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論玄疏文義要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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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定故。
法身不爾(雲雲) 同上文雲。
唯有如如如如智。
是名法身。
前二種身是假名。
有第三身。
名為真有。
為前二身而作本故(文)(已上裡書) 法華論雲。
二者示現報佛。
菩薩十地行滿足。
得常涅槃證故。
○三者示現法佛。
菩薩謂如來藏。
性淨涅槃。
常住恒清涼不變故(文) 問。
法身是常。
化身是無常。
其相易了。
報始起雲何常耶。
答。
雖名有始。
而無有終。
又無念念生滅無常。
故說為常也。
壽量疏雲。
二報佛壽量。
有始無終故。
下文雲。
我本行菩薩道。
所成壽命。
今猶未盡。
以行因滿初證佛果。
是故有始。
一證已後。
湛然不滅。
故無有盡終(文) 裡書雲 新撰疏雲。
故無終也(文)誦便也(已上裡書) 又次上引文雲。
應化二身是假名。
有念念滅故(雲雲)報身異此。
非念念滅也(此文雲應者非内應也)玄教迹義雲。
對法身真如空邊。
故報佛十力。
十八不共等。
是有法故言有為。
非生滅有為也(雲雲) 此會通經說有為言也。
又一乘義雲。
應身始起義是無常(雲雲)(應身者報身異名也)大論四十四雲(乃至)十八不共法。
雖為無為法。
以作法故。
是為有為法(雲雲)一具文可見之。
大品經自說有為也。
問。
釋内應身常引證雲。
以法常故。
諸佛亦常者。
爾報身自性。
未是常法。
但與法性相應力。
假法性方名常欤。
答。
法身尚非自性常。
但是因緣假名為常。
況報身乎。
又報身者。
于法性上。
分取其相。
以立之。
若言由法性常者。
即是遍體常。
本由法性立報故也。
法華玄第九雲。
問。
大經金剛身品雲。
雖不常住。
非念念滅。
此是何身。
若是法身。
即應常住。
若是應身。
應念念滅。
雲何而言雖不常住非念念滅耶。
答。
以此問二身義者。
難可會通。
今所明者。
以四義通之。
一者明如來身者。
即是中道。
非念念滅。
故非無常。
亦非常住。
故非是常。
非常非無常。
即中道身也。
又非常故不同虛空。
下雲。
常法無知。
如來有知。
是故非常。
非念念滅。
不同有為故如來身非有為無為也。
又同衆生故是非常住。
異衆生故非念念滅。
故如來之身。
不可思議也。
又存不為有。
故非常住。
已不為無。
故非念念滅。
故如來之身。
非有非無也(文) 二身義者。
定說本迹二身義也。
此義各于一邊。
有一違故。
即不得通之。
今約二而不二。
即合為一身。
離二邊也。
隆海律師。
佛智常住記雲。
佛具三身。
所謂化身應身法身。
理法身佛。
無為常住。
應化身佛。
生滅無常。
二宗共诤。
本非所诤。
但于智法身。
相诤既久。
有所得宗。
執有為無常。
無所得家。
立無為常住。
今依無相宗。
祛彼生滅執焉(文) 智法身者。
亦名報身也。
問答數番。
今依要用。
略出其文義如下。
報身佛第一義故。
非常非無常。
對治門故。
亦常亦無常(雲雲)又雲。
文證甚多。
且仁王經。
明寂滅忍。
中。
下忍雲。
一轉妙覺常湛然(雲雲)又明上忍雲。
超度世谛。
第一義谛之外。
為第十一地。
薩雲。
若覺。
非有非無。
湛然清淨。
常住不變。
同真際等法性(雲雲)五忍皆說智之階級。
又雲。
薩雲若者。
是一切智梵語也。
又大佛頂經第四卷雲。
如果位中菩提涅槃。
真如佛性。
庵摩羅識空。
