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死去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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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兒;吹燈,做伴兒;明兒早晨梳小辮兒。

    ”這首歌謠,很能說明帶“兒”字兒的是個什麼味兒。

     粵語和閩語中的“仔”也有這樣的味道。

    比如閩語中的“一點仔”就是“一點兒”,“一絲仔”就是“一絲兒”,“一片仔”就是“一小片兒”,“一碗仔”就是“一小碗兒”。

    不過閩語中的“仔”既不是“崽”也不是“子”,而是“囝”。

    囝,也可以寫作“囡”。

    囡和囝都指小孩,但一般地說,囝指男孩,囡指女孩,或分門别類地叫做“男小囝”、“女小囡”。

    囝是閩方言,囡是吳方言。

    吳語就算寫“囝”這個字,也讀作“囡”。

    再說吳語也不用“囝”作詞尾,用“頭”。

    如果用于人,則多半有親昵疼愛的意思,如小鬼(讀如居)頭、毛毛頭、囡囡頭。

    上海人還會在孩子的名字後面加一個“頭”,以為小名、愛昵、昵稱,比如一個名叫什麼波的孩子便會被叫做“波波頭”,這都是北方沒有的說法。

     其實吳語原本也是說“兒”的。

    至少在明代,蘇滬一帶方言還是以兒尾詞占優勢。

    人兒、口兒、心兒、門兒、郎兒、姐兒、貓兒、狗兒、瓶兒、鈎兒這些詞都有,現在則隻剩下“固兒”和“筷兒”了。

    同樣,用“頭”做詞尾,也是老早就有了,而且很普遍,如前頭、後頭、年頭、日頭、念頭、想頭、碼頭、鋤頭、石頭、木頭、骨頭、舌頭、準頭、甜頭、苗頭等等。

    但“座頭”、“房頭”這些詞,雖然《水浒傳》、《西遊記》裡面都有,現在卻主要流行于吳語方言區。

    王力先生說,“頭”作為詞尾,始于六朝(《漢語史稿》),而六朝王室在江南。

    不知是不是這個原因,吳語要更愛說“頭”一些。

     兒和子也一樣。

    用“子”做詞尾,魏晉以後就開始了。

    漢子、犢子、種子、日子這些詞,已見于六朝時的著作。

    唐以後,就更多,茄子、豆子、燕子、袖子、帽子、襖子、妃子、娘子,還有面子,和現在沒什麼兩樣。

    用“兒”做詞尾則要晚到唐,比如“打起黃莺兒,莫教枝上啼”。

    不過那時用在鳥獸魚蟲後面的“兒”,多半指其初生者,如鵝兒、鴨兒、蠶兒。

    即便是詞尾,也不一定就念輕音。

    宋以後,才有了車兒、船兒、唇兒、葫蘆兒一類的詞,名詞也才開始“兒化”。

    但這時,中原漢人大規模南下閩、粵、贛,創建新方言的事已成曆史,南方六大方言的格局已經形成,沒誰會當“兒皇帝”了。

     六、新與舊 一般地說,作為詞尾,“兒”和“子”可以互換。

    但換過以後,語感就不同了。

    比如貓兒和貓子,兔兒和兔子,老頭兒和老頭子,就不一樣。

    也有不能換的,如花兒、草兒、臉蛋兒。

    因為“兒”可以發展為愛稱,也可以表示調侃或微諷,比如“款兒”、“腕兒”、“小大人兒”,“子”就不行。

    再說,換成“子”,意思也變了。

    比如“款子”就是錢,不能用來表示那些有錢的主(款兒)。

     粵語和閩語沒有“兒”這個詞尾,便用“仔”來表示。

    吳語不喜歡說“兒”,就說“頭”。

    仔,是一個南方方言字。

    《說文解字》裡也有“仔”,但那是能夠、勝任的意思。

    也不讀“崽”,讀“滋”。

    頭,大約原先也是一個南方方言字。

    王力先生說戰國以前沒有“頭”字,中原雅言管“頭”叫“首”(很久以後北方還叫“首級”),“頭”可能是方言進入了普通話(《漢語史稿》)。

