰明,宜承正統。
我崔琰願以死恪守正道。
曹操一看,大為驚異。
因為曹植正是崔琰的侄女婿。
崔琰不舉薦曹植而舉薦曹丕,說明他确實是處以公心的,連曹操也不得不“喟然歎息”,敬佩他的大公無私。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人,也被曹操殺了,而且完全是誣殺。
殺他的理由,就是“腹诽心謗”。
以所謂“腹诽心謗”為罪名來殺人,原本就是混賬邏輯,更何況說崔琰“腹诽心謗”,理由根本就不能成立。
事情是這樣的:曹操做了魏王之後,有一個名叫楊訓的人寫了表章,稱頌曹操的功勳和盛德,遭到一些人的非議,說他迎合權勢,為人虛僞。
進而又議及崔琰,認為他居然舉薦楊訓做官,是他作為組織部長的失察和失職。
于是崔琰便把楊訓奏章的底稿要來看了一下,給楊訓寫了一封短信,說:“省表,事佳耳!時呼時呼,會當有變時。
”此案便由此而起。
我們現在已無法确知崔琰寫這封信的真實想法和動機,但此信确實有些含糊其辭模棱兩可。
它直譯過來是:表章我看過了,事情做得還算可以嘛!時間啊時間,随着時間的變化,情況也一定會發生變化的!這裡的關鍵是:那個還算可以的事是什麼事,而那個會發生變化的情況又是什麼。
它們可以理解為:楊訓的這份奏章寫得還算可以,或他上奏章這件事做得還算可以,而随着時間的遷移,人們對楊訓的看法也是會發生變化的。
這種理解,就事論事,順理成章。
但告密的人不這麼理解。
他的解釋翻譯過來就會是這樣:表章我看過了,曹某人做的那些事還算是可以嘛!天時啊天時,總會有變的時候。
所以曹操憤怒地說:老百姓通常都講,生個女娃兒罷了,不過“還算可以”而已,這個“耳”字不是好字眼。
“總會有變的時候”,更是出言不遜,别有用心!于是便處崔琰以髡刑輸徒。
也就是剃個陰陽頭,送去勞改隊吧。
崔琰受此淩辱,内心卻很坦然,行止如故,辭色不撓,毫無猥瑣卑屈、搖尾乞憐的樣子。
那個告密者又去報告曹操,說崔琰并無認罪悔改之意。
曹操便下手令說:崔琰雖然受刑,卻仍接交賓客,門庭若市,說話抖動着胡須,看人直瞪着眼睛,好像心懷不滿嘛!三天後,負責監視崔琰的官吏報告說崔琰并未自殺,曹操竟發怒說:崔琰難道一定要我去動刀鋸嗎?崔琰聽說這話,點點頭說,這是我的不是了,不知曹公竟有這個意思。
于是從容自盡。
崔琰之死,無疑是當時最大的冤案。
連陳壽作史時,都忍不住要說:“太祖(曹操)性忌,有所不堪者,魯國孔融,南陽許攸、婁圭,皆以恃舊不虔見誅,而(崔)琰最為世所痛惜,至今冤之。
”其實,崔琰并無“不虔”,而曹操早有殺機。
公元204年,曹操攻克邺城,平定袁氏,領冀州牧。
他得意洋洋地對
實在找不到岔子,就誣以謀反;謀反的贓也栽不了,便誣以“腹诽心謗”。
腹诽心謗可是既說不清又不要證據的事,當然一抓一個準。
這種以“腹诽心謗”為罪名殺人的事,劉邦幹過,漢武帝劉徹幹過,曹操幹起來也很得心應手。
那個道德最高尚、品行最端正、作風最正派,在群衆中威望最高的崔琰,就是這樣被曹操整死的。
崔琰,字季珪,是當時最為德高望重的名士,史書上稱他“清忠高亮,雅識經遠,推方直道,正色于朝”,也就是清廉忠貞,正派儒雅,既有高風亮節,又有遠見卓識,看人看得準,做事做得正,而且儀表堂堂,凜然于朝,據說連曹操看到他,也為他那一身正氣而懾服(太祖亦敬憚焉)。
事實上曹操也很推崇他,說他有“伯夷之風”,“史魚之直”伯夷是所謂“君子”的典型,據說他“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
史魚則是所謂“直臣”的典型,因衛靈公不納他的忠言,便在臨終前留下遺囑,不讓家人給他在正堂治喪,終于用這“屍谏”的方式,迫使衛靈公改正了錯誤。