如來藏。
大圓鏡智。
是七種名稱。
謂雖别清淨圓滿。
體性堅凝。
如金剛王。
常住不壞(雲雲) 又涅槃經第二卷雲。
若言如來是有為者。
即是妄語。
當知是人。
死入地獄(乃至)爾時文殊。
○贊純陀言。
○汝今已作長壽因緣。
能知如來是常住法。
不變異法。
無為之法(雲雲) 又雲。
降煩惱魔。
○以是因緣。
成就具足種種無量。
真實功德。
故稱如來應正遍知。
文殊師利。
汝今不應憶想分别。
以如來法同于諸行(雲雲)準此等文。
是智法身。
非唯理法身常也。
陳如品雲。
舍無常色。
獲得常色。
受想行識。
亦複如是(雲雲) 如是誠文。
不可具引。
難文 大品第六卷雲。
十八不共法。
及一切智。
是名有為法何會。
答。
彼對法身真如空邊。
○故言有為非生滅有為(雲雲)(此玄教迹義釋也見上之) 問。
既雲何為有為法。
若法生住滅。
欲界色界無色界(乃至)十八不共法。
及一切智。
是名有為法。
釋論雲。
有為法。
略說三相。
所謂生住滅(雲雲)何雲非生滅有為耶。
答。
生住滅且據三界等法。
非據一切智說。
又一義。
生住二義有故耳。
釋論雲。
十八不共等。
雖為無為法。
以作法故。
為有為法(雲雲)從因生故。
名作法。
一證湛然。
為無為法。
問。
若雲從因生故名有為者。
雲何雲是有法故名有為耶。
答。
生者有義。
故不相違。
今私雲。
一乘義雲。
應身始起義是無常(文)此是内應。
即報身也。
教迹義雲。
但是佛果上報。
梨耶八識五根等。
始起邊名無常耳(文)可合有義即攝生義也。
無垢稱經第五雲。
有為生滅法。
○菩薩不應盡其有為(乃至)佛智六通。
善圓滿故。
不盡有為(雲雲)何會耶。
答。
利生大故。
受六道四生身故。
不盡有為也。
最勝王經雲。
如是三身。
以有義故。
說于無常(雲雲)疏雲。
或可。
如如智合名法身。
四智無常故。
總标雲或說無常(雲雲)如何通耶。
答。
此為成彼本宗義。
而作此釋。
非經正意。
經正意雲。
初說雲以有義故。
而說于常。
此通三身說無常。
不通法身。
下文雲。
二身假名不實。
念念生滅。
不定住故。
數數出現。
以不定故。
法身不爾(雲雲)又雲。
是法如如。
是惠如如。
是二種如如。
如如智。
不一不異。
是故法身。
具足清淨(雲雲)私雲。
準大乘玄。
報身者。
本無今有。
已有不無之無常也。
如如智者。
是報身。
今經意。
此與如如法合為法身。
約此義邊。
說為無常也。
裡書雲 七卷金光明。
三身品雲。
如是三身。
以有義故。
而說于常。
以有義故。
說于無常。
化身者。
恒轉法輪。
處處如如。
方便相續不斷故。
是故說常。
非是本故。
一切諸用。
不具足現。
故說無常。
應身者。
從無始。
生死相續不斷。
一切諸佛。
不共之法。
能攝持故。
衆生未盡用。
亦不盡故。
是故說常。
非是本故。
以具足用不顯現故。
故說無常。
法身者。
非是行法無有異。
異是自本。
故猶如虛空。
是故說常(文) 今考此文。
無法身無常義也。
最勝王經亦同之(已上裡書) 勝鬘經雲。
道谛無常。
滅谛常住(雲雲)故智法身。
應是無常耶。
答。
此約因位。
道谛說無常。
非佛果智故。
寶窟下雲。
○道亦常無常。
若是四谛中道谛。
此是因道故名無常。
若是佛果之道。
稱之為常(雲雲)問。
若爾佛果智。
何谛攝乎。
答。
滅谛攝。
法華玄第八雲。
十地○(乃至)等覺地。
名為道谛。
如來地一。
依寂滅涅槃。
名滅谛也(雲雲)問。
若佛果智。
是滅谛攝者。
何故寶窟下。
出四谛體。
雲二種生死果。
為苦谛體。
一切煩惱。
漏無漏業。
為集谛體。
五住滅無。
為滅谛體。
常無常戒之定慧。
為道谛體(已上)答。
記答不見故。
私撿。
窟雲。
無邊聖谛章中有此。
出體即此章中。
