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論玄疏文義要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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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滅。
約殘習輕受。
又論明二義。
一引人毒蛇等事。
明轉重輕受。
二引毗尼忏悔法。
明業障滅也 若依前意。
複次意引毗尼者。
上直引事證。
引毗尼者。
以有忏悔為證。
非雲上義轉重輕受。
複次顯都滅也 涅槃第二十九雲(獅子吼品十一之五)有修集道故。
決定重業可使輕受。
不定之業。
非生報受(乃至)智慧為輕。
愚者令重(雲雲)又雲。
雲何衆生令現輕報地獄。
重受地獄重報。
現世輕受。
佛言。
一切衆生凡有二種。
一者有智。
二者愚癡。
若能修習身戒心惠。
是名智者(雲雲) 又雲。
能觀諸法。
同如虛空。
不見智慧。
不見智者。
不見愚癡。
不見愚者。
○是名智者 又雲○敬信方等大涅槃經。
如來常住無有變易。
一切衆生悉有佛性。
是人能令地獄重報現世輕受(雲雲) 義疏十七雲。
以不修故。
人中輕報地獄重受。
故一師明有所得持戒等。
并不動不出。
是三有果報。
不免惡道。
不能轉障。
今明轉障者。
如下文。
觀諸法同于虛空不見智等(文) 問。
此文既明無所得善。
但雲轉重輕受。
雲何前雲都滅耶。
答。
業果不失。
故雲輕受。
雖有微苦而不覺知。
報果全無。
故雲都滅。
故經結雲。
以是義故。
非一切業悉有定果。
亦非一切衆生定受(文)此文意。
顯修習善者非有決定果也 裡書雲 大論三十七雲。
先世重罪應入地獄。
以行般若波羅蜜故。
理在輕受。
譬如重因應死。
有勢力者護。
則受鞭杖而已。
又如王子。
雖作重罪。
以輕罰除之。
以是王種中生故○佛種中生故。
雖有重罪。
雲何重受(文) 入大乘論下卷雲。
若能受持信解大乘。
乃至五無間等。
皆悉消盡(文) 寶性論說。
滅五逆等罪(因書持法花等經雲雲) 涅槃疏十雲。
藥王譬涅槃經○塗瘡譬滅四重。
薰譬滅五逆。
塗因譬除謗法。
謗法能障他惠眼。
滅謗法則開他惠眼 法華普門品疏并玄論。
念觀世音不能免難者。
是定業也(取意) 人依此文雲定業不能轉也。
今雲。
此據愚者不至心中。
不定得滅。
定業不能滅。
非雲定業實不滅也。
涅槃疏十雲(伽葉品)昔明四重五逆等。
畢竟不可忏悔。
如截多羅樹不可還生。
今日何者能除四重五逆。
令發菩提心耶。
佛言下答○今教力強(雲雲)又已發心者。
中忌造惡聞經發心(雲雲) 此意雲。
于位分有定業無定業異也 僧伽吒經第二雲(此經四卷。
元魏優禅尼國王子月婆首那譯)若人造作五逆之罪。
聞此法門。
須臾之間悉能除滅。
無量百千億劫之罪。
閉惡道門。
開生天道。
于此法門聞四句偈。
功德如是。
況複書寫讀誦供養等(文)(已上裡書) 大論七十六雲○是衆生重罪故。
菩薩福德智惠力。
不能滅重罪者。
所謂破法業法者。
波若波羅蜜。
諸餘法利益無及般若波羅蜜者。
是故破者罪重(文) 此非大乘忏悔。
但是化善不能救而已。
此中謗法。
正是謗大乘業。
般若者。
意顯大乘。
餘者是小乘也。
或于大乘中。
智惠是乘主。
故勝餘法也 大論五十七雲。
有二種業因緣。
