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論玄疏文義要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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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舉佛影譬。
遙望相好宛然。
至邊都無所有。
二谛亦爾(雲雲) 佛影之有者。
非是妄見。
為有故。
顯因緣世谛宛然即無之義。
更明也 裡書雲 大論四十二雲。
譬如小兒見鏡中像以為實歡喜欲取。
謂為真實。
大人觀之。
但诳惑人眼(雲雲) 私雲智人亦于眼被惑。
但意知不實之。
雖無事而有用即此有還無也。
宜審思之 此眼識所引。
意被惑更有意中智察之不惑耳 章上卷。
引肇公語雲。
譬如幻化人。
非無幻化人。
幻化人。
非真人也(雲雲)已上裡書 衆因緣生法文 中論四谛品雲。
衆因緣生法。
我說即是空。
亦為是假名。
亦是中道義(文) 疏釋之有三是(雲雲)又初句世谛有。
第二句真谛空。
第三句。
以有空并名假。
第四句即為中也。
仙光院以三性釋之 疏雲。
是花首經。
佛自說之。
故稱我說即是空也(文)花首經亦名花手經也見貞元錄也 二谛章下卷雲。
論主引花首經文也(雲雲) 花首經第三。
佛說偈雲。
是心及衆緣。
皆空無自性。
若人如是知。
終不退菩提。
若法性自空。
是法即無生。
一切無生法 是名真智種(文) 今案。
是心及衆緣。
皆空無自性者。
衆因緣生法。
我說即是空也。
若法自性空。
是法即無生等者。
亦是中道義也。
衆因緣性法者。
是世谛。
我說即是空者。
真谛。
此真俗二谛。
并是假名。
若人如是知。
終不退菩提者。
是假名有故。
空有并名假也。
亦為是假名也。
即無生故。
亦即是中道也。
無生者中道也。
故八不初雲。
不生且舉一句耳。
此文委如論疏(文) 裡書雲 花首經第一卷(化佛說雲)諸法空無相。
無取無所緣。
一切如幻化。
猶如水中月。
不以空故空。
性本常自爾。
是名佛所說。
最上微妙法(文) 今案。
初二句明真谛空。
次二句世谛有。
次二句中道。
後二句結歎也。
仙光院記不考此文也。
可考案證記也(已上裡書) 二谛上卷雲。
從來明此是三是義。
一因緣即是空。
二是假三是中(雲雲)又疏第一卷。
釋因緣品名。
以空及假中。
即引此文而釋之 又仁王疏雲 裡書雲 論疏一雲。
總談論意。
因緣有三。
一從下破四緣受名。
以四緣攝生義盡。
○二者因緣義。
總相票在論。
初以生死涅槃。
凡聖解惑。
皆是假名相待。
無有自性。
稱為因緣。
○又○以對外道非因緣義。
明一切佛法皆是因緣故。
因緣義總。
○三者此品觀十二因緣故。
觀因緣品(雲雲) 又雲。
問。
三種因緣。
正用何耶。
答。
正用通因緣。
以緣心攝。
别十二門亦然(文) 大論九十五雲。
因有為故。
有無為。
如經中說。
離有為無為不可得。
如理長無短。
是相對義(文) 第百雲。
若先無今從因緣和合有者。
則知無生。
若從因緣而生性者。
即是作法性。
名不相對。
不相因常應獨有。
如是有為法即無等(文)(已上裡書) 阿字本不生事 玄二谛章(有無門)雲。
諸法本從無生。
皆以阿字為本。
是即諸法皆歸阿字。
一無生門故。
