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南腔北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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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方言區内人說話,雖說也會有不清楚的時候,但好歹大緻能聽懂。

    因為哪怕是東北話和雲南話,也隻有百分之二十的語音不同(粵方言與北方方言語音上的差别則多達百分之七十)。

    當然,聽不明白的時候也有,但那多半是弄不清那些“專用名詞”的意思。

    比如一個天津人告訴你,某某人“幹活崴泥,說話離奚,背後念三音”,你也會一頭的霧水。

    因為你實在想不到“崴泥”就是不出力,“離奚”就是不着譜,“念三音”就是講怪話,可“崴泥”、“離奚”、“念三音”這幾個字你還是聽得懂。

    對方再一解釋,也就什麼都明白了。

     聽南方人講話,麻煩就大了。

    首先是用詞五花八門,比如第三人稱,北方方言區都叫“他”,南方呢,有叫“伊”的(吳語、閩語),有叫“渠”的(贛語、粵語、客家話),還有叫“伲”、“其”的(吳語)。

    你,至少也有“侬”(吳語)和“汝”(閩語)兩種;又比如祖母,北方基本上一律叫“奶奶”,南方呢,有叫“娘娘”(溫州)的,有叫“婆婆”(南昌)的,有叫“媽仔”(廈門)的,有叫“阿嬤”(廣州)的,有叫“依嬤”(福州)的,有叫“細爹”(嶽陽)的,甚至還有叫“娭毑”(長沙)的,你弄得清?最可笑的,是廣州人管父親叫“老豆”。

    老爸如果是老豆,那咱們是什麼?豆芽菜呀?寫成“老窦”也不對,老爸是大窟窿,咱們是小窟窿? 就算是用同一個詞,也未必聽得懂。

    “有”是“烏”,“無”是“模”,到底是有還是沒有?再說也不是所有的南方人都把“沒有”叫“模”,也有叫“貓”的。

    他們也常常分不清l和n這兩個聲母,an和ang這兩個韻母。

    結果,在他們嘴裡,男子變成了“狼子”,女子變成了“驢子”。

    閩南人更好玩,幹脆把人統統叫做“狼”,整一個“與狼共舞”。

    一個閩侯人在朗讀《愚公移山》時,因為實在改不過腔來,便把那段名言“我死了還有子,子死了還有孫,子子孫孫是沒有窮盡的”,念成了“我死了還有煮,煮死了還有酸,煮煮酸酸是沒有窮盡的”。