一者必應受報。
二者不必受報。
為必應受報故。
法句中如是說 上引雲。
佛說業因緣。
非空非悔中。
無有得免者 此中得為不必受報故。
說讀誦般若兵刃不傷(等文) 同五十九雲。
五逆癞罪等。
得般若即時消滅(雲雲) 二障 問。
二障者何等耶。
答。
一煩惱障。
二智障也問。
如何雲煩惱障雲智障耶。
答(雲雲) 花玄八雲。
又攝大乘及地持論。
明障有二種。
一惑障。
二智障脫三界煩惱。
但離惑障未離智障。
若出二百。
便離二障也(雲雲) 若出二百者。
五百由旬之二百也 涅槃疏十七雲○解脫有二種。
○至三果具有兩縛。
羅漢無子縛有果縛。
佛菩薩都無二縛。
羅漢有一無一(雲雲)羅漢此身斷三界煩惱盡。
不須臾為因。
故但有果縛(雲雲)子縛者。
三界煩惱。
其所受三界果報為果縛也。
淨影釋中。
子結俱約煩惱論之。
言菩薩都無二縛者。
約三界言耳 法華玄四雲。
三界内煩惱。
名煩惱障。
餘障一切行解者為智障(文)窟上雲。
覺有兩義。
一者覺察。
二者覺悟。
言覺察者。
對煩惱障。
煩惱侵害事等如賊。
唯聖覺智不為其害。
如人覺賊。
賊無能為。
故名為覺。
言覺悟者。
對其智障。
無明昏侵事等如睡。
聖惠獨朗。
如曉得悟。
故名為覺。
所對無明有二。
一性結無明。
迷覆性理。
對除彼迷。
覺法實性。
故名為覺。
二事中無知于事不了。
對除彼迷。
覺知一切善惡無記。
故名為覺(文)涅槃疏十七雲。
如從來釋二。
障明煩惱。
障智名為智障。
今明不爾。
隻煩惱是障名為煩惱。
隻智是障名為智障(文) 璎珞經下卷雲。
若解與無明。
諸見一切者。
應無縛解。
凡佛非二○一切菩薩為凡夫時。
具足一切結。
而斷時。
粗分先去。
細分後除。
若一心煩惱一者。
不應明闇有二。
佛子複以近況遠凡夫善心中。
尚無不善。
何況無相心中。
而有無明。
佛子。
而言善惡一心者。
是洴沙王國中。
外道安陀師偈。
明闇一相。
善惡一心○古佛常說。
無相智火。
滅無明闇。
而善惡二别(雲雲) 可以此文難次上隻智是障之釋也 答雲。
約相非是一也。
又望自品治。
非一心。
望前品治又得是一心矣 五住事 問。
五住者何等耶。
答(雲雲) 寶窟中末雲。
今言四住地。
唯有二種。
一見。
二愛。
合三界見總為一處。
故雲見一處住地。
以對離愛為三處故。
以見為一處也(文)又雲。
若依初解。
見于一理名見一處。
此從能治得名。
若依後意。
五利煩惱名見見道時。
一切并斷名見一處住地。
此從能治所治合得名也。
若四住地為二住。
謂見與愛之離為三。
以見為一故。
名見一處住地。
此即當體從處得名。
餘三住地當體立名。
後一以過患為目。
三釋之中。
以後意為正所以然者。
今釋四住煩惱。
唯應從惑立名。
豈得就解及解惑合釋也(文) 又雲。
第三明體相門八十八使為見一處住地體。
貪嗔慢無明四使為欲愛住地體。
愛慢無明三使為色有二住地體。
若以愛見二法為體者。
三界見為見一處住地體。
三界愛為三住地體。
所以合見而離愛者。
正欲彰愛過患。
潤業潤生皆由于愛故。
今此經正明愛生義故。
廣彰愛也。
又衆生多起于愛。
少起于見。
是故合見而離愛也雖舉愛見為端。
其中有屬愛屬見煩惱者。
皆攝入愛見中也。
無明住地體者。
謂不了生法二空及如來藏。
為無明住地體。
第四地起門有二種。
一同類分别。
五住種子能生為地。
上心所生為起。
二異類分别。
四住地中見一處為地三住地從見一處住地起名起。
故雜心雲。
