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死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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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當年他做禮部尚書的時候,家裡的房子失了火,燒得一幹二淨,好歹是個正部級幹§部,重新蓋一座就是了。

     可是高儀卻極為另類,他自己沒錢,也不向組織開口,竟然找了個朋友家借住,而且一直到死,也沒買過房子,就這麼湊合了十幾年。

     所以很明顯,高拱拉這個人入閣,就是用來湊數的,在他看來,高儀不過是個老實本分,反應遲鈍的人,然而此後的事情發展告訴我們,他或許老實,卻絕不遲鈍。

     在接到入宮的命令後,高拱立刻意識到皇帝可能不行了,為了不耽誤事,他撒腿就跑,據史料記載,這位仁兄連轎子都沒坐,六十多歲的老頭,一溜煙從東安門跑進東華門,終于在皇帝咽氣之前抵達目的地,實在讓人歎為觀止。

     順便說一句,這條路線今天還在,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試着跑跑,從東安門起始,跑進故宮乾清宮(記得帶錢買票),體驗古迹之餘也可以緬懷一下先人。

     當高拱到達寝宮時,才發現有五個人已經先他而來,他們分别是皇後、太子朱翊鈞、太子生母李貴妃、張居正,以及那個他最為讨厭的人——馮保。

     這是一個看似平常的人員組合,前三個人先到場是正常的,他們住得近,張居正比自己先到,也還情有可原,畢竟這小子年輕跑得快,馮保是司禮監秉筆,是皇帝的秘書,過來湊湊熱鬧,似乎也說得過去。

     所以緊要關頭,高拱也沒多想,奔着半死不活的皇帝去了。

     然而他萬沒想到,張居正之所以早到,是因為他早就從馮保那裡得到了消息,而馮保之所以在場,是因為他策劃已久的陰謀即将在此實現。

     看見高拱來了,已經在閻王登記本上簽了名的皇帝,似乎又撤了回來,他用盡全身的力氣,對這位陪伴他三十餘年,曆經坎坷共赴患難的朋友、老師,說出了最後的話: “太子年紀還小,天下大事,就麻煩先生你了。

    ” 講完,走人。

     隆慶六年(1572)五月二十六日,隆慶皇帝朱載垕駕崩,年三十六。

     皇帝死了,按照慣例,大家都得哭一場,無論真心假意,該走的程序還是得走,同理,按照慣例,哭完了就該商量遺産、權力方面的問題。

     此時,最自信的人是高拱,皇帝死前都說了,太子交付給我,還有誰能取代我不成? 從法律的角度上講,皇帝大人對高拱提出要求,這叫口頭要約,而高拱答應了這個要求,這叫口頭承諾,然而事實證明,無論是要約還是承諾,都比不上合同。

     高拱同志就是吃了不懂法的虧,因為就在他最得意的時候,原先站在一旁死不吭氣的馮保行動了——他拿出了合同。

     這份所謂的合同,就是遺诏。

     關于這份合同的内容,就不多介紹了,大體也就是些我幹過什麼錯事,對不起國家人民,對不起勞苦大衆,現在我死了,請諸位多多照顧我兒子之類,但當高拱看到那句關鍵的話時,當即暴跳如雷: “着令司禮監掌印太監與内閣大學士共同輔政!” 這回算是反了天了。

     在明代兩百多年的曆史中,太監即使再猖獗,哪怕是王振、劉瑾這樣的超級大腕,擔任輔政也是癡心妄想,這是有道理的,畢竟大家都是明白人,跟着個太監能學到啥呢? 然而這個例竟然在自己手上給破了,高拱氣得七孔冒煙。

     更何況,按規定,遺诏應該是我來拟的,皇帝死得急,沒來得及寫,大家也都理解,現在你馮保竟然搞出一份遺诏,天上掉下來的?! 但是激動歸激動,畢竟人剛死不久,孤兒寡母在眼前,鬧起來也不好看,況且遺诏也沒指明馮保輔政,司禮監掌印太監還是自己的人,有帳慢慢算,咱們走着瞧。

     隻過了一天,高拱就知道自己錯了。

     第二天,另一條遺旨頒布:原司禮監掌印太監孟沖退休,由秉筆太監馮保接任。

     原來如此! 瞧不起太監,偏偏就被太監給耍了,高拱終于發現,他已經陷入了一個圈套,局勢十分不利。

     但老滑頭畢竟是老滑頭,在短暫驚慌之後,高拱恢複了鎮定,叫來了自己的心腹大臣雒遒、程文,整夜商議之後,他們訂下了一個幾近完美的攻擊計劃。

     這一天是隆慶六年(1572)六月八日,高拱相信,勝券已經在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