    先秦典籍中,首先使用“頭”字的是《墨子》和《莊子》。

    墨子、莊子包括他們的門徒都是南方人,因此我懷疑“頭”最早也是南方話。

     南方話中古文不少。

    比如閩南話仍然管“臉”叫“面”,“眼”叫“目”。

    這是很古老的說法。

    戰國以前無“眼”字,漢以後才有,而且是指眼球,相當于“睛”。

    “臉”字則直到公元六世紀才出現,而且也隻指塗胭脂的地方,因此可以說“雙臉”、“兩臉”,意思是“兩頰”。

    如果臉面相同,則一個人隻能有一張臉,哪有兩張臉的?豈非“兩面派”?臉與面、眼與目,既然并不相等,閩南人便不肯含糊,堅持把臉色叫“面色”,眼珠叫“目仁”。

     面變臉,目變眼,還不算“面目全非”。

    意思走樣,或褒貶相反的詞也很不少,比如“下海”就是。

    下海,原本指被迫或自願從事某種“賤業”或黑道營生,比方說去當娼妓、海盜,加入流氓團夥等。

    隻不過,一般地說,書生當強盜叫“落草”,民婦做妓女則叫“下海”。

    也許,正因為良家婦女淪為帽妓叫“下海”,妓女從良在粵語中便叫“埋街”(靠岸)。

    舊社會,伶人(藝人)的地位也不比妓女高多少,他們不叫“演員”更不叫“明星”,而叫“戲子”。

    愛好戲劇,自己也演着玩兒的,則叫“票友”。

    戲子既然被視同娼妓,則票友參加赢利性演出,或者由業餘的變成職業的,便也叫“下海”。

    如果仍然保留業餘身份,也不靠演戲掙錢,則叫“玩票”。

    顯然,下海與玩票,區别就在一個“錢”字,而機關幹部、大學教授們為生活所迫,或為了“先富起來”,放棄自己的官位或專業去經商,便多少有些“逼良為娟”的味道,當然也可以叫做“下海”的。

     不過時代不同了,過去“下海”不怎麼體面,現在“下海”則挺光榮,也沒人把它和什麼妓女之類的事情聯系在一起,頂多聯想到票友。

    事實上許多人“下海”,一開始也不過隻是“玩票”,玩着玩着就變成真的了,因為“玩票”隻能做“馬仔”,“下海”才能當“老闆”。

    “馬仔”是粵語,原本指打手、保镖,現在也指跟班、下手,或為老闆鞍前馬後奔走效勞的人。

    有點本事的人都不會甘當“馬仔”,于是便“下海”。

     其實不“下海”也能當“老闆”,因為“老闆”這個詞也發生了變化。

    過去,叫“老闆”的是兩種人:一種是私營業主,另一種是戲班子裡的“腕兒”,他們往往也是班主。

    新中國成立以後,工廠商店什麼的不再私有,藝人們也不用再跑江湖,沒什麼人是“老闆”,大家都是“同志”。

    吃得開的也不是“老闆”,而是“師傅”。

    “老闆”這個詞,也就從此銷聲匿迹。

    然而語言是随着社會生活的變化而變化的。

    “死去”的也可以再“活來”。

    現在,不但私營業主是“老闆”,就連單位領導和研究生導師,也叫“老闆”。

    “師傅”和“同志”,則差不多變成了明日黃花。

    至少在東南沿海地區,已經很少有人使用了。

     說起來“師傅”和“同志”也是老詞。

    (《穀梁傳》雲:“不就師傅,父之罪也。

    ”《後漢書》則雲:“所與交友,必也同志。

    ”所謂“師傅”,就是教學問、教手藝、教本事的人,“同志”則是志同道合者。

    這倒是古今如一,但在“**”時期,叫不叫“師傅”,叫不叫“同志”,可是非同小可。

    牛鬼蛇神走資派,是沒有資格叫“師傅”叫“同志”的,那時,這些人都巴不得被人這麼叫一聲,現在怎麼就沒人稀罕了呢? 看來,語言,尤其是流行語,也有點像時裝,有“行時”的,也有“過氣”的。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一點也不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