見谛所斷。
是一切染污法因。
又無明住地。
無始能生是地。
恒沙煩惱從無明生為起。
次約粗細分别地起。
無明是地。
四住煩惱為起○第五相應不相應門者。
一就作緣念法辨相應不相應。
不作緣念法不相應。
即五住種子是也。
上心說相應。
故此文雲。
起者刹那心相應。
無始無明不相應。
恒沙煩惱是相應。
二粗細分。
四住地是相應。
以其粗故。
無明不相應。
以其細故。
故起信論雲。
粗惑名相應。
細惑不相應。
第六依止門見一處住地及有愛住地。
此二依意識生。
欲愛依六識生色愛依身眼耳意識生。
無明不了取性空及如來藏。
依意識生。
五住種子并依本識生(文) 問。
付以五住種子名不相應。
引證雲無始無明不相應者。
即以種子名無始無明乎。
答(雲雲) 寶中又雲。
此之四種性成在已。
故名為住。
住者能生現起。
故說為地。
今言此四住生一切起煩惱者。
對所生顯能生為地(文) 亦是能生起煩惱為地起煩惱。
依之得立名住(文) 經正文雲。
此種地生一切起煩惱(文)此中有二釋。
初雲能生為住。
亦名地也。
亦是下第二釋所起名住。
能起名地耳 問雲。
何名性成煩惱耶。
答。
四住煩惱及無明所起。
恒沙于緣中不行時名性成也 問。
不行時唯是種子欤。
答。
案雲。
以種子即名性成。
謂在已不失名性成。
能生現起名種子。
即是一體異名而已。
問。
若爾。
何雲恒沙煩惱性成不行時。
亦得說恒沙住地耶。
上所引文。
種子名不相應證舉無始無明不相應恒沙名煩惱耶。
準此文。
種子唯是無始無明住地非恒沙惑。
今何以種子名恒沙耶。
四住種子為難亦爾。
如何耶。
答。
五住種子并在本識。
本識者。
是真心與無明合也。
若爾無明是能生。
種子是所生。
其四住種子即四住性成。
恒沙種子即恒沙性成然以無明證種子者。
種子唯是無明之上現起之功能也。
故以體證功能。
然非定即一也。
又一義雲。
種子者。
唯是本識上生果功能也。
性成者。
唯是四住煩惱及無明恒沙不起之時有可生義。
即是現行不起時名。
所謂以能生為種子。
以所生名住成應知于能生種子上。
任運而有可對緣現起義。
說名性成。
非即種子也(已上二義。
後義可勝欤。
更決之) 窟中雲。
然四住望無明。
悉是無明家起。
但就起中複分住地。
性成在已。
名四住地。
現行于緣。
說之為起。
然此四種住地性成者。
現行緣時。
亦得說四種現起。
即此恒沙現起者性成不行緣時。
亦說恒沙住地也(文)(此中初明四住。
即此下明恒沙。
然四住與恒沙。
并是無明家之起也。
于中粗者為四住。
細者名恒沙也。
準此性成者唯是現起之未起時名也。
然未起時隐故細種子上立正起時粗也) 又同下末雲。
客塵煩惱者。
是性成煩惱望恒于本性淨心之舊。
故說之為客。
又無始無明自心分别所作無有真實。
故名為客。
坌汗稱塵。
上煩惱者現起煩惱也(文) 問。
何名無始無明及恒沙惑耶。
答。
根本無明住地名無始無明。
此即妄心體名無明地。
亦名任性無知。
亦名性成也。
窟中末雲。
此無明住地久來性成不同起惑作念現生故。
言無始無明。
暗惑之心體無惠時。
故曰無明。
為彼恒沙起惑所依。
名之為住。
能生恒沙故稱為地(文)又雲。
無始者。
有二釋。
一雲。
無明無有始故。
衆生無頭。
波若無底。
二雲。
無明最在初。
實錄有始。
但無有一法在此前者。
故言無始也(文) 問。
若依後義。
生死有始欤。
答。
實錄有始者雲爾欤。
又可雲有始者。
無有迷心更細于此若。
望自類。