    這還是說“普通話”。

    要是說家鄉話,那就更麻煩了。

    湖南人把“捆紮”叫“tía”,把“勞累”叫“nía”,連個同音字都找不到,你聽得懂? 南方人說話還颠三倒四。

    比如“死人鹹”,就看不懂。

    死人隻會臭,怎麼會鹹呢?腌魚啊?原來,這是閩南話,意思是“鹹得要命”、“鹹死人了”。

    因為閩南人喜歡把話倒過來講,就弄得我們不知所雲。

    其實北方也有類似的說法,比如“死鹹死鹹”,隻不過當中并不夾一個人字,就好懂些。

     所以,聽南方話就跟聽外語似的,恨不得找個翻譯來才好。

     三、方言與官話 說起來也是,要不是當年秦始皇統一了中國,南方這些方言,可不就是外語?南方從來就是“化外之地”,南人也從來就是“化外之民”。

    “化外之民”在“化外之地”說的“化外之語”,不是“外語”是什麼?不過那時“外語”的地位可不像現在這麼高,要想活得人模狗樣就非得“至少掌握一門”不可。

    相反,它還被看作是野蠻文化的象征。

    孟子就說南方人是“鴃舌之人”。

    鴃就是伯勞鳥,“鴃舌”也就是說話像鳥叫。

    可見,把南方方言視為“鳥語”,也是由來已久,少說也有兩三千年曆史了。

     那時不但語音不統一,南方一片“鳥語花香”,北方也有“齊東野語”,就連文字也五花八門。

    用許慎的話說,就是“言語異聲,文字異形”。

    秦始皇統一了文字(書同文),卻統一不了語音(語同音)。

    反倒是,文字統一以後,溝通的困難少了許多,聽不懂,還可以寫出來看,大家也就懶得再去統一語音,故方言存焉。

     所謂“方言”,其實也就是“四方之言”。

    華夏民族以中央自居,視自己為“中”,視周邊民族(東夷、西戎、南蠻、北狄)為“外”,則“方言”也就是“外語”。

    後來,天下一統,五族共和,成了一家子,又把更外邊的“老外”,什麼英曾利、法蘭西、德意志、葡萄牙看作“夷狄”,稱為“夷人”,老百姓則稱其為鬼子、鬼佬或鬼崽。

    如此,則外語就該叫“夷語”或“鬼話”。

    可惜後來大清帝國已不大擺得起譜,條約規定不得稱“夷”,——鬼子們在中國混的日子長了,也知道那“夷”不是什麼好字眼,于是改稱“方言”。

    當年,湖廣總督張之洞在武昌創辦的“方言學堂”(即今武漢大學前身)就是外語學院。

    這回,東洋西洋,南洋北洋,又跟一家子似的了。

    其實,他們哪裡也配姓趙? 自打“夷語”改稱“方言”,倒是沒聽說鬼子們有什麼意見,實際上他們又上當了。

    這是“春秋筆法”,他們不懂的。

    什麼是“方言”?就是“地方之言”。

    地方上的比起中央來,還是低了一等,鬼子們不明不白又吃了一個暗虧。

    在玩弄詞藻講究名分這方面,他們從來就不是咱們的對手。

     中央的話語就是官話,也就是國語。

    官話和國語也是古已有之的,三千年前就有,隻不過那時叫“雅言”。

    雅言也就是周王室使用的語言。

    因為那時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欲不同”,又都尊周王為天下共主,則相互之間要溝通,要交流,要朝聘會盟,要勾肩搭背各懷鬼胎去打這個打那個,便約定都以周王室的語言為政治外交場合的正式通用語言,這就是“雅言”。

    雅,就是雅正、規範。

    那麼,誰來規範呢?諸侯們是沒有資格的,有資格的隻能是“天子”。

    同樣,誰需要把話說得一本正經呢?庶民們是沒有這個需要的,有此需要的隻會是諸侯和大夫。

    所以,雅言就是官方語言,也就是官話。

     不過,那時的官話稱作“雅言”,也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雅”通“夏”。

    所謂“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雅就是夏。

    夏,就是華夏,也就是中原,甚至也就是中國(中央之國)。

    認真說來,這華夏中國的雅言,在當時也不過隻是諸國國語中的一種,隻因為它為“天下共主”所有,這才成了“國際通用”的官方語言。

    因此,等到天下一統,沒什麼“國際關系”了,雅言也就作廢,而代之以“官話”。

    官話就是官場中人說的話。

    中央政府派到各地去的官員都要說這種話,所以叫官話。

     官話之所以叫官話,還因為隻有在官員當中,這種民族共同語才推行得開。

    這也不奇怪,想那時并無廣播電視,一般民衆又都貓在家裡,守着祖上傳下來的那一畝三分地過日子,誰也不輕易往外跑,沒什麼對外交流的需要。

    大家都是鄉裡鄉親的,會說土話,就足以打招呼、走親戚、娶媳婦,拿雞蛋換油鹽醬醋的了。

    要想讓這些普通老百姓都學會“普通話”,不比讓黃河水變清容易多少,也沒這個必要。

    有此必要的,是那些必須得在外邊跑來跑去的人。

    這些人,一是官員,二是走江湖的。

    走江湖的,天子呼來不上船,中央政府曆來管不了,管得了的隻有官員。

    再說官員不管也不行,官員如果也說方言,皇上問起話來,也如雞同鴨講,那還成何體統?事實上,官場如無共同語,則政情無法通曉,政令也無法通達,那可真是國将不國。

    比方說,将軍帶兵打仗,問部下前方有沒有敵人,明明有,卻答之以“烏”,将軍以為“無”,豈不糟糕? 因此,做此官,就不但要“行此禮”,還得“說此話”。

    清廷更是明文規定:“舉人生員貢監童生,不谙官話者不準送試,”做官就更談不上。

    這下“南蠻鴃舌之人”可就慘了。

    他們隻好硬着頭皮學官話。

    中國的中央政權,從來就在北方,元、明、清三朝,更是連續在北京建都,所以官話基本上就是北方話,甚至是北京話。

    說吳語、湘語、贛語的還稍好些,閩、粵、客家和北方話的距離相去何止以道裡計?結果便難免說得不三不四,南方人聽着像北方話,北方人聽着又像南方話,誰也聽不明白。

     難怪俗諺有雲:“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廣東人說官話。

    ”廣東人說官話确實比較困難,他們的舌頭打不了彎。

    投資是“投機”,蝦餃是“瞎搞”,“坐在船頭看郊區,越看越美麗”,讓北方人一聽,就是“坐在床頭看嬌妻,越看越美麗”。

    福建人的官話水平比廣東人高了許多,但還是會把“粉紅鳳凰飛”說成“哄(上聲)紅哄(去聲)黃灰”。

    因為閩方言中沒有唇齒清擦音f,結果該念f的都念成h。

    可見南腔北調這說法是很有道理的。

    腔改不過來,改調也沒有用。

    普及官話,并不那麼容易。

     四、誰跟誰學 一般地說,官話也就是國語,但清朝的情況有些特别。

    因為清是滿族人坐天下的朝代,所以清代的“國語”是滿語,漢語倒成了“方言”。

    清朝制度,皇親帝胃,都要學“國語”;重要公文,也用滿漢兩種文字書寫。

    然而這“國語”仍然未能普及推廣,反倒是八旗子弟都一口的京片子,弄得滿文化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