料簡門雲。
問。
四谛中道。
與菩薩道何異。
答。
莫門大小乘。
四谛中道。
名為因道。
即是無常。
○無上菩提。
謂果道也。
即是常住(文)又一谛章經。
雲此四聖谛。
三是無常一是常(雲雲)故知果道是滅谛攝。
以為常住也。
然雲常無常戒定慧為道谛者。
亦有一意。
且屬道谛。
道義同故。
然非正意也。
裡書雲 問。
内應身者。
湛然常住欤。
為當如何。
攝論第十五雲。
法身為二身本。
本既常住。
末依于本。
相續恒在故。
末亦常住。
論曰。
由應身無舍離故。
釋曰。
如來自圓德。
及利益諸菩薩。
此二事即是應身。
故應常住。
論曰。
由化身數起現故。
釋曰。
化身為度衆生(乃至)窮生死際。
無一刹那時。
不相續示現。
得無上菩提。
及般涅槃。
何以故。
所度衆生恒有。
如來大悲。
無體廢故。
是故化身。
亦是常住。
論曰。
如恒受樂。
如恒施食。
二身常住。
應如此知。
釋曰。
為顯二身常住故。
引此二事為譬。
如世間說。
○由本及事。
二義不斷。
故名常住(文)(已上裡書) 已上裡書 涅槃經雲(第九卷二十卷文也)本有今無。
本無今有。
三世有法。
無有是處(雲雲)此偈意何。
答。
迷故本有煩惱。
悟故今無煩惱。
迷故本無般若。
悟故今有般若。
既約迷悟故。
有無即不定。
有無非今非本。
故非三世也(雲雲)(此是約迷悟一義也又約二惠略釋之) 涅槃疏第十八。
二義釋。
一約二惠以釋。
二約迷悟以釋(雲雲)如文。
今所解即是涅槃義疏釋也。
問。
佛地唯識莊嚴論等。
皆說自受用身。
生滅無常。
佛地論第三雲。
是故如來有為功德。
從因生故。
雖念念滅。
而無斷盡(雲雲) 唯識第十雲。
四智心品。
所依常故。
無斷盡。
故亦說為常。
非自性常。
從因生故。
生者歸滅。
一向記故。
不見色心。
非無常故(雲雲)莊嚴論雲。
常有三種。
一本性常。
謂自性身。
此身本來。
性常住故。
二不斷常。
謂受用身。
恒受法樂。
無間斷故。
三相續常。
謂變化身。
沒已複現。
化無盡故(雲雲)答。
是皆權教分齊。
非實教意。
其唯識等。
皆說佛智從有為無漏智種生。
此非一乘教意也。
今私雲。
權教分齊者。
可考定之。
裡書雲 述記十雲。
四智心品。
所依真如常故常。
其四智品體。
無斷及無盡故說常。
無斷常者。
是不斷常義。
報身也無盡常者。
是化身。
相續常義。
莊嚴論。
說三種常。
故如常施食受樂等事。
四智非自性常義。
從因所生者。
謂修從種生故。
若初唯生。
後不滅者。
便違佛說。
一向記言生者。
皆滅故。
又若色心。
是自性常者。
不見說故。
違比量故。
獲得常色等者。
由願力化有情。
是不斷相續常義(雲雲)求雲。
色心常違比量者。
具足三支。
何立之乎(已上裡書) 大般若經勝天王分雲。
如來法性。
在有情類。
蘊界處中。
從無始來。
展轉相續。
煩惱不染。
本性清淨。
一切聖法。
由此成就。
○謂佛如來無邊功德。
不共之法。
從此性生(雲雲)天親佛性論第二雲。
二空所顯真如。
雲應得因由此空故。
得菩提心及加行等乃至道後法身(雲雲)金剛三昧經。
真性空品雲。
信此身中真如種子等(雲雲)涅槃獅子吼品雲。
佛性者。
三菩提中道種子(雲雲)瑜伽論五十二雲。
出世間法。
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
非彼習氣積集種子所生(雲雲)又雲。
雲何建立三種般若涅槃等。
一切皆有真如所緣緣故。
問由有障無障差别故(雲雲)取意。
問。
無相宗。
依何論文。
立佛智無為常住耶。
答。
無相宗意。
遠依妙德淨名。
近依馬鳴龍樹等論也。
涅槃第二文殊。
贊純陀言。
善哉汝今能知如來常住(取意略)起信論雲。
複次真如者。
依言說分别。
