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論玄疏文義要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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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菩薩地位義(略廣)
十信不同。
退不退義。
真悟十地(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無生忍位。
五十二位名(大乘七賢華嚴幾位) 修行時量(何以入僧祇三祇配位) 等覺地。
僧祇數有異說。
三祇劫劫量(僧祇數善行僧祇) 速疾成佛有無(超劫大頓悟小頓悟) 有為般若。
四依位分(得義多少) 三種意生身(同異有有生死) 大力菩薩(初地反易) 為物反易(白報反易為物反易) 斷惑分齊。
菩薩地位義 問。
今宗家意。
何建立菩薩地位耶。
答。
形勢非一(雲雲)法華疏第一雲。
但菩薩略廣二位。
略說則十四賢聖。
廣說五十一位。
十四賢聖者。
外凡及内凡三賢并十地也。
廣說五十一位者。
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地。
妙覺屬佛。
非菩薩地攝也(文)此中。
外凡即十信位。
内凡三賢即十住十行十回向也。
問。
何故十信名外凡。
三賢名内凡乎。
答。
論内外略有二種。
一約邪正以分内外。
謂内道。
外道二約大乘信望理為内外。
就大乘中。
一念信無生為内。
未信為外。
又五根立者名内。
未立者名外。
又十信未入無所得名外。
十信已上無所得心發方名内也。
今此中。
正約有得無得。
以分内外。
雖初發心亦學大乘無所得心。
而未明了。
數數退進。
猶名有得。
為外凡也。
裡書雲 正位十信者。
雖信無生。
而未明了故。
名内外凡也(已上裡書) 名玄四。
釋般若大義中雲。
五十二位大賢聖位。
皆在般若藏中(雲雲) 裡書雲 依此文意者。
于正位十信者。
信無生雖未明了。
學無生之一邊之故。
且名内凡也(已上裡書) 玄佛性義雲○然由來亦言有理内外凡夫及内道外道。
故信等五根未立者理外行心名外凡夫。
五根立者。
理内行心名内凡夫。
故言理内行心理外行心。
既有此語。
亦即是理内外義。
但舊師等不甚分明。
作此名數耳。
經言。
複次道有二種。
一外二内。
外道道者。
無常無樂。
内道道者。
有常有樂。
菩提解脫亦複如是。
聲聞菩提無常無樂。
諸佛菩薩所有菩提常樂我淨。
解脫亦然也○又若言一切諸法有生滅者。
皆是理外。
悉屬外道。
若一切法無生滅者。
皆是理内。
即屬内道。
故今明發心悟不生不滅。
如般若中所辨。
名為内道也。
分理内外竟(文) 理内外義。
是此宗一科大義也。
見淨名玄(雲雲) 又八科章有義目而阙文。
仁王般若雲(受持品)習忍以前。
行十善菩薩。
有退有進。
譬如輕毛随風東西。
○雖以十千劫行十正道(等文。
起信論雲經萬劫。
與此同) 疏雲。
此心前外凡十信(雲雲)又雲。
善趣見理未明。
數數退大住小乘。
似彼輕毛随風動。
不能正住(文)又雲○明十千劫有所得心行十正道亦不得進位也○發無所得心。
入習忍位也(文) 裡書雲 見疏意。
今習忍以前者。
習忍配十住故。
以前者不限仰學十善欤。
與上卷意别也。
上卷意者。
習種性當十信位釋。
下卷意者。
習種性配十住也。
十信亦名十善位。
亦名輕毛。
亦名假名菩薩。
名字菩薩。
信根菩薩也。
十住(華嚴)亦名習種姓。
亦名十解(若依仁王十住台為性種。
十善後别有十信。
見後之璎珞同仁王。
見疏意也)十行亦名性種性。
十回向亦名道種性(雲雲) 四論玄第五卷(均正師)釋璎珞淨目天子。
法才王子。
舍利弗不能入七住雲。
今謂十住前得二谛空位中退也。
又本業經雲。
退入外道。
起大邪見。
及作五逆等。
豈非初發心前具縛凡夫菩薩泛明之也。
若得中假十信位與三十心及初地已上。
更造大邪見等。
無有是處(文) 又雲。
今無得意。
開則有六位。
一學無得凡夫位乘。
二假十信位乘。
三初發心中十信位乘。
四相似乘位。