經言四十二字皆歸阿字也(文) 花手經第十五雲。
堅意阿字門入一切法。
以阿字門。
分别諸法。
先入阿字門。
然後餘字。
次第相續。
是故言從阿字邊。
變出諸字。
從諸字邊。
會成諸句。
以諸句故。
能成諸義是故如來。
說阿字門。
入一切法(文) 裡書雲 大集經門句者一切法中。
而作門戶。
所謂阿字一切法門。
阿者言無一切諸法。
皆悉無先常(雲雲)(如是說諸字門也)(已上裡書) 大論二十八雲。
複次有陀羅尼。
以是四十二字。
攝一切語言名字。
何者是四十二字。
阿羅波遮那等。
阿提秦言初。
阿耨波奈。
秦言不生。
行陀羅菩薩聞。
是阿字即時入一切法初不生。
如是等字。
随所聞皆入一切諸法實相中。
是名字入門。
陀羅尼如摩诃衍品中。
說諸字門。
又四十二雲。
複次菩薩。
聞一字即入一切諸法實相中。
如聞阿字即知諸法從本已來無生(雲雲) 深密解脫經第二。
雲第一義無體相者。
一切諸法。
本無無生體(文) 涅槃經說五十字 涅槃疏第九雲。
若如此間人所明。
謂此文字。
是蒼颉所作造。
若如經中明者。
有八十天中。
自有造書天。
造拾文字(文) 四論玄十四音義雲。
如四十二字門。
劫初光音諸天等。
說四十二字。
教世間(雲雲)又雲。
十四音者。
是過去諸佛法門。
但諸佛去。
複梵天議要。
三兄弟下欲界。
如梵書伽書篆書。
左右下三行書(雲雲)(左行右行下行也) 大論四十六曰。
如十八空四十二字。
十是般若波羅蜜(雲雲) 華嚴善财知識中雲。
我唱如是字母時。
此四十二般若波羅蜜門為首。
入無量無邊般若波羅蜜門(雲雲)(善知衆藝童子)涅槃疏第九雲。
猶如一阿字。
阿者言無。
若是世間人用。
則雲無衣無食等。
若是佛用之。
則雲無生無滅無患等。
既用此字以名涅槃。
故雲字者名涅槃也(雲雲) 涅槃義記第四(故章悉昙解釋) 四悉檀事 問。
四悉檀者何等乎。
答。
一世界悉檀。
二各各為人悉檀。
三對治悉檀。
四第一義悉檀。
是其四悉檀也。
問。
其義何。
答。
悉檀者梵語。
是究竟義也(淨影釋雲宗也可見義章也)二論章上卷雲。
問。
何意如來說法。
不出二谛乎。
解雲。
二谛即是四悉檀。
三悉檀即世谛。
第一義悉檀即是第一義谛。
四悉檀。
攝十二部經。
攝八萬四千法藏。
攝法既盡。
以二谛攝法盡故。
如來就二谛說法也。
二谛是取。
依二谛說四悉檀法(文) 又雲。
依世谛說世界悉檀者。
如說輪軸輻辋和合為車。
五陰和合為人。
如此說者。
即世界悉檀。
故論雲。
人等世界故。
有第一義。
則無。
依世谛說對治悉檀者。
衆生略有三毒之病。
廣則八萬四千塵勞之病。
有三法藥。
八萬四千波羅蜜。
對治此病。
名對治悉檀。
故論雲。
對治故。
有實相則無。
依世谛說各各為人者。
前明三法藥。
八萬四千波羅蜜。
治三毒八萬四千塵勞。
則明一切法盡。
更何所論乎。
解雲。
于各各為人中。
更榄之。
令何故諸佛經中。
或說我或無我。
适說常斯須說無常。
何故或說是舍那。
或說是釋迦。
或說淨。
或說不淨。
何故前後更相違耶。
是故次明各各為人悉檀。
昔為有常故說無常。
明諸佛緣覺。
尚舍無常身令為三修封執故說常。
如此等并是為緣不同。
無相違。
依第一義谛。
說第一義谛悉檀者。
異前三種。
明不生不滅。
不動不倚。
何處有人有車。
有常無常。
有三有一。
如是畢竟清淨。
名第一義悉檀(文) 又雲。
然四悉檀。
隻是二谛。