有二種義。
雲何為二。
一者如實空。
以能究竟顯實故。
二者如實不空。
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等(雲雲)智論三十七雲。
菩薩行般若波羅蜜。
不觀薩婆若與過去同何以故。
過去世是虛妄。
薩婆若是實法(乃至)三世者。
從凡夫虛妄生。
雲何與薩婆若合。
譬如真金不與弊鐵同相(雲雲) 私雲。
法華論明報佛是常。
而以實相顯。
為報身者。
亦是理法身義。
非唯智故。
非分明。
此中深義。
猶可研之。
已上四張依隆海律師說。
而述之。
少加私意耳。
華玄略述三雲。
學權論者。
妄以二因證佛無常。
有刹那壞(雲雲)從因生故。
一向記故。
不見色心。
非無常故也。
金光明疏雲(四卷金光明疏嘉祥)又複。
法身本有。
無有生滅。
報佛與之相應。
亦無生滅。
是故大經雲。
諸佛所師所謂法也。
以法常故。
諸佛亦常。
又化身如來。
以二佛為體。
以衆生為緣。
體緣無盡故。
化身亦無盡也。
故雲三身常住。
如七卷經中明。
應化二身。
是相續常者。
以菩薩業識所顯項背光明。
此二相等。
合名報佛。
同與樂因相應。
故好體論之。
實是化身。
故言念念相續常。
若與理相應之報。
是凝然常住(文) 好體者。
餘處亦住住有此語也。
此語者。
為體之語類也。
體タラクハ止可訓欤。
亦可訓正正者直也。
中論疏記中卷雲。
好體破發者。
體猶悟也。
又好體者。
猶委曲也(雲雲) 涅槃疏第二十雲。
有師解雲。
業字誤。
好體應是我字(雲雲) 準此好體言。
是正也。
法身有色無色事 問。
付法應化三身。
且法身佛有色耶。
答。
今且法報二身。
合為法身。
此身唯靈智無色相。
若依淨影意。
亦有色法(雲雲) 窟上雲。
次論法身有色無色。
古今诤論。
有人言。
法身有色。
泥洹經雲。
妙色湛然常安隐。
不随時節劫數遷。
涅槃雲。
舍無常色。
獲得常色。
地論雲。
如來相好莊嚴。
為實報身。
又菩薩廣劫。
修作相好之因。
而何無果。
以文義推之。
當知法身有色。
破無色
法身不爾(雲雲) 同上文雲。
唯有如如如如智。
是名法身。
前二種身是假名。
有第三身。
名為真有。
為前二身而作本故(文)(已上裡書) 法華論雲。
二者示現報佛。
菩薩十地行滿足。
得常涅槃證故。
○三者示現法佛。
菩薩謂如來藏。
性淨涅槃。
常住恒清涼不變故(文) 問。
法身是常。
化身是無常。
其相易了。
報始起雲何常耶。
答。
雖名有始。
而無有終。
又無念念生滅無常。
故說為常也。
壽量疏雲。
二報佛壽量。
有始無終故。
下文雲。
我本行菩薩道。
所成壽命。
今猶未盡。
以行因滿初證佛果。
是故有始。
一證已後。
湛然不滅。
故無有盡終(文) 裡書雲 新撰疏雲。
故無終也(文)誦便也(已上裡書) 又次上引文雲。
應化二身是假名。
有念念滅故(雲雲)報身異此。
非念念滅也(此文雲應者非内應也)玄教迹義雲。
對法身真如空邊。
故報佛十力。
十八不共等。
是有法故言有為。
非生滅有為也(雲雲) 此會通經說有為言也。
又一乘義雲。
應身始起義是無常(雲雲)(應身者報身異名也)大論四十四雲(乃至)十八不共法。
雖為無為法。
以作法故。
是為有為法(雲雲)一具文可見之。
大品經自說有為也。
問。
釋内應身常引證雲。
以法常故。
諸佛亦常者。
爾報身自性。
未是常法。
但與法性相應力。
假法性方名常欤。
答。
法身尚非自性常。
但是因緣假名為常。
況報身乎。
又報身者。
于法性上。
分取其相。
以立之。
若言由法性常者。
即是遍體常。
本由法性立報故也。
法華玄第九雲。
問。
大經金剛身品雲。
雖不常住。
非念念滅。
此是何身。
若是法身。
即應常住。
若是應身。
應念念滅。