猶無始欤。
仁王疏解初一念識見。
非無始之義也 又雲。
亦今四種煩惱久住者。
前明四住煩惱但能與彼四住所起為依為種其義即劣。
無明住地能生恒沙故。
能持四住。
故名為勝 禅林雲。
四住種子者。
即無明恒沙(雲雲)今問。
四住種子即無明恒沙者何文耶。
答。
寶下論無明望恒沙三義中。
二雲。
四住種子藉無明生(雲雲)是久欤。
或可雲此文通以四住為恒沙義也 寶下又雲。
問。
何者是恒沙惑。
答。
略明二種。
一就心粗細分别。
任性無知名無明地。
于諸法中緣而不了。
是恒沙惑。
二癡妄分别。
癡門之心是無明地。
妄取分别是恒沙惑。
謂八妄等(文)(八妄者。
持論第二中論行品見述義雲雲) 又雲。
無明望恒沙有三義。
一者無明生恒沙故是因義。
二者有四住種子藉無明而生故是緣義。
三由無明力生恒沙。
令恒沙迷境障智牽生故名建立(文)(四住種子藉無明而生現行雲欤)又雲。
四住粗。
恒沙細。
故四住是界内惑。
恒沙是界外惑。
若通論之。
四住恒沙并是恒沙(文) 問。
無明中有二種。
一性結無明。
二事中無知(雲雲。
見窟上)爾者。
如何名性結無明。
名事中無知耶。
答(雲雲)若準淨影釋。
于三番二障第二番二障性結無明。
屬煩惱障。
以事中無知。
方為智障。
即以雜心所言不染無知為事無知也(可委案立之)今依嘉祥意。
應有二義。
一雲應同淨影(雲雲)一雲有同異(雲雲) 問。
且異者何耶。
答。
依淨影意。
三番二障。
初番不論事無知。
第二番以性結無明屬煩惱。
以事無知分為智障。
今則二種合為智障。
彼第三番二種無明。
俱為煩惱。
今為智障。
故有異也。
若許同者。
彼初番中雖不别論。
事中無知與性結。
合名無明為智障也。
問。
事無知者。
界内無知欤界外無知欤。
答二乘所起中。
若有漏者是界内。
因受三有報。
雖受三有報。
而于界内非四住攝。
非煩惱性。
是不染污法。
而是有漏。
若望界外。
亦是有漏。
亦是煩惱。
即是無明所起恒沙所攝也(已上一種)若二乘人所修無漏中。
鈍者惑亦名無知。
此于界内不受果報。
是無漏法。
于界外是有漏與性結無明。
同受變易報(已上二種)若微細者乃至十地菩薩于事不了。
亦是事無知也(已上三種)更可尋文義悉之 問。
凡夫位起無明住地耶。
答。
有二釋 寶下雲。
一釋雲。
四住未斷。
即不起無明。
若起無明。
即四住已斷。
又釋雲。
四住惑中帶無明住地。
令起無明(文) 問。
付初釋。
涅槃經雲。
身與煩惱一時而有。
要因煩惱而得有身。
終不因身有煩惱也(雲雲)此是無明住地。
于凡夫位起之文也(淨影引此文。
無明惑分段之證可考之)又上所引文雲無明住地久來性成。
若于聖位斷四住已方起。
何名無始無明耶。
答。
四住未斷不起無明者。
且約所起。
若約性成便是無始。
此雖無始來念念續生。
然不名起非作念起故也 問。
無明住地體何者耶。
答。
指妄想心體。
名無明住地也。
寶窟中雲。
此無明住地。
即指妄想心體。
以為無明(雲雲)又雲。
無明住地。
是妄識心(文) 問。
下卷雲。
無明住地久來性成。
不同起惑作念現生(雲雲)準依此文。
無明住地非作念現生之法。
然彼妄想心者。
背佛性一味。
一邪念橫起。
随妄境風所轉五識浪也。
爰知。
妄識心體之上不了義。
妄心上非别作念前雲也。
若即指心體。
還可雲佛性之上作念現前之事也。
答。
即妄想心體以為無明。
以不了故亦名為地。
起諸煩惱故。
此無明既為不相應。
故非于心上别更有無明。