但合離為異 四悉檀實義名二谛。
二谛究竟義。
名四悉檀(文) 上文雲。
依二谛說四悉檀。
者。
且舉于于之二谛。
對四悉檀教也。
此雲但合離異者。
約教二谛為論也。
四悉檀實義。
名二谛等者。
悉檀是究竟二谛。
是實義。
此則教法中宗。
名究竟也。
此宗即真實也。
所以宗之實名二谛。
實之宗名悉檀也華玄第四。
列一世界悉檀。
二為人悉檀。
三對治悉檀。
四第一義悉檀。
亦解釋其相。
此次第契論文也 智論一雲。
複次佛欲說第一義悉檀相故。
說是般若波羅蜜。
有四種悉檀。
一者世界悉檀。
二者各各為人悉檀。
三者對治悉檀。
四者第一義悉檀。
四悉檀總攝一切十二部經。
八萬四千法藏。
皆是實無相違背(雲雲)(為人故一事惑聽不聽。
何故爾。
為對治病故。
此則于人有病故也) 問。
次第如此義。
章中何故對治。
次論為人耶。
答。
為釋有種種法中。
異門相望。
成無違義。
故次辨為人也 又曰。
問雲。
第一義悉檀。
是真實。
實故名第一。
餘者不應實。
答。
不然。
是四悉檀。
各各有實。
如如法性。
實際世界悉檀故無。
第一義悉檀故有。
人等亦如是。
世界悉檀故有。
第一義悉檀故無(雲雲) 又雲。
各各為人悉檀者。
觀人心行。
而為說法。
于一事中或聽。
或聽如經中所說。
雜業故雜生世間。
得雜受雜觸者。
破群那經中說。
無人得觸。
無人得受。
問雲。
此二經雲何通。
答雲。
以有人疑。
後世不信罪福。
作不善行。
堕斷滅見。
欲斷彼疑。
舍彼惡行欲拔彼斷見。
是故說。
雜生世間。
雜觸雜受。
是破群那說。
計有我有神。
神堕計常中。
以是故不說有受有觸者。
對治悉檀者。
有法對治則有。
實性則無(文) 不淨觀治貪欲。
慈悲治瞋恚。
因緣觀治愚癡。
此是邪心推名愚癡。
非如牛羊等。
此取意略抄之 問。
為人對治有何别乎。
答(雲雲)見上也 花玄三雲。
前三悉檀。
獨可破可壞。
第一義悉檀。
不可破不可壞最上無過者(雲雲) 二智義引論初卷雲。
三悉檀可破。
第一義悉檀不可破。
而以證方便為用實相為本也 智論一雲。
第一義悉檀者。
一切法性。
一切論義語言。
一切是法非法。
一一可分别破散。
諸佛辟支佛阿羅漢所行。
真實法。
不可破。
不可散。
上三悉檀中。
所不通。
此中皆通。
所謂通者。
離一切過罪。
不可變易。
不可勝。
何以故。
除第一義悉檀。
諸餘論義。
諸餘悉檀皆可破(文) 中論疏第三雲。
釋諸說中。
第一之文也。
又此八不。
正是第一義悉檀。
故名第一。
智度論釋第一義悉檀。
而引中論八不。
故知八不是故第一義悉檀。
問。
何故偏言第一義悉檀乎。
答。
三悉檀可破可壞。
第一義不可破不可壞。
師又雲。
此非世谛第一義。
乃至中道第一義耳。
故仁王經雲。
有谛無谛。
中道第一義谛。
所以明中道第一義者。
雖牒八不。
明二谛。
為欲開不二道(雲雲) 疏記中雲。
此非世谛之等者。
非詺真谛為第一義者也 疏記上雲(仙光院)欲明八不攝四悉檀等者。
說四悉檀。
處處不同(乃至)又此疏第三卷說。
師又雲。
此非世谛之第一義。
即是中道之第一義耳。
有處三三谛之法。
皆名第一義。
言說之教。
名三悉檀故。
此疏第三卷。
又此八不。
正是第一義悉檀等。
又雲。
三種中道。
并是第一義。
二谛章雲。
三悉檀是世谛。
第一義悉檀是真谛也。
八不攝四悉檀。
是義難見。
何者三悉檀可破。
第一義悉檀不可破故。
三悉檀法體。