雲何而言雖不常住非念念滅耶。
答。
以此問二身義者。
難可會通。
今所明者。
以四義通之。
一者明如來身者。
即是中道。
非念念滅。
故非無常。
亦非常住。
故非是常。
非常非無常。
即中道身也。
又非常故不同虛空。
下雲。
常法無知。
如來有知。
是故非常。
非念念滅。
不同有為故如來身非有為無為也。
又同衆生故是非常住。
異衆生故非念念滅。
故如來之身。
不可思議也。
又存不為有。
故非常住。
已不為無。
故非念念滅。
故如來之身。
非有非無也(文) 二身義者。
定說本迹二身義也。
此義各于一邊。
有一違故。
即不得通之。
今約二而不二。
即合為一身。
離二邊也。
隆海律師。
佛智常住記雲。
佛具三身。
所謂化身應身法身。
理法身佛。
無為常住。
應化身佛。
生滅無常。
二宗共诤。
本非所诤。
但于智法身。
相诤既久。
有所得宗。
執有為無常。
無所得家。
立無為常住。
今依無相宗。
祛彼生滅執焉(文) 智法身者。
亦名報身也。
問答數番。
今依要用。
略出其文義如下。
報身佛第一義故。
非常非無常。
對治門故。
亦常亦無常(雲雲)又雲。
文證甚多。
且仁王經。
明寂滅忍。
中。
下忍雲。
一轉妙覺常湛然(雲雲)又明上忍雲。
超度世谛。
第一義谛之外。
為第十一地。
薩雲。
若覺。
非有非無。
湛然清淨。
常住不變。
同真際等法性(雲雲)五忍皆說智之階級。
又雲。
薩雲若者。
是一切智梵語也。
又大佛頂經第四卷雲。
如果位中菩提涅槃。
真如佛性。
庵摩羅識空。
如來藏。
大圓鏡智。
是七種名稱。
謂雖别清淨圓滿。
體性堅凝。
如金剛王。
常住不壞(雲雲) 又涅槃經第二卷雲。
若言如來是有為者。
即是妄語。
當知是人。
死入地獄(乃至)爾時文殊。
○贊純陀言。
○汝今已作長壽因緣。
能知如來是常住法。
不變異法。
無為之法(雲雲) 又雲。
降煩惱魔。
○以是因緣。
成就具足種種無量。
真實功德。
故稱如來應正遍知。
文殊師利。
汝今不應憶想分别。
以如來法同于諸行(雲雲)準此等文。
是智法身。
非唯理法身常也。
陳如品雲。
舍無常色。
獲得常色。
受想行識。
亦複如是(雲雲) 如是誠文。
不可具引。
難文 大品第六卷雲。
十八不共法。
及一切智。
是名有為法何會。
答。
彼對法身真如空邊。
○故言有為非生滅有為(雲雲)(此玄教迹義釋也見上之) 問。
既雲何為有為法。
若法生住滅。
欲界色界無色界(乃至)十八不共法。
及一切智。
是名有為法。
釋論雲。
有為法。
略說三相。
所謂生住滅(雲雲)何雲非生滅有為耶。
答。
生住滅且據三界等法。
非據一切智說。
又一義。
生住二義有故耳。
釋論雲。
十八不共等。
雖為無為法。
以作法故。
為有為法(雲雲)從因生故。
名作法。
一證湛然。
為無為法。
問。
若雲從因生故名有為者。
雲何雲是有法故名有為耶。
答。
生者有義。
故不相違。
今私雲。
一乘義雲。
應身始起義是無常(文)此是内應。
即報身也。
教迹義雲。
但是佛果上報。
梨耶八識五根等。
始起邊名無常耳(文)可合有義即攝生義也。
無垢稱經第五雲。
有為生滅法。
○菩薩不應盡其有為(乃至)佛智六通。
善圓滿故。
不盡有為(雲雲)何會耶。
答。
利生大故。
受六道四生身故。
不盡有為也。
最勝王經雲。
如是三身。
以有義故。
說于無常(雲雲)疏雲。
或可。
如如智合名法身。
四智無常故。
總标雲或說無常(雲雲)如何通耶。
答。
此為成彼本宗義。
而作此釋。
非經正意。
經正意雲。
初說雲以有義故。
而說于常。
此通三身說無常。
不通法身。
下文雲。
二身假名不實。
念念生滅。
不定住故。
數數出現。
以不定故。
法身不爾(雲雲)又雲。
是法如如。
是惠如如。
是二種如如。