即此心也。
五從初地已上。
至金剛心真乘位。
六佛果是果位乘(文) 今案。
此均師意。
初凡夫位退。
第二第三中假十信即不退也。
又嘉祥意。
十善菩薩有退。
習種之十信即不退也(見下文)十住。
十行。
仁王合為性種故。
前習種隻是十信。
華嚴此名賢首。
當仁王習種。
非輕毛十信位也。
仁王疏雲(散華品)此經性種在十解十行。
依華嚴十住為習種。
十行為性種。
依華嚴十解為十住。
一名發心住(乃至)灌頂住行者。
一名歡喜行(乃至)十名真實行(文)問。
依仁王經。
亦應雲十住為習種。
十行為性種。
同華嚴經。
依何文理十住十行合為後性種耶。
答(見後文也) 仁王雲。
(散花品)初發相信恒河沙衆生。
修行伏忍。
于三寶中生習種姓十信。
信心。
精進○念心。
惠心。
定心。
施心。
戒心。
護心。
願心。
回向心。
是為菩薩能少分化衆生。
已超過二乘一切善地(文) 仁王經疏雲。
此經中。
十解為習種。
十行為性種。
在十解十行。
依華嚴。
十住為習種。
十行為性種。
依華嚴。
十住一名發心住(乃至)十灌頂住。
十行者一名歡喜行(乃至)十名真實行(文) 任經文并今疏文者。
今經習種。
性種。
道種。
如次可雲華嚴十住。
十行。
十回向。
勘多悉之。
仁王經雲。
十善菩薩發大心。
長别三界苦輪海。
中下品善粟散王。
上品十善鐵輪王。
習種銅輪二天下。
銀輪三天。
性種性道種堅德轉輪王(文已上以或本書加之) 華嚴雲。
賢首位中。
得海印等塵數三昧。
于十方界能現八相。
即當此位也。
涅槃疏第七雲。
如華嚴所明。
十住初心。
便能八相成道(文)此明華嚴賢首為十住初心也。
裡書雲 璎珞經賢聖名字品列十信。
以不退心為第六。
而不說施心(矣)又以念為第二。
精進為第三。
又後四雲回向。
護。
戒。
願。
仁王雲戒。
護。
願。
回向也。
信解品疏雲。
所言十信者。
信進。
念。
定。
惠。
五根為五。
第六不退心。
第七回向心。
第八戒心。
第九護心。
第十願心(雲雲)(已上) 又仁王偈雲。
伏忍聖胎三十人。
十信十止十堅心(文)十止者。
當華嚴十住及十行。
今合為十止也。
十止者。
經雲。
四意止。
身受心法。
三意止。
慈施惠。
三意止。
過去因忍。
現在因果忍。
未來果忍也(此十二因緣起觀也) 疏雲。
解雲。
無量恒河沙世界人天二乘。
修行種種功德。
聚集作一分。
與信心菩薩等也(乃至)十信忍超過二乘地者。
此是大乘之解。
故過二乘(文) 法華遊意。
合珍雲。
大乘義章依法散經雲此心前有二種十信。
而立假十信。
中十信矣。
嘉祥師意。
三十心前但有十信。
都不言假之與中也(雲雲)(三乘位數雲。
三論有二師。
均僧正分六十二位。
謂假十信中十信雲雲。
嘉祥但有五十二位雲雲) 退不退事 問。
付位行念三不退。
且菩薩何位得位不退耶。
答。
十信第六心。
或十住第七心(雲雲) 法華疏第一雲。
舊明三種不退。
二位不退。
二行不退。
三念不退。
釋三不退。
凡有四說。
○(第四說三上加證不退為第一。
更可見文之)今謂。
經論不同。
難可詳會。
本業璎珞經雲。
十住第六住。
猶退作五逆。
況複二乘。
而十信第六信名為不退心。
則知六信以上便是不退。
地持論雲。
種性菩薩或進或退。
則與本業大意略同。
然多是外凡。
第六心免位退也。
所以知然者。
十信中。
前五則是五根不立。
第六稱不退心。
五根既立故。
複得不退。
則知。
六心以上無有退也。
又經言。
十信菩薩十千劫行道。
攝大乘論明阿僧祇劫修行。
而舍利弗六十劫行道。
六心中退者。
此則是仰學六信。
猶未證六信也。
而璎珞經言六住退者。
龍樹釋此語雲。
欲怖地前菩薩令速入初地故雲退耳。
其實不退(文) 自今謂經論不同至大意略同者。
經論各自相違。
初舉璎珞二文相違。
一者六住退。
二者六信不退。
彼經列十信。
名第六為不退信。
裡書 涅槃疏十七雲。
但解六位不同。
開善等門宗解雲。
是三十心前第六心。
名為六住。
第七心即不退。
此于六住。
鄰于七住。
當得于七住故。
雲為六住說。
得醫藥不得。
悉皆自差也。
今明六心是退。
如舍利弗等等并退。
此心既是退位。
若遇善知識即不退。
若不遇即退。
作闡提犯五逆等。
何得言定差。
故亦不可(雲雲) 三乘位數雲。
