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變法皇帝 九 烏台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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淚收下。

    曹太皇太後又提筆寫“博愛親民”四個大字,賜予趙顼說:“這四個字,抵得千言萬語的遺囑!” 趙顼連忙跪受,抽泣着說:“兒臣敬遵懿旨!” 太皇太後聽後,含笑而逝。

     太皇太後去世後,趙顼打開那束奏章一看,是當年仁宗皇帝立英宗皇帝時一些大臣的反對奏章。

    趙顼對太皇太後保全了他父親更加感恩戴德,同時也對宮廷矛盾有了更多的認識。

    他遵太皇太後的遺命,沒有治那些大臣的罪。

     太皇太後去世後,尊谥慈聖光獻。

     太皇太後喪事期間,蘇轼一直呆在監獄裡等候宣判。

    數年之後,他告訴朋友,說當年在獄中等待案子結果的時候,曾發生了一件很神秘的事情。

     蘇轼回憶說:“審問完畢之後,一天晚上,暮鼓已然敲過,我正要睡覺,忽然看見一個人走進牢房,一句話也不說,往地上扔下一個小箱子做枕頭,躺在地上就睡了。

    我以為他是個囚犯,不去管他,自己躺下睡了。

    大概四更時分,我覺得有人推我的頭,那個人對我說:‘恭喜!恭喜!’我翻過身子問他是什麼意思。

    他說:‘安心睡,别發愁。

    ’說完,帶着箱子又神秘地走了。

    ” 朋友們問這個人到底是誰。

     蘇轼回憶說:“事情是這樣的,我剛受彈劾,舒亶和另外幾個人極力勸皇帝殺我,可是皇帝根本無殺我之意,所以暗中派一個太監到獄中去觀察。

    那個太監進了牢房之後,我就睡了,而且鼻息如雷。

    他回去後向皇帝報告,說我睡得很沉,很安靜。

    皇帝對近臣們說:‘朕知道蘇轼于心無愧!’這可能就是後來被寬恕貶谪到黃州的原因。

    ” 太皇太後去世是國喪,遇到國喪,國家總要大赦。

    所以,依據法律和習俗,蘇轼應獲赦。

    那些禦史本想借這次詩案,把反對派們一網打盡,如果大赦,他們的心血就會白廢。

    李定奏上一本,對可能合乎赦罪的那些犯人,一律不得赦免。

    舒亶更進一步奏請,将司馬光、範鎮、張方平、李常和蘇轼的另外五個朋友,一律處死。

     趙顼其實很欣賞蘇轼的才華,并沒有将他處死的意思,隻是想借些警告那些反對變法的官員,頗有殺雞給猴看的政治意味,他已經準備赦免蘇轼。

     王珪得知皇上要赦免蘇轼,再次拿蘇轼的“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的兩句詩說事。

    他說:“蘇轼這兩句詩,顯然是不臣的表證,如果不給予嚴厲的譴責,将來怎麼能儆示後人呢?” 趙顼卻不以為然,他叫王珪不要吹毛求疵,蘇轼這兩句詩是詠桧,與他無關。

     王珪有些急了,直截了當地說:“蘇轼确實有不臣之心,陛下一定要重處他不能放過他啊!” 趙顼有些不高興了,怫然說道:“你是想使後世的人說朕不能容納人才嗎?” 王珪才吓得不敢再奏了。

     舒亶又奏驸馬都尉王诜與蘇轼交通聲氣,朋比為奸;司馬光、張方平、範鎮、陳襄、劉摯等,亦與蘇轼隐相聯絡,同一舉動,都非嚴辦不可。

     趙顼此時并沒有聽他們的讒言。

     十一月二十九日,聖谕下發,蘇轼貶往黃州,充團練副使,但不準擅離該地區,并無權簽署公文。

    這樣的結果,李定等人自是大失所望。

     受到牽連的人中,三個人的處罰較重。

    驸馬王诜因洩露機密給蘇轼,而且時常與他交往,調查時不及時交出蘇轼的詩文,被削除一切官爵。

    其次是王鞏,被禦史附帶處置,發配西北。

    第三個是蘇轍,他曾奏請朝廷赦免兄長,自己願意納還一切官位為兄長贖罪,他并沒有收到什麼嚴重的毀謗詩,但由于家庭連帶關系,仍遭受降職處分,調到高安,任筠州酒監。

     張方平與其他大官都是罰紅銅三十斤,司馬光和範鎮及蘇轼的十八個别的朋友,都各罰紅銅二十斤。

     舊年除夕夜,蘇轼被釋出獄,在獄中度過了四個多月的時間,走出監獄大門,他停下來,用鼻子嗅了嗅空中的新鮮空氣,一臉的輕松快樂。

    他真是積習難改,當天他又寫了兩首詩。

    詩裡說:“卻對酒杯渾似夢,試拈詩筆已如神。

    ”另一首詩是: 平生文字為吾累,此去聲名不厭低。

     塞上縱歸他日馬,城東不鬥少年雞。

     在這兩首詩裡,至少有兩句,如果由那些禦史們審查起來,又犯了對帝王大不敬之罪。

     塞翁失馬還罷了,因為以失馬表示并非噩運,重新尋獲也并非是好運。

    換言之,人總不知道何者為好運,何者為噩運。

    但是,“少年雞”則指的是賈昌。

    賈昌老年時曾告訴他人,說他在少年時曾因鬥雞而獲得唐天子的寵愛,任宮廷的弄臣和伶人。

    這一點仍可引申為指朝廷那些當政的小人,是宮廷中的弄臣和伶人,又是毀謗。

     蘇轼寫完這首詩,擲筆于地,大笑道:“我真是無可救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