然言性成不起者。
即此妄心不别取境。
但是闇相為妄分别作。
本不如取境。
分别心随境動轉。
故言不起。
非于妄心上别立無明。
而言不起也 三論玄疏文義要第五(終)
約殘習輕受。
又論明二義。
一引人毒蛇等事。
明轉重輕受。
二引毗尼忏悔法。
明業障滅也 若依前意。
複次意引毗尼者。
上直引事證。
引毗尼者。
以有忏悔為證。
非雲上義轉重輕受。
複次顯都滅也 涅槃第二十九雲(獅子吼品十一之五)有修集道故。
決定重業可使輕受。
不定之業。
非生報受(乃至)智慧為輕。
愚者令重(雲雲)又雲。
雲何衆生令現輕報地獄。
重受地獄重報。
現世輕受。
佛言。
一切衆生凡有二種。
一者有智。
二者愚癡。
若能修習身戒心惠。
是名智者(雲雲) 又雲。
能觀諸法。
同如虛空。
不見智慧。
不見智者。
不見愚癡。
不見愚者。
○是名智者 又雲○敬信方等大涅槃經。
如來常住無有變易。
一切衆生悉有佛性。
是人能令地獄重報現世輕受(雲雲) 義疏十七雲。
以不修故。
人中輕報地獄重受。
故一師明有所得持戒等。
并不動不出。
是三有果報。
不免惡道。
不能轉障。
今明轉障者。
如下文。
觀諸法同于虛空不見智等(文) 問。
此文既明無所得善。
但雲轉重輕受。
雲何前雲都滅耶。
答。
業果不失。
故雲輕受。
雖有微苦而不覺知。
報果全無。
故雲都滅。
故經結雲。
以是義故。
非一切業悉有定果。
亦非一切衆生定受(文)此文意。
顯修習善者非有決定果也 裡書雲 大論三十七雲。
先世重罪應入地獄。
以行般若波羅蜜故。
理在輕受。
譬如重因應死。
有勢力者護。
則受鞭杖而已。
又如王子。
雖作重罪。
以輕罰除之。
以是王種中生故○佛種中生故。
雖有重罪。
雲何重受(文) 入大乘論下卷雲。
若能受持信解大乘。
乃至五無間等。
皆悉消盡(文) 寶性論說。
滅五逆等罪(因書持法花等經雲雲) 涅槃疏十雲。
藥王譬涅槃經○塗瘡譬滅四重。
薰譬滅五逆。
塗因譬除謗法。
謗法能障他惠眼。
滅謗法則開他惠眼 法華普門品疏并玄論。
念觀世音不能免難者。
是定業也(取意) 人依此文雲定業不能轉也。
今雲。
此據愚者不至心中。
不定得滅。
定業不能滅。
非雲定業實不滅也。
涅槃疏十雲(伽葉品)昔明四重五逆等。
畢竟不可忏悔。
如截多羅樹不可還生。
今日何者能除四重五逆。
令發菩提心耶。
佛言下答○今教力強(雲雲)又已發心者。
中忌造惡聞經發心(雲雲) 此意雲。
于位分有定業無定業異也 僧伽吒經第二雲(此經四卷。
元魏優禅尼國王子月婆首那譯)若人造作五逆之罪。
聞此法門。
須臾之間悉能除滅。
無量百千億劫之罪。
閉惡道門。
開生天道。
于此法門聞四句偈。
功德如是。
況複書寫讀誦供養等(文)(已上裡書) 大論七十六雲○是衆生重罪故。
菩薩福德智惠力。
不能滅重罪者。
所謂破法業法者。
波若波羅蜜。
諸餘法利益無及般若波羅蜜者。
是故破者罪重(文) 此非大乘忏悔。
但是化善不能救而已。
此中謗法。
正是謗大乘業。
般若者。
意顯大乘。
餘者是小乘也。
或于大乘中。
智惠是乘主。
故勝餘法也 大論五十七雲。
有二種業因緣。
一者必應受報。
二者不必受報。
為必應受報故。
法句中如是說 上引雲。
佛說業因緣。
非空非悔中。
無有得免者 此中得為不必受報故。
說讀誦般若兵刃不傷(等文) 同五十九雲。
五逆癞罪等。
得般若即時消滅(雲雲) 二障 問。
二障者何等耶。
答。
一煩惱障。