十信七心以上免位退。
或雲六心以上是不退也(雲雲)(已上裡書) 本業璎珞經上雲。
如上目天子。
法才王子。
舍利弗等。
欲入第七住。
其中值惡因緣故。
退入凡夫不善惡中(文)地持論。
或進或退者。
舉論二說。
或進者。
謂或說不退也。
或退者。
退進不定。
且舉退一邊故。
雲與本業略同也。
地持論第三雲。
無種性處。
人善趣成就。
數退數進。
有種性處。
成就無有退失數數增進(文)十住不退(文) 又第一雲。
種性菩薩白淨之法。
不現在前。
或生惡道(略抄) 又雲。
種性菩薩無善友等四法故。
不能得成就無上菩提。
若得此四法疾得菩提(取意) 疏然多是外凡第六心既位退也等者。
自下有二釋。
此初釋也。
謂約多分雲十信六心不退。
意顯少分十住亦有退。
又經言十信雲下。
第二釋也。
十信六心以上實不退。
而教中說退。
是方便說。
謂令地前菩薩生恐怖心故作是說。
然非全無事也。
然者指何事說六住退耶。
謂身子六心退故。
假說六住也。
六心者是六信。
此是仰學六信。
非正得入六信耳。
言仰學六信者。
正在第五信。
仰修六信也。
以第五信是退位故。
退作惡人也。
今更案雲。
仰學六信。
非必次第在第五信。
但可雲善趣初心仰學十信。
于仰學十信中。
第六心也(如雲有相十地等也。
又淨影釋雲。
善趣位中。
後十二住等也。
若爾亦可雲仰學六住。
然約自分中故。
雲仰學十信也)所以知非第七住者。
十信位長萬劫。
或僧祇劫。
過此應入七住。
然身子唯六十劫行故非七住。
但是十信也。
十信中非六信者。
還用不退心名也。
又優婆塞經一雲。
舍利弗等六萬劫退。
未得解脫分法(取意)此約小劫欤。
既雲未得解脫分。
明知非入十住也。
裡書雲 後曰。
案雲。
以十信位經一萬劫。
及說經僧祇證。
身子六十劫。
非第六信也。
此義雖理未詳。
而能契文相耳。
先案雲。
十信經一萬劫得入十信而身子六十劫行道證。
知未得六住也。
然言猶未證六信者。
六信猶未得之。
況六住哉。
此義雖分明。
然小不順文矣。
又人雲。
正在第五信仰修第六信者。
今難雲。
六十劫何至第五信乎。
若言初時短後時長者。
何妨六十劫至第六信。
自七心後經一萬劫乎。
大師何故以一萬劫久證非得第六心乎(已上裡書雲) 大論第十二說。
舍利弗六十劫中行菩薩道。
欲度布施。
何時由乞眼人退趣小乘(取意)統略上雲。
璎珞經二文解。
一雲。
十信中第六信。
名不退心。
免于位退。
次文雲。
十住第六住猶退。
第七住不退。
二文相違。
今以兩義融會。
一約利鈍。
二就權實(乃至)故龍樹十住婆娑雲。
言十住退者。
為怖地前菩薩(等文有别本雲。
十地婆娑也) 此中二釋與疏兩解大同也。
初約利鈍。
疏初釋雲。
多分不退。
此即許實有退者。
就疏意此位多分不退。
多分者。
若不過施勝退。
緣時不退。
或多人不退。
最鈍根者有退。
如此等義不的指示。
直雲多分。
統略約二根性分明指示。
後約權實者。
有權化人現有退。
疏雲。
方便說有退。
此二處釋。
俱明實不退也。
統略釋化城品雲。
一者十住中有利根人即不退。
二者鈍根人則退。
十信亦爾。
但十信據初明退不退。
十住約終辨退不退(文)此與上文初解同也 意雲。
十信前五心。
利鈍俱退。
十住七心已上。
利鈍俱不退也。
六信已上六住已還。
鈍退利不退。
故雲十信亦爾。
以五信為退。
以六信為不退。
約初明退不退一對。
此約利根。
以六住為退。
以七住為不退者。
約終明一對。
此約鈍根也。
承說雲。
示鈍有退故。
二釋猶一義耳(此且一時之義勢也。
亦不退二釋别耳) 十住毗婆娑。
為怖地前者。
今考多本不得此文。
有勤學之輩。
更可考之(起信論說。
信成就有退堕惡趣者。
非其實退○恐怖令使發勇猛故雲雲) 裡書雲 十住婆娑第三卷(阿惟越緻品之次有易行品)易行品初文雲。
問曰。
至阿惟越緻地者。
行諸難行久乃可得。
或堕聲聞辟支佛地。
若爾者是大衰患。
(乃至)菩薩亦如是。
若于聲聞地及辟支佛地。
應生大怖畏。
○答曰○若人發願欲求菩提未得阿惟越緻。
于其中間應不惜身命。
晝夜精進如救頭燃(雲雲)(此文雖似今所引。
而不分明耳)(已上裡書) 法華玄略述雲。
回小人斷四住。
或初入十住不退。
直往未斷故退(取意) 又雲。
十信六心已上位不退。
