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制度,壞制度 三、地方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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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說來,“地方上”這個概念,也是要到秦以後才會産生的。

    因為隻有一個幅員遼闊且又實行郡縣制的統一大國,才會有中央和地方,也才會有中央和地方的關系。

    這種關系,仍然要算漢代最好。

    錢穆先生就說:“中國曆史上講到地方行政,一向推崇漢朝,所謂兩漢吏治,永為後世稱美”,是為笃論。

     漢代地方行政制度之好,在于簡單,隻有郡、縣兩級。

    加上中央,也不過三級。

    層次少,效率就高,腐敗的可能性也小,這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

    再說層次少,也親切。

    縣以上就是郡,郡以上就是中央,用錢穆先生的話說,大家都不覺得這個中央政府高高在上。

     層次少的另一個好處,就是官級少,升轉快,官員的政治前途明朗,工作積極性就高。

    西漢中央政府的“高級幹部”實際上隻有兩級,即“三公”和“九卿”。

    三公就是丞相、太尉和禦史大夫,都隻有一個人。

    丞相相當于總理,金印紫绶;太尉相當于三軍總司令或兵馬大元帥,也是金印紫绶;禦史大夫相當于副總理兼監察部長,銀印青绶。

    九卿其實就是九個部長或“部長級幹部”(比如廷尉就是司法部長,大鴻胪就是外交部長,大司農就是财政部長),官俸二千石。

    地方上也是兩級。

    最低一級是縣。

    大縣行政長官叫縣令,官俸六百石至一千石。

    小縣行政長官叫縣長,官俸三百石至五百石。

    縣以上是郡,行政長官叫守,景帝時改稱太守,官俸二千石。

    也就是說,郡守和九卿是平級的。

    西漢的郡大約一百個,一個郡管一二十個縣。

    這樣算下來,當時一個郡守,也就相當于現在一個州長。

    請想一想,一百個州長(郡守)和九個部長(九卿)平級,是什麼概念?自然是州長變部長并不稀奇,部長變州長也不委屈。

    這就有利于“幹部交流”。

    再說中央政府的部長雖然隻有九個,地方上的州長卻有一百來個。

    縣長們(大約有一千三百左右)即便當不上部長,當個州長總還有希望。

    縣長和州長之間又不再有等級。

    隻要加把勁,一步就能跨入“高幹”行列,沒準還能到中央工作,縣長們豈能不努力?實際上漢代官制的最大特點就是“輕中央而重地方”。

    所以漢代的地方政治是最好的,吏治也是最好的。

     不過好景不長,這個制度很快就遭到了破壞。

    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那位雄才大略的漢武帝。

    漢武帝在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把天下分為十三個州部,每州派去一位刺史,許多學者便據此認為漢代地方行政區劃是三級:州一級,郡一級,縣一級,州領導郡,郡領導縣。

    其實這是不對的。

    因為刺史不是行政官,而是監察官,是中央派到下面去監督地方官的“特派員”。

    他隻能奉诏察問六件事情,不得幹預地方行政,還沒有固定治所,俸祿也隻有六百石,相當于“縣處級”。

    你想,哪有縣處級領導地市級的道理?顯然,刺史不是一級地方官員,州也不是一級地方行政區域。

    所以在漢武帝時代,這事還不算亂套。

     但是到漢成帝綏和元年(公元前8年),情況就變了,刺史變成了牧,級别也是二千石。

    以後反反複複,一會兒刺史一會兒牧,州也逐漸成為地方行政實體(比如冀州牧袁紹、荊州牧劉表、兖州牧曹操,便都是擁兵自重割據一方的諸侯)。

    這樣折騰到隋文帝開皇三年(公元583年),朝廷幹脆廢了郡,直接以州統縣。

    至于州的行政長官,則有叫刺史的,有叫太守的,還有叫牧的,因為隋唐兩代的州,其實就是漢代的郡。

    如果是特殊的州(比如首都和陪都),就叫府,其行政長官則叫牧(從二品)或尹(從三品)。

    這是唐人的發明,宋人也跟着做的。

    隻不過宋代的府比唐代的多。

    稍微特殊一點,就不叫州,叫府。

     可見唐代地方行政區域原本也隻有兩級:州府一級,縣一級。

    但是唐人和漢人一樣,也喜歡從中央往地方派上級官員。

    漢代隻派了刺史,唐代派的就多了,其中最重要的是觀察使和節度使。

    觀察使和漢的刺史一樣,原本是中央派下來巡視地方的,結果巡回變成常駐,成為名不正言不順的更高一級行政長官。

    節度使原本也是特派員,隻不過觀察使管監察,節度使管軍事。

    結果也一樣,也成為名不正言不順的更高一級行政長官。

    中央監察官變成地方行政官已是不妥,軍區司令員變成地方行政官就更成問題。

    最後,節度使變成割據一方的“藩鎮”,唐王朝也就滅亡。

     唐代觀察使監臨的區域叫“道”,宋代則叫“路”。

    宋代地方行政區域原本同樣隻有兩級:州府一級,縣一級,但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