二智障也問。
如何雲煩惱障雲智障耶。
答(雲雲) 花玄八雲。
又攝大乘及地持論。
明障有二種。
一惑障。
二智障脫三界煩惱。
但離惑障未離智障。
若出二百。
便離二障也(雲雲) 若出二百者。
五百由旬之二百也 涅槃疏十七雲○解脫有二種。
○至三果具有兩縛。
羅漢無子縛有果縛。
佛菩薩都無二縛。
羅漢有一無一(雲雲)羅漢此身斷三界煩惱盡。
不須臾為因。
故但有果縛(雲雲)子縛者。
三界煩惱。
其所受三界果報為果縛也。
淨影釋中。
子結俱約煩惱論之。
言菩薩都無二縛者。
約三界言耳 法華玄四雲。
三界内煩惱。
名煩惱障。
餘障一切行解者為智障(文)窟上雲。
覺有兩義。
一者覺察。
二者覺悟。
言覺察者。
對煩惱障。
煩惱侵害事等如賊。
唯聖覺智不為其害。
如人覺賊。
賊無能為。
故名為覺。
言覺悟者。
對其智障。
無明昏侵事等如睡。
聖惠獨朗。
如曉得悟。
故名為覺。
所對無明有二。
一性結無明。
迷覆性理。
對除彼迷。
覺法實性。
故名為覺。
二事中無知于事不了。
對除彼迷。
覺知一切善惡無記。
故名為覺(文)涅槃疏十七雲。
如從來釋二。
障明煩惱。
障智名為智障。
今明不爾。
隻煩惱是障名為煩惱。
隻智是障名為智障(文) 璎珞經下卷雲。
若解與無明。
諸見一切者。
應無縛解。
凡佛非二○一切菩薩為凡夫時。
具足一切結。
而斷時。
粗分先去。
細分後除。
若一心煩惱一者。
不應明闇有二。
佛子複以近況遠凡夫善心中。
尚無不善。
何況無相心中。
而有無明。
佛子。
而言善惡一心者。
是洴沙王國中。
外道安陀師偈。
明闇一相。
善惡一心○古佛常說。
無相智火。
滅無明闇。
而善惡二别(雲雲) 可以此文難次上隻智是障之釋也 答雲。
約相非是一也。
又望自品治。
非一心。
望前品治又得是一心矣 五住事 問。
五住者何等耶。
答(雲雲) 寶窟中末雲。
今言四住地。
唯有二種。
一見。
二愛。
合三界見總為一處。
故雲見一處住地。
以對離愛為三處故。
以見為一處也(文)又雲。
若依初解。
見于一理名見一處。
此從能治得名。
若依後意。
五利煩惱名見見道時。
一切并斷名見一處住地。
此從能治所治合得名也。
若四住地為二住。
謂見與愛之離為三。
以見為一故。
名見一處住地。
此即當體從處得名。
餘三住地當體立名。
後一以過患為目。
三釋之中。
以後意為正所以然者。
今釋四住煩惱。
唯應從惑立名。
豈得就解及解惑合釋也(文) 又雲。
第三明體相門八十八使為見一處住地體。
貪嗔慢無明四使為欲愛住地體。
愛慢無明三使為色有二住地體。
若以愛見二法為體者。
三界見為見一處住地體。
三界愛為三住地體。
所以合見而離愛者。
正欲彰愛過患。
潤業潤生皆由于愛故。
今此經正明愛生義故。
廣彰愛也。
又衆生多起于愛。
少起于見。
是故合見而離愛也雖舉愛見為端。
其中有屬愛屬見煩惱者。
皆攝入愛見中也。
無明住地體者。
謂不了生法二空及如來藏。
為無明住地體。
第四地起門有二種。
一同類分别。
五住種子能生為地。
上心所生為起。
二異類分别。
四住地中見一處為地三住地從見一處住地起名起。
故雜心雲。
見谛所斷。
是一切染污法因。
又無明住地。
無始能生是地。
恒沙煩惱從無明生為起。
次約粗細分别地起。
無明是地。
四住煩惱為起○第五相應不相應門者。
一就作緣念法辨相應不相應。
不作緣念法不相應。
即五住種子是也。
上心說相應。
故此文雲。
起者刹那心相應。