今意七心已上也。
十住斷結經雲。
身子自雲。
我昔在壞器時。
從一住至五住退。
複至六住。
如是經曆六十劫中。
竟不能到不退。
即十信六心退。
未至七心不退位(取意) 何引六住退證六信退乎。
此存别義也。
然經言住者。
于信說住名而已。
涅槃疏十七雲。
開善門宗雲。
六住者。
此心前第六心。
名為六住。
第七心即不退。
此于六住鄰于七住不退。
○今明六心是退。
如舍利弗等并退。
此心既是退位。
若遇善知識即不退。
若不遇即作闡提。
犯五逆等。
何言定差(文) 三乘位數雲。
十信七心已上免位退。
或雲。
六心已上是不退也(雲雲) 問。
言六信不退者。
付何十信耶。
若就仁王所說。
外凡十信欤。
當無所得習種性十信欤。
答(雲雲) 問。
若十善輕毛十信者。
何越無所得十信對十住論退不退耶。
若習種性十信者。
仁王璎珞同明外凡十信故仁王疏引璎珞經十信。
明輕毛十信輪王小王勝生。
故知。
璎珞十信。
即仁王十善輕毛菩薩也。
次即有十住也。
爾者何可定耶。
答。
外凡十善位也。
而璎珞十住在輕毛次。
此即無得十信。
當華嚴賢首位也。
此以十信亦名十住。
未華嚴十住位也(更思決之) 維摩疏一雲。
一位不退。
謂不退為二乘。
或雲外凡七心。
或雲十住七心(文)(此文十信七心不退也) 問。
菩薩何位得行不退念不退乎。
答。
七地行不退。
八地念不退也。
法華論疏中雲。
八地以上免于三退(雲雲) 法華略述五雲。
七地為行不退。
八地為念不退(雲雲) 論疏上雲。
第八地不退者。
論雲。
下功用不能動。
此是行不退。
論雲。
上無相行不能動。
謂念不退(取意) 此中下功用者。
前六地有相有功用位。
上無相行者。
七地無相有功用也。
此即七地望前六地。
以為上也。
若望八地猶可名下。
此就八地。
論所離也。
璎珞經上卷雲。
進入初地法流水中。
名摩诃薩聖種性(雲雲) 淨影義章。
八地以上名法流水也。
已上且付法華疏廣略二位。
問答之。
大論四十一雲。
于柔順忍。
每生忍中間。
所有法名頂。
住是頂上。
直趣佛道。
不複畏堕。
譬如聲聞法中。
懦忍中間名為頂法。
問曰。
若得頂不堕。
今雲何言頂堕。
答曰。
垂近應得而先者名為堕。
得頂者。
智慧安隐。
則不畏堕。
譬如山頂更得到頂則不畏堕。
未到之間。
傾危畏堕(乃至)亦名無生法忍(文) 華嚴涅槃所說不同事 大乘玄佛性義雲。
一師雲。
因果本來不二。
乃是無二無不二故。
名為不二。
雖複不二。
而開因果二。
菩提心為因。
佛則是果。
此是一重開也。
又明果不可頓階。
所以因中開為十地。
此是第二重開也。
如是于一一地中或便開為三(乃至)四。
如初地先開為十回向(乃至)十信等。
斯則初地為始。
十地為終(文)(此釋涅槃十地菩薩但見其終也) 此意。
則十地與菩提心開合總别為異。
故知。
以初地為發菩提心初也故以初地為發菩提心。
發即初義也(起信論為證發心。
也。
是真發心而)然地前三十心。
是初地方便。
亦屬初地。
或廢而不論。
或兼通。
而開為五十一地等也。
此中正意。
以初地為發菩提心也。
又雲(次上文)○但華嚴經雲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若如此者。
初發心時。
即見佛性。
故一師雲。
涅槃所明十地。
應是地前。
未得真悟菩薩故。
見性不明。
而華嚴所明十地。
從佛智慧出。
此是真悟菩薩故。
雲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但地論師據行位判。
行通位别。
涅槃辨位别義故。
菩薩位智猶未極故。
十地菩薩見性不明。
九地猶未見。
華嚴明行通義故。
雲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也(文)(此釋十地惠眼見不了。
佛眼見了了也。
或言。
十住見如羅谷。
九住以還未見佛性等也) 此中。
雲一師者。
仙光院雲。
一師者。
興皇朗和尚也。
華嚴雲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及涅槃經十地見終是真悟菩薩。
涅槃說。
十地見佛性未了者。
此是地前未得真悟菩薩也。
問。