亦三悉檀。
上說執着病。
亦诠第一義教。
以此三義名。
可破是病。
然顯舉第一義悉檀。
何以此八不。
攝四悉檀耶。
大論引中論八不。
釋第一義悉檀者。
應言舉第一義。
以其内說世谛。
若爾三悉檀。
顯言言可破。
如何說第一義悉檀。
内取故。
以八不攝四悉檀不成。
然興皇師。
四假義中雲。
三悉檀言可破。
故皆迷第一義悉檀内具二谛。
二谛名第一者。
世谛離性生。
真谛離假生故。
問。
上雲八不即是二谛。
今雲八不即是第一義。
雲何前後相違 答。
不違。
何者。
上但言用中此處言體中也(雲雲)問。
二谛。
四悉。
八不。
如何相攝耶。
答。
二谛四悉相望。
三悉檀是世谛。
第一義悉檀是真谛(二谛意)又三悉檀迷也。
不攝二谛。
唯第一義悉檀。
内具二谛也(興皇師四假義)又第一悉檀。
非二谛乃至中道第一義也(疏三引師說)今案之。
三谛時。
二谛不關第一悉檀也。
又立二谛時。
四悉檀有異門。
若就迷悟。
立四悉檀。
唯第一悉檀中具二谛。
若就正因緣開四悉者。
三悉是世谛。
第一是真谛。
次四悉八不相待。
八不唯第一悉檀。
非前三(約體中)又八不是四悉檀(就用中)次二谛八不相待。
二谛并是八不(世谛離性生真谛離假生)又三谛并是八不。
若就此門。
八不義寬。
二谛是狹。
宜須審記諸文異也。
問。
論雲。
前三悉檀可破壞。
第四悉檀是真谛(雲雲)不壞假名。
而說實相。
前三悉檀。
既可壞。
如何攝世谛因緣假名乎。
答。
疏記會雲。
未究竟故名破。
非除破也。
又以能謂心。
為三悉檀故可破。
即本于二谛之俗谛也。
若因緣教谛者。
二谛等是第一義悉檀也 疏記中卷雲(釋疏第二)問。
有處雲。
三悉檀為世谛。
今言三悉檀可破者。
應破世谛。
答。
為顯第一義故。
說世谛。
是未究竟故。
名可破耳。
非破除言者也。
又三悉檀可破者。
以能謂之心。
三悉檀為世谛者。
以所執之因緣法。
何故就本于二谛。
以俗谛是失名。
能謂之心故。
于第一義悉檀。
具二谛義如常(已上)今更有多意。
一雲第一義谛。
唯是一相。
即第一悉檀。
世谛有種種相。
即前三悉檀。
然三悉檀。
歸入第一義。
即種種相不現。
如衆流歸大海。
唯是一味而實。
世谛宛然不壞 此義似仙光初釋然義勢異也 二曰。
若離第一義者。
前三可破。
若入第一義中。
即不破也。
此就三悉檀教。
離第一義。
為他論難所破壞。
若就理顯前三。
前三即不壞。
故論雲。
上三悉檀中。
所不通此中皆通。
又雲。
除第一義悉檀。
諸餘論議。
諸餘悉檀皆可壞(文)此義似仙光第二釋。
然義勢亦異也 三曰前三悉檀。
即是假名二谛。
既是假名故。
易可破第一義悉檀。
是中道第一義谛。
以是理法故。
堅實不壞也 此亦次前第二義。
然二谛三谛之義勢亦異也 八不之義 問。
八不者何等耶。
答。
中論初偈雲。
不生亦不滅。
○不常亦不斷。
○不一亦不異。
○不來亦不出 問。
此八不者何物乎。
答。
大乘玄雲。
八不者。
蓋是諸佛之中心。
衆聖之行處也。
故華嚴雲。
文殊法常爾。
一切無畏人。
一道出生死。
更無異趣也。
即是論初。
八不故。
豎貫衆經橫通諸論也(雲雲)又中論疏第一第二。
廣解之可見。
問。
爾者八不者何所以。
通貫衆經論耶。
又何偏出華嚴之一文乎。
答。
随引一文。
不可責之。
又且舉華嚴一文者。
以是根本法輪故。
且舉本經以顯餘教而已。
所以引此文者。
為顯八不是衆聖行處。
越此更無别道故。
