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四章 一、替宋江拿個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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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活捉高俅又把他放了,這事讓人憋氣。

    高俅那厮,不但是梁山好漢的“私敵”,也是國家人民的“公敵”。

    不少人,是恨不能食其肉寝其皮的,隻可惜抓他不到。

    現在活捉了,正可以“大快人心”一把,怎麼又放了呢?不要說林沖幾個,便是我等,也想不通。

     決定要放的是宋江。

    想當時宋江一定很為難。

    他夾在山寨與朝廷之間,左也不是,右也不是;手裡捏着高俅這個活寶貝,殺也不是,放也不是。

    所以,宋江雖然大獲全勝,心情卻很沉重,憂心忡忡,一臉的難色。

     因此,我很想替宋江拿個主意。

     辦法也無非三條:殺,放,不殺也不放。

     殺了高俅,自然大快人心。

    林沖(還有楊志、魯智深)不用說,武松、李逵、劉唐以及三阮,也一定拍手稱快、喝彩叫好。

    投反對票的,除高俅自己,不大會有别人。

    但站在宋江的立場上,為他所謂“招安大事”計,卻是不殺為好。

    宋江是鐵了心要投降的。

    為了投降,他隻想把事情鬧大(鬧大了才能引起注意,也才好和朝廷講價),卻不想和朝廷鬧翻(鬧翻可就沒戲了)。

    所以,他可以大敗官兵,也可以殺個把芝麻小官,甚至不大不小的官,比如曾是蔡京門人的華州太守賀某等等,卻殺不得高俅。

    高俅不比别人。

    他不但是當朝太尉,而且是天子寵臣。

    殺了高俅,就等于是和朝廷翻臉,和皇上翻臉。

    這個臉,宋江翻不起。

     于是宋江便把高俅放了。

    依宋江的一相情願,原本是指望高俅能在皇上面前為他說項的。

    宋江深知,他能不能投降,關鍵不在自己,而在朝廷,更在皇上。

    然而,作為先前的“猥瑣小吏”,此刻的“犯上草寇”,他根本就沒有資格和那“至尊天子”說上話。

    他的種種想法、願望、要求,包括投降的乞求,都不可能直截了當地“上達天聽”,而隻能通過高俅之流來“中轉”。

    這就是宋江決計要放高俅回去的根本原因。

    可惜,高俅是個小人。

    根本不講誠信,還使了不少壞,害得宋江“竹籃打水一場空”。

     其實,宋江應該知道高俅是什麼貨色,也應該知道高俅那厮根本就靠不住。

    因此他的做法,應該是把高俅當作可居的奇貨和講價的籌碼扣在梁山,不殺也不放。

    也不光是留做人質,而是要他不斷地寫信給皇上,催皇上快快派人來招安。

    如果不寫呢?對不起,那宋某就隻好請林沖兄弟來和太尉大人說話了,就像當初對宿太尉所說的那樣:“隻怕弟兄們驚了太尉。

    ”對宿太尉那樣的“清官”尚且可以連哄帶騙,高俅這混蛋為什麼就吓他不得? 甚至在我看來,宋江還可以動點“真格的”,比如讓林沖隔三岔五來臭罵一通,或者狠揍一頓(隻是不可往死裡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