未得真悟十地。
或言十住者。
是何位乎。
為近真悟十地欤(十四向)為初十解位欤答(雲雲)且雲。
十行以前十解之十住也。
一雲。
地前菩薩學十地。
未的明何位故難定也。
裡書雲 玄涅槃義辨正
退不退義。
真悟十地(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無生忍位。
五十二位名(大乘七賢華嚴幾位) 修行時量(何以入僧祇三祇配位) 等覺地。
僧祇數有異說。
三祇劫劫量(僧祇數善行僧祇) 速疾成佛有無(超劫大頓悟小頓悟) 有為般若。
四依位分(得義多少) 三種意生身(同異有有生死) 大力菩薩(初地反易) 為物反易(白報反易為物反易) 斷惑分齊。
菩薩地位義 問。
今宗家意。
何建立菩薩地位耶。
答。
形勢非一(雲雲)法華疏第一雲。
但菩薩略廣二位。
略說則十四賢聖。
廣說五十一位。
十四賢聖者。
外凡及内凡三賢并十地也。
廣說五十一位者。
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地。
妙覺屬佛。
非菩薩地攝也(文)此中。
外凡即十信位。
内凡三賢即十住十行十回向也。
問。
何故十信名外凡。
三賢名内凡乎。
答。
論内外略有二種。
一約邪正以分内外。
謂内道。
外道二約大乘信望理為内外。
就大乘中。
一念信無生為内。
未信為外。
又五根立者名内。
未立者名外。
又十信未入無所得名外。
十信已上無所得心發方名内也。
今此中。
正約有得無得。
以分内外。
雖初發心亦學大乘無所得心。
而未明了。
數數退進。
猶名有得。
為外凡也。
裡書雲 正位十信者。
雖信無生。
而未明了故。
名内外凡也(已上裡書) 名玄四。
釋般若大義中雲。
五十二位大賢聖位。
皆在般若藏中(雲雲) 裡書雲 依此文意者。
于正位十信者。
信無生雖未明了。
學無生之一邊之故。
且名内凡也(已上裡書) 玄佛性義雲○然由來亦言有理内外凡夫及内道外道。
故信等五根未立者理外行心名外凡夫。
五根立者。
理内行心名内凡夫。
故言理内行心理外行心。
既有此語。
亦即是理内外義。
但舊師等不甚分明。
作此名數耳。
經言。
複次道有二種。
一外二内。
外道道者。
無常無樂。
内道道者。
有常有樂。
菩提解脫亦複如是。
聲聞菩提無常無樂。
諸佛菩薩所有菩提常樂我淨。
解脫亦然也○又若言一切諸法有生滅者。
皆是理外。
悉屬外道。
若一切法無生滅者。
皆是理内。
即屬内道。
故今明發心悟不生不滅。
如般若中所辨。
名為内道也。
分理内外竟(文) 理内外義。
是此宗一科大義也。
見淨名玄(雲雲) 又八科章有義目而阙文。
仁王般若雲(受持品)習忍以前。
行十善菩薩。
有退有進。
譬如輕毛随風東西。
○雖以十千劫行十正道(等文。
起信論雲經萬劫。
與此同) 疏雲。
此心前外凡十信(雲雲)又雲。
善趣見理未明。
數數退大住小乘。
似彼輕毛随風動。
不能正住(文)又雲○明十千劫有所得心行十正道亦不得進位也○發無所得心。
入習忍位也(文) 裡書雲 見疏意。
今習忍以前者。
習忍配十住故。
以前者不限仰學十善欤。
與上卷意别也。
上卷意者。
習種性當十信位釋。
下卷意者。
習種性配十住也。
十信亦名十善位。
亦名輕毛。
亦名假名菩薩。
名字菩薩。
信根菩薩也。
十住(華嚴)亦名習種姓。
亦名十解(若依仁王十住台為性種。
十善後别有十信。
見後之璎珞同仁王。
見疏意也)十行亦名性種性。
十回向亦名道種性(雲雲) 四論玄第五卷(均正師)釋璎珞淨目天子。
法才王子。
舍利弗不能入七住雲。
今謂十住前得二谛空位中退也。
又本業經雲。
退入外道。
起大邪見。
及作五逆等。
豈非初發心前具縛凡夫菩薩泛明之也。
若得中假十信位與三十心及初地已上。
更造大邪見等。
無有是處(文) 又雲。
今無得意。
開則有六位。
一學無得凡夫位乘。
二假十信位乘。
三初發心中十信位乘。
四相似乘位。
即此心也。
五從初地已上。
至金剛心真乘位。
六佛果是果位乘(文) 今案。
此均師意。
初凡夫位退。
第二第三中假十信即不退也。
又嘉祥意。
十善菩薩有退。
習種之十信即不退也(見下文)十住。
十行。
仁王合為性種故。
前習種隻是十信。
華嚴此名賢首。
當仁王習種。
非輕毛十信位也。