無始無明不相應。
恒沙煩惱是相應。
二粗細分。
四住地是相應。
以其粗故。
無明不相應。
以其細故。
故起信論雲。
粗惑名相應。
細惑不相應。
第六依止門見一處住地及有愛住地。
此二依意識生。
欲愛依六識生色愛依身眼耳意識生。
無明不了取性空及如來藏。
依意識生。
五住種子并依本識生(文) 問。
付以五住種子名不相應。
引證雲無始無明不相應者。
即以種子名無始無明乎。
答(雲雲) 寶中又雲。
此之四種性成在已。
故名為住。
住者能生現起。
故說為地。
今言此四住生一切起煩惱者。
對所生顯能生為地(文) 亦是能生起煩惱為地起煩惱。
依之得立名住(文) 經正文雲。
此種地生一切起煩惱(文)此中有二釋。
初雲能生為住。
亦名地也。
亦是下第二釋所起名住。
能起名地耳 問雲。
何名性成煩惱耶。
答。
四住煩惱及無明所起。
恒沙于緣中不行時名性成也 問。
不行時唯是種子欤。
答。
案雲。
以種子即名性成。
謂在已不失名性成。
能生現起名種子。
即是一體異名而已。
問。
若爾。
何雲恒沙煩惱性成不行時。
亦得說恒沙住地耶。
上所引文。
種子名不相應證舉無始無明不相應恒沙名煩惱耶。
準此文。
種子唯是無始無明住地非恒沙惑。
今何以種子名恒沙耶。
四住種子為難亦爾。
如何耶。
答。
五住種子并在本識。
本識者。
是真心與無明合也。
若爾無明是能生。
種子是所生。
其四住種子即四住性成。
恒沙種子即恒沙性成然以無明證種子者。
種子唯是無明之上現起之功能也。
故以體證功能。
然非定即一也。
又一義雲。
種子者。
唯是本識上生果功能也。
性成者。
唯是四住煩惱及無明恒沙不起之時有可生義。
即是現行不起時名。
所謂以能生為種子。
以所生名住成應知于能生種子上。
任運而有可對緣現起義。
說名性成。
非即種子也(已上二義。
後義可勝欤。
更決之) 窟中雲。
然四住望無明。
悉是無明家起。
但就起中複分住地。
性成在已。
名四住地。
現行于緣。
說之為起。
然此四種住地性成者。
現行緣時。
亦得說四種現起。
即此恒沙現起者性成不行緣時。
亦說恒沙住地也(文)(此中初明四住。
即此下明恒沙。
然四住與恒沙。
并是無明家之起也。
于中粗者為四住。
細者名恒沙也。
準此性成者唯是現起之未起時名也。
然未起時隐故細種子上立正起時粗也) 又同下末雲。
客塵煩惱者。
是性成煩惱望恒于本性淨心之舊。
故說之為客。
又無始無明自心分别所作無有真實。
故名為客。
坌汗稱塵。
上煩惱者現起煩惱也(文) 問。
何名無始無明及恒沙惑耶。
答。
根本無明住地名無始無明。
此即妄心體名無明地。
亦名任性無知。
亦名性成也。
窟中末雲。
此無明住地久來性成不同起惑作念現生故。
言無始無明。
暗惑之心體無惠時。
故曰無明。
為彼恒沙起惑所依。
名之為住。
能生恒沙故稱為地(文)又雲。
無始者。
有二釋。
一雲。
無明無有始故。
衆生無頭。
波若無底。
二雲。
無明最在初。
實錄有始。
但無有一法在此前者。
故言無始也(文) 問。
若依後義。
生死有始欤。
答。
實錄有始者雲爾欤。
又可雲有始者。
無有迷心更細于此若。
望自類。
猶無始欤。
仁王疏解初一念識見。
非無始之義也 又雲。
亦今四種煩惱久住者。
前明四住煩惱但能與彼四住所起為依為種其義即劣。
無明住地能生恒沙故。
能持四住。
故名為勝 禅林雲。
四住種子者。
即無明恒沙(雲雲)今問。
四住種子即無明恒沙者何文耶。
答。
寶下論無明望恒沙三義中。