如如智。
不一不異。
是故法身。
具足清淨(雲雲)私雲。
準大乘玄。
報身者。
本無今有。
已有不無之無常也。
如如智者。
是報身。
今經意。
此與如如法合為法身。
約此義邊。
說為無常也。
裡書雲 七卷金光明。
三身品雲。
如是三身。
以有義故。
而說于常。
以有義故。
說于無常。
化身者。
恒轉法輪。
處處如如。
方便相續不斷故。
是故說常。
非是本故。
一切諸用。
不具足現。
故說無常。
應身者。
從無始。
生死相續不斷。
一切諸佛。
不共之法。
能攝持故。
衆生未盡用。
亦不盡故。
是故說常。
非是本故。
以具足用不顯現故。
故說無常。
法身者。
非是行法無有異。
異是自本。
故猶如虛空。
是故說常(文) 今考此文。
無法身無常義也。
最勝王經亦同之(已上裡書) 勝鬘經雲。
道谛無常。
滅谛常住(雲雲)故智法身。
應是無常耶。
答。
此約因位。
道谛說無常。
非佛果智故。
寶窟下雲。
○道亦常無常。
若是四谛中道谛。
此是因道故名無常。
若是佛果之道。
稱之為常(雲雲)問。
若爾佛果智。
何谛攝乎。
答。
滅谛攝。
法華玄第八雲。
十地○(乃至)等覺地。
名為道谛。
如來地一。
依寂滅涅槃。
名滅谛也(雲雲)問。
若佛果智。
是滅谛攝者。
何故寶窟下。
出四谛體。
雲二種生死果。
為苦谛體。
一切煩惱。
漏無漏業。
為集谛體。
五住滅無。
為滅谛體。
常無常戒之定慧。
為道谛體(已上)答。
記答不見故。
私撿。
窟雲。
無邊聖谛章中有此。
出體即此章中。
料簡門雲。
問。
四谛中道。
與菩薩道何異。
答。
莫門大小乘。
四谛中道。
名為因道。
即是無常。
○無上菩提。
謂果道也。
即是常住(文)又一谛章經。
雲此四聖谛。
三是無常一是常(雲雲)故知果道是滅谛攝。
以為常住也。
然雲常無常戒定慧為道谛者。
亦有一意。
且屬道谛。
道義同故。
然非正意也。
裡書雲 問。
内應身者。
湛然常住欤。
為當如何。
攝論第十五雲。
法身為二身本。
本既常住。
末依于本。
相續恒在故。
末亦常住。
論曰。
由應身無舍離故。
釋曰。
如來自圓德。
及利益諸菩薩。
此二事即是應身。
故應常住。
論曰。
由化身數起現故。
釋曰。
化身為度衆生(乃至)窮生死際。
無一刹那時。
不相續示現。
得無上菩提。
及般涅槃。
何以故。
所度衆生恒有。
如來大悲。
無體廢故。
是故化身。
亦是常住。
論曰。
如恒受樂。
如恒施食。
二身常住。
應如此知。
釋曰。
為顯二身常住故。
引此二事為譬。
如世間說。
○由本及事。
二義不斷。
故名常住(文)(已上裡書) 已上裡書 涅槃經雲(第九卷二十卷文也)本有今無。
本無今有。
三世有法。
無有是處(雲雲)此偈意何。
答。
迷故本有煩惱。
悟故今無煩惱。
迷故本無般若。
悟故今有般若。
既約迷悟故。
有無即不定。
有無非今非本。
故非三世也(雲雲)(此是約迷悟一義也又約二惠略釋之) 涅槃疏第十八。
二義釋。
一約二惠以釋。
二約迷悟以釋(雲雲)如文。
今所解即是涅槃義疏釋也。
問。
佛地唯識莊嚴論等。
皆說自受用身。
生滅無常。
佛地論第三雲。
是故如來有為功德。
從因生故。
雖念念滅。
而無斷盡(雲雲) 唯識第十雲。
四智心品。
所依常故。
無斷盡。
故亦說為常。
非自性常。
從因生故。
生者歸滅。
一向記故。
不見色心。
非無常故(雲雲)莊嚴論雲。
常有三種。
一本性常。
謂自性身。
此身本來。
性常住故。
二不斷常。
謂受用身。
恒受法樂。
無間斷故。
三相續常。
謂變化身。
沒已複現。
化無盡故(雲雲)答。
是皆權教分齊。
非實教意。
其唯識等。
皆說佛智從有為無漏智種生。
此非一乘教意也。
今私雲。
權教分齊者。
可考定之。
裡書雲 述記十雲。