仁王疏雲(散華品)此經性種在十解十行。
依華嚴十住為習種。
十行為性種。
依華嚴十解為十住。
一名發心住(乃至)灌頂住行者。
一名歡喜行(乃至)十名真實行(文)問。
依仁王經。
亦應雲十住為習種。
十行為性種。
同華嚴經。
依何文理十住十行合為後性種耶。
答(見後文也) 仁王雲。
(散花品)初發相信恒河沙衆生。
修行伏忍。
于三寶中生習種姓十信。
信心。
精進○念心。
惠心。
定心。
施心。
戒心。
護心。
願心。
回向心。
是為菩薩能少分化衆生。
已超過二乘一切善地(文) 仁王經疏雲。
此經中。
十解為習種。
十行為性種。
在十解十行。
依華嚴。
十住為習種。
十行為性種。
依華嚴。
十住一名發心住(乃至)十灌頂住。
十行者一名歡喜行(乃至)十名真實行(文) 任經文并今疏文者。
今經習種。
性種。
道種。
如次可雲華嚴十住。
十行。
十回向。
勘多悉之。
仁王經雲。
十善菩薩發大心。
長别三界苦輪海。
中下品善粟散王。
上品十善鐵輪王。
習種銅輪二天下。
銀輪三天。
性種性道種堅德轉輪王(文已上以或本書加之) 華嚴雲。
賢首位中。
得海印等塵數三昧。
于十方界能現八相。
即當此位也。
涅槃疏第七雲。
如華嚴所明。
十住初心。
便能八相成道(文)此明華嚴賢首為十住初心也。
裡書雲 璎珞經賢聖名字品列十信。
以不退心為第六。
而不說施心(矣)又以念為第二。
精進為第三。
又後四雲回向。
護。
戒。
願。
仁王雲戒。
護。
願。
回向也。
信解品疏雲。
所言十信者。
信進。
念。
定。
惠。
五根為五。
第六不退心。
第七回向心。
第八戒心。
第九護心。
第十願心(雲雲)(已上) 又仁王偈雲。
伏忍聖胎三十人。
十信十止十堅心(文)十止者。
當華嚴十住及十行。
今合為十止也。
十止者。
經雲。
四意止。
身受心法。
三意止。
慈施惠。
三意止。
過去因忍。
現在因果忍。
未來果忍也(此十二因緣起觀也) 疏雲。
解雲。
無量恒河沙世界人天二乘。
修行種種功德。
聚集作一分。
與信心菩薩等也(乃至)十信忍超過二乘地者。
此是大乘之解。
故過二乘(文) 法華遊意。
合珍雲。
大乘義章依法散經雲此心前有二種十信。
而立假十信。
中十信矣。
嘉祥師意。
三十心前但有十信。
都不言假之與中也(雲雲)(三乘位數雲。
三論有二師。
均僧正分六十二位。
謂假十信中十信雲雲。
嘉祥但有五十二位雲雲) 退不退事 問。
付位行念三不退。
且菩薩何位得位不退耶。
答。
十信第六心。
或十住第七心(雲雲) 法華疏第一雲。
舊明三種不退。
二位不退。
二行不退。
三念不退。
釋三不退。
凡有四說。
○(第四說三上加證不退為第一。
更可見文之)今謂。
經論不同。
難可詳會。
本業璎珞經雲。
十住第六住。
猶退作五逆。
況複二乘。
而十信第六信名為不退心。
則知六信以上便是不退。
地持論雲。
種性菩薩或進或退。
則與本業大意略同。
然多是外凡。
第六心免位退也。
所以知然者。
十信中。
前五則是五根不立。
第六稱不退心。
五根既立故。
複得不退。
則知。
六心以上無有退也。
又經言。
十信菩薩十千劫行道。
攝大乘論明阿僧祇劫修行。
而舍利弗六十劫行道。
六心中退者。
此則是仰學六信。
猶未證六信也。
而璎珞經言六住退者。
龍樹釋此語雲。
欲怖地前菩薩令速入初地故雲退耳。
其實不退(文) 自今謂經論不同至大意略同者。
經論各自相違。
初舉璎珞二文相違。
一者六住退。
二者六信不退。
彼經列十信。
名第六為不退信。
裡書 涅槃疏十七雲。
但解六位不同。
開善等門宗解雲。
是三十心前第六心。
名為六住。
第七心即不退。
此于六住。
鄰于七住。
當得于七住故。
雲為六住說。
得醫藥不得。
悉皆自差也。
今明六心是退。
如舍利弗等等并退。
此心既是退位。
若遇善知識即不退。
若不遇即退。
作闡提犯五逆等。
何得言定差。
故亦不可(雲雲) 三乘位數雲。
十信七心以上免位退。
或雲六心以上是不退也(雲雲)(已上裡書) 本業璎珞經上雲。
如上目天子。
法才王子。
舍利弗等。
欲入第七住。
其中值惡因緣故。
退入凡夫不善惡中(文)地持論。
或進或退者。
舉論二說。
或進者。
謂或說不退也。
或退者。
退進不定。
且舉退一邊故。
雲與本業略同也。