二雲。
四住種子藉無明生(雲雲)是久欤。
或可雲此文通以四住為恒沙義也 寶下又雲。
問。
何者是恒沙惑。
答。
略明二種。
一就心粗細分别。
任性無知名無明地。
于諸法中緣而不了。
是恒沙惑。
二癡妄分别。
癡門之心是無明地。
妄取分别是恒沙惑。
謂八妄等(文)(八妄者。
持論第二中論行品見述義雲雲) 又雲。
無明望恒沙有三義。
一者無明生恒沙故是因義。
二者有四住種子藉無明而生故是緣義。
三由無明力生恒沙。
令恒沙迷境障智牽生故名建立(文)(四住種子藉無明而生現行雲欤)又雲。
四住粗。
恒沙細。
故四住是界内惑。
恒沙是界外惑。
若通論之。
四住恒沙并是恒沙(文) 問。
無明中有二種。
一性結無明。
二事中無知(雲雲。
見窟上)爾者。
如何名性結無明。
名事中無知耶。
答(雲雲)若準淨影釋。
于三番二障第二番二障性結無明。
屬煩惱障。
以事中無知。
方為智障。
即以雜心所言不染無知為事無知也(可委案立之)今依嘉祥意。
應有二義。
一雲應同淨影(雲雲)一雲有同異(雲雲) 問。
且異者何耶。
答。
依淨影意。
三番二障。
初番不論事無知。
第二番以性結無明屬煩惱。
以事無知分為智障。
今則二種合為智障。
彼第三番二種無明。
俱為煩惱。
今為智障。
故有異也。
若許同者。
彼初番中雖不别論。
事中無知與性結。
合名無明為智障也。
問。
事無知者。
界内無知欤界外無知欤。
答二乘所起中。
若有漏者是界内。
因受三有報。
雖受三有報。
而于界内非四住攝。
非煩惱性。
是不染污法。
而是有漏。
若望界外。
亦是有漏。
亦是煩惱。
即是無明所起恒沙所攝也(已上一種)若二乘人所修無漏中。
鈍者惑亦名無知。
此于界内不受果報。
是無漏法。
于界外是有漏與性結無明。
同受變易報(已上二種)若微細者乃至十地菩薩于事不了。
亦是事無知也(已上三種)更可尋文義悉之 問。
凡夫位起無明住地耶。
答。
有二釋 寶下雲。
一釋雲。
四住未斷。
即不起無明。
若起無明。
即四住已斷。
又釋雲。
四住惑中帶無明住地。
令起無明(文) 問。
付初釋。
涅槃經雲。
身與煩惱一時而有。
要因煩惱而得有身。
終不因身有煩惱也(雲雲)此是無明住地。
于凡夫位起之文也(淨影引此文。
無明惑分段之證可考之)又上所引文雲無明住地久來性成。
若于聖位斷四住已方起。
何名無始無明耶。
答。
四住未斷不起無明者。
且約所起。
若約性成便是無始。
此雖無始來念念續生。
然不名起非作念起故也 問。
無明住地體何者耶。
答。
指妄想心體。
名無明住地也。
寶窟中雲。
此無明住地。
即指妄想心體。
以為無明(雲雲)又雲。
無明住地。
是妄識心(文) 問。
下卷雲。
無明住地久來性成。
不同起惑作念現生(雲雲)準依此文。
無明住地非作念現生之法。
然彼妄想心者。
背佛性一味。
一邪念橫起。
随妄境風所轉五識浪也。
爰知。
妄識心體之上不了義。
妄心上非别作念前雲也。
若即指心體。
還可雲佛性之上作念現前之事也。
答。
即妄想心體以為無明。
以不了故亦名為地。
起諸煩惱故。
此無明既為不相應。
故非于心上别更有無明。
然言性成不起者。
即此妄心不别取境。
但是闇相為妄分别作。
本不如取境。
分别心随境動轉。
故言不起。
非于妄心上别立無明。
而言不起也 三論玄疏文義要第五(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