雲一道出生死(雲雲)問。
雖言一道。
不言八不。
何引為證耶。
答。
八不是中道。
以中道無二故。
名一道也 問。
八不者。
唯是中道欤。
答。
正是中道。
傍是空有假名也。
故大乘玄雲(第四門)○故知具含中假。
舉佛影譬。
遙望相好宛然。
至邊都無所有。
二谛亦爾(雲雲) 佛影之有者。
非是妄見。
為有故。
顯因緣世谛宛然即無之義。
更明也 裡書雲 大論四十二雲。
譬如小兒見鏡中像以為實歡喜欲取。
謂為真實。
大人觀之。
但诳惑人眼(雲雲) 私雲智人亦于眼被惑。
但意知不實之。
雖無事而有用即此有還無也。
宜審思之 此眼識所引。
意被惑更有意中智察之不惑耳 章上卷。
引肇公語雲。
譬如幻化人。
非無幻化人。
幻化人。
非真人也(雲雲)已上裡書 衆因緣生法文 中論四谛品雲。
衆因緣生法。
我說即是空。
亦為是假名。
亦是中道義(文) 疏釋之有三是(雲雲)又初句世谛有。
第二句真谛空。
第三句。
以有空并名假。
第四句即為中也。
仙光院以三性釋之 疏雲。
是花首經。
佛自說之。
故稱我說即是空也(文)花首經亦名花手經也見貞元錄也 二谛章下卷雲。
論主引花首經文也(雲雲) 花首經第三。
佛說偈雲。
是心及衆緣。
皆空無自性。
若人如是知。
終不退菩提。
若法性自空。
是法即無生。
一切無生法 是名真智種(文) 今案。
是心及衆緣。
皆空無自性者。
衆因緣生法。
我說即是空也。
若法自性空。
是法即無生等者。
亦是中道義也。
衆因緣性法者。
是世谛。
我說即是空者。
真谛。
此真俗二谛。
并是假名。
若人如是知。
終不退菩提者。
是假名有故。
空有并名假也。
亦為是假名也。
即無生故。
亦即是中道也。
無生者中道也。
故八不初雲。
不生且舉一句耳。
此文委如論疏(文) 裡書雲 花首經第一卷(化佛說雲)諸法空無相。
無取無所緣。
一切如幻化。
猶如水中月。
不以空故空。
性本常自爾。
是名佛所說。
最上微妙法(文) 今案。
初二句明真谛空。
次二句世谛有。
次二句中道。
後二句結歎也。
仙光院記不考此文也。
可考案證記也(已上裡書) 二谛上卷雲。
從來明此是三是義。
一因緣即是空。
二是假三是中(雲雲)又疏第一卷。
釋因緣品名。
以空及假中。
即引此文而釋之 又仁王疏雲 裡書雲 論疏一雲。
總談論意。
因緣有三。
一從下破四緣受名。
以四緣攝生義盡。
○二者因緣義。
總相票在論。
初以生死涅槃。
凡聖解惑。
皆是假名相待。
無有自性。
稱為因緣。
○又○以對外道非因緣義。
明一切佛法皆是因緣故。
因緣義總。
○三者此品觀十二因緣故。
觀因緣品(雲雲) 又雲。
問。
三種因緣。
正用何耶。
答。
正用通因緣。
以緣心攝。
别十二門亦然(文) 大論九十五雲。
因有為故。
有無為。
如經中說。
離有為無為不可得。
如理長無短。
是相對義(文) 第百雲。
若先無今從因緣和合有者。
則知無生。
若從因緣而生性者。
即是作法性。
名不相對。
不相因常應獨有。
如是有為法即無等(文)(已上裡書) 阿字本不生事 玄二谛章(有無門)雲。
諸法本從無生。
皆以阿字為本。
是即諸法皆歸阿字。
一無生門故。
經言四十二字皆歸阿字也(文) 花手經第十五雲。
堅意阿字門入一切法。
以阿字門。
分别諸法。
先入阿字門。
然後餘字。
次第相續。
是故言從阿字邊。
變出諸字。
從諸字邊。
會成諸句。
以諸句故。
能成諸義是故如來。