地持論第三雲。
無種性處。
人善趣成就。
數退數進。
有種性處。
成就無有退失數數增進(文)十住不退(文) 又第一雲。
種性菩薩白淨之法。
不現在前。
或生惡道(略抄) 又雲。
種性菩薩無善友等四法故。
不能得成就無上菩提。
若得此四法疾得菩提(取意) 疏然多是外凡第六心既位退也等者。
自下有二釋。
此初釋也。
謂約多分雲十信六心不退。
意顯少分十住亦有退。
又經言十信雲下。
第二釋也。
十信六心以上實不退。
而教中說退。
是方便說。
謂令地前菩薩生恐怖心故作是說。
然非全無事也。
然者指何事說六住退耶。
謂身子六心退故。
假說六住也。
六心者是六信。
此是仰學六信。
非正得入六信耳。
言仰學六信者。
正在第五信。
仰修六信也。
以第五信是退位故。
退作惡人也。
今更案雲。
仰學六信。
非必次第在第五信。
但可雲善趣初心仰學十信。
于仰學十信中。
第六心也(如雲有相十地等也。
又淨影釋雲。
善趣位中。
後十二住等也。
若爾亦可雲仰學六住。
然約自分中故。
雲仰學十信也)所以知非第七住者。
十信位長萬劫。
或僧祇劫。
過此應入七住。
然身子唯六十劫行故非七住。
但是十信也。
十信中非六信者。
還用不退心名也。
又優婆塞經一雲。
舍利弗等六萬劫退。
未得解脫分法(取意)此約小劫欤。
既雲未得解脫分。
明知非入十住也。
裡書雲 後曰。
案雲。
以十信位經一萬劫。
及說經僧祇證。
身子六十劫。
非第六信也。
此義雖理未詳。
而能契文相耳。
先案雲。
十信經一萬劫得入十信而身子六十劫行道證。
知未得六住也。
然言猶未證六信者。
六信猶未得之。
況六住哉。
此義雖分明。
然小不順文矣。
又人雲。
正在第五信仰修第六信者。
今難雲。
六十劫何至第五信乎。
若言初時短後時長者。
何妨六十劫至第六信。
自七心後經一萬劫乎。
大師何故以一萬劫久證非得第六心乎(已上裡書雲) 大論第十二說。
舍利弗六十劫中行菩薩道。
欲度布施。
何時由乞眼人退趣小乘(取意)統略上雲。
璎珞經二文解。
一雲。
十信中第六信。
名不退心。
免于位退。
次文雲。
十住第六住猶退。
第七住不退。
二文相違。
今以兩義融會。
一約利鈍。
二就權實(乃至)故龍樹十住婆娑雲。
言十住退者。
為怖地前菩薩(等文有别本雲。
十地婆娑也) 此中二釋與疏兩解大同也。
初約利鈍。
疏初釋雲。
多分不退。
此即許實有退者。
就疏意此位多分不退。
多分者。
若不過施勝退。
緣時不退。
或多人不退。
最鈍根者有退。
如此等義不的指示。
直雲多分。
統略約二根性分明指示。
後約權實者。
有權化人現有退。
疏雲。
方便說有退。
此二處釋。
俱明實不退也。
統略釋化城品雲。
一者十住中有利根人即不退。
二者鈍根人則退。
十信亦爾。
但十信據初明退不退。
十住約終辨退不退(文)此與上文初解同也 意雲。
十信前五心。
利鈍俱退。
十住七心已上。
利鈍俱不退也。
六信已上六住已還。
鈍退利不退。
故雲十信亦爾。
以五信為退。
以六信為不退。
約初明退不退一對。
此約利根。
以六住為退。
以七住為不退者。
約終明一對。
此約鈍根也。
承說雲。
示鈍有退故。
二釋猶一義耳(此且一時之義勢也。
亦不退二釋别耳) 十住毗婆娑。
為怖地前者。
今考多本不得此文。
有勤學之輩。
更可考之(起信論說。
信成就有退堕惡趣者。
非其實退○恐怖令使發勇猛故雲雲) 裡書雲 十住婆娑第三卷(阿惟越緻品之次有易行品)易行品初文雲。
問曰。
至阿惟越緻地者。
行諸難行久乃可得。
或堕聲聞辟支佛地。
若爾者是大衰患。
(乃至)菩薩亦如是。
若于聲聞地及辟支佛地。
應生大怖畏。
○答曰○若人發願欲求菩提未得阿惟越緻。
于其中間應不惜身命。
晝夜精進如救頭燃(雲雲)(此文雖似今所引。
而不分明耳)(已上裡書) 法華玄略述雲。
回小人斷四住。
或初入十住不退。
直往未斷故退(取意) 又雲。
十信六心已上位不退。
今意七心已上也。
十住斷結經雲。
身子自雲。
我昔在壞器時。
從一住至五住退。
複至六住。
如是經曆六十劫中。
竟不能到不退。
即十信六心退。
未至七心不退位(取意) 何引六住退證六信退乎。
此存别義也。
然經言住者。
于信說住名而已。
涅槃疏十七雲。
開善門宗雲。
六住者。
此心前第六心。
