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七歲: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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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便須由婆家養起來,仍然養在娘家,但是逢年過節要往婆家去住幾日,做些家務,三兩年後才可以成親,行禮圓房,從此算是别人家的人了。

    父親曾經叫她“賠錢貨”,其實終究也沒有在她身上花費幾文。

    她很小便懂得自力更生,如今更可以為家裡換取一筆可觀的彩禮。

     當然家裡也要拿一些陪嫁出來。

    父親便說:“這倒是很為難的,嫁個好些的,便須拿出相應的陪嫁來,幾隻兔子是不夠的;或者便隻得揀個普通些的,大家意思意思,都省些事。

    ” 父親要她自己做主。

    然而她已經習慣了沒有意見,習慣了順從與接受,習慣了在接受之後默默地咀嚼後悔,習慣在偷偷後悔之際展開臆想,去猜測另一種選擇後面的種種可能性,無盡的可能性。

     她照例說:“爹說怎麼好便怎麼好吧。

    ”說完了,又很順口地幾乎是很不經意地說,“不過嫁之前,我想去城裡打幾年工。

    再不去,以後便沒機會了。

    ” 說出口,她才為自己驚訝起來。

    她在說這句話之前是完全沒有概念的,然而一旦說出來,便成了決定,成了了不起的大願望、大志向。

    她且為自己的堅持激動起來,眼裡又汪了淚,淚盈盈地看着父親,很堅持地說:“我想先去城裡打幾年工。

    ” 父親要愣一愣才能想明白她話裡的意思,他不覺得這想法有什麼高明,同樣也不覺得這想法有什麼不妥,便随意地嘀咕了一句:“等我同親家說說看。

    ” 事情竟這樣簡單地解決了。

    那些提親的人家,聽說這女孩子有向外之心,便大都撤回八字打了退堂鼓,且說:“虧她會想。

    進了城開了眼,還會再好好回來做人家媳婦嗎?女大十八變,誰曉得會變成什麼樣回來。

    ” 剩下那一家贊成她進城并且願意介紹她進城幫工的,自然便成了合适的人選。

    兩家遂正正式式見了面,遞了帖,請了酒席,親事就算定下來了。

     她看到他未來的丈夫,姓顧,也沒正式名字,因為行三,便人稱顧三。

    大着她幾歲,下巴上已有淡淡胡須,很會幹農活,閑時便往城裡打工,所以有路數,願意介紹她給東家做丫頭——她本來就叫做“丫頭”的麼,真是順理成章。

     那是二月,剛過完年不久,他要進城了,帶她一同走。

     他扛着一株桃花樹,樹根盤得很大,帶着土,相當重,枝上打滿花苞,撒下一路香氣。

    她跟在他後面,東張西望,不時有風景誤了她的行程,但是循着花香追幾步,必然可以趕上。

     休息時,他們肩并肩地坐在大石上,掰一塊馍喝幾口水。

    他擦着一頭一臉的汗,慢慢同她講:“我帶你去見盧老爺——盧府很大的,很有勢力,講究多。

    好比這桃花樹,他們自己已經有桃花林子,可還是每年都叫人從各地扛開得最好的桃花樹來,栽下去就開花了,時間趕得剛剛好。

    我早半個月就得滿山轉,選定好幾棵又大又粗花苞壯的樹,走前一晚再查一遍,認定一棵,連根帶土挖出來。

    這份禮比什麼都叫老爺高興,又不用花錢,隻是太費事,而且不妥當——要是送到城裡,栽下去不開花,又或是樹死了,老爺是要發火的。

    所以好多人都不敢賭,隻有我不怕。

    我最熟悉花性了,會選,會挖,還會種,我選好的桃樹種下去,不出兩天,準開一樹好桃花……” 他講得興高采烈,眉飛色舞。

    他的自信和驕傲影響了她,她仿佛看到偌大一片桃花林,開得如火如荼,雲蒸霞蔚。

    她在這桃花的香氣中見到了自己的輝煌未來,莫名地覺得興奮,覺得大有可為。

     他們在路上走了三天才來到城裡,來到盧府的門前。

    他不急着上門,先把她安頓在相熟的客棧裡,叫夥計給她飯吃,給她打水洗臉,又叫她好好照看着桃花樹不要讓人折了枝子毀了根。

    他自己又徑直去澡堂子洗了澡剃了頭,換身幹淨衣裳才轉回來,變成了另一個爽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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