四智心品。
所依真如常故常。
其四智品體。
無斷及無盡故說常。
無斷常者。
是不斷常義。
報身也無盡常者。
是化身。
相續常義。
莊嚴論。
說三種常。
故如常施食受樂等事。
四智非自性常義。
從因所生者。
謂修從種生故。
若初唯生。
後不滅者。
便違佛說。
一向記言生者。
皆滅故。
又若色心。
是自性常者。
不見說故。
違比量故。
獲得常色等者。
由願力化有情。
是不斷相續常義(雲雲)求雲。
色心常違比量者。
具足三支。
何立之乎(已上裡書) 大般若經勝天王分雲。
如來法性。
在有情類。
蘊界處中。
從無始來。
展轉相續。
煩惱不染。
本性清淨。
一切聖法。
由此成就。
○謂佛如來無邊功德。
不共之法。
從此性生(雲雲)天親佛性論第二雲。
二空所顯真如。
雲應得因由此空故。
得菩提心及加行等乃至道後法身(雲雲)金剛三昧經。
真性空品雲。
信此身中真如種子等(雲雲)涅槃獅子吼品雲。
佛性者。
三菩提中道種子(雲雲)瑜伽論五十二雲。
出世間法。
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
非彼習氣積集種子所生(雲雲)又雲。
雲何建立三種般若涅槃等。
一切皆有真如所緣緣故。
問由有障無障差别故(雲雲)取意。
問。
無相宗。
依何論文。
立佛智無為常住耶。
答。
無相宗意。
遠依妙德淨名。
近依馬鳴龍樹等論也。
涅槃第二文殊。
贊純陀言。
善哉汝今能知如來常住(取意略)起信論雲。
複次真如者。
依言說分别。
有二種義。
雲何為二。
一者如實空。
以能究竟顯實故。
二者如實不空。
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等(雲雲)智論三十七雲。
菩薩行般若波羅蜜。
不觀薩婆若與過去同何以故。
過去世是虛妄。
薩婆若是實法(乃至)三世者。
從凡夫虛妄生。
雲何與薩婆若合。
譬如真金不與弊鐵同相(雲雲) 私雲。
法華論明報佛是常。
而以實相顯。
為報身者。
亦是理法身義。
非唯智故。
非分明。
此中深義。
猶可研之。
已上四張依隆海律師說。
而述之。
少加私意耳。
華玄略述三雲。
學權論者。
妄以二因證佛無常。
有刹那壞(雲雲)從因生故。
一向記故。
不見色心。
非無常故也。
金光明疏雲(四卷金光明疏嘉祥)又複。
法身本有。
無有生滅。
報佛與之相應。
亦無生滅。
是故大經雲。
諸佛所師所謂法也。
以法常故。
諸佛亦常。
又化身如來。
以二佛為體。
以衆生為緣。
體緣無盡故。
化身亦無盡也。
故雲三身常住。
如七卷經中明。
應化二身。
是相續常者。
以菩薩業識所顯項背光明。
此二相等。
合名報佛。
同與樂因相應。
故好體論之。
實是化身。
故言念念相續常。
若與理相應之報。
是凝然常住(文) 好體者。
餘處亦住住有此語也。
此語者。
為體之語類也。
體タラクハ止可訓欤。
亦可訓正正者直也。
中論疏記中卷雲。
好體破發者。
體猶悟也。
又好體者。
猶委曲也(雲雲) 涅槃疏第二十雲。
有師解雲。
業字誤。
好體應是我字(雲雲) 準此好體言。
是正也。
法身有色無色事 問。
付法應化三身。
且法身佛有色耶。
答。
今且法報二身。
合為法身。
此身唯靈智無色相。
若依淨影意。
亦有色法(雲雲) 窟上雲。
次論法身有色無色。
古今诤論。
有人言。
法身有色。
泥洹經雲。
妙色湛然常安隐。
不随時節劫數遷。
涅槃雲。
舍無常色。
獲得常色。
地論雲。
如來相好莊嚴。
為實報身。
又菩薩廣劫。
修作相好之因。
而何無果。
以文義推之。
當知法身有色。
破無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