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變法皇帝 五 剪除異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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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算是打了招呼。

     張戬站立當場,憤然說道:“我這個人太直了,受你的冷笑并不意外,但笑我的不過僅你們兩三人而已,但笑你的人,恐怕就遍天下了。

    ” 銷病假上班不久的陳升之插言說:“是是非非,自有公論,張禦史既然知道這個道理,何必又要到這裡來争吵呢?” 張戬似乎是來吵架的,不等陳升之說完,怒聲斥道:“王安石亂法,難道說你就沒有罪嗎?” 陳升之聽罷一愣,正欲發作,王安石立即說:“不要和他一般見識,這是一個瘋子,由他狂吠去吧!” 張戬自知無理可講,朝地上重重地吐了一口唾沫,轉身憤然而去。

     程灏本來就是為新法而來,見張戬同王安石撕破了臉,知道再說也是徒勞,什麼話也沒有說,起身告辭。

    接下來便是上表請求辭官。

     第二天,命令下來了,程灏逐出京城,貶到江西為提刑官。

    程灏堅決不去,于是改授簽書鎮甯軍節度使判官。

     張戬與王子韶也上表求去。

     王安石正要收拾他們,既然主動請辭,那是再好不過了。

    他奏請趙顼,把張戬貶到公安為知縣,王子韶貶到上元為知縣。

    右正言李常,也因駁斥均輸、青苗等法,貶到滑州為通判。

     一個月的光景,禦史台的清除異己便已告完成。

    前前後後,因反對變法而遭罷免的禦史就有十一人之多,還有皇宮中的三名谏官。

     宋朝的禦史,都是一些硬骨頭,對于朝廷的軍國大事敢直言,即使丢掉烏紗帽,也在所不惜。

     王安石将制置三司條例司合并到中書省,條例司大小官員都各自授予官職。

    他推薦姻親謝景溫為侍禦史。

    呂惠卿兼判司農寺,管領新法事宜。

     樞密使呂公弼寫奏章彈劾王安石,奏章還沒有送出去,就被他的侄孫呂嘉問偷走送給了王安石。

    王安石先下手為強,奏請皇上,将呂公弼貶出京城,出任太原府知府。

     反對變法者,猶如絆腳石,一個一個都被踢出局了。

     宰相曾公亮也以年老有病為由,請求辭去相職,趙顼免了他的宰相職務,任命為司空兼侍中,并集禧觀使。

     熙甯初年,趙顼任命的五位相臣:王安石、曾公亮、唐介、富弼、趙抃\,時人戲稱五人為“生老病死苦”。

    “生”指王安石,生機勃勃地籌措變法;“老”指曾公亮,年近古稀;“病”指富弼,反對變法而稱病不出;“死”指唐介,變法剛開始就被氣死了;“苦”指趙抃\,心裡很不贊成變法,但又無力阻止,成天叫苦不疊。

     雖是诙諧之詞,卻也說得貼切。

     3、王韶獻《平戎三策》 王安石正在排除異己,大力推行新法,忽然,西部邊陲傳來警報。

     夏主秉常率兵大舉入宋,環慶路烽煙遍地,告急文書如雪片般飛往汴梁,直達中書省,擺上了皇上的禦案。

     王安石請求到邊塞督戰。

     韓绛上奏說,朝廷離不開王安石,不能讓他丢下朝廷的事務到邊陲去打仗。

    請求由他到西陲督戰。

     西夏入侵,兩位重臣搶着前去禦敵,趙顼當然高興。

    他也覺得離不開王安石,便命韓绛為陝西宣撫使,還給了他幾份蓋了印的空白任命書,讓他自己任命手下的官吏。

    趙顼這也算是用人不疑,對韓绛格外地信任了。

     趙顼繼位之初,西夏王諒祚就曾侵擾宋的邊境。

    後來諒祚病死,他的兒子秉常繼位,趙顼仍然冊封秉常為夏國王,兩國才算相安無事。

     這次宋、夏兩國發生的軍事沖突,緣于一個名叫王韶的人。

     王韶是建昌軍司理,曾到陝西了解邊境的情況,回京後寫了一篇名為《平戎三策》的調查報告,這篇《平戎三策》對趙顼的對外政策産生了很大的影響。

     王韶是一個不可多得的軍事人才,他在《平戎三策》中提出一個大膽的主張——建議朝廷先收複河湟,使西夏腹背受敵,再控制吐蕃與羌族各部;然後再攻打西夏。

    這樣,就可一舉收複西夏。

     王韶認為,自武威(甘肅武威)以南,至洮、河、蘭、鄯(青海樂都)等州,都是漢族政權原有的統治區,那裡有大片可耕的土地,大批可供役使的百姓。

    然而,這些地區都被羌族部落瓜分,四分五裂。

    他建議朝廷采取行動,收複被羌族部落瓜分的土地,西夏李氏也就在宋的掌控之中。

     他還建議恩結羌族,命他們團結族黨,為我所用。

    因為羌族是角厮羅的子孫,在太宗朝曾協助宋攻打李秉常的祖上李繼先,西夏人最怕這一族,将他們收為己用,我得強援,夏失勁旅,這就是平戎的上策。

     趙顼很重視王韶的《平戎三策》,立即征求王安石的同意。

     王安石看了《平戎三策》之後,立即投了贊成票。

     趙顼命王韶為當地經略,又封角厮羅的兒子董氈為太保,承襲保順軍節度使。

     王韶到了秦州,請求修築泾、渭上下兩城,屯兵以撫納洮河諸部落。

     秦鳳經略使李師中反對王韶的建議。

    王安石便以阻撓王韶經略邊境之罪,削奪了李師中的兵權。

     王韶又上書,請求設置市易司進行邊境貿易,盈利作為墾荒的經費。

     王安石正要推行市易法,哪有不從之理?即請旨:命李師中撥付資金作為買辦貨物的本金,并命王韶管理市易之事。

     李師中再次上書,說這樣搞下去,一定是得不償失,并說王韶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