說阿字門。
入一切法(文) 裡書雲 大集經門句者一切法中。
而作門戶。
所謂阿字一切法門。
阿者言無一切諸法。
皆悉無先常(雲雲)(如是說諸字門也)(已上裡書) 大論二十八雲。
複次有陀羅尼。
以是四十二字。
攝一切語言名字。
何者是四十二字。
阿羅波遮那等。
阿提秦言初。
阿耨波奈。
秦言不生。
行陀羅菩薩聞。
是阿字即時入一切法初不生。
如是等字。
随所聞皆入一切諸法實相中。
是名字入門。
陀羅尼如摩诃衍品中。
說諸字門。
又四十二雲。
複次菩薩。
聞一字即入一切諸法實相中。
如聞阿字即知諸法從本已來無生(雲雲) 深密解脫經第二。
雲第一義無體相者。
一切諸法。
本無無生體(文) 涅槃經說五十字 涅槃疏第九雲。
若如此間人所明。
謂此文字。
是蒼颉所作造。
若如經中明者。
有八十天中。
自有造書天。
造拾文字(文) 四論玄十四音義雲。
如四十二字門。
劫初光音諸天等。
說四十二字。
教世間(雲雲)又雲。
十四音者。
是過去諸佛法門。
但諸佛去。
複梵天議要。
三兄弟下欲界。
如梵書伽書篆書。
左右下三行書(雲雲)(左行右行下行也) 大論四十六曰。
如十八空四十二字。
十是般若波羅蜜(雲雲) 華嚴善财知識中雲。
我唱如是字母時。
此四十二般若波羅蜜門為首。
入無量無邊般若波羅蜜門(雲雲)(善知衆藝童子)涅槃疏第九雲。
猶如一阿字。
阿者言無。
若是世間人用。
則雲無衣無食等。
若是佛用之。
則雲無生無滅無患等。
既用此字以名涅槃。
故雲字者名涅槃也(雲雲) 涅槃義記第四(故章悉昙解釋) 四悉檀事 問。
四悉檀者何等乎。
答。
一世界悉檀。
二各各為人悉檀。
三對治悉檀。
四第一義悉檀。
是其四悉檀也。
問。
其義何。
答。
悉檀者梵語。
是究竟義也(淨影釋雲宗也可見義章也)二論章上卷雲。
問。
何意如來說法。
不出二谛乎。
解雲。
二谛即是四悉檀。
三悉檀即世谛。
第一義悉檀即是第一義谛。
四悉檀。
攝十二部經。
攝八萬四千法藏。
攝法既盡。
以二谛攝法盡故。
如來就二谛說法也。
二谛是取。
依二谛說四悉檀法(文) 又雲。
依世谛說世界悉檀者。
如說輪軸輻辋和合為車。
五陰和合為人。
如此說者。
即世界悉檀。
故論雲。
人等世界故。
有第一義。
則無。
依世谛說對治悉檀者。
衆生略有三毒之病。
廣則八萬四千塵勞之病。
有三法藥。
八萬四千波羅蜜。
對治此病。
名對治悉檀。
故論雲。
對治故。
有實相則無。
依世谛說各各為人者。
前明三法藥。
八萬四千波羅蜜。
治三毒八萬四千塵勞。
則明一切法盡。
更何所論乎。
解雲。
于各各為人中。
更榄之。
令何故諸佛經中。
或說我或無我。
适說常斯須說無常。
何故或說是舍那。
或說是釋迦。
或說淨。
或說不淨。
何故前後更相違耶。
是故次明各各為人悉檀。
昔為有常故說無常。
明諸佛緣覺。
尚舍無常身令為三修封執故說常。
如此等并是為緣不同。
無相違。
依第一義谛。
說第一義谛悉檀者。
異前三種。
明不生不滅。
不動不倚。
何處有人有車。
有常無常。
有三有一。
如是畢竟清淨。
名第一義悉檀(文) 又雲。
然四悉檀。
隻是二谛。
但合離為異 四悉檀實義名二谛。
二谛究竟義。
名四悉檀(文) 上文雲。
依二谛說四悉檀。
者。
且舉于于之二谛。
對四悉檀教也。
此雲但合離異者。
約教二谛為論也。
四悉檀實義。
名二谛等者。
悉檀是究竟二谛。
是實義。