所以孔子說:正直啊,史魚!國家有道他像箭一樣直,國家無道他也像箭一樣直。
孟子則說: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
,“貧夫慕名而清,壯士尚稱而厲”,認為崔琰是衆人的表率,時代的楷模。
崔琰也确實不負衆望。
他在擔任組織部長兼人事部長職務期間,選拔了大量優秀人才(文武群才,多所明拔),而且量才錄用,不講情面,以緻“朝廷歸高,天下稱平”,杜絕了用人的腐敗,樹立了朝廷的威望。
崔琰又是一個光明磊落、胸懷坦蕩的人。
曹操晚年,曾為立嗣問題苦惱,不知是立最年長的曹丕呢,還是立最有才的曹植。
于是便以信函密問百官,請他們陳述意見,密封以答。
惟獨崔琰卻“露闆”(不封闆牍)公開作答,說根據《春秋》之義,立子以長,何況五官中郎将(曹丕)仁孝聰明,宜承正統。
我崔琰願以死恪守正道。
曹操一看,大為驚異。
因為曹植正是崔琰的侄女婿。
崔琰不舉薦曹植而舉薦曹丕,說明他确實是處以公心的,連曹操也不得不“喟然歎息”,敬佩他的大公無私。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人,也被曹操殺了,而且完全是誣殺。
殺他的理由,就是“腹诽心謗”。
以所謂“腹诽心謗”為罪名來殺人,原本就是混賬邏輯,更何況說崔琰“腹诽心謗”,理由根本就不能成立。
事情是這樣的:曹操做了魏王之後,有一個名叫楊訓的人寫了表章,稱頌曹操的功勳和盛德,遭到一些人的非議,說他迎合權勢,為人虛僞。
進而又議及崔琰,認為他居然舉薦楊訓做官,是他作為組織部長的失察和失職。
于是崔琰便把楊訓奏章的底稿要來看了一下,給楊訓寫了一封短信,說:“省表,事佳耳!時呼時呼,會當有變時。
”此案便由此而起。
我們現在已無法确知崔琰寫這封信的真實想法和動機,但此信确實有些含糊其辭模棱兩可。
它直譯過來是:表章我看過了,事情做得還算可以嘛!時間啊時間,随着時間的變化,情況也一定會發生變化的!這裡的關鍵是:那個還算可以的事是什麼事,而那個會發生變化的情況又是什麼。
它們可以理解為:楊訓的這份奏章寫得還算可以,或他上奏章這件事做得還算可以,而随着時間的遷移,人們對楊訓的看法也是會發生變化的。
這種理解,就事論事,順理成章。
但告密的人不這麼理解。
他的解釋翻譯過來就會是這樣:表章我看過了,曹某人做的那些事還算是可以嘛!天時啊天時,總會有變的時候。
所以曹操憤怒地說:老百姓通常都講,生個女娃兒罷了,不過“還算可以”而已,這個“耳”字不是好字眼。
“總會有變的時候”,更是出言不遜,别有用心!于是便處崔琰以髡刑輸徒。
也就是剃個陰陽頭,送去勞改隊吧。
崔琰受此淩辱,内心卻很坦然,行止如故,辭色不撓,毫無猥瑣卑屈、搖尾乞憐的樣子。
那個告密者又去報告曹操,說崔琰并無認罪悔改之意。
曹操便下手令說:崔琰雖然受刑,卻仍接交賓客,門庭若市,說話抖動着胡須,看人直瞪着眼睛,好像心懷不滿嘛!三天後,負責監視崔琰的官吏報告說崔琰并未自殺,曹操竟發怒說:崔琰難道一定要我去動刀鋸嗎?崔琰聽說這話,點點頭說,這是我的不是了,不知曹公竟有這個意思。
于是從容自盡。
崔琰之死,無疑是當時最大的冤案。
連陳壽作史時,都忍不住要說:“太祖(曹操)性忌,有所不堪者,魯國孔融,南陽許攸、婁圭,皆以恃舊不虔見誅,而(崔)琰最為世所痛惜,至今冤之。
”其實,崔琰并無“不虔”,而曹操早有殺機。
公元204年,曹操攻克邺城,平定袁氏,領冀州牧。
他得意洋洋地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