名為六住。
第七心即不退。
此于六住鄰于七住不退。
○今明六心是退。
如舍利弗等并退。
此心既是退位。
若遇善知識即不退。
若不遇即作闡提。
犯五逆等。
何言定差(文) 三乘位數雲。
十信七心已上免位退。
或雲。
六心已上是不退也(雲雲) 問。
言六信不退者。
付何十信耶。
若就仁王所說。
外凡十信欤。
當無所得習種性十信欤。
答(雲雲) 問。
若十善輕毛十信者。
何越無所得十信對十住論退不退耶。
若習種性十信者。
仁王璎珞同明外凡十信故仁王疏引璎珞經十信。
明輕毛十信輪王小王勝生。
故知。
璎珞十信。
即仁王十善輕毛菩薩也。
次即有十住也。
爾者何可定耶。
答。
外凡十善位也。
而璎珞十住在輕毛次。
此即無得十信。
當華嚴賢首位也。
此以十信亦名十住。
未華嚴十住位也(更思決之) 維摩疏一雲。
一位不退。
謂不退為二乘。
或雲外凡七心。
或雲十住七心(文)(此文十信七心不退也) 問。
菩薩何位得行不退念不退乎。
答。
七地行不退。
八地念不退也。
法華論疏中雲。
八地以上免于三退(雲雲) 法華略述五雲。
七地為行不退。
八地為念不退(雲雲) 論疏上雲。
第八地不退者。
論雲。
下功用不能動。
此是行不退。
論雲。
上無相行不能動。
謂念不退(取意) 此中下功用者。
前六地有相有功用位。
上無相行者。
七地無相有功用也。
此即七地望前六地。
以為上也。
若望八地猶可名下。
此就八地。
論所離也。
璎珞經上卷雲。
進入初地法流水中。
名摩诃薩聖種性(雲雲) 淨影義章。
八地以上名法流水也。
已上且付法華疏廣略二位。
問答之。
大論四十一雲。
于柔順忍。
每生忍中間。
所有法名頂。
住是頂上。
直趣佛道。
不複畏堕。
譬如聲聞法中。
懦忍中間名為頂法。
問曰。
若得頂不堕。
今雲何言頂堕。
答曰。
垂近應得而先者名為堕。
得頂者。
智慧安隐。
則不畏堕。
譬如山頂更得到頂則不畏堕。
未到之間。
傾危畏堕(乃至)亦名無生法忍(文) 華嚴涅槃所說不同事 大乘玄佛性義雲。
一師雲。
因果本來不二。
乃是無二無不二故。
名為不二。
雖複不二。
而開因果二。
菩提心為因。
佛則是果。
此是一重開也。
又明果不可頓階。
所以因中開為十地。
此是第二重開也。
如是于一一地中或便開為三(乃至)四。
如初地先開為十回向(乃至)十信等。
斯則初地為始。
十地為終(文)(此釋涅槃十地菩薩但見其終也) 此意。
則十地與菩提心開合總别為異。
故知。
以初地為發菩提心初也故以初地為發菩提心。
發即初義也(起信論為證發心。
也。
是真發心而)然地前三十心。
是初地方便。
亦屬初地。
或廢而不論。
或兼通。
而開為五十一地等也。
此中正意。
以初地為發菩提心也。
又雲(次上文)○但華嚴經雲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若如此者。
初發心時。
即見佛性。
故一師雲。
涅槃所明十地。
應是地前。
未得真悟菩薩故。
見性不明。
而華嚴所明十地。
從佛智慧出。
此是真悟菩薩故。
雲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但地論師據行位判。
行通位别。
涅槃辨位别義故。
菩薩位智猶未極故。
十地菩薩見性不明。
九地猶未見。
華嚴明行通義故。
雲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也(文)(此釋十地惠眼見不了。
佛眼見了了也。
或言。
十住見如羅谷。
九住以還未見佛性等也) 此中。
雲一師者。
仙光院雲。
一師者。
興皇朗和尚也。
華嚴雲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及涅槃經十地見終是真悟菩薩。
涅槃說。
十地見佛性未了者。
此是地前未得真悟菩薩也。
問。
未得真悟十地。
或言十住者。
是何位乎。
為近真悟十地欤(十四向)為初十解位欤答(雲雲)且雲。
十行以前十解之十住也。
一雲。
地前菩薩學十地。
未的明何位故難定也。
裡書雲 玄涅槃義辨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