此則教法中宗。
名究竟也。
此宗即真實也。
所以宗之實名二谛。
實之宗名悉檀也華玄第四。
列一世界悉檀。
二為人悉檀。
三對治悉檀。
四第一義悉檀。
亦解釋其相。
此次第契論文也 智論一雲。
複次佛欲說第一義悉檀相故。
說是般若波羅蜜。
有四種悉檀。
一者世界悉檀。
二者各各為人悉檀。
三者對治悉檀。
四者第一義悉檀。
四悉檀總攝一切十二部經。
八萬四千法藏。
皆是實無相違背(雲雲)(為人故一事惑聽不聽。
何故爾。
為對治病故。
此則于人有病故也) 問。
次第如此義。
章中何故對治。
次論為人耶。
答。
為釋有種種法中。
異門相望。
成無違義。
故次辨為人也 又曰。
問雲。
第一義悉檀。
是真實。
實故名第一。
餘者不應實。
答。
不然。
是四悉檀。
各各有實。
如如法性。
實際世界悉檀故無。
第一義悉檀故有。
人等亦如是。
世界悉檀故有。
第一義悉檀故無(雲雲) 又雲。
各各為人悉檀者。
觀人心行。
而為說法。
于一事中或聽。
或聽如經中所說。
雜業故雜生世間。
得雜受雜觸者。
破群那經中說。
無人得觸。
無人得受。
問雲。
此二經雲何通。
答雲。
以有人疑。
後世不信罪福。
作不善行。
堕斷滅見。
欲斷彼疑。
舍彼惡行欲拔彼斷見。
是故說。
雜生世間。
雜觸雜受。
是破群那說。
計有我有神。
神堕計常中。
以是故不說有受有觸者。
對治悉檀者。
有法對治則有。
實性則無(文) 不淨觀治貪欲。
慈悲治瞋恚。
因緣觀治愚癡。
此是邪心推名愚癡。
非如牛羊等。
此取意略抄之 問。
為人對治有何别乎。
答(雲雲)見上也 花玄三雲。
前三悉檀。
獨可破可壞。
第一義悉檀。
不可破不可壞最上無過者(雲雲) 二智義引論初卷雲。
三悉檀可破。
第一義悉檀不可破。
而以證方便為用實相為本也 智論一雲。
第一義悉檀者。
一切法性。
一切論義語言。
一切是法非法。
一一可分别破散。
諸佛辟支佛阿羅漢所行。
真實法。
不可破。
不可散。
上三悉檀中。
所不通。
此中皆通。
所謂通者。
離一切過罪。
不可變易。
不可勝。
何以故。
除第一義悉檀。
諸餘論義。
諸餘悉檀皆可破(文) 中論疏第三雲。
釋諸說中。
第一之文也。
又此八不。
正是第一義悉檀。
故名第一。
智度論釋第一義悉檀。
而引中論八不。
故知八不是故第一義悉檀。
問。
何故偏言第一義悉檀乎。
答。
三悉檀可破可壞。
第一義不可破不可壞。
師又雲。
此非世谛第一義。
乃至中道第一義耳。
故仁王經雲。
有谛無谛。
中道第一義谛。
所以明中道第一義者。
雖牒八不。
明二谛。
為欲開不二道(雲雲) 疏記中雲。
此非世谛之等者。
非詺真谛為第一義者也 疏記上雲(仙光院)欲明八不攝四悉檀等者。
說四悉檀。
處處不同(乃至)又此疏第三卷說。
師又雲。
此非世谛之第一義。
即是中道之第一義耳。
有處三三谛之法。
皆名第一義。
言說之教。
名三悉檀故。
此疏第三卷。
又此八不。
正是第一義悉檀等。
又雲。
三種中道。
并是第一義。
二谛章雲。
三悉檀是世谛。
第一義悉檀是真谛也。
八不攝四悉檀。
是義難見。
何者三悉檀可破。
第一義悉檀不可破故。
三悉檀法體。
亦三悉檀。
上說執着病。
亦诠第一義教。
以此三義名。
可破是病。
然顯舉第一義悉檀。
何以此八不。
攝四悉檀耶。
大論引中論八不。
釋第一義悉檀者。
應言舉第一義。
以其内說世谛。
若爾三悉檀。
顯言言可破。
如何說第一義悉檀。
内取故。
以八不攝四悉檀不成。
然興皇師。
四假義中雲。
三悉檀言可破。
故皆迷第一義悉檀内具二谛。
二谛名第一者。
世谛離性生。
真谛離假生故。
問。
上雲八不即是二谛。
今雲八不即是第一義。
雲何前後相違 答。
不違。
何者。
上但言用中此處言體中也(雲雲)問。
二谛。
四悉。
八不。
如何相攝耶。
答。
二谛四悉相望。
三悉檀是世谛。
第一義悉檀是真谛(二谛意)又三悉檀迷也。
不攝二谛。
唯第一義悉檀。
内具二谛也(興皇師四假義)又第一悉檀。
非二谛乃至中道第一義也(疏三引師說)今案之。
三谛時。
二谛不關第一悉檀也。
又立二谛時。
四悉檀有異門。
若就迷悟。
立四悉檀。
唯第一悉檀中具二谛。
若就正因緣開四悉者。
三悉是世谛。
第一是真谛。
次四悉八不相待。
八不唯第一悉檀。
非前三(約體中)又八不是四悉檀(就用中)次二谛八不相待。
二谛并是八不(世谛離性生真谛離假生)又三谛并是八不。
若就此門。
八不義寬。
二谛是狹。
宜須審記諸文異也。
問。
論雲。
前三悉檀可破壞。
第四悉檀是真谛(雲雲)不壞假名。
而說實相。
前三悉檀。
既可壞。
如何攝世谛因緣假名乎。
答。
疏記會雲。
未究竟故名破。
非除破也。
又以能謂心。
為三悉檀故可破。
即本于二谛之俗谛也。
若因緣教谛者。
二谛等是第一義悉檀也 疏記中卷雲(釋疏第二)問。
有處雲。
三悉檀為世谛。
今言三悉檀可破者。
應破世谛。
答。
為顯第一義故。
說世谛。
是未究竟故。
名可破耳。
非破除言者也。
又三悉檀可破者。
以能謂之心。
三悉檀為世谛者。
以所執之因緣法。
何故就本于二谛。
以俗谛是失名。
能謂之心故。
于第一義悉檀。
具二谛義如常(已上)今更有多意。
一雲第一義谛。
唯是一相。
即第一悉檀。
世谛有種種相。
即前三悉檀。
然三悉檀。
歸入第一義。
即種種相不現。
如衆流歸大海。
唯是一味而實。
世谛宛然不壞 此義似仙光初釋然義勢異也 二曰。
若離第一義者。
前三可破。
若入第一義中。
即不破也。
此就三悉檀教。
離第一義。
為他論難所破壞。
若就理顯前三。
前三即不壞。
故論雲。
上三悉檀中。
所不通此中皆通。
又雲。
除第一義悉檀。
諸餘論議。
諸餘悉檀皆可壞(文)此義似仙光第二釋。
然義勢亦異也 三曰前三悉檀。
即是假名二谛。
既是假名故。
易可破第一義悉檀。
是中道第一義谛。
以是理法故。
堅實不壞也 此亦次前第二義。
然二谛三谛之義勢亦異也 八不之義 問。
八不者何等耶。
答。
中論初偈雲。
不生亦不滅。
○不常亦不斷。
○不一亦不異。
○不來亦不出 問。
此八不者何物乎。
答。
大乘玄雲。
八不者。
蓋是諸佛之中心。
衆聖之行處也。
故華嚴雲。
文殊法常爾。
一切無畏人。
一道出生死。
更無異趣也。
即是論初。
八不故。
豎貫衆經橫通諸論也(雲雲)又中論疏第一第二。
廣解之可見。
問。
爾者八不者何所以。
通貫衆經論耶。
又何偏出華嚴之一文乎。
答。
随引一文。
不可責之。
又且舉華嚴一文者。
以是根本法輪故。
且舉本經以顯餘教而已。
所以引此文者。
為顯八不是衆聖行處。
越此更無别道故。
雲一道出生死(雲雲)問。
雖言一道。
不言八不。
何引為證耶。
答。
八不是中道。
以中道無二故。
名一道也 問。
八不者。
唯是中道欤。
答。
正是中道。
傍是空有假名也。
故大乘玄雲(第四門)○故知具含中假。